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一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第一
云何五識身相應地。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何等名為五識身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麁細正不正高下色。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名表色。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表色者。謂業用為依轉動差別。【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及餘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謂唯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唯了別自相。唯了別現在。唯一剎那了別。復有二業。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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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識GPU,支援34種指令(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意識CPU,支援51種指令(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分配之),眼識併意識協同作業,眼識系統程式有六項功能(作業):①了別自境所緣②了別自相③了別現在④一剎那了別⑤隨意識善染發業轉⑥取愛非愛果,眼識INPUT(所緣)為色,一切顯形表色(性境、現量)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
論主用不同的名字來表達顯色、形色、與表色。如前所說一切顯、形、表色現前,是眼根所攝取的對象,也是眼根的境界。眼所行,專指當下現前一剎那眼根所取境。眼境界,是時間上不同,無論過去、現在、未來三時,顯形表色都於眼根處有拘礙,是眼根領納的對象,取境的範圍。如說不管過去、現在、未來,色法於眼根處有質礙,是眼的境界;聲音於耳根處有質礙,是耳的境界;乃至觸於身根處有質礙,是身的境界,也是同樣的道理。
顯色、形色、表色也是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眼識在顯色、形色、與表色上緣慮的作用,稱作眼識所行;不論過去現在未來,都是眼識的境界,只有眼識能夠認識它,耳鼻舌身識則不能明了它,所以屬於眼識的境界;也是眼識所緣慮的對象。對形相有所籌慮稱為所緣,當第六意識的作意心所,推動眼識依止眼根,去緣色境時,同時攝取阿賴耶識中色法種子所現的【疏所緣緣】之色境(根身器界),眼識自體會現出一個與外境相同的【親所緣緣】之影相(六塵緣影),來緣慮它,第二剎那之後意識就尋求、決定,分別取相,了知所緣是樹、花或是燈等,故顯形表色也是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意識的活動範圍很廣,可內緣法塵乃至七八二識,外緣可以與前五識一起配合,緣取色聲香味觸五塵,稱為五俱意識。顯形表色也是意識所行,能使意識發生緣慮作用;意識境界,是過去現在未來都是意識緣慮的境界;意識所緣,是意識所緣慮的對象。依眼根、眼識、及意識的所行、境界、及所緣,顯、形、表色也有諸多不同的名字差別。所行,強調色境現前時,眼根、眼識、及意識,能在色境上發起取境緣慮的作用,是約「能」邊而說色境;境界,是約過現未三時說色境為眼根等之緣境,是約時間來說明色境的現前;所緣,則指顯形表色能為眼識及意識的所了別,是約「所」邊而說色境。差別的名字,是指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加起來總共有八個不同的名字,都是表達顯、形、表色的特性。
眼識的助伴有作意、觸、受、想、思,五種遍行心所;及其他和眼識相應的心所有法,包括五別境心所:欲、勝解、念、定、慧;與惡眼識相應的十三種心所:貪瞋癡三根本煩惱;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等八種大隨煩惱;及無慚、無愧二種中隨煩惱;與善眼識相應的十一個心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等善心所,合計有三十四個心所,隨時可能與眼識相應。每一個識生起,一定有作意觸受想思五遍行心所相應。遍行,意指遍一切心、一切時、一切處、一切地,都有這五個心所,故名遍行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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