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72章 1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2
四、章句详解 2
原72章
一、原文
王弼本: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傅奕本: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惟無厭,是以無厭。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自愛而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帛書甲本:
□□□畏=則□□□□矣·毋閘亓所居毋猒亓所生夫唯弗猒是□□□□□□□□□□□□□□□□而不自貴也故去被取此
民之不畏威,則大威將至矣。勿狎其所居,勿厭其所生。夫唯弗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自愛而不自貴也。故去彼取此。
帛書乙本:
民之不畏=則大畏將至矣毋𠇺亓所居毋猒亓所生夫唯弗猒是以不猒是以𦔻人自知而不自見也自愛而不自貴也故去罷而取此
民之不畏威,則大威將至矣。勿狎其所居,勿厭其所生。夫唯弗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自愛而不自貴也。故去彼而取此。
二、注釋辨析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
畏:畏懼、害怕。
威:強權、刑罰。
至:到來。
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
狎:輕侮、怠慢。意指不重視、瞧不起。
所居:居處、居所。意指民眾擁有的房屋器具用品等財產。
所:代詞,與動詞構成所字結構,指代動詞的指向。居:房屋、居處。
厭:厭惡、嫌棄。
生:生產、生活。所生:意指民眾生產勞作所得。
勿:帛書甲本、乙本。通“物”。
閘:帛書甲本。關閉、阻攔。本字含義略通,整理者釋為“狎”。
𠇺:帛書乙本。字書未見,整理者釋為“狎”。
猒:帛書乙本。同“厭”。
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夫唯…是以…:因為…所以。表述因果關係的常見句式,前句為唯一性原因,後句表述結果。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自知:自己清楚、內裡明白。
自見:自以為有見地,自以為很明白。
自愛:自我愛護,珍重自身。
自貴:自以為高貴、認為自己珍貴。
去:去除、離棄。
取:取得、選取。
被:帛書甲本。通“彼”。
罷:帛書乙本。通“彼”。
三、校定及譯文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民眾不懼怕威迫,則更大的威迫就到了。不要輕慢他們的居所處境,不要嫌棄他們的生產勞作,只有從內心深處不厭棄,才能真正做到不厭棄。
所以聖人內裡分明 但不自我炫耀,珍愛自身 卻不自視高貴。所以當離棄後者,採取前者。
四、章句詳解
此章告誡統治者 當珍惜民生民物,重視民瘼民事,不要輕賤怠慢。
又以聖人作喻,忠告統治者 當以聖人為導向和楷模,轉變價值觀念、改善治國方式。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
老百姓不害怕強權威逼、不懼怕強力刑罰,統治者就會搞出更加嚴厲的措施 迫使民眾順從。老子這八個字點明了 歷來統治者的拙劣伎倆。民眾不懼怕那就更加賣力的 使用強權暴力,期望通過這種強硬的舉措 迫使民眾屈服。統治者一般沒有耐心 甚至也沒有能力尋找緣由,只是如黑道組織那樣 直接使用暴力威脅,當然下場在歷史上擺著。
這裡實際上 刻畫出了統治精英的“天性本能”、常規思想和行為取向。
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不要輕侮老百姓的房屋、用具、生活物資。“居”意指日常生活中的物資。不要厭棄老百姓的生產活動和日常勞作。“生”指生產活動,也可理解為生存之本或生存依賴。“狎”和“厭”揭露了統治精英對待民生的一般態度。他們瞧不起草棚瓦屋,看不慣土灶褐衣,鄙夷糙米粗食,輕賤田間勞作,隨意揮霍民眾血汗、粗暴踐踏民眾資財,驕奢淫逸,盤剝無度。他們恰恰忘了,他們的錦衣玉食、寶馬香車如何而來?“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39章)。然而統治者大概都認為他們的揮霍和盤剝是正常的應該的,所以老子的忠告在他們眼中不過是發高燒說胡話而已。老子說只有確實從內心不憎厭,才能在行為上做到不憎厭的舉動。這實則是告誡統治者當改變思想觀念、價值取向,參見39章等章節的有關分析。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聖人給統治者做出了榜樣。聖人當然洞明一切、了知無礙,但即便這樣,聖人卻不自以為洞悉無疑、也不會標榜自己高明有見識。聖人當然自我珍惜、敝帚自珍,但卻從不認為自己多麼高貴、多麼尊崇。“自知不自見”是從認知和事實方面立言,實際上主要意指集中眾人知見,集思廣益的治國之道,那麼怎樣集思廣益?這就必定導致一種議政方式,我們在本書第三篇老子民主觀等章節進行分析。“自愛不自貴”是從價值評判方面立言,涉及思想觀念的變革。
公案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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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5603
-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24, 2021 4:25 pm
Re: 公案很難懂
原74章 1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3
四、章句详解 4
原74章
一、原文
王弼本: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傅奕本:
民常不畏死,如之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孰敢也?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自傷其手矣。
帛書甲本:
□□□□□□□奈何以殺愳之也若民恒是死則而為者吾將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伐大匠斲也夫伐大匠斲者則□不傷亓手矣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殺懼之也?若民恒畏死,則而為者吾將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也。夫代大匠斲者,則希不傷其手矣。
帛書乙本:
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殺䂂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為畸者□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又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則希不傷亓手
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殺懼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則希不傷其手。
二、注釋辨析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奈何:怎麼能,為什麼。
懼:恐嚇、恫嚇。
恒且:帛書甲本、乙本。持久而普遍。恒:長久。意指持續。且:繁多。《詩經·大雅·韓弈》:“籩豆有且”,鄭玄釋作“多”。
若何:帛書乙本。意同“奈何”。若也可理解為代詞,你。何:為何。於意無別。
愳(jù):帛書甲本。同“懼”。
殺:帛書甲本、乙本。殺害,殺死。
䂂(qú):帛書乙本。字書無釋義。整理者釋為“懼”。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若使:表示假設,如果。
常:一直、永遠。
奇:異常、特殊、奇特。奇者:此處當是指與統治者對抗、反抗者,即不順從、不服從。並非奇詭、邪惡之義。上文說老百姓被逼無路而不懼死亡,就不能用死亡來威脅了。這就表明民眾已經開始反抗統治者了。假如百姓還怕死,那麼將那些出頭露面的抓來治死,就沒有人敢反抗了。
得:助動詞。能夠、可以。
執:拘捕、捉拿。
敢:膽敢,敢於。
畸:帛書乙本。意同“奇”。
且:帛書甲本、乙本。且:句中語助詞,無實義。
常有司殺者殺:
常有:永遠有、一直有。
司殺者:專管殺戮者、專司殺人者。司殺者的實際意指不明。五千文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證據,能夠證明有專門主管殺戮生命的東西。所以司殺者應當理解為生命物的自身運作機理、自身生命機能。“德”是生命的本真本根、是生命物生存的依據憑靠,生命物的壽命應該或者說必定與“德”有關,可能也與物質性的身體構造亦即有機身體的組織結構有關,但是對此老子沒有講過,也許是因為太過複雜,言語不能說清之故。我們在本書第二篇“從老子生命論看人類疾病、衰老”有討論,可參閱。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代:代替。
大匠:技藝高明的工匠。
斲(zhuó):同“斫”。砍削。
伐:帛書甲本。當為“代”之訛誤。
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希:稀少、很少。
由此章表述可以引申出老子對待刑罰的主張,這就是盡可能避免傷害生命。自然界萬物的死亡由其自身生命機理決定,都是大道的子女,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隨意結束他們的生命。人生社會領域也是如此。
首先是統治階層抱道守德,自正其身,這樣的社會自是正常有序、和睦充足。沒有這個前提,必定會導致“民不畏死”、“民不畏威”(72章)的結局,此時的刑殺不僅無效,更是老子堅決反對的暴虐無道、強梁盜賊。
其次是對有錯誤者當耐心化導、感化,62章說“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棄之有”,27章說“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49章說“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32章說:“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都是此意。由此並結合五千文對生命的論述,也可得出推論,老子當是反對肉刑的。
再次,必定有一些屢教不改、為非作歹、尤其是殘害生靈者,對這些人“強梁者”(42章)應該怎麼辦呢?老子沒有述說,但可以推衍出來。那就是順應民心(49章“聖人無常心”)予以制裁,這樣可能就包括死刑了。其實老子的用兵之道也表明了這一點。對於殘害生靈、暴虐無道而又無法勸止者,自然應當不得已而用之了。有些人可能對老子的用兵之道和死刑做法難以理解,認為體證大道洞明生命的老子或許會和一些宗教的主張一樣。但是必須特別注意,老子是從為政治國的角度立論的,而不是個人生活處事的角度立論。如果一個國家,無法有效對付殘害生靈、暴虐無道者,而是任由他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那不過是昏庸無能、自取敗亡之途,更是助長邪惡、間接殘害民生的荒唐之舉。
三、校定及譯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民眾不害怕死亡,為何還用處死 來威脅他呢?若果民眾永遠都怕死,那麼有人做出奇異(反抗、不順從)之事,我就可以將他們 抓捕而處以極刑,還有誰敢再犯呢?
永遠都有專掌殺戮者在殺人,代替他去殺人,這是代替高明的工匠砍削。
代替高明的工匠砍削,很少有不傷自己手的。
四、章句詳解
此章告誡統治者不要以殺戮威脅民眾,當民眾已經不怕死時,這種屠殺已無效力。根本的方式是尋找民眾不畏死的原因,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一味恃強威逼必定導致自身敗毀。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老百姓不畏懼死亡,為什麼還要用死亡恐嚇他?死亡是人人所懼,生存是人人所愛。民眾不怕殺頭,那就表明沒有任何可以懼怕的東西了。然而民眾本來是怕死的,是什麼使得他們膽氣大增、不懼死亡?顯然是走投無路被逼無奈了。但是統治者似乎從來沒有察覺到其中的奧妙,你們不是不怕死嗎?那就讓你們瞧瞧,看你們到底怕不怕。不過這時候不是民眾怕不怕的問題了,應該輪到統治者怕不怕了。民不畏死意味著民眾開始反抗對抗。帛書本作“若民恒且不畏死”,“恒且”意指久而多,也意味著統治無道,民眾反抗。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如果老百姓一直都怕死,此時可以抓獲那些帶頭反抗者,將其處死。這樣殺雞給猴看,可起到殺一儆百之效,就再也沒人膽敢造次了。問題是,老百姓已經不怕死,殺了夏明翰,還有後來人,難道要將他們全都處死?民眾日常都是沉默寡言的,一旦不懼死亡、起而抗爭,他們對統治者的報復也是嚴厲的、甚至也和統治者一樣殘酷。執拗而迷失的統治者似乎都沒聽懂老子的話,他們前仆後繼地做著同樣的事情——嚴刑峻法,刀劍伺候——當然也都有著同樣的結局。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永遠都有專掌殺人、專職殺戮的,他們才可殺人屠物。“司殺者”並非閻王爺、無常鬼,意指自然機理、生命物自身內具的生命機制。代替司殺者殺人顯然是越俎代庖,這就好象代替高明的匠人揮斧弄刀,舞的挺來勁兒,但總會傷殘自己那雙笨拙之手。52章說“無遺身殃”,16、52章說“沒身不殆”,16章說“妄作凶”,這都是告誡世人以及統治者不要引火焚身、投火自焚。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3
四、章句详解 4
原74章
一、原文
王弼本: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傅奕本:
民常不畏死,如之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孰敢也?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自傷其手矣。
帛書甲本:
□□□□□□□奈何以殺愳之也若民恒是死則而為者吾將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伐大匠斲也夫伐大匠斲者則□不傷亓手矣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殺懼之也?若民恒畏死,則而為者吾將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也。夫代大匠斲者,則希不傷其手矣。
帛書乙本:
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殺䂂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為畸者□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又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則希不傷亓手
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殺懼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則希不傷其手。
二、注釋辨析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奈何:怎麼能,為什麼。
懼:恐嚇、恫嚇。
恒且:帛書甲本、乙本。持久而普遍。恒:長久。意指持續。且:繁多。《詩經·大雅·韓弈》:“籩豆有且”,鄭玄釋作“多”。
若何:帛書乙本。意同“奈何”。若也可理解為代詞,你。何:為何。於意無別。
愳(jù):帛書甲本。同“懼”。
殺:帛書甲本、乙本。殺害,殺死。
䂂(qú):帛書乙本。字書無釋義。整理者釋為“懼”。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若使:表示假設,如果。
常:一直、永遠。
奇:異常、特殊、奇特。奇者:此處當是指與統治者對抗、反抗者,即不順從、不服從。並非奇詭、邪惡之義。上文說老百姓被逼無路而不懼死亡,就不能用死亡來威脅了。這就表明民眾已經開始反抗統治者了。假如百姓還怕死,那麼將那些出頭露面的抓來治死,就沒有人敢反抗了。
得:助動詞。能夠、可以。
執:拘捕、捉拿。
敢:膽敢,敢於。
畸:帛書乙本。意同“奇”。
且:帛書甲本、乙本。且:句中語助詞,無實義。
常有司殺者殺:
常有:永遠有、一直有。
司殺者:專管殺戮者、專司殺人者。司殺者的實際意指不明。五千文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證據,能夠證明有專門主管殺戮生命的東西。所以司殺者應當理解為生命物的自身運作機理、自身生命機能。“德”是生命的本真本根、是生命物生存的依據憑靠,生命物的壽命應該或者說必定與“德”有關,可能也與物質性的身體構造亦即有機身體的組織結構有關,但是對此老子沒有講過,也許是因為太過複雜,言語不能說清之故。我們在本書第二篇“從老子生命論看人類疾病、衰老”有討論,可參閱。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代:代替。
大匠:技藝高明的工匠。
斲(zhuó):同“斫”。砍削。
伐:帛書甲本。當為“代”之訛誤。
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希:稀少、很少。
由此章表述可以引申出老子對待刑罰的主張,這就是盡可能避免傷害生命。自然界萬物的死亡由其自身生命機理決定,都是大道的子女,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隨意結束他們的生命。人生社會領域也是如此。
首先是統治階層抱道守德,自正其身,這樣的社會自是正常有序、和睦充足。沒有這個前提,必定會導致“民不畏死”、“民不畏威”(72章)的結局,此時的刑殺不僅無效,更是老子堅決反對的暴虐無道、強梁盜賊。
其次是對有錯誤者當耐心化導、感化,62章說“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棄之有”,27章說“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49章說“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32章說:“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都是此意。由此並結合五千文對生命的論述,也可得出推論,老子當是反對肉刑的。
再次,必定有一些屢教不改、為非作歹、尤其是殘害生靈者,對這些人“強梁者”(42章)應該怎麼辦呢?老子沒有述說,但可以推衍出來。那就是順應民心(49章“聖人無常心”)予以制裁,這樣可能就包括死刑了。其實老子的用兵之道也表明了這一點。對於殘害生靈、暴虐無道而又無法勸止者,自然應當不得已而用之了。有些人可能對老子的用兵之道和死刑做法難以理解,認為體證大道洞明生命的老子或許會和一些宗教的主張一樣。但是必須特別注意,老子是從為政治國的角度立論的,而不是個人生活處事的角度立論。如果一個國家,無法有效對付殘害生靈、暴虐無道者,而是任由他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那不過是昏庸無能、自取敗亡之途,更是助長邪惡、間接殘害民生的荒唐之舉。
三、校定及譯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民眾不害怕死亡,為何還用處死 來威脅他呢?若果民眾永遠都怕死,那麼有人做出奇異(反抗、不順從)之事,我就可以將他們 抓捕而處以極刑,還有誰敢再犯呢?
永遠都有專掌殺戮者在殺人,代替他去殺人,這是代替高明的工匠砍削。
代替高明的工匠砍削,很少有不傷自己手的。
四、章句詳解
此章告誡統治者不要以殺戮威脅民眾,當民眾已經不怕死時,這種屠殺已無效力。根本的方式是尋找民眾不畏死的原因,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一味恃強威逼必定導致自身敗毀。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老百姓不畏懼死亡,為什麼還要用死亡恐嚇他?死亡是人人所懼,生存是人人所愛。民眾不怕殺頭,那就表明沒有任何可以懼怕的東西了。然而民眾本來是怕死的,是什麼使得他們膽氣大增、不懼死亡?顯然是走投無路被逼無奈了。但是統治者似乎從來沒有察覺到其中的奧妙,你們不是不怕死嗎?那就讓你們瞧瞧,看你們到底怕不怕。不過這時候不是民眾怕不怕的問題了,應該輪到統治者怕不怕了。民不畏死意味著民眾開始反抗對抗。帛書本作“若民恒且不畏死”,“恒且”意指久而多,也意味著統治無道,民眾反抗。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如果老百姓一直都怕死,此時可以抓獲那些帶頭反抗者,將其處死。這樣殺雞給猴看,可起到殺一儆百之效,就再也沒人膽敢造次了。問題是,老百姓已經不怕死,殺了夏明翰,還有後來人,難道要將他們全都處死?民眾日常都是沉默寡言的,一旦不懼死亡、起而抗爭,他們對統治者的報復也是嚴厲的、甚至也和統治者一樣殘酷。執拗而迷失的統治者似乎都沒聽懂老子的話,他們前仆後繼地做著同樣的事情——嚴刑峻法,刀劍伺候——當然也都有著同樣的結局。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稀有不傷其手矣:
永遠都有專掌殺人、專職殺戮的,他們才可殺人屠物。“司殺者”並非閻王爺、無常鬼,意指自然機理、生命物自身內具的生命機制。代替司殺者殺人顯然是越俎代庖,這就好象代替高明的匠人揮斧弄刀,舞的挺來勁兒,但總會傷殘自己那雙笨拙之手。52章說“無遺身殃”,16、52章說“沒身不殆”,16章說“妄作凶”,這都是告誡世人以及統治者不要引火焚身、投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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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5603
-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24, 2021 4:25 pm
Re: 公案很難懂
習氣銷盡此我獨存
撒手懸崖,法不能錮我矣。自肯承當,我能獨立矣。
絕我承當之名,得我之實,則大覺而蘇矣。蘇即覺也。既蘇矣,而猶受人欺瞞乎?
蓋時節因緣,不能直指故,說陀羅尼銷人習氣。習氣銷盡,此我獨存,故不能不懸崖撒手,此我遂跳出法籠。
經雲: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則直指也。
無所住 即不住於一切法也,生其心 即生此獨存之我也。能時時獨存,即而生之妙義也。
生之久久,即此獨存之我,亦泯然而無跡可窺,此則金剛之妙義也。
此我 顧不尊也乎?猶有加於此上者乎?轉輪聖王具三十二相,功勳所至。
此我本來具足圓滿功勳,才是此我之尊。
所以洞曹 有出生王子之說,不借功勳而尊佛祖,所以為吾人直指也。
自著衣持缽,入城乞食,至洗足趺坐,已明明將此我 於日用平常中 盡情和盤托出。
後開示,只言度生布施兩義,總是要人不可著相,則此我自然空空洞洞,光耀宇宙,何煩勞苦修證,何其簡易明白?
至此說經已畢,後則極力讚歎此我極尊極妙。
要知此我只要離一切相,則自然如如不動,而大事畢矣。
撒手懸崖,法不能錮我矣。自肯承當,我能獨立矣。
絕我承當之名,得我之實,則大覺而蘇矣。蘇即覺也。既蘇矣,而猶受人欺瞞乎?
蓋時節因緣,不能直指故,說陀羅尼銷人習氣。習氣銷盡,此我獨存,故不能不懸崖撒手,此我遂跳出法籠。
經雲: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則直指也。
無所住 即不住於一切法也,生其心 即生此獨存之我也。能時時獨存,即而生之妙義也。
生之久久,即此獨存之我,亦泯然而無跡可窺,此則金剛之妙義也。
此我 顧不尊也乎?猶有加於此上者乎?轉輪聖王具三十二相,功勳所至。
此我本來具足圓滿功勳,才是此我之尊。
所以洞曹 有出生王子之說,不借功勳而尊佛祖,所以為吾人直指也。
自著衣持缽,入城乞食,至洗足趺坐,已明明將此我 於日用平常中 盡情和盤托出。
後開示,只言度生布施兩義,總是要人不可著相,則此我自然空空洞洞,光耀宇宙,何煩勞苦修證,何其簡易明白?
至此說經已畢,後則極力讚歎此我極尊極妙。
要知此我只要離一切相,則自然如如不動,而大事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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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原75章 1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4
四、章句详解 4
原75章
一、原文
王弼本: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傅奕本:
民之饑者,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是以饑。民之難治者,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民之輕死者,以其上求生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惟無以生為貴者,是賢於貴生也。
帛書甲本:
·人之饑也以亓取食𨓚之多也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亓上有以為□是以不治·民之巠死以亓求生之厚也是以巠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人之饑也,以其取食𨓚之多也,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為也,是以不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帛書乙本:
人之饑也以亓取食𨁑之多是以饑百生之不治也以亓上有以為也□以不治民之輕死也以亓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人之饑也,以其取食𨁑之多,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為也,是以不治。民之輕死也,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二、注釋辨析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饑:饑餓、饑荒。
以:介詞,因為。
其上:指統治者。
食:吃、用。意指徵收、收取。
稅:泛指一切稅賦。參見79章。
之:句中助詞,無實義。
𨓚:帛書甲本。字書未見,整理者釋為“稅”。
𨁑(yuè):帛書乙本。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稅”。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有為:有意造作、有心事為。與“無為”相對(參見3章、64章有關分析,詳見本書第三篇老子經濟觀一節),有兩方面意蘊。其一,為滿足自己的貪欲情意而興造創制、為了自己的利益福祉而任意事為。這是滿足“自我”情欲的造作興建。其二,違背機理規律、忤逆物理人情,胡亂作為、放縱恣肆。這是違逆“外境”情理的率意作為。“有為”一詞,五千文僅此一見,但卻是與“無為”相對的核心概念,大凡老子批評的均屬“有為”之列,五千文的許多“為”字,實即“有為”。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輕死:輕易死去、從速死亡。意指民眾很容易死亡。
輕:輕易、輕快。輕的輕快義,先秦多見。《左傳·隱公九年》:“戎輕而不整”,《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則身不勞而易及輕獸矣”,皆輕快義。無論輕易還是輕快,均意指很容易喪生。這自然是因為統治者盤剝過重,民眾勞作過度,民不聊生。
“輕死”先秦文獻常見,但“輕”基本是輕率、輕視義,“輕死”意思是對死亡不在乎、不害怕,不放在心上,可以隨時赴死。如《管子·經法》:“上好勇,則民輕死;上好仁,則民輕財。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如《商君書·弱民》:“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如《韓非子·二柄》:“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但這些文獻中“輕死”之意於老子此處不大相宜。也有注家以文獻用意解釋此處“輕死”,以為老百姓不怕死、能隨時赴死,是被統治者逼迫、是鋌而走險。這種解釋雖然也通,卻未如前述。統治者求生之厚,固然可以激起民眾的對立反抗,使得民眾視死如歸,但首先還是因為過度盤剝,民眾勞作過甚,因而短命夭折、從速喪生。此段文字各本有差異,詳下。
以:表示原因的介詞,因為。
求:追求、貪圖。
生:生活、生存。
厚:豐富、豐盛。
是以:連詞性片語,表示結果。所以,因此。
巠:帛書甲本。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輕”。
此段文字略有差異。帛書兩本均作“以其求生之厚也”,無“上”字。傳世本中也有同帛書本者,如范應元本、嚴遵本等,蔣錫昌列有50家左右。王本等傳本之意詳見上文。此處先看帛書本的“以其求生之厚”。
帛書本此段文意完足,“輕”的文字含義同王本,即輕易、輕快,“輕死”之意亦同王本,即從速死亡、容易喪生。為何百姓會夭折速死呢?因為他們“求生之厚”。為何“求生之厚”就會速死?這是因為“甚愛必大費”,求生之厚必定會忙碌勞作、辛苦耕耘,甚至爭執衝突、爾虞我詐。凡此種種,必定導致機能耗散,心身俱疲,因而容易早死。這有歷史和現實的大量證據,以及今日研究者的歷史壽命統計為證,不須分辨。帛書本的注解中,也有注家將“輕死”釋作不怕死、不重視死亡,這是難以釋通的。因為老子給出的原因是“以其求生之厚”,既然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追求更多的擁有,怎可能不重視死亡呢?怎會不怕死呢?有人會以“人為財死”等歷史俗語和一些現實例證來證實他們的解釋,但這已經不是“求生之厚”而是求財求物了,並且多數還是被逼無奈的。
那麼帛書本和王本何者為是?這難以斷定。本書認為王本合宜。首先,經文前面兩段都涉及統治者的作為及其在民眾中產生的相應結果,此段理應如此。其次,80章有“使民重死”,恰與此處“輕死”相應,而80章的意思必定是統治者不要搜刮過重、盤剝過甚。再次,老子時代普通民眾實在難有求生之厚的情形,我們不應以後世和當代的社會現實去想像那時的情景。事實上即便採用帛書本文字,也絲毫沒有減輕老子對統治者貪婪無度而造成的民眾災難給予的強烈指斥。在老子這裡,民眾的災難中,除了天災之外,僅就社會自身的緣故分析,根本在於統治精英的為非作歹、妄自興造、貪婪無恥、揮霍無度。但帛書本對於普通民眾的養生觀念也富有指導意義。實際上下文的“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不僅是統治者也是民眾養生的原則。
“求生之厚”也有傳本作“生生之厚”,易順鼎、蔣錫昌、朱謙之等或證以經文(50章生生之厚)、或援引文獻,認為當作“生生之厚”。實則於意無別。“生生”意即生產出生活所需的各類用品物資,即謀生、養生,與“求生”無甚區別。但原文如作“生生”倒是可證帛書本無“上”字是正確的。但因帛書本亦作“求生”,因而諸家之論亦無須辯駁了。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夫唯…是…:
正因、只有…所以、這才是…。表示因果關係的固定結構。前句表前提、原因,後句表結果。
是:代詞,代指“無為無以生為者”。
無以生為者:不要為了“生”而去“為”。意指不要有意營造、逐求斂取。為:事為,意指有心造作營建。
賢:勝過、超過。
於:介詞,引介比較物件。
貴生:看重生命、崇尚生活。即上文“求生之厚“。意指貪圖享受、追求奢靡。
此段意思是說,只有不為了自身的生存而逐求貪圖,才是比愛惜自己生命更好的方式。也就是,為了自身生命而過多的擁有貪求,這並不是好的養生之道。在老子這裡,養生的最好方式是“德”的淳全厚實,只有“德”醇厚不亂,則生命機能完善,生機旺盛,身心諧和。世人昧於養生之道,總以為吃的越多越好才對生命有益,於是山珍海味、玉食瓊漿。更有愚氓者奮力逐求、貪圖擁有,試圖為自己的生命營建富足良好的氛圍和資養,殊不知“甚愛必大費”,在這種貪求之中,生命早已耗損、德性早就雜汙了。看似是為了生命,實則是戕害生命。
“賢於貴生”也可理解為善於貴生,善於養生。於是此段意思是,只有不為生命而貪圖逐求者,才是善於養生、長於貴生。兩種解釋均通,且於意無別。
關於老子的養生之道,詳見本書第二篇老子煉養論、老子生命論等章節。
三、校定及譯文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老百姓饑餓匱乏,是因為統治者 徵收的稅賦過多,所以饑餓匱乏。
老百姓難以治理,是因為統治者 胡亂作為,所以難以治理。
老百姓容易喪生,是因為統治者 貪求過多的資養,所以容易喪生。
只有不為了身體 而貪求佔有者,這才是善於 珍重生命。
四、章句詳解
此章指出民眾貧困匱乏和生命殘損、社會敗壞和無序混亂的根源,即統治精英過度搜刮剝削、率憑己意胡亂作為。最後指出良好的養生之道並非飲食豐盛、滋養過甚——根本的養生之道實則就是修道進德。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統治者橫徵暴斂,只顧滿足自己的貪婪和富足,不顧及民生,所以老百姓時常陷於饑餓不足。老子這話還真是遠見卓識。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統治者奢靡浮華、貪婪無度,老百姓疲於奔命、民不聊生。從古至今,這現象從未改變過。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老百姓難以治理,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統治者的“有為”。“有為”可分為兩方面意蘊。其一,為了滿足自己的意欲情志而營建興造、貪圖逐求,其二,違背事物的機理情理(包括民情世理),任意妄為。五千文為政治國內容中,老子所批評斥責的東西都可歸於“有為”,與“無為”恰相反對。此段實則是說社會的混亂動盪,不是因為民眾,而是因為統治精英的擾亂躁動,是因為他們為了私利私欲、為了自我名位財貨而任性胡來、妄自興作;是因為他們自以為是、師心自用而違拗天然法則和自然機理,悖離人生社會的常情常理而自大狂妄、放縱妄為。五千文是精英的批判書,是對精英的教育忠告、箴言規誡。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社會能自化,精英惑亂之。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輕死”指容易死去、從速死亡。老百姓為何會早死夭折?為何會輕易喪生、失去生命?就是因為統治階層驕奢淫逸、奢侈奢華,為了滿足自己的貪婪淫欲而過分搜求、廣為儲備。統治者為了這樣的意圖而驅使民眾疲於奔命,或誘使民眾鋌而走險,盡力從民眾中索取搜刮,竭力詐取民眾血汗,如此民眾自然容易死亡、加速死亡。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這一段是老子養生原則的概括性闡述,不僅對統治者也對所有人適用。世人皆以為珍重生命、保養生命的途徑是讓飲食和物資越豐富越好,所以不斷地逐求索取,乃至因貪婪無度忘記了勞作的目的。原本是為了生存而勞作活動,演變為純粹的追逐佔有(今人甚至有為了自己所愛之物而甘願委屈自己身體的做法)。但就是在這種追求佔有中,生命耗散、身心受損,為了生命純全反而變成賊害生命。老子絕不是反對維繫生命的基本需求,而是告誡人們不要過分貪婪、過度佔有,不要忘本逐末,是讓人們轉變錯誤的養生觀念。世人認為,錦衣玉食、珍饈歡飲才對生命更加有益,這是沒有根據的。在老子這裡,養生的根本在於修德養德,奉德不失或者說依道而行就是養生的基本原則。“德”是生命的本根本真,“德”純全醇厚則生命機能完足、生機旺盛、身心協和、生命安康。當然溫飽乃是前提,這已無須反復提醒了。
一、原文 1
二、注释辨析 1
三、校定及译文 4
四、章句详解 4
原75章
一、原文
王弼本: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傅奕本:
民之饑者,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是以饑。民之難治者,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民之輕死者,以其上求生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惟無以生為貴者,是賢於貴生也。
帛書甲本:
·人之饑也以亓取食𨓚之多也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亓上有以為□是以不治·民之巠死以亓求生之厚也是以巠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人之饑也,以其取食𨓚之多也,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為也,是以不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帛書乙本:
人之饑也以亓取食𨁑之多是以饑百生之不治也以亓上有以為也□以不治民之輕死也以亓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人之饑也,以其取食𨁑之多,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為也,是以不治。民之輕死也,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二、注釋辨析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饑:饑餓、饑荒。
以:介詞,因為。
其上:指統治者。
食:吃、用。意指徵收、收取。
稅:泛指一切稅賦。參見79章。
之:句中助詞,無實義。
𨓚:帛書甲本。字書未見,整理者釋為“稅”。
𨁑(yuè):帛書乙本。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稅”。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有為:有意造作、有心事為。與“無為”相對(參見3章、64章有關分析,詳見本書第三篇老子經濟觀一節),有兩方面意蘊。其一,為滿足自己的貪欲情意而興造創制、為了自己的利益福祉而任意事為。這是滿足“自我”情欲的造作興建。其二,違背機理規律、忤逆物理人情,胡亂作為、放縱恣肆。這是違逆“外境”情理的率意作為。“有為”一詞,五千文僅此一見,但卻是與“無為”相對的核心概念,大凡老子批評的均屬“有為”之列,五千文的許多“為”字,實即“有為”。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輕死:輕易死去、從速死亡。意指民眾很容易死亡。
輕:輕易、輕快。輕的輕快義,先秦多見。《左傳·隱公九年》:“戎輕而不整”,《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則身不勞而易及輕獸矣”,皆輕快義。無論輕易還是輕快,均意指很容易喪生。這自然是因為統治者盤剝過重,民眾勞作過度,民不聊生。
“輕死”先秦文獻常見,但“輕”基本是輕率、輕視義,“輕死”意思是對死亡不在乎、不害怕,不放在心上,可以隨時赴死。如《管子·經法》:“上好勇,則民輕死;上好仁,則民輕財。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如《商君書·弱民》:“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如《韓非子·二柄》:“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但這些文獻中“輕死”之意於老子此處不大相宜。也有注家以文獻用意解釋此處“輕死”,以為老百姓不怕死、能隨時赴死,是被統治者逼迫、是鋌而走險。這種解釋雖然也通,卻未如前述。統治者求生之厚,固然可以激起民眾的對立反抗,使得民眾視死如歸,但首先還是因為過度盤剝,民眾勞作過甚,因而短命夭折、從速喪生。此段文字各本有差異,詳下。
以:表示原因的介詞,因為。
求:追求、貪圖。
生:生活、生存。
厚:豐富、豐盛。
是以:連詞性片語,表示結果。所以,因此。
巠:帛書甲本。本字含義不通,整理者釋為“輕”。
此段文字略有差異。帛書兩本均作“以其求生之厚也”,無“上”字。傳世本中也有同帛書本者,如范應元本、嚴遵本等,蔣錫昌列有50家左右。王本等傳本之意詳見上文。此處先看帛書本的“以其求生之厚”。
帛書本此段文意完足,“輕”的文字含義同王本,即輕易、輕快,“輕死”之意亦同王本,即從速死亡、容易喪生。為何百姓會夭折速死呢?因為他們“求生之厚”。為何“求生之厚”就會速死?這是因為“甚愛必大費”,求生之厚必定會忙碌勞作、辛苦耕耘,甚至爭執衝突、爾虞我詐。凡此種種,必定導致機能耗散,心身俱疲,因而容易早死。這有歷史和現實的大量證據,以及今日研究者的歷史壽命統計為證,不須分辨。帛書本的注解中,也有注家將“輕死”釋作不怕死、不重視死亡,這是難以釋通的。因為老子給出的原因是“以其求生之厚”,既然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追求更多的擁有,怎可能不重視死亡呢?怎會不怕死呢?有人會以“人為財死”等歷史俗語和一些現實例證來證實他們的解釋,但這已經不是“求生之厚”而是求財求物了,並且多數還是被逼無奈的。
那麼帛書本和王本何者為是?這難以斷定。本書認為王本合宜。首先,經文前面兩段都涉及統治者的作為及其在民眾中產生的相應結果,此段理應如此。其次,80章有“使民重死”,恰與此處“輕死”相應,而80章的意思必定是統治者不要搜刮過重、盤剝過甚。再次,老子時代普通民眾實在難有求生之厚的情形,我們不應以後世和當代的社會現實去想像那時的情景。事實上即便採用帛書本文字,也絲毫沒有減輕老子對統治者貪婪無度而造成的民眾災難給予的強烈指斥。在老子這裡,民眾的災難中,除了天災之外,僅就社會自身的緣故分析,根本在於統治精英的為非作歹、妄自興造、貪婪無恥、揮霍無度。但帛書本對於普通民眾的養生觀念也富有指導意義。實際上下文的“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不僅是統治者也是民眾養生的原則。
“求生之厚”也有傳本作“生生之厚”,易順鼎、蔣錫昌、朱謙之等或證以經文(50章生生之厚)、或援引文獻,認為當作“生生之厚”。實則於意無別。“生生”意即生產出生活所需的各類用品物資,即謀生、養生,與“求生”無甚區別。但原文如作“生生”倒是可證帛書本無“上”字是正確的。但因帛書本亦作“求生”,因而諸家之論亦無須辯駁了。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夫唯…是…:
正因、只有…所以、這才是…。表示因果關係的固定結構。前句表前提、原因,後句表結果。
是:代詞,代指“無為無以生為者”。
無以生為者:不要為了“生”而去“為”。意指不要有意營造、逐求斂取。為:事為,意指有心造作營建。
賢:勝過、超過。
於:介詞,引介比較物件。
貴生:看重生命、崇尚生活。即上文“求生之厚“。意指貪圖享受、追求奢靡。
此段意思是說,只有不為了自身的生存而逐求貪圖,才是比愛惜自己生命更好的方式。也就是,為了自身生命而過多的擁有貪求,這並不是好的養生之道。在老子這裡,養生的最好方式是“德”的淳全厚實,只有“德”醇厚不亂,則生命機能完善,生機旺盛,身心諧和。世人昧於養生之道,總以為吃的越多越好才對生命有益,於是山珍海味、玉食瓊漿。更有愚氓者奮力逐求、貪圖擁有,試圖為自己的生命營建富足良好的氛圍和資養,殊不知“甚愛必大費”,在這種貪求之中,生命早已耗損、德性早就雜汙了。看似是為了生命,實則是戕害生命。
“賢於貴生”也可理解為善於貴生,善於養生。於是此段意思是,只有不為生命而貪圖逐求者,才是善於養生、長於貴生。兩種解釋均通,且於意無別。
關於老子的養生之道,詳見本書第二篇老子煉養論、老子生命論等章節。
三、校定及譯文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老百姓饑餓匱乏,是因為統治者 徵收的稅賦過多,所以饑餓匱乏。
老百姓難以治理,是因為統治者 胡亂作為,所以難以治理。
老百姓容易喪生,是因為統治者 貪求過多的資養,所以容易喪生。
只有不為了身體 而貪求佔有者,這才是善於 珍重生命。
四、章句詳解
此章指出民眾貧困匱乏和生命殘損、社會敗壞和無序混亂的根源,即統治精英過度搜刮剝削、率憑己意胡亂作為。最後指出良好的養生之道並非飲食豐盛、滋養過甚——根本的養生之道實則就是修道進德。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統治者橫徵暴斂,只顧滿足自己的貪婪和富足,不顧及民生,所以老百姓時常陷於饑餓不足。老子這話還真是遠見卓識。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統治者奢靡浮華、貪婪無度,老百姓疲於奔命、民不聊生。從古至今,這現象從未改變過。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老百姓難以治理,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統治者的“有為”。“有為”可分為兩方面意蘊。其一,為了滿足自己的意欲情志而營建興造、貪圖逐求,其二,違背事物的機理情理(包括民情世理),任意妄為。五千文為政治國內容中,老子所批評斥責的東西都可歸於“有為”,與“無為”恰相反對。此段實則是說社會的混亂動盪,不是因為民眾,而是因為統治精英的擾亂躁動,是因為他們為了私利私欲、為了自我名位財貨而任性胡來、妄自興作;是因為他們自以為是、師心自用而違拗天然法則和自然機理,悖離人生社會的常情常理而自大狂妄、放縱妄為。五千文是精英的批判書,是對精英的教育忠告、箴言規誡。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社會能自化,精英惑亂之。
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輕死”指容易死去、從速死亡。老百姓為何會早死夭折?為何會輕易喪生、失去生命?就是因為統治階層驕奢淫逸、奢侈奢華,為了滿足自己的貪婪淫欲而過分搜求、廣為儲備。統治者為了這樣的意圖而驅使民眾疲於奔命,或誘使民眾鋌而走險,盡力從民眾中索取搜刮,竭力詐取民眾血汗,如此民眾自然容易死亡、加速死亡。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這一段是老子養生原則的概括性闡述,不僅對統治者也對所有人適用。世人皆以為珍重生命、保養生命的途徑是讓飲食和物資越豐富越好,所以不斷地逐求索取,乃至因貪婪無度忘記了勞作的目的。原本是為了生存而勞作活動,演變為純粹的追逐佔有(今人甚至有為了自己所愛之物而甘願委屈自己身體的做法)。但就是在這種追求佔有中,生命耗散、身心受損,為了生命純全反而變成賊害生命。老子絕不是反對維繫生命的基本需求,而是告誡人們不要過分貪婪、過度佔有,不要忘本逐末,是讓人們轉變錯誤的養生觀念。世人認為,錦衣玉食、珍饈歡飲才對生命更加有益,這是沒有根據的。在老子這裡,養生的根本在於修德養德,奉德不失或者說依道而行就是養生的基本原則。“德”是生命的本根本真,“德”純全醇厚則生命機能完足、生機旺盛、身心協和、生命安康。當然溫飽乃是前提,這已無須反復提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