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仔,為何你每次舉證經論都自掌嘴巴,可是經我指出你的無知錯見,你每次都酸溜溜,船過水無痕,不敢重新面對自己好好做檢討!?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二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破常品第一之餘
復次涅槃若有必有所依。此所依者。若蘊若我般涅槃時。俱不可得。故說頌曰。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論曰。
住無餘依般涅槃位。前蘊永滅後蘊不生。其中都無諸蘊相續。既不見有般涅槃者。依何說有真實涅槃。若於爾時亦許施設。有其真實補特伽羅。便墮如來滅後定有。見處過失。若於爾時不施設有補特伽羅。還同前過。
般涅槃者。既不可得。是故決定無實涅槃。以於世間都未曾見無貪等者。有貪等故。設復計有涅槃所依。是則涅槃有所依故。應如貪等其性無常。
又若涅槃體是有者。則有緣相而可了知。應如色等不出生死。
如說世尊若求涅槃體實有者不出生死。所以者何。言涅槃者。永滅眾相離諸散動。
此經義言。一切世間散動妄見皆永離故。彼所發起所取能取相永滅故。證得涅槃。是故涅槃決定非是一切有執所依緣處。
有說二句知其次第。涅槃永滅所緣眾相。永離一切能緣散動。
涅槃既絕眾相散動。不可以有而取涅槃。然經說有涅槃界等。為破撥無涅槃者見。有執生死無始無終。決定無有般涅槃界。故佛說有煩惱眾苦熾火永滅。般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此立道理。顯生死火非常相續永無滅期。從眾緣生有損惱故。猶如世間山林熾火。謂生死苦雖無始來依眾緣生相續無斷。若遇善友聞法修行。無漏聖道現在前時。滅諸煩惱不起諸業。後苦不續。名曰涅槃。譬如世間薪盡火滅。然此涅槃聖道所證。究竟寂滅離諸性相。永絕一切分別戲論。
所以契經種種宣說。皆為方便除妄見執。諸有智者應正覺知。勿謂涅槃是有無等。若於生死起諸分別。易作方便。令其斷除。
若於涅槃起諸分別。其病深固難可救療。。是故不應執有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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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法友要引經論來作證論辯,第一要先自己看得懂,第二就是要對大乘佛法已經融會貫通,那麼引用經論作為法義辨正才會有意義!!
像上面論文,到底在講什麼,轉貼引用的網友,恐怕自己也迷迷糊糊。結果是一路自我拆檯子,自我掌臉,實在也很不光彩!!
草仔,你引證以上論文到底想表達甚麼!?怎麼每次舉出經論几乎都有頭無尾,丟下就不管了!?每次漏氣就想落跑,也不為真佛法大義求個正確真相,像這樣學佛怎麼會長進!?怪不得一直困在在自己的幼稚腦筋裡不得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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