公案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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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 週一 2月 17, 2025 9:30 am

當知般若,是人人本具之智,即是清淨心。
此清淨心,住處 無方所,用時 無痕迹。本是把不住、取不得的。
所謂「心月孤圓,光吞萬象」。
《圓覺經》云:「有照有覺,俱名障礙。」

Re: 公案很難懂

阿飄 » 週一 2月 17, 2025 8:54 am

藍海千尋 寫: 週日 2月 16, 2025 10:58 am 第十八願乃念佛法門重中之重。
但別忽略那是有前提的(有條件)。
唯除五逆,毀謗大乘。

有一法門能令女人命終直接上品上生西方極樂世界。
此法門沒有設條件喔!

讀誦妙法蓮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

同樣是念(唸),同樣是易行,結果大不同啊!
😇 這位藍海大菩薩鐵定是西方再來人。

Re: 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 週一 2月 17, 2025 8:44 am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1、如來性體顯現應身之相,教化大千世界。為眾生開此寶藏,皆令迴光反照,不著一切相,而自見本性耳。
眾生自性,與佛同體,所謂一真法界是也。

2、若能自見本性,便是得見如來。若著於相,則所見乃 是應身之相,非法身之體,何能謂之『見如來』也。

3、三十二相,亦是緣生,當體即空,有即非有。故曰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4、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是應化身所現。若佛報身,則不止此數。
所謂身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也。

5、此「大千世界、三十二相」兩節,合而觀之,妙義無窮。
果能於此悉心體會,可於般若要旨,渙然洞然也。下明其義。

6、約眾生以明。世界 終為塵境,取著則心不清淨,心不淨則土不淨,豈能了生死出輪迴。
應身 是法身如來所現之相,為眾說法,欲令眾生,皆證本具法身。
倘眾生取 著此應身之相,便不能見性矣。

7、約因果以明。大千世界 為眾生同業所感。
三十二相 是世尊多劫薰成。
此二皆不外因果,因果即是緣會。緣生故是幻有,幻有故是假名。
有因必有果,言是名,為令眾生懍然於因果,雖性空而相有,絲毫不爽,不可逃也。

8、約空有同時 並具以明。說一「非」字,是令不著有。
說一「是」字,是令不著空。
曰非曰是,是令二邊皆不可著。
身心世界,皆為緣生,別無實法。故有即非有,非有而有。豈非同時並具。
依正如是,其餘可知矣。二邊不著,乃斷除妄念之極致。

9、約究竟義以明。
世尊說此二節,是令眾生 徹底領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性體耳。
依正二報,唯是因緣聚合之相。
經謂『是名』,明其假名為生,實未嘗生。故說「非」,明其本來無生。
既無所謂生,則亦無所謂滅。則諸法 本不生不滅。
而凡夫不知,迷為實有生滅,隨之妄念紛起。是故世尊說 為可憐憫者。

10、須知身心世界,本無生滅。而見有生滅相,安立生滅名者,無他。
實是癡迷凡夫,妄念變現之虛相,妄念強立之名言。
經云『是名』,如是、如是,此「是名」之究竟了義。

11、若離於念,身心世界之名字言說,尚且無存。那有生滅之名字,又那有生滅可說。
如此則泯一切相 而入真實體。真如性體,從本以來,平等如如。
總之起念 即非,並起念 之非亦非。經云『則非』,如是、如是。
此「則非」之究竟了義。

12、須知但遮無照,但泯無存,便非了義。遮中有照,泯中寓存,方是究竟了義。

13、學人最初 宜用遣蕩功夫,以除其舊染之汙,使此心漸得清淨,乃有見性之望。

14、但用此功,防墮偏空。故須圓融,性相圓融,無礙自在。
言「是名」而言「非」者,是明幻有不離真空,相非性而不融。故雖不壞相,亦不可著相。
言「非」又言「是名」,是明真空不妨幻有,性非相不彰。故雖不著相,亦不應壞相。
而後乃為無礙而圓融。

15、以上是不壞假名,會歸性體,(六四—六九節)最精最要之義。
若不明此義,便非真解,如何能行。雖勤苦學佛,必不能得大受用,甚至走入歧途而不自知。
反之,則一日千里,受用無盡也。

16、當知般若,是人人本具之智,即是清淨心。
此清淨心,住處無方所,用時無痕迹。本是把不住、取不得的。
所謂「心月孤圓,光吞萬象」。
《圓覺經》云:「有照有覺,俱名障礙。」

17、佛說般若,本令人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
但恐人存有 照覺之智。其下者 甚至向名言中覓般若。
故特於「奉持」之所以時,曰「般若則非般若」。如此一說,直使奉持者 心中不留一字,不沾迹相。
真是快刀斬亂麻手段。即此便是金剛般若。

18、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復能離一切相,行一切法。
果能如是奉持,方於世出世法,究竟達其本末邊際,謂之『波羅蜜』。

19、般若 無言無說,境智一如,非實有一法。而法法 皆般若之意,以明諸法一如。

20、若悟得 細而微塵、大而世界,緣生無性,當體即空,皆是假名。
則塵塵剎剎,莫非般若。所謂「坐微塵裏 轉大法輪,於一毫端建寶王剎」。盡十方世界 是自己光明。
又曰,「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皆境智一如之義。

21、「三十二相」一節,是明般若無智無得。
「般若非般若」,正顯般若正智,覺性圓明,無能覺,無所覺
。清淨心中,不可有境界相也。總示 當即相離相,以奉持而已。

:mrgreen:即相離相

Re: 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 週一 2月 17, 2025 8:24 am

原26章 1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4
四、章句详解 4

原26章
一、原文
王弼本: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奈何萬乘之主 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傅奕本:
重為輕根,靖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其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如之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帛書甲本:
□為巠根靜為趮君是以君子眾日行不離其甾重唯有環官燕處□□若=何萬乘之王而以身巠於天下巠則失本趮則失君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其輜重。雖有環館,燕處則昭若。若何萬乘之王而以身輕於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帛書乙本:
重為輕根靜為趮君是以君子冬日行不遠亓甾重雖有環官燕處則昭若=何萬乘之王而以身輕於天下輕則失本趮則失君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遠其輜重。雖有環館,燕處則昭若。若何萬乘之王而以身輕於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二、注釋辨析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根:根基、根本。
靜:安靜、安寧、清淨。
躁:急躁、浮躁、躁動。
君:主宰、掌控。
巠(jīng):帛書甲本。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靜”。
靖:帛書甲本。通“靜”。
趮:帛書甲本、乙本。同“躁”。

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
行:出行、行動。
輜重:出外用的裝備物資。意指生存之本、立身之基。
輜、重:均指裝物資用的車。
君子:帛書甲本、乙本。指具有社會地位的成年男子。
眾:帛書甲本。通“終”。
冬:帛書乙本。通“終”。
甾(zī):帛書甲本、乙本。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輜”。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榮觀:華麗的宮闕、高大的宮室。意指各類華美的器物、美妙的景致。榮:華美,顯耀。觀:宮闕建築、景觀景象。
燕處:閒居、安居。意指淡泊而待、心緒安寧。《禮記·經解》:“其在朝廷則道仁聖禮義之序,燕處則聽雅頌之音”,《韓非子·八奸》:“貴夫人,憂孺子,便僻好色,此人主之所惑也。托于燕處之虞,乘醉飽之時,而求其所欲,此必聽之術也”。“燕處”當是退朝之後的個人居處、休閒生活,屬於個人私下的生活世界。老子此處實指對待榮觀的態度,要向閒居時的恬淡安寧之心對待各類引人入勝、勾人心魂的景象,不為外物所迷,不對外境執著。燕亦通宴,安閒、安然,亦有傳本作“宴處”,蔣錫昌列有數家,意同“燕處”。
然“燕處”之意注家略有歧見,若照上面解釋意指安閒而處,則與超然意通,斷句則是“雖有榮觀,燕處超然”。若釋作酒食宴飲(宴有酒食、宴席義)場所,或後宮喜樂之所(燕、宴均有喜樂義,燕處先秦亦指退朝後的生活休憩之所),則與榮觀意通,斷句則是“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就王本而言,本書認為前解合宜。帛書本作“雖有環官燕處則昭若”,也有兩種句讀,詳下。

超然:超脫的樣子、遠離的樣子。意指超脫淡然、不欲無執。超:超越、遠離。然:助詞,“…的樣子”。也可理解為句末語氣詞,加強超脫的語氣。
環:帛書甲本、乙本。圍繞、環繞。
官:帛書甲本、乙本。本字含義未達,當通“館”,接待賓客的房屋,此泛指建築物。有人認為“環官”是指官員簇擁四周,此解不通。此章之意是教導統治者不要外逐放逸,對各類器物聲色不留戀不執著,應超然物外,淡然處之。官員環繞于此意無關,當然,七繞八拐之後自可相通。
昭若:帛書甲本、乙本。清楚的樣子、分明的樣子。意指不為景象聲色所迷、所亂,內心洞明。昭:光明、清晰。若:助詞,貌、樣子。
帛書本的“雖有環官燕處則昭若”有兩種斷句法,取決於對燕處的解釋。其一,燕處如果釋作閒居,則可斷句為“雖有環官,燕處則昭若”。其二,燕處如果釋作宴飲酒席場面,則可斷句為“雖有環官燕處,則昭若”。前解未宜,因為從文句看,似乎只是說退場後心靈洞明。後解恰當,文意充足,聖人不僅對華美的景致建築不著意、不迷執,也對山珍海味、聲色犬馬無迷亂、不迷惑。帛書本因為有“則”字,所以應以後解為是,王本無“則”字,當斷句為“雖有榮觀,燕處超然”。事實上這些都無關緊要,我們只須領會老子此處之意即可。本書校訂文仍依王本。

奈何萬乘之主 而以身輕天下:
奈何:為何,怎麼。
萬乘之主:泛指天子、國君等統治者。
乘:車輛、兵車。兵車每乘的配置因時代不同而有別,多是1輛車、4匹馬、乘車的甲士3人、車下步卒從十數人到數十人不等。杜預說:“古者兵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兵車之外的“乘”指四匹馬一輛車。
而:表示轉折的連詞,卻。
以身:為了自己,因為自身。
以:為了。也可理解為表示因由的介詞,因為,由於。
輕:輕視、忽視、輕率。
若何:帛書甲本、乙本。為什麼、怎麼。

早前關於老子 其人其書的時代問題,“萬乘之主”也是一個議題。主張老子後出者認為萬乘 是戰國時代才有的事實,萬乘之主 是戰國才有的術語。
關於前者,在當時已被反駁者 引用大量文獻記載所駁倒。事實上春秋中期以後,諸侯大肆擴軍,如晉國在西元前632年與楚國的成濮之戰中,僅能投入兵車700乘,到了西元前541年,甲車已達4000乘,楚國此時也與之相當或更多,
《左傳·召公十二年》載楚靈王語:“今我大城陳、蔡、不羹(地名),賦皆千乘”,
《國語·楚語上》亦雲:“今吾城三國,賦皆千乘,亦當晉矣。又加之以楚,諸侯其來乎?”,
估計楚國總計兵車 當近萬乘,則晉國當時也差不多有萬乘之多。
西元前541年秦國秦景公的弟弟“鍼適晉,其車千乘”,《論語·先進》:“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
《論語·公冶長》:“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小國邾國也有兵車六百乘,魯莊公二十八年(西元前666年)邾國曾“六百乘伐鄭”。所以在春秋末期,大國遠遠超出了千乘。那麼這些遠超千乘的大國,難道還需要用千乘之國、千乘之主這樣的術語來表達嗎?難道需要用“數千乘之主”這樣的短語或語詞嗎?
事實上,老子這裡的萬乘之主 主要意指周天子,而不是學者們爭論的各國國君。
五千文不少為政治國的教導,實則是針對周天子、周王室的,儘管完全可以理解為 是針對所有統治者。
周王室自東遷之後,日益衰頹,王室內部爭權奪利,如卿士爭政(鄭莊公與虢公等),王位爭奪【如王子頹、王子帶、王子朝等幾次較大叛亂,其中王子朝的爭政延續了16年(約前544年至前529年),正值老子時期】,王室外部對諸侯失去控制和影響,如周鄭交質、諸侯爭霸。面對這樣的局面,周王室一方面無能為力,一方面也曾想方 設法以恢復早前的榮光,《史記·封禪書》:“是時萇弘以方事周靈王,諸侯莫朝周,周力少,萇弘乃明鬼神事,設射貍首。貍首者,諸侯之不來者。依物怪欲以致諸侯。
諸侯不從,而晉人執殺萇弘。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萇弘”。
萇弘的魔法巫術 自然沒有靈效,他自己也因而喪命。
《詩經·小雅·采芑》:“其車三千”,一般認為此即兵車3000乘。周制天子六軍(六師),大國三軍,其餘遞減。周王朝曾有西周六師和東周八師,文獻所言每師的正式編制是2500人,約100乘(這兩個數字偏小)。王室直接控制的軍隊和諸侯武裝加起來至少也在數千乘以上。東遷之後,王室雖然衰微,但直至戰國中期,一直是名義上的天下共主,韓、魏、趙位列諸侯(前403年),還需要周天子予以冊封。直至西元前344年齊魏徐州相王(相互承認對方為王)、西元前325年秦惠文王自稱王、西元前325年魏、趙、韓、燕、中山五國相王,此時周天子的名義地位才大大消弱了。因此,老子用萬乘之主指代周天子是完全可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天下”一詞,五千文中的“天下”絕非任何一個國家,而是普天之下,是所有邦國的總和。考諸《左傳》和《國語》,當“天下”一詞與政權有關時(左傳出現29次,國語出現71次,其中多數是一般性用法,少數內容涉及政權),基本都是在論及先王和周王室,對諸侯則不用,這與老子的用法相當。所以“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正是對周天子的針砭(按照梁啟超等人的觀點,老子應當說“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國家”)。當然,老子的針砭對任何統治者都適用,因此,萬乘之主可以理解為所有的國君、統治者。
此外,古史辨時期曾有人認為“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是《韓非子·喻老》中的注文竄入經文,後人以訛傳訛,遂誤以為是原文。但帛書本兩本均有此句,足證老子原文如此。

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失:失去,喪失。
本:根本、根基。
君:君權、君位、統治。

三、校定及譯文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 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重是輕的根基,靜是躁的主宰。所以聖人出行終日,不離開車輛物資。雖有華美的宮室景致,卻淡然超脫。為何萬乘之主為了自己而輕忽天下?輕忽則喪失根基,躁亂則失去君位。

四、章句詳解
此章告誡統治者當牢守根本、不應離失,所謂根本實指大道和民眾。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此段是以經驗事實寓意應當牢守本根。“重為輕根”易解,此不煩言。“靜為躁君”的意思是安靜可以制服躁動忙亂,安靜才是根本、才是常態。23章說“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45章說“躁勝寒,靜勝熱,清靜為天下正”,15章說:“孰能濁以靜之?徐清”,這都表明安靜、平靜可以使得躁亂盲動態勢平定下來。有辯者會說,躁也能讓靜忙亂混亂,所以“躁為靜君”也正確。但是“靜”能持久、且是人生社會的正常態勢。需要注意,對人生社會而言,“靜”不是僵死不動、呆坐整日,而是指心欲清淨不雜、行為不亂不烈,可以理解為不躁不亂。

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此段以聖人出行作喻,闡明牢守根本、不離不失。聖人與一般統治者不同,比如他出行在外,一直不離棄車輛物資。何以故?聖人害怕“餓死渴死”。物資車輛喻指人生處世和治國為政之本,一旦喪失了生存立身之本、一旦遺棄了治國為政之本,那必定艱難困阻、災患不斷。那麼立身為政之本是什麼呢?自然是大道和民眾。對統治者而言,除了將大道作為施政之本外,他的根基實則是平頭百姓。39章說“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即此意。所以聖人為政,必定以天下蒼生的生存、福祉作為根本,以大道作為基本原則,奉守不失、從不離棄。不僅如此,當聖人面對高大宏偉的建築、華麗優美的景致、鑄造精良的器皿、笙歌燕舞的場面,他根本不動心、不留戀、不喜好、不執著,他淡然處之、超然物外。還有什麼能比大道更有吸引力、更有意義?還有什麼比天下福祉更能讓聖人牽掛、更能讓聖人在意的呢?

奈何萬乘之主 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身為聖人都那樣施政處事,那些昏庸無能的君王們怎麼就不效法呢?他們怎麼就只顧自身而不顧及民眾呢?怎麼就縱情聲色、奢華無度而輕視、忽略甚至忘掉了根本呢?君王們會說,我是一時貪玩忘記了、我就只顧自己管他民眾死活、我願意按我的喜好厭憎過活,凡此種種,不一而足。老子說,那好辦,那是你們的自由。但是既然你們選擇了這種生活為政之道,那就自食其果吧,自由是有代價的。於是這些君王們或從寶座上跌落下來、或被搞得焦頭爛額。23章說“同於失者,失亦德之”(王本原文作“得”,本書校訂文作“德”),52章說“無遺身殃,是謂習常”等,均與此處表述之意相通,可互參。

Re: 公案很難懂

藍海千尋 » 週日 2月 16, 2025 5:18 pm

念佛功夫,雖未能做到念而無念。但能行願真切,仗彌陀悲願力,接引往生
1.唯除五逆,毀謗大乘。

2.同是易行生西,為何不走無條件且確定上品上生的直道?

Re: 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 週日 2月 16, 2025 3:18 pm

念佛功夫,雖未能做到念而無念。但能行願真切,仗彌陀悲願力,接引往生

:mrgreen:

Re: 公案很難懂

藍海千尋 » 週日 2月 16, 2025 11:33 am

何謂阿彌陀佛?

光明遍照指的是如來還是佛?

無量光,無量壽,無量清淨,法性.....。

究竟涅槃常樂我淨,可沒說是“無量光”耶!

光明遍照....實非佛義。

Re: 公案很難懂

藍海千尋 » 週日 2月 16, 2025 10:58 am

第十八願乃念佛法門重中之重。

但別忽略那是有前提的(有條件)。

唯除五逆,毀謗大乘。

什是毀謗大乘?
1.由經意可證:阿彌陀經不是大乘經典。(念佛者不可能謗念佛法門)(念佛者幾乎無可避免的毀謗大乘)。
2.什是大乘?
大者,摩訶衍,常住義。
乘者,載具。
大乘者,能至常住菩薩位的載具。
3.毀謗大乘者,毀謗能令至常住菩薩位的載具。
4.什是能令至常住菩薩位的載具?常住法。
念佛法門非常住法。
5.毀謗大乘有時間性嗎?過去生毀謗大乘者今生念佛,能不排除於生西行列耶?
今生念佛者,誰知過去事?五逆,謗大乘誰沒有過?
有前提的念佛生西,念佛者能不擔心嗎?

由上可知:光靠念佛法門不能令至常住菩薩位修習,何況臨終西方三聖來迎?
請自行閱讀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往生品即能知曉釋尊說念佛的真義。

有一法門能令女人命終直接上品上生西方極樂世界。
此法門沒有設條件喔!

讀誦妙法蓮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

同樣是念(唸),同樣是易行,結果大不同啊!

Re: 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 週日 2月 16, 2025 9:16 am

13、一切眾生,從本以來,不了達十法界理事,唯一真如,同體平等。念念相續,未曾離念,謂之 無始無明。

14、今欲返本還源,故必須從根本解決,以斷其念。難哉、難哉。
因其難也,故佛為說種種方便法門,令其隨順得入。

15、《起信論》云:「當知一切法 不可說 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問曰,若如是義,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明為得入。」

16、心雖無法,而法從心生。因諸法一如,故不可說。
因真心無念,故不可念。名為真如也。

17、念是業識,性體並無是事。此明雖業識紛動,而性淨自若。
能大師云:「何期自性,本自清淨。」

18、當知念之為物,當處起,當處滅,剎那不停。
病在前念滅,後念又起,念念相續。隨滅隨起,並無實物,猶之空花,幻有無實。
故曰:「不怕念起,只怕覺遲。」

19、歸源無二路,方便有多門。念佛一法,尤為斷念方便之方便。
不念他念 而念佛,亦是轉換一個念頭。而念佛 更視作觀親切。
蓋作觀,可說是智念,念佛 則是淨念。換一個清淨念,以治向來染濁之念。
一心念之,又是以純一之念,治向來雜亂之念。

20、佛者覺也,阿彌陀佛,是無量覺。念念是佛,即念念是覺。
覺者,覺其本性 本來無念也。故曰,更親切。
念佛功夫,雖未能做到念而無念。但能行願真切,仗彌陀悲願力,接引往生,便同阿鞞跋致,即是圓初住地位。
如修他法,至此地位,須經久遠劫數。今一生辦到,其為方便之方便,更何待言。

Re: 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 週日 2月 16, 2025 9:07 am

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1、『則非』,令離相,所以會性也。
成佛由於修般若,而不知實由修「般若則非般若」也。
使修般若 而未離名字相,則為四相具足之凡夫也。

2、「佛」之一稱,乃性相全彰之名。
非同「如來」,但屬性德之稱。
今曰『佛說』者,乃指般若 則非般若。即名字以離名字也。明其雖不壞相,仍應會歸於性。

3、般若無上之法,尚應離名字相,何況其他一切法。

4、不取法相,以修持一切法,則法法莫非般若。乃為『般若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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