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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0, 2024 1:14 pm
藍海千尋
當如是知:若非受持法華經,必定輪廻不歇。
念佛,唸佛,禪修,三乘法中皆無如來!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0, 2024 4:52 pm
新老怪
由 藍海千尋 » 週一 6月 10, 2024 1:14 pm

當如是知:若非受持法華經,必定輪廻不歇。
念佛,唸佛,禪修,三乘法中皆無如來!
念佛,唸佛,禪修,三乘法中皆無如來!
那佛法是無用的嗎?
法華經亦是佛法之一個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0, 2024 8:37 pm
藍海千尋
念佛,唸佛,禪修,三乘法中皆無如來!
那佛法是無用的嗎?
法華經亦是佛法之一個
汝此認知突顯無量義經判教的重要性!

無量義經判:四十餘年未顯真實。

實無三乘方便(無常有為故).........三乘無佛!

執有三乘謗佛!

法華經顯真實(無為常住故)。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6:33 am
新老怪
七三、住持四戒

〖公案原文〗
佛鑒和尚,初受舒州太平請,禮辭五祖。
祖曰:“大凡住院,為己戒者有四:第一、勢不可使盡。第二、福不可受盡。第三、規矩不可行盡。第四、好語不可說盡。何故?好語說盡人必易之,規矩行盡人必繁之,福若受盡緣必孤,勢若使盡禍必至。”鑒再拜,服膺而退。
後鑒辭靈源,源雲:“住持當以拄杖、包笠懸掛方丈屋壁間,去住如衲子之輕,則善矣。”

〖鋸解秤砣〗
據《五燈會元》記載:“會太平靈源(隆興府黃龍靈源惟清禪師)赴黃龍,其席既虛,源薦師(佛鑒慧懃)于舒(舒州,地名)守(太守)孫鼎臣,遂命補處。”
原太平道場的方丈靈源惟清禪師 是黃龍派傳人,他應請去主持黃龍道場,卻向當地官府推薦楊歧派的佛鑒慧懃 接任太平道場,這顯示了靈源惟清禪師 只重眼正、不重派系的闊然胸襟。

佛鑒拜別師父五祖法演禪師時,五祖囑咐他:“做方丈必須律己、才能正人,有四條應該引以為戒:第一、勢力不可使盡。第二、福報不可受盡。第三、規矩不可行盡。第四、好話不可說盡。為什麼呢?因為:若把好話說盡,學人就看不起他,從而離開他;若把規矩行盡,便陷入繁瑣,而使學人惶惶不可終日;若把福報受盡,緣分就少了,必然陷入孤立;若把勢力使盡,禍事就要來了。”這都是經驗之談哪!佛鑒感謝師父的囑咐,再三拜謝而去。

佛鑒來到太平禪寺,手續交接完畢,靈源惟清禪師 辭別時交代他:“做方丈的,應該象普通學僧一樣,把應手之物 掛在牆上,來去也象普通學僧一樣 輕手輕腳。要這樣才好。”
古人如此律己,如此重視“身教重於言教”,我等學人應該怎麼辦哪?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6:35 am
新老怪
無極品第一

  老君曰:大道無形,生育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大道無名,長養萬物。
注:老君曰。老者乾陽也,君者性王也,曰者說談也。

夫老君之出,莫知其原,自混沌以來,無世不出,上三皇號萬法天師,中三皇號盤古神王,後三皇號郁華子,神農時號大成子,軒轅時號廣成子。千變萬化,難以盡推。或化儒聖,或化釋佛,或化道仙,隱顯莫測。或著感應,或著道德,或著清靜,功德以無邊。

大道無形者,大為無外,道為至善,無是無極,形是蹤跡。夫大道,本鴻濛未判之元氣,有何形質之見焉?

生育天地者,生為生化,育為含養,天為陽氣,地為陰氣。而天地何由大道之生也,每逢戌亥二會為混沌。混沌者,無極也,以待子會之半,靜極一動而生陽。陽氣上浮為天,在人為玄關。以待醜會之半,動極一靜而生陰。陰氣下凝以為地,在人為丹田。故曰:天開於子,地辟於醜也。

大道無情者,夫道本屬先天,無聲無臭;情本屬後天,有作有為。無情是無為之道也。

運行日月者,運是旋轉,行為周流,日為金烏,月為玉兔。日屬離卦,則有寒暑之來往。月屬坎卦,則有消長之盈虧。在人為聖日聖月,照耀金庭。

大道無名者,名是名目。先天大道,無形無象,有何名字,強名曰道。

長養萬物者,長為長生,養為養育,萬物是胎卵濕化昆蟲草木之類,皆得先天之氣而生者也。世人若肯回頭向道,訪求至人指示身中之天地,身中之日月,修無形、無情、無名之道,煉神寶、氣寶、精寶之丹,返上清、太清、玉清之宮,證天仙、金仙、神仙之果,逍遙物外,浩劫長存,這等好處,何樂而不為也?

木公老祖詩曰:
   道德天尊演妙玄,尊經一部是真傳。
   求師指破生死竅,得訣勤修龍虎丹。
   個個同登清靜道,人人共上彩雲蓮。
   無極宮內受封後,快樂逍遙自在仙。
文昌帝君詩曰:
   一部尊經度世船,五湖四海任盤旋。
   若不點破經中理,枉費工夫拜幾筵。
   個裡玄機惟一撥,壺中春色數千年。
   天尊口訣斯經露,按法修行赴九天。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7:53 am
新老怪
見聞覺知,只可一度——智證之六十六


《大法炬陀羅尼經》曰:
複次,應觀是色作無相想。雲何觀色作無相想?當知此色生滅輪轉,念念不停。毗舍佉,如是色相,不可眼見,當知彼是意識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 以眼得見。


傳曰:
護法菩薩曰:“五識唯緣 實五塵境,不緣假法,以任運而緣,不作行解,不帶名言,是現量故。
如眼識青、黃、赤、白等實色之時,其長短方圓之假色,雖不離青、黃、赤、白等實色之上,然眼識但緣實,不緣假也。既不緣假,則是意識作長、短、方、圓之心而緣也。”
蓋五識之初念,與明瞭意識緣五塵境之時,唯是現量,得五塵之實色。
若後念分別意識起時,即是行解心中,作長、短、方、圓之色而緣,是比量心緣也。
故經曰:“當知彼是意識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以眼得見。”
奉先慧超禪師每曰:“大眾,見聞覺知,只可一度。”其有得於此乎?!

道長:
凡夫眾生見色,有種種色相,如杯子有杯子相,電腦有電腦相,桌子有桌子相等等,種種色物,各有各的相,互不相同。既然有相,即執著此種種色物 皆為實有。
為破此執,世尊在《大法炬陀羅尼經》中對毗舍佉說,應觀這些色物 皆作無相想。為什麼呢?因為種種色物 刹那刹那皆在無常變化之中,你能說哪一刹那的相 是此色物的相呢?只不過我們無法察覺色物的微妙變化,而錯認色物相續的相似相 為色物之相。這其實是意識錯誤分別的結果,並非真是親眼所見色物之相。
譬如電燈,在高速攝影下,再重先慢放,你就能發現 燈光其實是一滅一亮 一滅一亮如此相續運作,但我們肉眼只看到光亮,不會看到黑暗。又譬如火繩,一點火星,不停旋轉,即成一個火圈。我們似乎看到實有一個火圈,其實這只是個視覺的假像,真相無非一點火星。
靜態的色物,單憑肉眼 是無法察覺它的變化的,而其實變化 無時無刻不在進行。一些比較粗大的變化我們可以察知,譬如冰變成水,水變成冰,如果說色物有相,那究竟水 是此色物之相呢,還是冰才是此色物之相?其實此色物 無相無名,非冰相,非水相,刹那刹那都處在變化之中,人類的意識只是截取它相續的一段相似相 而說它是冰或是水,其實無相。

印度護法菩薩說,眼耳鼻舌身五識 只能緣取五塵,是現量境,並不能分別,因為分別是第六意識的功能。如眼見青黃赤白等色物時,它只是單純的照見,如燈之照物,不加了別。而第六意識心則對所照見之色起分別,這是黑色,這是長方形,這是手機。黑色、長方形、手機等觀念的形成,正是意識分別比較的產物。意識將眼所見色與過去印象中其它色作比較而知是黑色,將所見形狀與過去所見種種形狀作比較而知是長方形,將所見物整體與過去所見物進行比較而知是手機。所以,手機色物的種種相狀及概念,其實是意識比量的結果。現在分析論述,似乎很複雜,其實在意識的加工過程中,只是一瞬間的事。因此之故,說我們所見的種種色物之相,其實都是意識境界,是意識比量分別的結果。故慧超禪師說:見聞覺知,只可一度。剩下的其實都是意識的工作。


-調色板 發表於 2012-4-9 12:33
見聞覺知,只可一度的一度 是什麼意思?

道長:
一次、一遍、一回的意思。
我們總以為 剛才看見的是這朵花,現在看到的還是這朵花,過一會兒再看,也還是這朵花。
其實非也!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朵花,已經不是剛才的那朵花了,就象冰已不再是水一樣。

散淡閒人 發表於 2012-4-9 16:51
謝師兄!前邊這一章說的現量 是不分青紅赤白,沒有分別,本章則包括了第一次分別,我有些疑惑,故問。{:1_ ...

道長:
凡是形成語言文字的概念,其實都已經是比量的產物,如說青紅赤白等、色物等,若無意識比較,你又怎知是青紅赤白色呢?又怎知是色物而非虛空呢?
護法菩薩 在使用語言來表達現量 見色物這一情形時,很不好表達,只能隨順方便,說是見青紅赤白等色物時,並非現量見時,真能分別青紅赤白各種顏色。
語言本身 就是意識的產物,要用語言 來表達非意識的現量見,確實有很大的局限,只能隨順而說,關鍵在於學人須知即言離言之意。

十年 發表於 2012-4-10 08:17
是不是可以這麼來理解:現量如鏡子照物,比量如人觀察鏡子中的影像,人觀察事物的時候,一 ...

道長:
可以這樣理解!
如鏡照物,鏡無照物之心;如燈破暗,燈無破暗之念。
五根清淨,常分別審察者,是意識之功。
其實,意識也有一分清淨,直心時是。

十年 發表於 2012-4-10 08:43
這麼說,五根其實無時無刻不是清淨的,而當意識分別審視之時,單就意識本身而言,是不是也 ...
道長:
痛時知痛,癢時知癢,不作它念,即是直心,即是意識的一分清淨。

散淡閒人 發表於 2012-4-10 09:12
感謝道長耐心解釋。
末學理解,所謂現量,真實不虛。但是,現量離分別,不要說行諸語言文字,即使沒有語 ...
道長:
波不離水,一切凡夫名相境界,即是諸佛清淨境界,並無二體,只在覺與不覺。

散淡閒人 發表於 2012-4-10 09:56
只在覺與不覺!就像迷向人眼中的一切與他豁然醒悟後眼中的一切並無二致,但迷與不迷,心境大不一樣。
道長:
如是!
迷人謂東為西,錯在其迷,不在其方。方實不變,只是一方,並無二方。

金剛大叔 發表于 2012-4-10 10:38
道長您說的這個意思,就是‘正覺’嗎?

道長:
我說的 只是個有關於正覺比喻,但不是正覺。
所謂正覺,簡單地理解,就是正確地認識。錯誤的認識就是迷,就是不覺。
譬如三人行路,忽然有人不明前方是何方,有人說是東方,有人說是西方,還有一人疑惑不定。而前方實際是東方。知道是東方者,即是不迷,即是覺者;疑惑不定者,即是迷人;說是西方者,即是迷人中之迷人,迷上加迷,稱為迷中倍人。雖三人有三種不同的認識狀況,有覺的,有迷的,有迷上加迷的,但前方畢竟只有一方,並無三種方。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8:22 am
藍海千尋
如果你的終極目標是正覺,乃至無上正覺。

受持妙法蓮華經,就一舉超越了!

正覺者,法身真如。....實相無相,也就是真空。

你的本來面目就是真空(正覺),那為什現在是凡愚?
原來法身真如(正覺)也會因一念不覺再次輪為眾生。

可是佛說:一旦成佛不復為眾生。
可見“正覺”非佛。

你要求的應該是“無上正等正覺”,什是?妙法蓮華經。

諸佛於妙法蓮華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此為真實說。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3:52 pm
新老怪
慧超上堂。諸上座。見聞覺知。祗可一度。
祗如會了。是見聞覺知。不是見聞覺知。要會麼。與諸上座說破了也。
待汝悟始得。合之足為此段注腳。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4:07 pm
新老怪
佛言。汝稱覺明。為複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有所非覺。無所非明。無明 又非覺湛明性。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通曰。
妙之一字。佛所自秘。拈卻妙字。但論覺明。直得十年分疏不下。
為性體本明。即昭昭靈靈者。而直名之為覺乎。則墮在明邊。
為覺體闇然。有不明處。特加一明字。稱為明覺乎。則墮在不明邊。
兩邊俱是荊棘。如何是出身之路。
富樓那縱善說法。豈能以無所明 而名為覺。故謂若此不明之體。亦名為覺。既無能明。則無所明。斷斷乎性體本明。方名為覺也。
明既有所。便是背覺合塵。於性覺離塵之妙相去遠矣。
若見其妙。必且曰如來說
性覺妙明。即妙而明。非不明也。
本覺明妙。即明而妙。則又非明也。
非明非不明。離此二途。方名性覺。
世尊因其不達此。故告之曰。若汝執言。必有所明。方稱明覺。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是覺以明不明為存亡也。豈知真覺獨立。遠離能所者乎。若明有所。已離覺位。而不得謂覺矣。
若執覺無所。則照燭安施。而不得謂明矣。
若一切不明。則是無記性。又非真覺妙湛明性。
覺湛明性。無明而無乎不明。非頑空可比。
是性覺 任運遍知。必然有明。若執定必明。妄生分別。計著不忘。即為明覺。
覺必因明。非妙明也。
有所無所。總未離所。無明必明。總未離能。性覺之妙。豈若是哉。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1, 2024 4:10 pm
新老怪
趙州問南泉。如何是道。
泉雲。平常心是道。
州曰。還可趨向也無。
泉曰。擬向即乖。
州曰。不擬爭知是道。
泉曰。道不屬知。不屬不知。知是妄覺。不知是無記。若直達不疑之道。猶如太虛。廓然蕩豁。豈可強是非耶。
州於言下契理。若南泉趙州。卻有如許妙解。惜富樓那猶在理障 不免向第二頭分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