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緣用。謂之見分。
二所緣用。謂之相分。
攝用歸體。唯一自證分。
以上能緣與所緣,本出自體裡,故以自證分名之。
若自體稱為零,能則稱一,所則將二。一與二,是從零分變出來,先立一後立二。
然而在本初,一與二未分立出來前,全是在零此本體中呈現。於零體中,一非一,二亦非二,不一不二,並非是說最初無見此現象,就能分裂出後者一與二出來。
而實際,連零亦非實有,按能所說,零是能,一是所,但要換一下情況,零是能覺,而一是所覺。
覺所覺空,空覺極圓,便是所覺。其覺之本源,所謂自性覺源體,能覺呢?那便是,空所空滅,寂滅現前,名叫寂滅這東東。
又有否後者,連零一此能所之關係,同歸甚麼的呢?介時必見,零非零,一非一,同歸甚麼之中。甚麼情況?道可道,非常道嘛!
不說這個,退回前格,照與照者,同歸寂滅,相信大家能猜想其是甚麼情況。
又事實,不論說到怎樣程度,都能讓大眾認同視為為合理的說話,至終,都要各自去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