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吉祥如意 寫: ↑週六 1月 08, 2022 1:39 am
二楞子 寫: ↑週六 1月 08, 2022 12:27 am
吉祥學友~
阿陀那識是第八識
包含了雜染阿賴耶識和清淨如藏識
將清淨識單獨獨立出來,就叫做庵摩羅識
其實並不複雜。
說八識,是為了方便說法而假名施設
不是讓您在那執來執去的。
呵呵,又不是在面壁參禪,研究討論佛法佛經之學術理論,又執甚麼!?
阿陀那識是第八識
,拿出經證來!?
.
請不要自己妄想亂想,以下是太虛大師整理了各類佛法體系、義理、心得的文章。
《阿陀那識論》
十四年十一月在東亞佛教大會教義研究部提出──
一 出名
《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習氣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大佛頂首楞嚴經》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此識為聖凡總依,真妄根本,唯識宗義,恃此以明。 今就二頌以覺察其句義。
凡、指異生,愚、包二乘,意謂阿陀那識甚深甚細,攝藏無始劫來習氣種子,為執持有情一期總報之主體,如暴流水,望似恬靜,不唯異生不知,即愚法聲聞亦莫能了;故我于彼不為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也。
凡夫分別執我,益增生死之苦;二乘種姓,可離生死,分別執我,遲其趣證,是不若不聞為得也。
楞嚴初二句同,習氣即種子故,三句別開兩面:謂此識甚深甚細,生滅相續,相續故似真,生滅故非真【「真」不易定義,真正的「真心」只能說是佛的第八、阿陀那識──「 無垢識」及其所含之無漏種,性質永不變易,且可無窮相續地出生現行八識四智;一類相續可方便說為《楞嚴》中之「不生滅」。 《成論》中還是屬於無漏有為、生滅之「識相」(依他起),與之並行之恒常不變易生滅之無為法「真如」(圓成實),此時是處在「離煩惱障、所知障──客塵煩惱」之狀態】。
若迷為真,墮增益執,永在生死;若迷為非真,離此別求真不可得,墮損減執,亦永在生死。
對深密第四句「分別執為我」,即迷之為真。 然迷為非真,亦是分別執以為我,恐彼迷真非真之故,故我常不開演也【其實《深密》系統不立「真心、妄心」,它與中觀同樣堅持「無我」義】。 執為我,即固執為實我實法義;謂彼凡愚于此識上可起真非真【應是遍計其為一恒常、自在、獨立、主宰之「我」】之分別執也。 二頌對觀,意義斯足,而《深密》唯明一義者,乃舉其最為易起之偏勝義明也。
《瑜伽師地論》,全據《深密》中文以明;他若《攝大乘、顯揚、成唯識》等論,處處引用此名,茲不枚舉。 是經論中已有之阿陀那識名,為本論之根據。
二 界義
界義即定義,阿陀那識以何為定義?
梵語阿陀那,譯雲持。
經中無分析解釋,攝大乘論解二義,不若成唯識論之完備,論卷三曰:「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及其)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此中三義,今欲從粗至細,從淺及深,故逆次明之:
甲、能執取結生相續義:結生相續者,煩惱、業、生、三【雜染】法,即通常所謂惑、業、苦,由煩惱造業,由業結生。 結生者,謂初受生時結胎以生身也。 又從此一生至彼一生,由本有至死有,由死有至中有,由中有至後有,應有一恒行無間之識于中執取,使之相續不斷;若無此識,則一死即斷滅,是成大過。
首楞嚴經第二卷初,波斯匿王曾依外道起斷滅見,常懷悲憂,聞佛說法,悟明死生相續道理,了知從生趣生,捨身受身,變者生滅,彼不變者原無生滅【此是方便說,其實是「一類相續」】 ,得大歡喜。 蓋斷滅見者,一死永滅,即覺人生毫無價值,故須瞭解有此恒行無間,而執取結生相續之阿陀那識。 進一步言:明此執取結生相續之識,能對治凡夫外道之斷滅見也。
乙、能執受色根依處義:眼、耳、鼻、舌、身五根,謂之色根,即指淨色根【亦稱為勝義根】以言,粗色根為 根所依處【亦稱為扶根塵、浮塵根】,總此名為色根依處,即有情一期之報身。
此一期報身所攝有為諸法剎那無常之眾法聚中,而能使之一期相續存在,不散不壞,即由有此阿陀那識執受之故。 執受之言,謂執為自體,令生覺受故。 又色根依、指有情身,依處、亦通器界,外器世界,此一物與彼一一物相礙,此一微塵與彼一一微塵相礙,亦由有此識執持不失故,但不生覺受為異耳【根身、 器界皆是剎那剎那由本識出生,似有相續相,方便稱為執受、執持;二者差異在有無「令生覺受」】。
章太炎嘗論礦物、植物有身識──見齊物論釋;究其論證,非關身識,實由阿陀那識執持之故。 而章君不明此,誤為身識,身識但關於覺受痛癢等觸塵而已。 執持一一物之自體以相礙者,固在此也。
丙、能執持諸法種子義:諸法統括一切有為法,然大類可分二:一、有漏有為,即雜染法──異生法,二、無漏有為,即清淨法──聖者法。
種子可分業種──異熟習氣、法種──等流習氣之二【現行回熏本識成潛能,稱為習氣;潛能遇緣要現行時,稱為種子 】。
各各現行諸法【即依他起性、識相;真如、圓成實性恒常,不須種子生起】,皆由自類種子而起,均等流類,名等流種【亦稱為名言種子, 各各法皆以名言來定義也】;業種即思心所種子,乃思心所心王及善染等心所之活動作用,以自現對自種,亦等流種,但同時有特別功用,能為增上統攝他法。
如國之統領然,就自體言,亦國中之一人,而同時有統攝全國作用,業種亦複如是,其所以異他者此耳。 業種亦通有漏、無漏。
然種子為潛在功能,無有現行法體可得,若無一現行法為之攝藏【此與應成中觀不同,它認為不須一現行法──本識來保存業等潛在功能】,即散失而不能存在, 不存在故不能起現行,不起現行故便失壞一切世出世間法。
然能攝藏此潛在功能者,即阿陀那識也。 有執色法能持種子,不應道理;性變礙故。 又生無色界者,無色法故,更何能持種子【經部立種子說,但不立本識,由色、心法輪流持種】?
複次、心所法亦不能持種,不自在故。 前六識亦不能持種,無想、滅定等位無此前六識故;第七識雖恒行不斷,亦不能持種,是有覆無記性故。 經菩薩之轉成清淨智位,後複起諸染法,不應道理。
由此以論,唯此阿陀那識,無覆無記,一類相續能持諸法種子【若將阿賴耶識定義為無漏、清淨﹝即善性﹞,則無法持有漏種,故必須是無覆無記性;無垢識是善性,只持無漏種子;所以《成論》無理論的矛盾。 若將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等同第八識整體,則易有理論上的困難】。 此義菩薩亦但知少分,唯佛智乃能究竟窮盡。
三 釋名
《成唯識論》第三卷雲:「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名 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指與煩惱障有關諸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 、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八地以上】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阿羅漢或八地以上,可以無漏﹝方便說, 非完全無漏,因仍有所知障故﹞善業引發意生身、變異生死】。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大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未成佛前,即使八地以上仍有有漏種 】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
此外更加初能變、根本、如來藏【易有理論困難處】、種種異名,今次第略出以抉擇其義。
一、阿賴耶,譯雲藏,諸論解藏,通以能藏、所藏、執藏、三義釋之,此藏義純在異生有學位立名,二乘無學及念不退菩薩,無雜染法執藏義故,即不名阿賴耶;其名既狹,故不取之。
二、初能變,此識含藏諸法種子,變現根身器界相分,凡愚不了,執為我法,破其執故,說諸我法皆為識變。 能變有三,此當其初,是對所執我法及假施設我法,說此名為初能變也。 既對所執我法及所施設之我法得名,即不能盡此識之量,攝義不周,故亦不取。
三、異熟,有異時而熟、異類而熟、變異而熟之三義,較阿賴耶名雖稍寬,將成佛時即舍此名,故佛位無異熟,二乘灰身泯智亦無此之異熟;義不普遍,亦不取也。
四、庵摩羅,譯雲無垢,即清淨識,此識唯在佛位,非異生、二乘、菩薩所得名,菩薩尚有現行無明及雜染種不清淨故。 此名既唯限於佛果,即不能攝盡此通凡聖染淨之識體,故不取也。
五、心,心之一言,通凡夫、二乘、菩薩、佛一切位。 諸經論中,有以心、意、識三通名八識者,有唯就第八名心、七與六名意及識者,而有時心心所法都統名為心,或兼色法亦名為心,如心臟之肉團心等;其名太寬濫,亦不取也。
六、根本,前七轉識及一切染淨法,以此為依止故,稱此為根本識,亦通一切位。 但根本言,不唯此第八識,如證真如智亦名根本智,是稱真如為一切法之根本也;此既有濫,亦不取用。
七、第八,此依數目得名,從前五、六、七數至此,目此為第八識,乃從粗至細、從淺至深、以數之數目雖可通聖凡位,亦無濫同他失,但不能顯此識相用,不過一帶數名詞為符號而已。
八、所知依,名出攝大乘論,取義寬廣,通一切位;所知即指一切染淨諸法,一切法以此識為依,故名為所知依;依此立名,備顯此識相用。 然不取者,在論所知正指三性,而遍計等諸所知法,其實亦依真如或意識等,是依義亦可通他法,不若阿陀那義尤精確也。
九、一切種,在《成唯識論》,名為此識因相,亦通一切位,在佛位可名一切無漏法種子識,寬狹相對,與阿陀那略同;但一切種,乃此識所攝持及所緣之相分,不是現行識體,持此種子之識,即阿陀那, 且就能持種子識言,僅阿陀那三義中之一義,故亦不取。
十、如來藏,在經論中與第八識相關,其義甚廣,今略出其意。 藏即覆藏,雜染無明能覆藏一切有情本具之如來智慧德相清淨法身,如來清淨法身為所覆藏,雜染無明為能覆藏,能所合名,稱如來藏。 雖可通一切位,但此名之立意,在專指雜染覆藏中之清淨法身功德名如來藏,不通雜染法,恰與阿賴耶相對,阿賴耶偏目雜染法,如來藏偏目清淨法,故義太狹;然此名又失之太寬,以亦攝無為真如,並前七識一切清淨法,總名為如來藏故。 以此簡別,唯以阿陀那名此第八識,最為允當。
四 出體
此段文在本論最為扼要,可先知其大概。 依上嚴格思擇,唯是此阿陀那名義,名義所依之法體究何在? 不可于一切法外別求阿陀那識,須知天地人物,全是阿陀那識,其所以不見為阿陀那識而見為天地人物者,以我法二執恒行故;如病眼見空花,以眼病故,唯見其花,不見是空;眾生有二執、二障故,不見其為阿陀那體,唯見為種種雜染諸物。 古人雲:「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意即此也。
甲、大聖自住後得智境──阿陀那識:耳所聞者為聲,眼所見者為色,由聲色之名義,可指與聲色之法體;今阿陀那名義既了,故須出體。 阿陀那識,見不到,聞不到,雲何而得出其體耶?
雖依聖教及由理論,如依持取結生相續,推知有此阿陀那識;或由能執受色根依處,比知有此阿陀那識;或從能執持諸法種子,考知有此阿陀那識,此皆比量推論而知,還同哲學家之懸擬默揣,不足顯此識體。 如有人于此,未嘗到廬山,但聞人言廬山風景,或見攝影鏡所攝諸山水,知其某為大林峰,某為五老峰,某為牯嶺,然皆比量推想而知,終未曾親見盧山也。
阿陀那識亦複如是,教理不過比知,須得能證之智,乃能親證知也。 然則要何種智,方能證見此阿陀那識體也? 曰:大聖自住後得智。 大簡小乘,聖簡異生,正指初地以上菩薩而言,其智有二:所謂根本──如理智【真見道之根本無分別智】、後得──如量智【 相見道之後得無分別智】。 然能以此阿陀那識為所知境者,唯後得智【大概初地以上能以四禪、宿命、滅盡定等能力「證解、現觀」第八識? 】。
後得又二,此為自心安住與他無涉之後得智,諸佛果位即為自受用身【自利】,故名曰自住後得智【另一後得, 即是利他】。
四智前三皆具根本、後得之二,唯第四成所作事智但名後得,以不能親證真如故。 菩薩唯以平等性智、妙觀察智、之自住後得智證知此阿陀那識,第七未轉時,雖唯緣第八,然轉智時亦能了知一切諸法;然了知諸法皆阿陀那識耳【《成唯識論》卷3:「 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為開示。 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為說。 」(CBETA, T31, no. 1585, p. 14, b28-c3)】。
《瑜伽真實品》雲:「菩薩于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唯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
離于自性假立之事自性,即菩薩安住如幻三摩地所緣諸法唯識之如幻境,所謂藏識海常住也。 佛果圓成四智,究竟窮盡此識底蘊,安住海印三昧,遍能了知如幻不空之法,此略明菩薩自住後得智所緣為此識義。 詳為料簡抉擇,俟諸他處。
乙、根本智境──即真如:上出阿陀那之識體,是出事之當體,猶非體性之體,故雲「相似顯現,而非彼體」。 若了知此真如體性,則唯是根本智,在根本智所證知,則唯是無相真如。 如質學家,明全宇宙唯是若干原質,生物學家則知其唯是生機力;所謂仁者見之為仁,智者見之為智。 自住後得智了知阿陀那識,則一切法皆阿陀那識,根本智了知真如,則一切法皆真如也。
丙、涉他後得境──即染淨諸法;佛及菩薩與佛菩薩及諸眾生相交涉故,四攝、六度種種善巧,種種施設,皆依此涉他後得智安立。 此智了知聖凡諸法,若自若他,若染若淨,眾生各各性欲不同,隨機化導,與之起種種交涉,而有菩薩之上求下化及如來之現身說法。 但此時雖分別自他、染淨諸法,而同時悉了知如幻如化,皆唯識之所現。
丁、小乘智境──即四諦染淨諸法:聲聞、緣覺、修四諦、十二因緣觀,證生空真如,雖了知諸法無我,而計執有染淨諸法可得,不如菩薩能了知皆唯心所現,智證人我是空, 唯有四諦染淨諸法,是二乘之智境,亦佛菩薩智之一少分也。
戊、異生智境──即隨類之宇宙物我:五趣、三有異生之智,即二執、二障相應之有漏虛妄分別,隨業報為何趣何類,隨其趣類各各現其所了知之宇宙物我,此唯是此而不是彼, 彼唯是彼而不是此。 如人見之恒河,鬼見猛火,天見琉璃,所謂「隨異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也。 不了世間唯心所現,隨類不同,取相安名,起遍計執,計我計法,所以隨類各有其一一之物我,皆異生之虛妄分別智境也。 就能了之智,有此五重分別,離智則無名可名,不可施設,不可安立,強謂之一真法界,言語道斷,心思路絕也。
五 會釋
阿陀那識,其體是自住後得智之所緣境,隨義施設,有種種名,此諸名義,今會釋之。
此識有攝藏諸法雜染種子等義,名為阿賴耶;由或善不善先業而引招為現生無記之異熟報體,複名異熟識;又因緣所生如幻有法,及異生遍計所執之若我若法,皆以此識為能變, 故名為初能變;如來證得二轉依時,舍此識雜染轉成清淨無垢,是名庵摩羅識;又或是能緣慮法,及能積集諸法種子,名之為心 ;又或是一切染淨法根本,稱為根本識;又此識為識類中之第八數,故名第八識;又指所含藏之一切種子,名一切種 ;又未離雜染時,如來無垢識為無明染法所覆藏,乃名如來藏;以種種不同,故有種種異名也。
六 破謬
一切謬執,皆由迷此阿陀那識而起,《攝論》等有摸象之喻,即明不了此識以成妄執,廣見經論,茲不煩出。 今就大乘建立此阿陀那識文中,有因翻譯之訛,或以解釋之誤,至成種種謬計,特一明之。
甲、北魏時菩提流支譯世親之華嚴《十地經論》等,依之立地論宗。 此宗中或因阿陀那有執持義,誤傳此為第七執我之識。 不知阿陀那之執持,乃持種及根等不失之意,與第七識執我之執不同。 誤阿陀那為第七識,其謬孰甚! 謬種流傳,沿襲成典,天臺諸籍,往往見引! 因經前輩大德承用,後世學者是非莫決。 知其出於傳譯之訛,則其疑可袪矣。
乙、地論宗尚有執第八識為純淨之識,以染汙專屬前七識;轉識成智,乃滅前七之染汙識成為第八之純淨也。 迄今猶有承襲此謬,流傳為滅前七識或前六識等口頭禪者,亟須揭破。 諸佛菩薩之根本智親證真如,甚深甚細,言思泯絕;所謂第一峰頭,不容話會者也,第二峰頭,略可商量。 諸法緣起──法界緣起阿陀那緣起等──皆在後得智上施設安立。 如來第八純淨;菩薩以還,第八皆未離染;若雲第八純淨,則一切雜染法緣起皆不得成。 若謂前七是染,故可成立,亦不應理,前七轉識不能執持諸法種故,諸法無種不得生故,計無因生非佛子故。 複次、諸佛四智亦不得成,滅前七染成第八淨,則無妙觀察智等故。 由是種種道理,如來以外,第八非淨;原是無覆無記,理善安立。
丙、真諦三藏立庵摩羅為第九識,第八為染淨和合識,前七為染汙識,轉染成淨, 以滅前七染及第八染分,其淨分成為第九識;其實、不過舍第八識之雜染分,圓證其清淨分而已,並不是全滅其體而別有一識為第九也。 此種錯謬,或因翻譯錯謬,或因譯人在梵文上本不深知其義,如今日之有名學者,譯傳明清間唯識典籍于外國,錯謬重重,以人為重,襲而用之,其實則出於誤傳也。 近有調和此種謬傳,別為古學今學;其實、古學是傳釋之錯誤,而唯識學原自一貫,本無古今。 某君【指呂澄】依《大乘莊嚴論》巧立唯識古學,謂真諦之第九識名,依真如立;然真如為識之體性,識實性故,假名為識,理亦可通,但不應以庵摩羅名。 考《如來出現功德經》頌文,庵摩羅固以名清淨第八,不以指真如及可別名為第九也。 故不如依《楞伽》真相識為第九,以楞伽之真相即真如故。 真諦以庵摩羅為第九,則不是用遍一切法之平等真如性為第九,乃是別指第八淨分以為第九,故不宜也。 《摩訶衍釋論》有十識,庵摩羅為第九,堅實心為第十,亦依第八識淨分假施設為第九,及依真如假施設為第十而已。 某君引《佛地經論》解功德經頌,以大圓鏡為淨第八,而與第九庵摩識相應。 然按頌文並不如此;頌曰:「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此如來無垢識即通指淨第八心心所聚,圓鏡智即此識相應之智,以淨第八已得解脫一切障故,與智相應。 智相應者,實是淨識及善心等,智增勝故。 《佛地經論》通合淨第八心、心所說為大圓鏡心,非謂與真如或第九識相應也。
七 立宗
唯識宗之特勝點,即在第八識,明此阿陀那識,即自明一切法唯識;故本論以明一切法唯識為宗。 複可以此因成立一切法如幻宗,以皆唯識現故;依第八識建立唯識宗義,廣如攝大乘、成唯識等論明。
八 顯用
若依遍計所執之我法而說,則唯有遮破而已。 我法執盡,即證菩提,如般若、三論等,無有一法可立。 然智劣者則墮空執,即不能通達于諸法實相,或如禪宗諸祖,單提根本智證,要悟就悟,不悟則不別為權巧開示,亦失菩薩度生方便。 賢首等宗如來智境,闊談圓妙,流于玄虛。 本論勝用,則在先明阿陀那識,識通聖凡,在人即人,直指人心以為發明,即就此識顯一切法,使不墮損減執;以一切法唯識故,皆如幻如化,亦不起增益執。 二執遮破,悟入非空非有之唯識性,是為本論大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