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20, 2022 12:26 pm
師豎拂曰。有佛處不得住。無佛處急走過。三千里外逢人。不得錯舉。
僧曰:與麼則不去也。
師曰。摘楊花。摘楊花。
去。 不去
有佛處。無佛處
摘楊花。不摘楊花。
僧曰:與麼則不去也。
師曰。摘楊花。摘楊花。
去。 不去
有佛處。無佛處
摘楊花。不摘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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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起心,誰會摘楊花還有將摘楊花當勝解用的
沒有起心,誰會摘楊花
既然人有喜歡自己知見的深習
想要得到佛法大義
必然是枉走一回罷了
讓學僧陷入疑情由 妙吉祥如意 » 週三 11月 16, 2022 1:47 pm
禪宗公案:州勘庵主。台山婆子。
禪宗流傳這類型公案,(州勘庵主)(台山婆子)。有趙州禪師的獨特風格,我們可以稱此類公案為(兩重公案)。
大凡禪門公案以其內容文字隱喻之旨趣,大概可以分成個幾個類型:
1.
有類公案專門指導學人參禪入門實修的起手式(即是起疑情),此類公案通常是不說破的,理由也簡單,說破就起不了疑情了。
2.
有類公案是用來考驗學人參禪境界深淺。學人拈提這部份公案,必須具有一定研究佛教經論的基礎,始能看懂。
3.
有類公案是描述禪門師徒日常趣聞,大多幽默耐人尋味,當然其中也不乏蘊涵禪門密意,這就看要學人對於禪宗的認知深淺而心領神會了。
趙州禪師所造設的公案,台山婆子、州勘庵主,正是屬於第一類型之禪門公案。
以上所舉兩則趙州,應該是屬於第一類,用來指導新學(起疑情)參禪實修的禪門公案,原本是不可說的。
於參禪實修功夫進路上,此(州勘庵主)(台山婆子)公案,委實不可說……
但是,今人對於禪宗教理學問之研究有興趣者,又非得打破砂鍋問到底不可。
於是勉為其難,於不可言說中,試著說說看了……
——————
為何趙州對於第一個庵主的回應是:
水淺不是泊舡處!?
為何無門頌曰:
眼流星,機掣電!?
……趙州、無門兩位造設、拈提公案皆為一等作家,想必對於此公案之提示,也絕非泛泛之言吧!?
根據我個人對於禪宗參禪法道的理解,趙州造設此類公案的確是用心良苦,後人皆讚歎趙州老婆心,亦是其來有自,趙州接引後學,循循善誘,所謂老婆心實非溢美之詞……
——————
趙州呼喊:
有麼!?有麼!!
(禪門以此討消息,本是家常話。)
第一庵主,舉手握拳!!
(大禪師舉凡,豎拂棒喝、擠眉弄眼……此中目的無他,總是為了釣出學人參禪(真意)於電光石火間!若有慧根佛子 於此領旨苦參,日後大悟不在話下!!)
……那麼,無門對於第一個庵主的舉動,評頌:「眼流星,機掣電。」
可說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無門此頌即是指出行者參禪至寶,真(心)如閃電般驟然興滅,行者於無意間被釣出,唯具鷹眼當機立斷,始得此參禪實修之機密也。
但是,公案中為何趙州卻自下評論,曰:水淺不是泊舡處!?
顯然趙州此論,必然是另有玄機。
——————
只是,自古禪門祖師以此示眾,已經流於禪門老生常談,若用於提示後學期盼因此而當下承擔,生起疑情苦參,已經是漸漸力有未逮……
「水淺不是泊舡處」,顯然不是趙州不肯第一庵主的舉止回應。
而是指禪風式微,人心不古,過去很好用的公案提示,至今漸感力道不足……
所謂:水淺不是泊舡處。應該是趙州老婆心對於後代學人的憂心忡忡吧~~
為了,能加重公案生起疑情之力道,於是趙州老婆心,不辭辛勞又設下第二重公案,以補第一庵主示法之不足……
——————
有麼!!有麼!?
第二庵主同是舉手握拳……
這次趙州卻是大加肯定:「能殺能活,能縱能奪。」
無門也順著下轉語:
「殺人刀,活人劍。」
—————
公案第一重,雖說釣出參禪真意。但是,自古同一招式流於濫用,欲令後學生起疑情,委實力有未逮,故曰:(水淺不是泊舟處)……
於是趙州老婆心繼續造作第二重公案,考其旨趣,無非就是阻斷學人之分別聰明,在同是一模一樣之兩個庵主舉動下,讓學僧陷入疑情:為何有肯定與不肯定之差別!?
初學禪者於此百思不得其解,也就達到參禪面壁(抱守疑情)之目的了……
那麼,公案第二重二大禪師不約而同評語。
趙州: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無門:
殺人刀,活人劍。
此中隱藏禪門密意也就呼之欲出了……
——————
台山婆子公案,也是趙州老婆心所造設如出一轍之兩重公案。
網友可依樓上思路破解之……
人騎牛或牛騎人由 妙吉祥如意 » 週三 11月 09, 2022 9:47 pm
好吧,傅大士的公案,總算也給交代了~~
請問,當大乘菩薩修習法住智(般若波羅蜜多)時,一切妄心意識止息,完全不可以有分別的意念,
那麼,傅大士造設的公案:
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下過,橋流水不流。
與真正開悟明心,進入般若波羅蜜多,觀照實修的大乘菩薩何干!?
請問,在菩薩所修德的鏡智(觀照般若),胡來胡現,漢來漢顯,行者只能安住在真如根本智,那有甚麼分別心!?
唯有常常時,恒恒時,如來出世(指真如),若不出世,諸法法性安立,法界安住。
傅大士於公案,故意講一堆無理頭的文字,所為何來!?
阿不就是禪門祖師,用來抓狐狸仔的誘餌嗎!?
那麼,這個誘發分別意識心的文字內容,當然越離奇,越不合邏輯,就越會讓一堆野狐狸仔七嘴八舌,腦筋急轉彎,沒完沒了,困死在公案設下的陷阱中,而原形畢露!!
所以,傅大士造設的公案這句: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下過,橋流水不流。是陷虎之機,是捕抓野狐狸干的毒餌~~~
空不空手把鋤頭,鋤頭把手或手把鋤頭,人騎牛或牛騎人…,在禪定般若觀照中,非心非佛,千奇百怪境界紛來,行者依止 無分別智,根本理都不必理它!!越自以為很聰明的 講一堆腦筋急轉彎的道理,離佛法就越遠了……
首楞嚴經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