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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0, 2023 10:18 pm
靜明
你真的弄錯了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0, 2023 10:26 pm
靜明
三境中的性境,又分為兩種:
(1)勝義性境,就是佛及開悟的聖人,所體現的境界,那是即相而離相的,即我而離我執的。(2)世俗性境,是與前五識俱起時所見的,以及定中所起的現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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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量境,類似鏡中所顯現的影相,這個現量如實的虛擬出所照物的影像,並未被第六識分別計量過,但影像只是影像,不是所照的實物本質。
這個影像呈現是來自第八識的色法種子變現(初能變)。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0, 2023 10:48 pm
次草
那麼請問宇宙山河大地是誰造的?

==
這問得不夠徹底
還要將眾生加入才夠味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五 2月 10, 2023 10:57 pm
Viirya
你我只是當中之一.但絕非你我所造
無造者
只是被你識知.取相賦名並起種種分別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1, 2023 6:23 am
靜明
善哉善哉
識所緣,唯識所現也。
故知幻即離,離幻即覺。
識清淨故,一切皆清淨,此時方轉阿賴耶名。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1, 2023 6:31 am
靜明
恆不住 寫: 週五 2月 10, 2023 10:06 pm 經云:
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這是[法爾如是緣起]嗎?
整句話,就是法爾如是緣起。
識(心)所緣唯識(心)所現。
這樣能懂嗎?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1, 2023 8:15 am
次草
大菩薩能變現山河大地
所以討論山河大地是否唯識所變
這問題太深了
還有菩薩化現人身或其他種類
這些也不是凡夫能討論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1, 2023 8:18 am
二楞子
《辯中邊論》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識生時其實是變似的義、有情、我、了四境,也就是遍計所執,都是虛妄不實的,為什麼呢?似義似根沒有行相,似我(第七)似了(第六)也非真現,所取的四境為無,能取的諸識也非實有,所以說『境無故識無』,這句話也很重要,根取到到相並非真實,只是到阿賴耶去比較取個相似的義而已,故由此開展出來的,都不是真實的。


[0464c11]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識了相麁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非實有。復次頌曰。

 虛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0464c20] 論曰。虛妄分別。由此義故成非實有 。如所現起非真有故。亦非全無。於中少有亂識生故。如何不許此性全無。以許此滅得解脫故。若異此者。繫縛解脫則應皆無。如是便成撥無雜染及清淨失。已顯虛妄分別自相。此攝相今當說。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自性。頌曰。

《心得》ㄧ般來說,修行之人知道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性皆是虛妄分別後,便能知道諸法並非實有,但我們也不能把它當作沒有,那就容易變成惡取空了,它還是有「如幻」的有緣起,在這虛妄分別中產生亂識,為什麼不能說它全無呢?全無了,那便無法可修了,也沒有修行次第了,就像古德說的:「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ㄧ般,我們ㄧ定要由執著處放下處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脫,而不是你現在很煩惱,另外要去找一個清淨,白天上班儘是煩惱,晚上打坐輕安,打坐是解脫嗎?並沒有啊!煩惱還是一直在輪迴著啊~沒有從煩惱中得到智慧的開解,是無法解脫的。因此,我們可以說虛妄分別本身便圓具了三種自性,虛妄分別的顯現,不把它當虛妄分別,反而以執著心分別它為二取有,是境,就是遍計所執。若能以無執著的心,認識了虛妄分別的二取之空性,就是圓成實性。

因為虛妄分別的顯現,不把它當虛妄分別,反而以執著心分別它為二取有,是境,就是遍計所執。若能以無執著的心,認識了虛妄分別的二取之空性,就是圓成實性。在〈真實品〉中說明了,能取、所取的內容是一切法和補特伽囉,若於認識當中增益成為有實我、實法,或損減其空性的實有,就有增益損減的過失。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1, 2023 8:20 am
靜明
大菩薩變現山河大地,是真的出現了山河大地嗎?
或許只是隨順眾生的感知系統,給個影像而已。
例如現在很多的三D立體影像,只是透過光影或彩畫來呈現。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1, 2023 8:39 am
靜明
你所見的山河大地色法,只是法塵。
這個法塵讓你迷惑了。
五根與五塵是不會自行產生法塵,五根必有”識‘’執住其中,例如電燈不會自己發亮,必須有電流。
而在唯識學的觀點上,色法並不是完全指物質,很大部份是指“法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