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新老怪 » 週六 2月 08, 2025 9:20 am
原58章 1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5
四、章句详解 5
原58章
一、原文
王弼本:原58章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聖人 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傅奕本:
其政閔閔,其民偆偆;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邪!正複為奇,善複為祆。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帛書甲本:
□□□□□□□□其正察=其邦夬=𢢸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
其政閔閔,其邦屯屯。其政察察,其邦缺缺。禍,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方而不割,廉而不刺,直而不絏,光而不曜。
帛書乙本:
亓正𨵆=亓民屯=亓正察=亓□□□福□之所伏孰知亓極□無正也正□□□善複為□□之𢘻也亓日固久矣是以方而不割兼而不刺直而不絏光而不眺
其政閔閔,其民屯屯。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福,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方而不割,廉而不刺,直而不絏,光而不耀。
二、注釋辨析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政:政事、政治。泛指一切由統治者制定和掌控的行政事務。
悶悶:愚昧混沌貌、少言寡語貌。意指平易簡樸、不事繁苛。“其政悶悶”即政舉稀有、政令稀少。
悶:沉悶、無聲響、無言語。
淳淳:敦厚樸實貌、充實富有貌。淳:樸實、淳厚。由下文“缺缺”看,主要意指充實充足。
𨵆𨵆(qì):帛書乙本。門。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閔”。閔:昏暗。“𨵆”字《說文》未收,《字彙補·門部》:“𨵆,門也”。
屯屯:帛書甲本。屯:充滿、充足、厚實。帛書本“屯屯”含義更明晰,王本“淳淳”往舊多釋作敦厚質樸,但由屯屯看,當釋作充足富有。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察察:細密繁苛貌。意指政令苛細、政務繁瑣。察:細緻、詳密。
缺缺:匱乏不足貌。缺:殘缺、缺少。
邦:帛書甲本。邦國、國家。帛書甲本的“邦”與傳世本的“民”於意無別。邦指國家,包含民眾和統治者。整個國家既已缺缺,則民眾必定缺缺。而民眾缺缺,雖然統治者一段時間內未必缺缺,但其根源在於民眾,因而最終仍會缺缺。
夬夬(guài):帛書甲本。缺少困頓貌。夬:破損、缺少。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禍:災難、禍患、禍害。
福:福佑、福祉、吉祥。
之:結構助詞,無實義。
倚:依附、依憑。
伏:隱藏、潛伏。
𢢸:帛書甲本。同“禍”。
此段意蘊豐厚深遠,但也略有隱晦模糊,與2章之意相通,是老子辯證法的精髓所在。
關於老子辯證法,我們在第三篇老子辯證觀一節有專論,也可參考老子方法論等章節。
此處需要注意 倚和伏兩字的意蘊。
“倚”是依靠、依附,意即相伴相成。也就是說有禍形成,則有相應的福隨之而生。
可以從這幾方面領會其意,一是實踐和認知方面,即禍作為經驗教訓,是一種有益的 可以借鑒資取的事項。這一點是本書結合下文的推斷。二是事實方面,有三義。一則禍本身就有涵有、伴生著福,這是同時性的禍福關係。二則禍可以引發 和招致福,這是歷時性的禍福關係。三則禍福相互轉化,這也屬於歷時性關係(這一點需要結合下文,單由此段表述得不出這一點)。三是不同角度、不同個體或類群、不同時期的對禍福的審視判斷。不過由下文看,老子此處側重於第二方面,即事實方面。
“伏”是隱伏、隱藏,一則福中涵有、伴生著禍,這是同時性的禍福關係。二則福可以引發和招致禍,這是歷時性的禍福關係。結合經文下文,則禍福還具有相互轉化的關係。
孰知其極?其無正:
知:知曉、洞察、分明。
極:極端、終極、中正。意指獨立恒常且不含對立面的 純粹之禍福,或者既無福也無禍的中正情形。由上下文分析,老子當意指前者。往舊注解中,主要分為兩類,一是終極、窮竭義,二是極端、單極義,實則兩解於意無別。這是因為終極義就是單純的禍福,經文前述禍福相依,下問誰知道“極”,若“極”是終極義,則必然是說禍福不再相依了,此時必定是禍福獨存,而禍福既然獨存,就是單極、極端義。“極”也有釋作“中”或“正”,意指無禍無福的中正情形,此解亦通(據上下文細察,似乎老子的意旨並非如此)。“極”也有界限義,然此解可包含在極端、單極義中,這是因為既然能分清界限,就意味著有了單獨的禍福。
正:純正、純粹、中正、中平。對應于上文“極”的不同解釋,“正”有兩解,一是純粹、純正,意指單純而恒定不易的禍福。二是中正,意指恒定不易的無福無禍的情形。但由上下文看,老子之意當是前者。
“其無正”有不少注家當成疑問句,作“其無正?”,這是不確當的。首先,上文對“極”的分析表明,老子意在告訴人們沒有單純的恒常的禍福,“其無正”是對“孰知其極?”的回答,故應是陳述句。其次,即便當成疑問句,則下文“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依然表示沒有單純恒常的禍福。所以,直接當成陳述句更宜。此外,本書認為“正複為奇,善複為妖”句,“正”與“奇”相對,“善”與“妖”相對,兩句中的“正”並非同意。 本書校訂文從帛書本作“其無正也”。
正複為奇,善複為妖:
正:正當、正常、平正。泛指一切人們一度認為平正合宜的事項。此“正”與上文“正”不同。
複:又、再。
奇:偏邪、奇詭、不正。
善:美好、吉利、喜好。“善”在五千文中的意旨與後世通行的意旨有別,五千文中老子所主張的“善”是善於依道而行,是合乎大道天德的心行。“善”在春秋時代,也不主要是倫理道德領域的“善”,更多的是指擅長某事、善於某事。此處“善”與“妖”對舉(不是善與惡對舉、亦非善與不善對舉),意指吉祥和美,是為人們所喜好和對人們有利助的事項。
妖:妖異、怪誕、災殃。此字《說文》未收,傳世本中有作“祅”、“訞”、“䄏”者,為“妖”的古字或異體字。《說文》:“䄏,地反物為妖也”,本指反常,有凶災、怪異等義。
人之迷,其日固久:
之:結構助詞,無實義。
迷:迷惑、迷亂。
其:助詞,無實義。
固:副詞,已經、早就。
久:長久。
𢘻(xī):帛書乙本。同“悉”。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迷”。
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方:平齊、齊等。意謂平等對待沒有分疏。“方”字早前注家基本釋為方正、端方,於意亦通。但一則與下文“廉”、“直”義有交合,二則“方”的方正、端方義亦非先秦常用義。“方”的平齊、並排義先秦則常見。往舊注家之所以基本釋作方正,乃是因為他們不可能領悟——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不可能接受——老子思想中深遠而豐厚的平等意蘊,今日的情形自與早前不同,已無這種理解和解釋上的困境和障礙。關於五千文中的平等思想,老子的論述事實上很多,突出體現在27章、56章、62章,尤其是56章的玄同,可參閱。“方而不割”意指平等對待,不加分別,不予分疏,因而也就不會割裂損傷。“方”也有釋作區域、方所,於意亦通。比如與41章“大方無隅”結合起來解釋,至極的區域沒有邊界,自然也就沒有割裂傷損了。意思實則是廣大能容,兼收並蓄。幾解均通,讀者可自己選擇,本書取平等義。此義與上文“其無正”、“正複為奇,善複為妖”恰能相應。蓋事務變換對轉,難以分別疏離,所以當平等待之。
割:劃分、分割、割裂。
廉:棱角、方棱、側棱。往舊注解中,“廉”大多釋為廉潔、清廉、不貪婪、不玷污,但與“劌”的文字含義略有不調,當以棱角義為是。意謂聖人雖有棱角,但卻不傷人。猶如玉劍木刀,雖有邊角卻不割傷人,今日有機玻璃於此意頗宜。
劌(guì):刺傷、割傷。此字多有傳本作“穢”,蔣錫昌列有10家左右。然穢字於此不宜,此時廉固然應當釋作廉潔、清廉,但“廉而不穢”與“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文意不屬,當以“劌”為是。這或許是因為河上公和王弼注文都將廉釋作清廉,故後世有改“劌”為“穢”者。“廉而不劌”一詞,先秦典籍中道家文獻之外亦多見,如《禮記》、《晏子春秋》、《荀子》、《韓非子》、《管子》等,可能源出老子,也可能是一種古語而為老子所引用。
直:正直、端正。
肆:侵淩、衝撞。
光:光明、明亮。
耀:顯赫、刺目。
兼:帛書乙本。兼併、合併。意指兼收並蓄,容畜合會。本字含義略通,整理者釋為“廉”。“廉”古屬來母談部,“兼”古屬見母談部,音近可通。“兼”古亦通“謙”,但此處不可行。方與割、直與絏、光與眺意皆相通,謙與刺則非。兼的合併、兼有義在此約略可行,意指容納彙聚,但與“謙”的情況類似。
刺:刺傷、刺入。
絏(xiè):帛書乙本。系縛、牽制、拽曳。本字含義亦通,然宜通“肆”。絏古屬心母月部,肆古屬心母質部,音近可通。老子此段的方、兼、直、光都是聖人自身具有的品性,割、刺、絏、眺都是與外人相處時的作用情形,核心之意是不傷無損。王本的直與肆能較好的體現這一核心意旨,正直而不衝擊對方,比帛書本的正直而不強制對方似更合宜。但兩本於意幾無差異。
眺:帛書乙本。本字含義未達,整理者釋為“耀”。眺古屬透母宵部,耀古屬喻母藥部,音近可通。
三、校定及譯文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政事簡樸平易,民眾敦厚富足;政事繁複苛細,民眾匱乏不足。
福祉依附著災禍,災禍潛藏於福祉。誰能確知單極的禍福呢?並無純粹的禍福啊!
端正再變為偏邪,美好複演為妖妄。
人們迷執於單純的禍福,已經歷時甚久了。
因而聖人平等待 物而不分疏,有棱有角 卻不刺傷,公平正直 卻不侵逼,光潔明亮 卻不耀目。
四、章句詳解
此章內涵豐富,既有老子辯證法的內容,也有老子“中和之道”即“中道”或“中和”的內容,更是老子生活處世和為政治國的原則性闡述。
“其政悶悶”一段是為政治國之道,從正反兩方面闡述 不同的治國方式 及其相應效果。
“禍兮,福之所倚”一段告訴人們 沒有單純且恒常不易的禍、福,是老子辯證法的主要體現之一。
“聖人”一段通過聖人的形象,告誡人們在持守自身德性之時 當溫和待人處事,不要有所傷損,可歸結為謙沖自守,是老子中和之道的體現,蘊涵著老子對生命的關懷 和對世務的洞察。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政事簡明、政令平易,不事繁苛、不亂變換。能做到這等境地,則民眾富足康樂、敦厚淳樸。反之,如果政事繁複、政令苛雜、反復變動,那麼民生凋敝、民財匱乏。為什麼會是這樣的呢?老子沒有細述緣由,但結合五千文他章分析,“察察”意味著“有為”,意味著統治者對民眾的控制役使相當頻繁和細密,也就是管得過細、管得過嚴、管得過多、反復變動,民眾動輒得咎、畏手畏腳、翻來轉去,甚至陷入迷茫無措之境(22章說“多則惑”)。原本民眾可從各自處境自己計畫決策、行動做事,但因為“其政察察”,反而需要先考究政令、反而要依賴統治者了。再加之統治者所謂政令多半出於自己利益、自身意願,因而民眾自然匱乏困頓了。反之,如果政務簡潔平易,則民眾就會富足充裕。
禍兮,福之所倚;
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此段意在表明 沒有單純的禍和單純的福,也沒有恒定不變的禍或福。
禍福相依、相互轉化、相互涵藏、相互滋生。
這是老子辯證法的內容,與2章之意相通。福依附著禍、跟隨著禍、涵藏於禍。禍隱藏著福、跟隨著福、衍生出福。
世間之事 沒有單極單純的禍、福,沒有永恆不易的禍、福。
也就是說沒有一片天地,那裡僅僅是福祉;也沒有一片天地,那裡僅僅是禍患。
但是人們愚蠢地以為有之,並且竭力逐求福而棄除禍,這又怎麼能做到呢?
人們都以為權勢大、財富多是福,難道其中 沒有禍患隱藏?難道不會招致禍患?難道不會變成災殃?難道沒有禍患伴生?
人們都以為遭受挫敗是禍,但同樣的道理,他也與福相連。
世事變幻、滄海桑田,今日的好 明日就是壞,今日的壞 明日看來倒是好。
不僅人們的觀念看法會變,事物本身也在變。今日看來是在逐求福避免禍,但將來回過頭一看卻令人啼笑皆非,因為今日的作為,不過是在奮力地 追求禍而祛除福,誠如老子所謂的“雖智,大迷”。
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聖人對世事察隱知微,他明白沒有什麼 單純且恒久不變的單極之事,所以他不會走向極端。
他平等對待一切,不予分疏割裂。
“方”在此是平齊、平等義,但也可理解為方正,此時“方而不割”意即不會因為自身方正而對他者有所傷損。聖人也不是八面玲瓏、左右逢源的鄉願,他有棱有角,但卻不走向極端,即不會用自己的棱角或者說不會因為自身的棱角而對他者有所傷害。聖人的棱角是木刀玉劍,而不是百煉鋼刀。同樣,聖人直率端方、心行正直,但卻不會冒犯逼迫他者,不會揮舞正直的棍子將他人掃倒。聖人光明純潔,但卻不是讓人炫目的光彩、不是令人刺眼而不敢正視的光亮——比如夏日正午的太陽那樣。聖人這樣的做派,正是對人無傷且有益的方式。這也正是柔、弱的一種體現,按照今日的理解其實是柔中有剛、弱中蘊強。簡言之,內裡方、廉、直、光,而外面包裹著一層柔弱。以此待人接物,既不變其內在,又不傷人損物,且對人、物會發生有益的影響導向。
此段實則就是自我約制,屬於老子的中道 或者說中和主張,
《禮記·中庸》的思想與此意相通。77章“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是從為政治國角度闡述的 中道或者中和主張,此段則是從個人生活處事角度 予以闡述。
原58章 1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5
四、章句详解 5
原58章
一、原文
王弼本:原58章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聖人 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傅奕本:
其政閔閔,其民偆偆;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邪!正複為奇,善複為祆。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帛書甲本:
□□□□□□□□其正察=其邦夬=𢢸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
其政閔閔,其邦屯屯。其政察察,其邦缺缺。禍,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方而不割,廉而不刺,直而不絏,光而不曜。
帛書乙本:
亓正𨵆=亓民屯=亓正察=亓□□□福□之所伏孰知亓極□無正也正□□□善複為□□之𢘻也亓日固久矣是以方而不割兼而不刺直而不絏光而不眺
其政閔閔,其民屯屯。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福,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是以方而不割,廉而不刺,直而不絏,光而不耀。
二、注釋辨析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政:政事、政治。泛指一切由統治者制定和掌控的行政事務。
悶悶:愚昧混沌貌、少言寡語貌。意指平易簡樸、不事繁苛。“其政悶悶”即政舉稀有、政令稀少。
悶:沉悶、無聲響、無言語。
淳淳:敦厚樸實貌、充實富有貌。淳:樸實、淳厚。由下文“缺缺”看,主要意指充實充足。
𨵆𨵆(qì):帛書乙本。門。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閔”。閔:昏暗。“𨵆”字《說文》未收,《字彙補·門部》:“𨵆,門也”。
屯屯:帛書甲本。屯:充滿、充足、厚實。帛書本“屯屯”含義更明晰,王本“淳淳”往舊多釋作敦厚質樸,但由屯屯看,當釋作充足富有。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察察:細密繁苛貌。意指政令苛細、政務繁瑣。察:細緻、詳密。
缺缺:匱乏不足貌。缺:殘缺、缺少。
邦:帛書甲本。邦國、國家。帛書甲本的“邦”與傳世本的“民”於意無別。邦指國家,包含民眾和統治者。整個國家既已缺缺,則民眾必定缺缺。而民眾缺缺,雖然統治者一段時間內未必缺缺,但其根源在於民眾,因而最終仍會缺缺。
夬夬(guài):帛書甲本。缺少困頓貌。夬:破損、缺少。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禍:災難、禍患、禍害。
福:福佑、福祉、吉祥。
之:結構助詞,無實義。
倚:依附、依憑。
伏:隱藏、潛伏。
𢢸:帛書甲本。同“禍”。
此段意蘊豐厚深遠,但也略有隱晦模糊,與2章之意相通,是老子辯證法的精髓所在。
關於老子辯證法,我們在第三篇老子辯證觀一節有專論,也可參考老子方法論等章節。
此處需要注意 倚和伏兩字的意蘊。
“倚”是依靠、依附,意即相伴相成。也就是說有禍形成,則有相應的福隨之而生。
可以從這幾方面領會其意,一是實踐和認知方面,即禍作為經驗教訓,是一種有益的 可以借鑒資取的事項。這一點是本書結合下文的推斷。二是事實方面,有三義。一則禍本身就有涵有、伴生著福,這是同時性的禍福關係。二則禍可以引發 和招致福,這是歷時性的禍福關係。三則禍福相互轉化,這也屬於歷時性關係(這一點需要結合下文,單由此段表述得不出這一點)。三是不同角度、不同個體或類群、不同時期的對禍福的審視判斷。不過由下文看,老子此處側重於第二方面,即事實方面。
“伏”是隱伏、隱藏,一則福中涵有、伴生著禍,這是同時性的禍福關係。二則福可以引發和招致禍,這是歷時性的禍福關係。結合經文下文,則禍福還具有相互轉化的關係。
孰知其極?其無正:
知:知曉、洞察、分明。
極:極端、終極、中正。意指獨立恒常且不含對立面的 純粹之禍福,或者既無福也無禍的中正情形。由上下文分析,老子當意指前者。往舊注解中,主要分為兩類,一是終極、窮竭義,二是極端、單極義,實則兩解於意無別。這是因為終極義就是單純的禍福,經文前述禍福相依,下問誰知道“極”,若“極”是終極義,則必然是說禍福不再相依了,此時必定是禍福獨存,而禍福既然獨存,就是單極、極端義。“極”也有釋作“中”或“正”,意指無禍無福的中正情形,此解亦通(據上下文細察,似乎老子的意旨並非如此)。“極”也有界限義,然此解可包含在極端、單極義中,這是因為既然能分清界限,就意味著有了單獨的禍福。
正:純正、純粹、中正、中平。對應于上文“極”的不同解釋,“正”有兩解,一是純粹、純正,意指單純而恒定不易的禍福。二是中正,意指恒定不易的無福無禍的情形。但由上下文看,老子之意當是前者。
“其無正”有不少注家當成疑問句,作“其無正?”,這是不確當的。首先,上文對“極”的分析表明,老子意在告訴人們沒有單純的恒常的禍福,“其無正”是對“孰知其極?”的回答,故應是陳述句。其次,即便當成疑問句,則下文“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依然表示沒有單純恒常的禍福。所以,直接當成陳述句更宜。此外,本書認為“正複為奇,善複為妖”句,“正”與“奇”相對,“善”與“妖”相對,兩句中的“正”並非同意。 本書校訂文從帛書本作“其無正也”。
正複為奇,善複為妖:
正:正當、正常、平正。泛指一切人們一度認為平正合宜的事項。此“正”與上文“正”不同。
複:又、再。
奇:偏邪、奇詭、不正。
善:美好、吉利、喜好。“善”在五千文中的意旨與後世通行的意旨有別,五千文中老子所主張的“善”是善於依道而行,是合乎大道天德的心行。“善”在春秋時代,也不主要是倫理道德領域的“善”,更多的是指擅長某事、善於某事。此處“善”與“妖”對舉(不是善與惡對舉、亦非善與不善對舉),意指吉祥和美,是為人們所喜好和對人們有利助的事項。
妖:妖異、怪誕、災殃。此字《說文》未收,傳世本中有作“祅”、“訞”、“䄏”者,為“妖”的古字或異體字。《說文》:“䄏,地反物為妖也”,本指反常,有凶災、怪異等義。
人之迷,其日固久:
之:結構助詞,無實義。
迷:迷惑、迷亂。
其:助詞,無實義。
固:副詞,已經、早就。
久:長久。
𢘻(xī):帛書乙本。同“悉”。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迷”。
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方:平齊、齊等。意謂平等對待沒有分疏。“方”字早前注家基本釋為方正、端方,於意亦通。但一則與下文“廉”、“直”義有交合,二則“方”的方正、端方義亦非先秦常用義。“方”的平齊、並排義先秦則常見。往舊注家之所以基本釋作方正,乃是因為他們不可能領悟——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不可能接受——老子思想中深遠而豐厚的平等意蘊,今日的情形自與早前不同,已無這種理解和解釋上的困境和障礙。關於五千文中的平等思想,老子的論述事實上很多,突出體現在27章、56章、62章,尤其是56章的玄同,可參閱。“方而不割”意指平等對待,不加分別,不予分疏,因而也就不會割裂損傷。“方”也有釋作區域、方所,於意亦通。比如與41章“大方無隅”結合起來解釋,至極的區域沒有邊界,自然也就沒有割裂傷損了。意思實則是廣大能容,兼收並蓄。幾解均通,讀者可自己選擇,本書取平等義。此義與上文“其無正”、“正複為奇,善複為妖”恰能相應。蓋事務變換對轉,難以分別疏離,所以當平等待之。
割:劃分、分割、割裂。
廉:棱角、方棱、側棱。往舊注解中,“廉”大多釋為廉潔、清廉、不貪婪、不玷污,但與“劌”的文字含義略有不調,當以棱角義為是。意謂聖人雖有棱角,但卻不傷人。猶如玉劍木刀,雖有邊角卻不割傷人,今日有機玻璃於此意頗宜。
劌(guì):刺傷、割傷。此字多有傳本作“穢”,蔣錫昌列有10家左右。然穢字於此不宜,此時廉固然應當釋作廉潔、清廉,但“廉而不穢”與“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文意不屬,當以“劌”為是。這或許是因為河上公和王弼注文都將廉釋作清廉,故後世有改“劌”為“穢”者。“廉而不劌”一詞,先秦典籍中道家文獻之外亦多見,如《禮記》、《晏子春秋》、《荀子》、《韓非子》、《管子》等,可能源出老子,也可能是一種古語而為老子所引用。
直:正直、端正。
肆:侵淩、衝撞。
光:光明、明亮。
耀:顯赫、刺目。
兼:帛書乙本。兼併、合併。意指兼收並蓄,容畜合會。本字含義略通,整理者釋為“廉”。“廉”古屬來母談部,“兼”古屬見母談部,音近可通。“兼”古亦通“謙”,但此處不可行。方與割、直與絏、光與眺意皆相通,謙與刺則非。兼的合併、兼有義在此約略可行,意指容納彙聚,但與“謙”的情況類似。
刺:刺傷、刺入。
絏(xiè):帛書乙本。系縛、牽制、拽曳。本字含義亦通,然宜通“肆”。絏古屬心母月部,肆古屬心母質部,音近可通。老子此段的方、兼、直、光都是聖人自身具有的品性,割、刺、絏、眺都是與外人相處時的作用情形,核心之意是不傷無損。王本的直與肆能較好的體現這一核心意旨,正直而不衝擊對方,比帛書本的正直而不強制對方似更合宜。但兩本於意幾無差異。
眺:帛書乙本。本字含義未達,整理者釋為“耀”。眺古屬透母宵部,耀古屬喻母藥部,音近可通。
三、校定及譯文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政事簡樸平易,民眾敦厚富足;政事繁複苛細,民眾匱乏不足。
福祉依附著災禍,災禍潛藏於福祉。誰能確知單極的禍福呢?並無純粹的禍福啊!
端正再變為偏邪,美好複演為妖妄。
人們迷執於單純的禍福,已經歷時甚久了。
因而聖人平等待 物而不分疏,有棱有角 卻不刺傷,公平正直 卻不侵逼,光潔明亮 卻不耀目。
四、章句詳解
此章內涵豐富,既有老子辯證法的內容,也有老子“中和之道”即“中道”或“中和”的內容,更是老子生活處世和為政治國的原則性闡述。
“其政悶悶”一段是為政治國之道,從正反兩方面闡述 不同的治國方式 及其相應效果。
“禍兮,福之所倚”一段告訴人們 沒有單純且恒常不易的禍、福,是老子辯證法的主要體現之一。
“聖人”一段通過聖人的形象,告誡人們在持守自身德性之時 當溫和待人處事,不要有所傷損,可歸結為謙沖自守,是老子中和之道的體現,蘊涵著老子對生命的關懷 和對世務的洞察。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政事簡明、政令平易,不事繁苛、不亂變換。能做到這等境地,則民眾富足康樂、敦厚淳樸。反之,如果政事繁複、政令苛雜、反復變動,那麼民生凋敝、民財匱乏。為什麼會是這樣的呢?老子沒有細述緣由,但結合五千文他章分析,“察察”意味著“有為”,意味著統治者對民眾的控制役使相當頻繁和細密,也就是管得過細、管得過嚴、管得過多、反復變動,民眾動輒得咎、畏手畏腳、翻來轉去,甚至陷入迷茫無措之境(22章說“多則惑”)。原本民眾可從各自處境自己計畫決策、行動做事,但因為“其政察察”,反而需要先考究政令、反而要依賴統治者了。再加之統治者所謂政令多半出於自己利益、自身意願,因而民眾自然匱乏困頓了。反之,如果政務簡潔平易,則民眾就會富足充裕。
禍兮,福之所倚;
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此段意在表明 沒有單純的禍和單純的福,也沒有恒定不變的禍或福。
禍福相依、相互轉化、相互涵藏、相互滋生。
這是老子辯證法的內容,與2章之意相通。福依附著禍、跟隨著禍、涵藏於禍。禍隱藏著福、跟隨著福、衍生出福。
世間之事 沒有單極單純的禍、福,沒有永恆不易的禍、福。
也就是說沒有一片天地,那裡僅僅是福祉;也沒有一片天地,那裡僅僅是禍患。
但是人們愚蠢地以為有之,並且竭力逐求福而棄除禍,這又怎麼能做到呢?
人們都以為權勢大、財富多是福,難道其中 沒有禍患隱藏?難道不會招致禍患?難道不會變成災殃?難道沒有禍患伴生?
人們都以為遭受挫敗是禍,但同樣的道理,他也與福相連。
世事變幻、滄海桑田,今日的好 明日就是壞,今日的壞 明日看來倒是好。
不僅人們的觀念看法會變,事物本身也在變。今日看來是在逐求福避免禍,但將來回過頭一看卻令人啼笑皆非,因為今日的作為,不過是在奮力地 追求禍而祛除福,誠如老子所謂的“雖智,大迷”。
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聖人對世事察隱知微,他明白沒有什麼 單純且恒久不變的單極之事,所以他不會走向極端。
他平等對待一切,不予分疏割裂。
“方”在此是平齊、平等義,但也可理解為方正,此時“方而不割”意即不會因為自身方正而對他者有所傷損。聖人也不是八面玲瓏、左右逢源的鄉願,他有棱有角,但卻不走向極端,即不會用自己的棱角或者說不會因為自身的棱角而對他者有所傷害。聖人的棱角是木刀玉劍,而不是百煉鋼刀。同樣,聖人直率端方、心行正直,但卻不會冒犯逼迫他者,不會揮舞正直的棍子將他人掃倒。聖人光明純潔,但卻不是讓人炫目的光彩、不是令人刺眼而不敢正視的光亮——比如夏日正午的太陽那樣。聖人這樣的做派,正是對人無傷且有益的方式。這也正是柔、弱的一種體現,按照今日的理解其實是柔中有剛、弱中蘊強。簡言之,內裡方、廉、直、光,而外面包裹著一層柔弱。以此待人接物,既不變其內在,又不傷人損物,且對人、物會發生有益的影響導向。
此段實則就是自我約制,屬於老子的中道 或者說中和主張,
《禮記·中庸》的思想與此意相通。77章“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是從為政治國角度闡述的 中道或者中和主張,此段則是從個人生活處事角度 予以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