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藏
諸法無生——智證之六十二
1
《破色心論》曰:
雲何得知 諸佛如來依此義故,說有色等一切諸入,而非實有色等諸入?
又以識等能取境界,以是義故,不得說言無色等入?
答曰:偈言:“彼一非可見,多亦不可見。和合不可見,是故無塵法。”
2
傳曰:
無著菩薩曰:“此義不然。何以故?有三義故,無色等入。何等為三?
一者,為實有一微塵。
如彼外道衛世師等,虛妄分別,離於頭、目、身份等外,實有神我。微塵亦爾,言有神我 而不可得見,離色香等實有不耶?
二者,為實有多微塵,差別可見不耶?
三者,為多微塵和合可見不耶?此明何義?
若實有彼一微塵者,則不可見,如彼外道衛世師等 虛妄分別,離於頭目身份等外,有一神我不可得見。
微塵亦爾,離色、香等不可得見。是故無一實塵可見,是故偈言:彼一非可見故。
若實有多微塵差別者,應一一微塵 歷然可見,而不可見,以是義故,多塵差別 亦不可見。
是故偈言 多亦不可見故。若多微塵和合可見者,此亦不然。
何以故?以一微塵實無有物,雲何和合?是故不成,是故偈言:和合不可見,是故無塵法。”
《中觀論偈》曰:“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以此偈意,觀前無塵之論,曉然如視白黑矣。
3
《破色心論》的目的,意在破色實有,破心實有,即破外六塵、內六根等十二入 有實在的自體。
《論》中只以破色塵為例,舉一反三,其餘諸塵諸根,類皆破之。
我等眾生,目之所及,無非色塵,如杯子、麻繩、書本、塵埃,乃至山河大地。
一一色法,不能無因而有,總是某些因緣,緣起和合 而成就此杯子、此麻繩、此書本、此塵埃,此山河大地。
無因而能有之法,在這個世界上 是根本不存在的。
譬如麻繩,如果無麻、無搓麻成繩之人、無搓麻成繩的過程,是不可能有麻繩的。
這就是緣起,應該比較容易理解,而且現代的科學 也無不承認緣起,世界上沒有無因 而存在的事物。
但緣起諸法,有兩類緣起的方式:
一類是緣起和合而成,譬如書本,是由一頁一頁的紙張 裝訂和合而成。所以世尊說:“我觀諸法,皆是一和合相。”
一類是緣起流轉而成,譬如水,由雲氣、冰雪等緣起流轉而成,又可緣起流轉成冰、雪等。
這裡引用的《破色心論》及無著菩薩的解釋,都是從破緣起和合相的角度,來證明 諸法無實在的自體,未從流轉的角度來破,因為和合法 比較普遍,初心學人 比較容易接受和理解。
試以麻繩為例,說明一多和合 而皆無自性的道理。
a外道的衛世論師,他們認為有一個神我存在,這個神我不可見,可以離開頭、目及身體的任何部分 而獨立存在。
世俗大眾對繩子的認識,其實與此外道 的顛倒觀念很相似,錯誤地以為繩子 可以離開麻縷而獨立存在。
b其實,離開了一縷縷 編織在一起的麻,也就沒有了繩子。
所以,繩子不過是諸麻 和合在一起的一種變相,其本質還是麻。
諸麻和合在一起 形成了繩相,但並沒有新增 或生成一種新的 稱為繩的物質。
因此之故,繩不過是麻的一種假相,並沒有實在的繩自體,因為它的本質是麻。
只是一物,
從麻的角度看,是多;
從繩的角度看,是一。
諸多和合而成一相,即繩。繩既不可得,麻可得乎?
很多學人到此處,都認為繩不可得,而麻是可得的,因此不能徹底地 證入 空性。
其實,諸麻相也是不可得的。
何以故?諸麻相也是一種相,也是由緣起和合而有的 一種暫時的假相。
諸麻可以緣起和合變成繩相,繩也可緣起和合,分散成諸麻相。
如同一個物質 可以分解成眾多的粒子相,眾多的粒子 也可以和合成一物相,
粒子相與物相,其實都是一種事物變化無常的二種相而已。
只是相,就不會是事物的本質,既不是本質,所以諸粒子相 也非真實。
因此之故,繩相是假,不可得,諸麻相也非真,也不可得。
世間萬物,皆緣起和合,流轉變化,無窮無盡,你怎麼能說它就是繩呢?你又怎麼能說它就是麻呢?
一不可得,多不可得,和合不可得。不可得者,此物的實在自體不可得,不是無此物也。
故龍樹菩薩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所以說無生。”
庭前柏樹
龍樹菩薩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所以說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