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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zama0012 (自在)
看板Buddhism
標題[討論] 這樣算是毀謗三寶、破和合僧嗎?
時間Fri Jan 25 08:44:18 2013
諸位大德好,最近想到一個問題,如下:
假設有間a寺,日前傳出b法師與女居士有不檢點之情況。
問題1:傳聞未經證實,即有某位己受戒男居士,將這一情況告訴該寺的分寺法師,造成該寺與
分寺對立,是否構成~(1)毀謗三寶 (2)破和合僧 (3)說四眾過?
問題2:同上,只是前提改成,該法師被檢方起訴,並被法官判刑確定
,是否構成:(1)毀謗三寶 (2)破和合僧 (3)說四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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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國刑法對毀謗的定義
(毀謗)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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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若是事實,應該不毀謗,屬"事實陳述",但仍犯"說四眾過"
又若是事實,是否有破合和僧的情況?
感謝諸位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