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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希遷 《參同契》 正解
Posted on May 10, 2015 by wtsai
一、前言:
近日信堅研讀禪宗大師悟道因緣 以及禪宗大師重要修禪見性言論,讀至石頭希遷,甚為其修禪嚴謹,正說教導所吸引。偶讀其參同契,越讀越深入,讚嘆非見性者 不能有如此真知灼見。
語言文字,各家解說,隨其根器,意義深淺、廣狹不同。深感讀經論,必要深入,融會貫通,才能據為己有,永誌不忘。閱讀經論,要有進境,必須一層又一層,深入文義以及言外之意,才能心花怒放,與作者同遊法海,以達到一經通,一切經通。
信堅在此,將此偈頌,以個人淺見,加以解析,希望對讀者,有所啟發、助益。(英文翻譯,只能依文解義,謹供粗淺參考。)
二、希遷書寫參同契之緣起
南嶽石頭希遷禪師(700~790),出家後即前往曹溪親近六祖惠能大師,可惜他還未來得及受具足戒,六祖就圓寂了。於是他稟六祖之遺命,前往江西青原山,投靠大師兄行思禪師。因其機辯敏捷,受到行思的器重,有 “眾角雖多,一麟已足” 的稱譽。
在希遷大師所處的那個年代,正是繼六祖之後,佛教在東土深植根本,蓬勃發展的年代。當時的佛教,不但存在著各宗門間,需要調燮的歷史使命,而且就連禪禪宗內部 也存在著南能北秀、南頓北漸之間的爭論。同時,佛教要在唐土健康發展,也同時面臨著與儒、道間的磨擦,溝通的問題。
當時希遷禪師 於天寶初年(742-756)入南嶽,結庵於大石上,冥思苦讀,精進修行。面對此百花競放的混雜時代,苦思解救之道。終於在公元750年(天寶九年),當希遷大師讀僧肇《涅槃無名論》中的 “會萬物為己者,其唯聖人乎” 一語時,突然有所感,找到華嚴理事無礙,萬法圓融之道,而作此《參同契》一詩,全文二十二韻二百二十字。
希遷禪師,把自己所悟證到的 “湛然圓滿,凡聖齊同”的“回互” 禪境,借用前人道家的 “參同” 的名稱,公之於世。此偈名《參同契》,是借用東漢魏伯陽,依內外丹理論所作《周易參同契》為題。其旨在於調和禪宗南北兩派間的爭議,促進禪宗的弘揚發展。同時也大力闡揚,華嚴理事無礙之理念。
萬法皆含六相,性相、理事、因果。六而一,一而六。因此於此文,大力宣揚心與物 具有本末、顯隱、互動流注的關係。是講真如佛性與萬法、理與事、本與末 以及物與我的相互融會的思想。
參,是指參差不齊的萬事萬法,即森羅萬象,各守其位,互不相犯,是事。
「同」,意為萬法雖殊,同歸真如、本性、本體,是理。
契,是指現象眾事與本性之理之間,相互契合,圓融無礙,也就是理事無礙。
具體說來,心、物有別,內、外有別,理、事有別,但這些分別,歸根究底,不過是真如本性的體相用,從本質上看是一體的
。因此,雖然宇宙萬物千差萬別,不管怎樣交錯參會,都要在絕對宇宙本體中 默契歸宗。故參同契者,匯萬法而歸宗也。
石頭希遷大師的《參同契》,就是對宇宙森羅萬相,既要分辨出它們的不同,又要辨明它們的契同,達到理事圓融。《參同契》全偈只二百二十字,但它囊括了希遷大師禪學思想的精華。
[信堅補註: 魏伯陽的 《周易參同契》,主旨在於解說周易、黃老、爐火三家之異同,以歸於一趣,而契丹法大道。此參同契借《周易》爻象,附會道家煉丹修養之說,為丹經之始祖。在此,參同契是指將兩種或多種事物(如思想體系、學術淵源、藝術派別等)相合為一。相互契合。]
三、《參同契》偈頌
竺土大仙心,東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
靈源明皎潔,支派暗流注。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
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
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依一一法,依根葉分佈。
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
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
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
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
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三、《參同契》 偈頌正解
竺土大仙心,東西密相付;
The mind of ancient great sage of India (Shakyamuni Buddha)
Was intimately transmitted by patriarchs from West to East。
釋迦牟尼佛大覺金仙。將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以心印心的法門,由印度傳至中國,一代傳一代。每個東方的祖師和西方的祖師 都是以心傳心,從一位祖師都以心印傳給下一代祖師。
達摩由西方印度,東渡來華,禪宗遂開始了 “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以心印心的法門”。法則以心傳心,皆令自悟自解。自古佛佛唯傳本體,師師密付本心。
字解:
“竺土大仙心”,即是指的西土(天竺) 佛陀所傳的涅槃妙心。(此心即佛祖雲:“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分付摩訶迦葉)。自古以來,禪家以心傳心,傳佛心印為宗旨。“東西”,指佛法由西而東傳。
“密相付”謂密相付囑。 此“密”不是秘密藏私,而是如來的真實義,言語道斷,心行滅處,唯證乃知。師徒間所傳心印,應是深密的以心印心,心心相應。密者在未悟凡夫(所謂密在汝邊)。
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
People’s faculties may be keen or dull.
But The Way does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northern and southern patriarchs.
法無頓漸,人有利鈍。人的根器有利鈍之分,而佛法之勝義,但有一味法,而無南北之別。在傳授禪法的時候,由於人的器根有利鈍、智愚的不同,所以悟道也有頓、漸之分,由此生起了北宗的漸修 和南宗頓悟的差別。但就求道悟道而言,並沒有高下之分,所以不能有南宗、北宗的門戶之見。
法本一宗。人有南北。法即一種,無南方的祖師或北方的祖師之分別。希遷是惠慧能再傳弟子,他看到兩派相爭之弊,非常擔憂,有心調和。所以他說,無南北祖意 謂不分北方神秀還是南方惠能,都是禪宗初祖菩提達摩的門人,都是佛教禪宗初祖迦葉尊者的門人,不能勉強分什麼南北。
真正的大道、真正的禪道,只是直指心性的 當下體證,哪裡有什麼南北、漸頓的分別。
六祖寂後,荷澤神會曾與神秀門人 崇遠禪師展開了一場爭奪 禪宗正統地位的爭鬥,而希遷禪師主張頓漸圓融,故以此偈語規勸南北二方。事實上,希遷禪師的見地 不但契於一乘圓融經教,也與六祖的教誨甚契合。《壇經》云: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法即一種,見有遲疾。法無頓漸,人有利鈍。
字解:
人根:人的根性,人性本質,指人的智力稟賦。「利」:聰明有智慧,「鈍」:是愚痴,根機淺薄之人。道指佛教教理教義。南北祖:禪宗自五祖之後,有了兩位六祖:北方神秀,南方惠能。就形成了禪宗南北兩宗: 南頓北漸。兩宗互相攻訐,各不相讓。
靈源明皎潔,枝派暗相注。
The subtle spiritual source is bright and pure.
Yet, the branch sects evolved like quietly flowing streams.
自心自性,即是宇宙萬法之本源,周遍法界,光明皎潔,清暉無所不照,無時不在,無處不貫。
但它並不是單獨的存在,而是顯現在一物一事之中,猶如樹木有千百條枝幹,河流有千萬條支流,但樹木的根部 只有一個,河流的源頭只有一個。
「靈源」正像樹木的枝幹、河流的枝派一樣,流注在萬事萬物之中。雖然物、事只是個別,只是殊相,雖然物相千差萬別,但其本體是一。真如本性,卻暗暗流注於萬法之中。萬物是靈源所衍生,是靈源所顯現的。因此心與萬物是一體,心與物是貫通的。然而物猶如暗地裡 流注的水流一樣,心物一體的這種貫通關係又不是豁然明朗看見的。
字解:
“靈源”,衍乎靈根而來,即是法性、佛性,為一切事物、現象的根源,是指指心性,即本體。
「枝派」是指物”事、末、色、聲、四大等,則指世界形形色色的事物和現象。也指佛教自佛祖創立以來,愆生了諸多派別。暗流註:謂各自衍生。以暗字強調各不相干。
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
To be attached to specifics is surely delusion,
But to tally (符合) with Absolute Principle is not enlightenment either.
如果執著於千差萬別的某一現象界事物,這是迷誤;另一方面僅僅體會了 寓於事物中的理體也是迷誤,也並非是證悟了實相。
換言之,執著於事相,而求法、求道是迷妄,執著於契理 而不識事相差別,同樣也是迷妄。只有理事融通,才能無所執著,圓融無礙。
只落在事相上面,被各種外表的現象所纏繞,不懂得現象背後的本質,不瞭解事物的本性,本身就是迷惑。偏於理,或偏於事,都是背離了實相的關係。執著差別事相,就背離平等之理,本來都是『法性、靈源』圓融無礙的顯現,本是一家。但是太主張『自我』意見的緣故,因此偏 離出本來的融洽與和諧。
『契理亦非悟』:
你以為契合、懂了諸法實相,其實只是道理上懂了,只是理悟,而不是證悟。道理上雖然通了,但是,你沒有把這個心源打開,還沒有跟靈源接通,融合在一起,仍然不是悟。
執理 是執著在佛學的道理,只契合平等的道 理而不顧事實。
契理:僅僅認識了道理。悟:指真正的覺悟。如果只是執著於理,從抽象層面、觀念層面掌握一個義理,不能有針對性地,落實在具體的生活實踐、社會實踐之中,不能有效地指導人生和事業,一到具體 的行事,就不知道怎麼落實,要麼教條主義地理解這個理,不懂時節因緣,要麼機械主義地一刀切,不能具體事物具體分析,這樣的人,雖然號稱掌握了理,也能把 這個理說得頭頭是道,實在得了“理障”。落入理障的修行人,其實是“理呆子”,也不是開悟的境界。
見性 是法的現量,表露了“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的心靈狀態,那是“五蘊皆空”的生命圓相。覺是心靈狀態、境界,有如東升的太陽,剎那“豁然開朗”,頓照萬物。
如果只以概念、道理,根塵等心意識 來對應來對應事物,是凡夫禪、比量禪、文字禪。
因為他們只悟到了一篇完美的道理,完整的邏輯,而沒有見到、證悟事物的本體。
把佛法當著學識研究,當著哲學建構,認為佛法是學問,一門完美高深的學問,有邏輯的路徑可尋,這都是佛學,不是學佛。
句解:
「理」是滲透在千差萬別的現象界 事物中的理體,即法性;
「事」則是被法性滲透的現象界中 千差萬別的事物,屬於用的範疇。
執事:執著、固執於某件事。一者指頑固地把禪宗分為北宗、南宗,並互相攻擊。二者指只看事物的表相,執著自己意識的知見為真實。
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Each and all of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sense spheres,
Whether they affect each other or not,
Going around, they mutually interact.
Otherwise, one must stay where one belongs.
字解:
不爾:指不相回互,沒有關聯。依位住:各就自己的位置而居。
回互: 回環交錯。意為事物之間圓融會通(相涉),大體上 具有華嚴宗 “六相圓融”中的”總、同、成” 三相的意思;”不回互”意為各自相對獨立 各具特色(依位住),相當於其”別、異、壞”三相。
偈頌解析;
這四句是《參同契》偈頌的重心所在,也是一乘佛法的基本觀念。
它闡明了宇宙萬事萬物之間的關係 是“回互而又不回互”的。
站在回互的角度上講,各種事物間是相互關涉的,是統攝於法性、本體之中;
站在不回互的角度上看,各種事物又各自住位,互不淆雜。
所謂回互,是指事理無礙,事事無礙;所謂不回互,是指事理各立,事事住位。
這便向學人昭示了 理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而一切事物 又在理這個本體的統攝下 各呈差別。
因而學人 在把握事物的本體時,切不能昧失其現象界的差別;
在認識到現象界的差別時,又不能昧失了滲透於一切現象界中的“理”。
理事圓融,回互而又不回互,正是石頭“路滑”之處。
宇宙間萬事萬物就是「門門一切境」,它們的關係是既回互而又不回互:
「回互者,謂諸根境互相涉入,如帝網珠也;
不回互者,謂諸根境各住本位,未嘗混雜也。
雖互相涉入,而實各住本位;雖各住本位,而實互相涉入,此非意識之境。」
事理之間 儘管界限分明,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同時又保持其獨立的個性。事與理 雖然彼此相依相涉,卻各有分限,互不淆雜。
理事之間,事事(門門)之間是相互融攝,相互會通(回互)的,並且是相即不二的。
上面偈頌,提及 “契理亦非悟”,那麼,真正的覺悟是什麼呢?
真正開悟是什麼感覺呢?答案是,“悟了還同未悟時,只是不在舊時行履處”。
真正的悟的感覺,就是此偈頌所說:“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門門一切境”: 六根門頭—眼、耳、鼻、舌、身、意,都有各自的對境,六根對六塵,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是通過我們的六 根進入精神之中的塵境。
當我們的六根 面對這一切塵境的時候,其間就有一個根、塵之間相呼應、相對應的過程。
這就叫回互。這就叫做“函蓋相投” (就像盒子和盒蓋子,扣上恰好)。
所以,在禪機突然出現的時候,真正的禪師就有回有互,在機鋒應對上,就會恰到好處。
“回互不回互”,
回互,就是需要互相關照、互相照顧、互相回應。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是一樣的,這個恰恰剛好,就是回互的感覺。
“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
是指我們處在心空如鏡的狀態下,一切塵境現前,然後自然的應對。有塵境現前時,就進入“回互”的狀態,這面心鏡裡 就自然顯現出外境來;沒有塵境時,就不用沒事找事,不用拿著你這面鏡子到處去東照西照,這時你就安住於 自己心空如鏡的狀態,也就是“不回互”的狀態。
“回而更相涉”。
如果外境跟我的內心 產生了回互,那麼,我們就可以“相涉”,就可以產生交流的作用,我們就可以互相打成一片。這就叫 “有感斯應”。
“不爾依位住”。
當外境跟我沒有產生這種交流互涉,就是我與外境的頻率 沒有共振。那我就“依位住”,當下處在什麼位置,我就安住於這個位置上,不妄作回互。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自己好好修,好好觀待因緣,才不會瞎忙一氣。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我們要各自安住在 各自的位置上。
石頭一系的禪法,特別講究悟後起修,悟後保任。就這篇《參同契》來看,可說通篇都有這樣的感覺。你以為一下子頓悟了,你就沒有煩惱習氣了嗎?你就真的成佛了嗎?
只是說你的心跟佛心相應了,你真體證到自性的不生不滅了,但是,你還不是果地上的佛,你還有無始以來的煩惱習氣在,還要在轉動習氣、打磨習氣上下功夫。
這個回互就是一陰一陽的互動。塵境為陰、煩惱業習為陰,而般若智慧為陽、一念明覺為陽。
我們的修行 就是要以般若智慧,轉動一切煩惱業習,轉煩惱成菩提、轉生死為涅槃!
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Forms differ fundamentally in their character and appearance.
Sounds include sounds of joy and suffering.
The words of those of superior and average faculties are united by Dark (unseen Tao).
Both coherent and incoherent statements are clearly understood.
凡諸事物如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等足以引起變礙者,皆稱色。
質象:本體稟性與形象外貌。
明確瞭解理事關係的基本原則之後,還要深入瞭解萬法差殊相,而從紛繁複雜的森羅萬象 來悟入理體。所謂萬法歸一,一歸萬法。
我們的六根所感受的現象界 事物的本來面目,與六根依緣六塵而生的六境 是很不相同的。
這是因為我們習慣 於從一己的立場 來看待世間萬物,由此而產生對事物表象的虛妄認識,與色塵的本來面目 大相逕庭。
「聲元異樂苦」,
人們的耳根 所依緣聲塵而生的耳識,與聲塵的本來面目差之千里。
「暗」與「明」的關係 猶如理與事、體與用的關係,
「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是說,在本體上 似是符合上中根機的言句,放在體用的角度去看,卻又是清濁分別見之境了。
本段偈語是從三科(蘊、處、界)法門來闡述理、事之間的“回互不回互”關係。
“色”在佛教中具有“質礙”義,它約略相當於物質的概念(即從四大義上講),亦含有部分精神現象,站在四大和合 與有情角度上講。
總之,凡是我們的六根所感受得到的質礙物,都可統稱為“色”和范疇。
“色本殊質象”
是說人們的六根所感受的現象界事物的本來面目,與六根依緣六塵而生的六境(質礙象)是很不相同的。
因為,人們習慣於自身的立場(我執)與根據以往的經驗(法執)來看待世間的萬物,所以,由此而產生的“質象”(對事物表象的虛妄認識),固然會與色界物的本來面目大相徑庭。
因而,站在佛法修證的角度上講,如何認識紛然萬法的本來面目,就有一個斷二執的問題,亦即如唯識家所謂的轉八識成四智的修證。
“聲元異樂苦”
是指人們的耳根所依緣聲塵而生的耳識,與聲塵的本來面目 也是大相徑庭的(因二執故)。
我們從任何一個聲音中,都能聽出其中的苦樂來。
一個人嘆息一下,聲塵一出來,你就知道這個 人情緒很低落;一個人隨便哼一個小調,你就知道他心裡很快樂。
任何一個聲音,也都能跟我們的心念相通,我們的心念 都能知道其中的苦樂差別。
以上兩句 不應只孤立地停留在“色”與“聲”兩方面,而應當由此而引伸至香、味、觸、法等領域,由此而徹底地破斥六境的虛妄性。
在《參同契》中,理與事、母與子、明與暗、尊與卑,都屬於超乎尋常哲理 思辯的概念范疇。
暗與明殆猶理與事(體與用)。可見,
“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之意,殆為在本體上 似合符上中根機的言句,放在體用圓融的角度上去看,卻又是清濁分別見之境。
“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作為一個真正的禪者,面對眾生的根機,從他表現出來的外在色相,從他發出來的聲音差別裡,就能知道他的根器如何。
他是鈍根還是利根?是契合於上等根器,還是只契合於中、下等根器?
你對此有了清晰的認識,那麼,你才有應機而動的本錢。
這也是“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你跟外境的對應和回互,無論在別人眼裡是好壞清濁、是非善惡,但是你自己心裡明明了了、清清晰晰、洞若觀火。
[信堅補註: 解說此偈頌的論點,詳見霍金斯,“發現了神的顯現 (明心見性)–虔誠的非二元性靈修” 第六章 體驗者。
人的思想, 就像是一個電腦的資料處理系統, 同時處理內在與外在的資料. 也同時作歸類, 整理, 決定優先順序, 結構化, 及解釋. 它同時也從記憶及情緒中心 吸收資料, 作有條理的反應 及互相關連.
所有以上的程序也依”情緒/動物本性的直覺”而整理, 排斥, 接受, 或修改.
除此之外, 這多層次的複雜除理, 也受意見, 選擇, 及意志的影響. 還有關於意義與總共價值的意見及選擇, 也受意識場以及因緣的影響.
這複雜綜合的資料處理系統, 很奇妙的在一萬分之一秒內完成. 還包括選擇及處理思想, 主意, 及影像, 並注入情緒及整理出”估計的價值”. 因此, 我們的心意 就像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處理內外資料的單位” : 有些資料是被心意察覺到而存入記憶裡, 同時也有無意識性的處理 而存在無意識裡.
這處理及篩的儀器 造成了在”自我”與”真我/實體”間的一萬分之一秒的延遲及行動. 這除處理及篩的程序是體驗者在行動.]
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
The four elements are self-renewing,
Just like children reuniting with their mother.
Fire is hot, while wind moves.
Water is wet, while earth is solid.
自然界的有形物質由四大組成,人身也由四大組成。
毛髮爪牙、皮骨筋肉是堅硬性的地大;
唾涕濃血、痰淚便利,是潮濕性的水大;
溫度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
一呼一吸是流動性的風大。
四大本性都是空的。法界原本清淨無塵的。當四大本性,回復於空.此身此心再不受四大外緣約束時。本來面目 就頓現於前.好像久別的兒子 看到自己的親娘一樣。
世間萬法(一切現象)皆是四大和合而成。
地性之堅,水性之濕,火性之暖,風性之動,是四大的自性。
而又以四大因緣和合故,使其自性不能如是顯現。若斷除二執,透過四大和合的一切現象界事物而見到其四大和自性,則將於用中見體,也如同因子而見其母了。
事實上,這裡的母子喻,可以視為體用關係。
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於一一法,依根葉分佈。
The eyes see forms, while the ears hear sounds.
The nose smells fragrance, while the tongue tastes salt and sour.
Nonetheless, we rely on every one of these Dharmas
They develop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rangement of the roots and leaves.
然而一切法 ,卻依眼、耳、鼻、舌, 色、聲、香、味分佈。
人們認識外物,眼根所對為色塵,耳根所對為聲塵音聲,鼻根所對為香塵,舌根所對為味塵鹹醋,身根所對為觸塵,意根所對為法塵。
六根執著於六塵。如果洞知 五蘊本空,六塵非有,則佛道自成。
站在權宜方便的角度上看,有四大、六根之分;站在根本的立場上看,世間紜紜萬法 都是由真如之根所愆ㄑ一ㄢ生出的枝葉。
“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
眼睛觀色,耳朵聽聲音,鼻子聞香,舌頭嘗味,身覺觸。在這裡,希遷禪師列舉了五根所對的五塵 (其中隱含意根所對之法塵,因頌辭的限制而省略)。
由是,六根所對六塵而生的六境 亦可想而知,以故六處、十八界法,合前者色蘊法(由此而引申為受、想、行、識五蘊),三科開示之義足矣。
學人當知五蘊本空(虛妄不實),六處本無,十八界非法亦非非法,則二執意除,真如頓見,佛道自成也。
“然於一一法,依根葉分佈”,
站在方便的角度上講,故有四大、六處、十八界之分;
站在究竟的角度上講,世間紛然萬法 皆是一真如之所變現,皆如同由真如這個根本 所愆生的枝葉。
若作如是觀,則不昧真如之體用。
這幾句仍是緊接著上面內容展開的,講色、聲、香、味等不同的法,本身就會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就有不同的性相質地。雖然都是從一法而生萬法,但實際上,修行是要讓萬法都歸於一法。那麼,我們在學修佛法的過程中,就得有順逆皆真的功夫,要知道一心是如何生出大千世界,也要明白大千世界是如何匯歸於一心。這也是回互啊!
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
Both the root and the branches must return to the source.
The words, Noble and lowly, are used relatively.
若修行人能分別本末始終,而知所先後則近道了。
學禪須先認得正偏、賓主、向內、向外,則立地歸根得旨,而不隨照失宗也。
若不知其尊卑之語,又安知其本末之宗。
秪如業海翻騰,以一掌 能平其風波乎? 惟捉敗其識藏業龍,則生死波濤 化為覺海圓澄矣!
所以欲止鼎沸,須抽其薪;欲除賊亂,須擒其首。
禪法宗門,祇貴單刀直入,萬重圍中,斬其將帥,其餘部屬,不待招剿。自降伏也。
明確了體用關係之後,就可以靈活地運用禪機了。
「本」就是心性,性理;
「末」就是萬物,事相。
在運用機鋒之前,首先要把所涉及的理、事的內涵、性質辨析得準確清晰,然後要分清二者在這段機語中的主從、輕重關係。
不管我們如何隨眾生心,現不同的相,居不同的位,但是,我們是居本位也好,居末位也好,都要回歸到“靈源明皎潔”這個心源活水。
這是萬變不離其宗,也就是“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
這句偈語 仍是緊扣回互理論而闡發的。
“本末”事實上是指體用,大師在此明確地 強調了體與用之間的回互關係,必須納入禪家的宗旨之中,而站在方便的角度上,則可以“尊卑”用其語。
我們面對不同的人,也要看到尊卑有序,也要看到各各不同。
面對上中根人,就要用尊貴、高雅的語言 跟他們說話,這樣他們才能接受。
但有時遇到下根人,你之乎者也文縐縐一套,他就受不了,你還得跟他說點俚語俗話,甚至說點市井粗話,這才管用。
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
Within brightness, darkness is present,
Yet do not meet with the darkness.
Within darkness, there is brightness,
Yet do not see the appearance of brightness.
Brightness and darkness are opposites,
Just like steps that follow one another.
「明、暗」,有兩層含義:其一,事相顯豁為「明」,性理深奧為「暗」。
用中有體,體中有用。
其二,明白的語言稱為「明」,含蓄的語言稱為「暗」。
對明白顯豁的道理,不要以明對明,流於淺薄;
深奧的道理,應當注意語言的通俗易懂,不要以暗對暗,流入晦澀。
理與事、明與暗,各自相對待,而又統一於真如之體,這便如同 人在行走時,兩足有先後,不可偏廢一般。
太極圖,一邊明、一邊暗,一邊白、一邊黑。
但是,這個白的部分、明的部分,不是純粹的陽;黑的部分、暗的部分不是純粹的陰。
太極圖,白的部分中間 要加一個黑點,黑的部分中間加一個白點。
就是“當明中有暗”、“當暗中有明”。(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留點煩惱養菩提,留點病養身體”!
禪宗講:“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沒有煩惱,哪來菩提?沒有經歷生死,哪可能解脫生死、證入涅槃?只有知道自己身體有病,才會注意飲食起居,才會節制慾望,收放有度。所以,修行不是要你絕對地明晃晃一片,把別人照得不敢靠近你半步。修行到此境界,還是需要有一點點暗。(留惑潤生)。
“勿以暗相遇”,
不能夠沉溺到陰暗地帶去了。跟大家在一起的時候,自己保持心明眼亮,雖然和光共塵,但是也不會“以暗相遇”,不會放棄 自己的原則和本分,不會隨波逐流。凡是菩薩示現在世間,顯出的都是普通凡夫的樣子,同樣就要顯出 普通凡夫的煩惱。但他不把煩惱當真,不會被陰暗的煩惱,牽牢自己的鼻子。
“當明中有暗”,
雖然我們要和光同塵,但同時一定要保持正念,
“勿以暗相遇”。
你的 “明中有暗”,只是為了跟眾生回互、相涉,使眾生對你沒有距離感,你好行方便,救度眾生。無論在何時何地,禪者必須保持明亮、透徹的良知,必須隨時提起覺照,防止自己的念頭 沉入陰暗的角落裡。
《參同契》從始至終,通篇都不離“回互”的狀態。
不管你說“明暗、清濁、本末、尊卑”統統都是一陰一陽的回互。
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住)。
The myriad things have their own functions,
Which differ according to how and when they are applied.
Specifics exist where a box fits together with its cover.
Principles should rest at the tip of an arrow.
萬物各有自己的功能特性,應知道它們的作用和處所
。”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住”,
講的是理事關係:從事來說,萬事萬物都與理相應(函蓋合,容器與蓋相適應);從理來說,清淨一統之理 必體現在萬事萬物之中(箭鋒住,箭鋒必有著落點)。
世間萬法各有其功用,學人應該強調 其有用之處或用得上的地方。
但事存在於理體中,如同涵蓋一樣的密合,有事就有理;
理如同一竿接一竿疾飛而來的箭,沒有一件事不被它所貫串!
理遍在萬物,好比箭穿靶心,一以貫之。
理應箭鋒拄,
譬喻講說最上乘的佛法,應如獅子暴吼,百獸腦裂,獅子行處絕狐蹤。真正的最上乘的佛法講起來,所有的野狐都要走避,沒有讓魔說,存在世上的道理。
所以,講法,一定要講一乘了義的佛法。
說教理時,一定要說最上乘。那麼在事上,我們可以暫時有些缺點,但可慢慢改。
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
Reading these words you should grasp the Great Reality.
Do not judge by any standards.
If you do not see the Way,
You do not see It even as you walk on It.
在石頭禪師時代,南宗禪教勃興,自立門戶規矩,使南宗禪教,離六祖曹溪法席日遠。希遷大師稟六祖遺訓,為了“不失本宗”,不得不向當時 日益遠離曹溪宗旨的同參,作出理智的呼籲:你們秉承祖師言教,必須理會禪門宗風,不得自立規矩,壞了祖師家法。
石頭告誡弟子,以後各自開山立派時,切不要失卻本宗,秉承祖師言教,必須理會其宗風,不得自立規矩以壞祖師家法。世間萬法紛然,既不能妄立一法,也不能妄廢一法。領會語言文字時,要領會其中的主題宗旨 (如來真實義),不要妄自揣度,另搞一套。
睜開眼睛 竟看不見路,抬起腳步,不知要往哪裡走。
從理事圓融、「回互不回互」的立場出發,一切皆是真如理體的變現。
因此大修行人 徹悟第一義時,就會觸目皆是菩提,就能進步悟道,就能頓悟真如。
“觸目會道”
猶如 觸目菩提、觸類成教。若真大修行人,已悟徹第一義,則會觸目皆菩提,正所謂“青青翠竹,無非般若;鬱鬱黃花,盡是法身”也。
若從石頭理事圓融、“回互不回互”的思想出發,何物又非真如之體的變現呢?
因而學人不能當下即得,觸目悟道,即非真得,這正是禪家 所謂的擬議之間,咫尺千里。
觸目所見,滿目青山都是道體,山河大地即是如來。
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
如果想要離開現實生活,另找真如本體,則猶如煮沙成飯,了不可得。
根據《參同契》的思想,理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一切事物 又在理的統攝下 各各呈現出差別。
因此在把握事物的本體時,不能昧失其現象界的差別;
在認識現象界的差別時,又不能昧失滲透於一切現象界中的「理」。
禪把事相與理體圓融在一起,不能因事廢理、因理廢事。
事如波。理如水,全水即波,全波即水,水波不二。
不明白「不回互」 的道理,就會混淆事理;不明白「回互」的道理,就會孤立片面。
事事圓融,回互而又不回互,這才是完整的體用關係和 理事關係,是真正的「石頭路滑」之處。只有明白了事理之間 相互依存 又相互區別的道理,才能作到理事會通,圓融無礙。這成為曹洞宗正偏回互說的理論基石。
禪宗離於文字相,因其絕對的本體,非言語所能詮釋。智者應了悟萬物的本源,站在絕對的法則上,不會被世風所動搖。但是真如本體雖離文字,並不破壞文字.一切言教正是趨入真如本體的手段,猶如人 以手指月,手是文字,月是本性。
這種理事、本末之間 交匯圓融的境界,是世界的本來面貌,是會通佛與眾生,聖與凡的最高境界。 世界萬物的最後歸宿是這種境界,人的身體精神最後的理想歸宿 也是這種境界,此為”歸宗”。
修行者應從理事圓融,本末會通的”會宗”、”會道”的立場看待事事物物,而不能片面地僅從理或事的角度來認識問題,並且應當依據這種觀點來確定前進的目標,切莫自以為是,虛度光陰。
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Progress is not a matter of far or near,
But if you are confused, mountains and rivers would block your way.
I respectfully caution and exhort all those who wish to be enlightened,
Do not let the time pass in vain.
如果執迷於事理之別,不明「回互不回互」之理,則與道相隔,就像山河阻隔那樣的堅固隔離了。大道無南北、內外、心物、理事、頓漸之別,因此要抓緊有限的光陰努力修行,以免枉坐竹榻蒲團,虛度時日。
只要是往前走,就不要分誰走得近走得遠。一旦執迷不悟的話,那前進的阻力,就像山河一般巨大堅固,難以克服。
禪宗的頓悟,貴在當下承當,非近非遠。如果執著一邊,或執事相,或談空理,那麼真如本體如同隔著了堅固的山河一樣,永迷不悟。故石大師謹慎地告誡 參禪修道的行者,要珍惜時光,如救頭燃,參究當下念本來面目。人身難得,一失人身,萬劫難復!
石頭希遷 《參同契》 正解
Posted on May 10, 2015 by wtsai
一、前言:
近日信堅研讀禪宗大師悟道因緣 以及禪宗大師重要修禪見性言論,讀至石頭希遷,甚為其修禪嚴謹,正說教導所吸引。偶讀其參同契,越讀越深入,讚嘆非見性者 不能有如此真知灼見。
語言文字,各家解說,隨其根器,意義深淺、廣狹不同。深感讀經論,必要深入,融會貫通,才能據為己有,永誌不忘。閱讀經論,要有進境,必須一層又一層,深入文義以及言外之意,才能心花怒放,與作者同遊法海,以達到一經通,一切經通。
信堅在此,將此偈頌,以個人淺見,加以解析,希望對讀者,有所啟發、助益。(英文翻譯,只能依文解義,謹供粗淺參考。)
二、希遷書寫參同契之緣起
南嶽石頭希遷禪師(700~790),出家後即前往曹溪親近六祖惠能大師,可惜他還未來得及受具足戒,六祖就圓寂了。於是他稟六祖之遺命,前往江西青原山,投靠大師兄行思禪師。因其機辯敏捷,受到行思的器重,有 “眾角雖多,一麟已足” 的稱譽。
在希遷大師所處的那個年代,正是繼六祖之後,佛教在東土深植根本,蓬勃發展的年代。當時的佛教,不但存在著各宗門間,需要調燮的歷史使命,而且就連禪禪宗內部 也存在著南能北秀、南頓北漸之間的爭論。同時,佛教要在唐土健康發展,也同時面臨著與儒、道間的磨擦,溝通的問題。
當時希遷禪師 於天寶初年(742-756)入南嶽,結庵於大石上,冥思苦讀,精進修行。面對此百花競放的混雜時代,苦思解救之道。終於在公元750年(天寶九年),當希遷大師讀僧肇《涅槃無名論》中的 “會萬物為己者,其唯聖人乎” 一語時,突然有所感,找到華嚴理事無礙,萬法圓融之道,而作此《參同契》一詩,全文二十二韻二百二十字。
希遷禪師,把自己所悟證到的 “湛然圓滿,凡聖齊同”的“回互” 禪境,借用前人道家的 “參同” 的名稱,公之於世。此偈名《參同契》,是借用東漢魏伯陽,依內外丹理論所作《周易參同契》為題。其旨在於調和禪宗南北兩派間的爭議,促進禪宗的弘揚發展。同時也大力闡揚,華嚴理事無礙之理念。
萬法皆含六相,性相、理事、因果。六而一,一而六。因此於此文,大力宣揚心與物 具有本末、顯隱、互動流注的關係。是講真如佛性與萬法、理與事、本與末 以及物與我的相互融會的思想。
參,是指參差不齊的萬事萬法,即森羅萬象,各守其位,互不相犯,是事。
「同」,意為萬法雖殊,同歸真如、本性、本體,是理。
契,是指現象眾事與本性之理之間,相互契合,圓融無礙,也就是理事無礙。
具體說來,心、物有別,內、外有別,理、事有別,但這些分別,歸根究底,不過是真如本性的體相用,從本質上看是一體的
。因此,雖然宇宙萬物千差萬別,不管怎樣交錯參會,都要在絕對宇宙本體中 默契歸宗。故參同契者,匯萬法而歸宗也。
石頭希遷大師的《參同契》,就是對宇宙森羅萬相,既要分辨出它們的不同,又要辨明它們的契同,達到理事圓融。《參同契》全偈只二百二十字,但它囊括了希遷大師禪學思想的精華。
[信堅補註: 魏伯陽的 《周易參同契》,主旨在於解說周易、黃老、爐火三家之異同,以歸於一趣,而契丹法大道。此參同契借《周易》爻象,附會道家煉丹修養之說,為丹經之始祖。在此,參同契是指將兩種或多種事物(如思想體系、學術淵源、藝術派別等)相合為一。相互契合。]
三、《參同契》偈頌
竺土大仙心,東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
靈源明皎潔,支派暗流注。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
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
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依一一法,依根葉分佈。
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
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
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
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
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三、《參同契》 偈頌正解
竺土大仙心,東西密相付;
The mind of ancient great sage of India (Shakyamuni Buddha)
Was intimately transmitted by patriarchs from West to East。
釋迦牟尼佛大覺金仙。將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以心印心的法門,由印度傳至中國,一代傳一代。每個東方的祖師和西方的祖師 都是以心傳心,從一位祖師都以心印傳給下一代祖師。
達摩由西方印度,東渡來華,禪宗遂開始了 “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以心印心的法門”。法則以心傳心,皆令自悟自解。自古佛佛唯傳本體,師師密付本心。
字解:
“竺土大仙心”,即是指的西土(天竺) 佛陀所傳的涅槃妙心。(此心即佛祖雲:“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分付摩訶迦葉)。自古以來,禪家以心傳心,傳佛心印為宗旨。“東西”,指佛法由西而東傳。
“密相付”謂密相付囑。 此“密”不是秘密藏私,而是如來的真實義,言語道斷,心行滅處,唯證乃知。師徒間所傳心印,應是深密的以心印心,心心相應。密者在未悟凡夫(所謂密在汝邊)。
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
People’s faculties may be keen or dull.
But The Way does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northern and southern patriarchs.
法無頓漸,人有利鈍。人的根器有利鈍之分,而佛法之勝義,但有一味法,而無南北之別。在傳授禪法的時候,由於人的器根有利鈍、智愚的不同,所以悟道也有頓、漸之分,由此生起了北宗的漸修 和南宗頓悟的差別。但就求道悟道而言,並沒有高下之分,所以不能有南宗、北宗的門戶之見。
法本一宗。人有南北。法即一種,無南方的祖師或北方的祖師之分別。希遷是惠慧能再傳弟子,他看到兩派相爭之弊,非常擔憂,有心調和。所以他說,無南北祖意 謂不分北方神秀還是南方惠能,都是禪宗初祖菩提達摩的門人,都是佛教禪宗初祖迦葉尊者的門人,不能勉強分什麼南北。
真正的大道、真正的禪道,只是直指心性的 當下體證,哪裡有什麼南北、漸頓的分別。
六祖寂後,荷澤神會曾與神秀門人 崇遠禪師展開了一場爭奪 禪宗正統地位的爭鬥,而希遷禪師主張頓漸圓融,故以此偈語規勸南北二方。事實上,希遷禪師的見地 不但契於一乘圓融經教,也與六祖的教誨甚契合。《壇經》云: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法即一種,見有遲疾。法無頓漸,人有利鈍。
字解:
人根:人的根性,人性本質,指人的智力稟賦。「利」:聰明有智慧,「鈍」:是愚痴,根機淺薄之人。道指佛教教理教義。南北祖:禪宗自五祖之後,有了兩位六祖:北方神秀,南方惠能。就形成了禪宗南北兩宗: 南頓北漸。兩宗互相攻訐,各不相讓。
靈源明皎潔,枝派暗相注。
The subtle spiritual source is bright and pure.
Yet, the branch sects evolved like quietly flowing streams.
自心自性,即是宇宙萬法之本源,周遍法界,光明皎潔,清暉無所不照,無時不在,無處不貫。
但它並不是單獨的存在,而是顯現在一物一事之中,猶如樹木有千百條枝幹,河流有千萬條支流,但樹木的根部 只有一個,河流的源頭只有一個。
「靈源」正像樹木的枝幹、河流的枝派一樣,流注在萬事萬物之中。雖然物、事只是個別,只是殊相,雖然物相千差萬別,但其本體是一。真如本性,卻暗暗流注於萬法之中。萬物是靈源所衍生,是靈源所顯現的。因此心與萬物是一體,心與物是貫通的。然而物猶如暗地裡 流注的水流一樣,心物一體的這種貫通關係又不是豁然明朗看見的。
字解:
“靈源”,衍乎靈根而來,即是法性、佛性,為一切事物、現象的根源,是指指心性,即本體。
「枝派」是指物”事、末、色、聲、四大等,則指世界形形色色的事物和現象。也指佛教自佛祖創立以來,愆生了諸多派別。暗流註:謂各自衍生。以暗字強調各不相干。
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
To be attached to specifics is surely delusion,
But to tally (符合) with Absolute Principle is not enlightenment either.
如果執著於千差萬別的某一現象界事物,這是迷誤;另一方面僅僅體會了 寓於事物中的理體也是迷誤,也並非是證悟了實相。
換言之,執著於事相,而求法、求道是迷妄,執著於契理 而不識事相差別,同樣也是迷妄。只有理事融通,才能無所執著,圓融無礙。
只落在事相上面,被各種外表的現象所纏繞,不懂得現象背後的本質,不瞭解事物的本性,本身就是迷惑。偏於理,或偏於事,都是背離了實相的關係。執著差別事相,就背離平等之理,本來都是『法性、靈源』圓融無礙的顯現,本是一家。但是太主張『自我』意見的緣故,因此偏 離出本來的融洽與和諧。
『契理亦非悟』:
你以為契合、懂了諸法實相,其實只是道理上懂了,只是理悟,而不是證悟。道理上雖然通了,但是,你沒有把這個心源打開,還沒有跟靈源接通,融合在一起,仍然不是悟。
執理 是執著在佛學的道理,只契合平等的道 理而不顧事實。
契理:僅僅認識了道理。悟:指真正的覺悟。如果只是執著於理,從抽象層面、觀念層面掌握一個義理,不能有針對性地,落實在具體的生活實踐、社會實踐之中,不能有效地指導人生和事業,一到具體 的行事,就不知道怎麼落實,要麼教條主義地理解這個理,不懂時節因緣,要麼機械主義地一刀切,不能具體事物具體分析,這樣的人,雖然號稱掌握了理,也能把 這個理說得頭頭是道,實在得了“理障”。落入理障的修行人,其實是“理呆子”,也不是開悟的境界。
見性 是法的現量,表露了“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的心靈狀態,那是“五蘊皆空”的生命圓相。覺是心靈狀態、境界,有如東升的太陽,剎那“豁然開朗”,頓照萬物。
如果只以概念、道理,根塵等心意識 來對應來對應事物,是凡夫禪、比量禪、文字禪。
因為他們只悟到了一篇完美的道理,完整的邏輯,而沒有見到、證悟事物的本體。
把佛法當著學識研究,當著哲學建構,認為佛法是學問,一門完美高深的學問,有邏輯的路徑可尋,這都是佛學,不是學佛。
句解:
「理」是滲透在千差萬別的現象界 事物中的理體,即法性;
「事」則是被法性滲透的現象界中 千差萬別的事物,屬於用的範疇。
執事:執著、固執於某件事。一者指頑固地把禪宗分為北宗、南宗,並互相攻擊。二者指只看事物的表相,執著自己意識的知見為真實。
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Each and all of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sense spheres,
Whether they affect each other or not,
Going around, they mutually interact.
Otherwise, one must stay where one belongs.
字解:
不爾:指不相回互,沒有關聯。依位住:各就自己的位置而居。
回互: 回環交錯。意為事物之間圓融會通(相涉),大體上 具有華嚴宗 “六相圓融”中的”總、同、成” 三相的意思;”不回互”意為各自相對獨立 各具特色(依位住),相當於其”別、異、壞”三相。
偈頌解析;
這四句是《參同契》偈頌的重心所在,也是一乘佛法的基本觀念。
它闡明了宇宙萬事萬物之間的關係 是“回互而又不回互”的。
站在回互的角度上講,各種事物間是相互關涉的,是統攝於法性、本體之中;
站在不回互的角度上看,各種事物又各自住位,互不淆雜。
所謂回互,是指事理無礙,事事無礙;所謂不回互,是指事理各立,事事住位。
這便向學人昭示了 理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而一切事物 又在理這個本體的統攝下 各呈差別。
因而學人 在把握事物的本體時,切不能昧失其現象界的差別;
在認識到現象界的差別時,又不能昧失了滲透於一切現象界中的“理”。
理事圓融,回互而又不回互,正是石頭“路滑”之處。
宇宙間萬事萬物就是「門門一切境」,它們的關係是既回互而又不回互:
「回互者,謂諸根境互相涉入,如帝網珠也;
不回互者,謂諸根境各住本位,未嘗混雜也。
雖互相涉入,而實各住本位;雖各住本位,而實互相涉入,此非意識之境。」
事理之間 儘管界限分明,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同時又保持其獨立的個性。事與理 雖然彼此相依相涉,卻各有分限,互不淆雜。
理事之間,事事(門門)之間是相互融攝,相互會通(回互)的,並且是相即不二的。
上面偈頌,提及 “契理亦非悟”,那麼,真正的覺悟是什麼呢?
真正開悟是什麼感覺呢?答案是,“悟了還同未悟時,只是不在舊時行履處”。
真正的悟的感覺,就是此偈頌所說:“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門門一切境”: 六根門頭—眼、耳、鼻、舌、身、意,都有各自的對境,六根對六塵,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是通過我們的六 根進入精神之中的塵境。
當我們的六根 面對這一切塵境的時候,其間就有一個根、塵之間相呼應、相對應的過程。
這就叫回互。這就叫做“函蓋相投” (就像盒子和盒蓋子,扣上恰好)。
所以,在禪機突然出現的時候,真正的禪師就有回有互,在機鋒應對上,就會恰到好處。
“回互不回互”,
回互,就是需要互相關照、互相照顧、互相回應。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是一樣的,這個恰恰剛好,就是回互的感覺。
“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
是指我們處在心空如鏡的狀態下,一切塵境現前,然後自然的應對。有塵境現前時,就進入“回互”的狀態,這面心鏡裡 就自然顯現出外境來;沒有塵境時,就不用沒事找事,不用拿著你這面鏡子到處去東照西照,這時你就安住於 自己心空如鏡的狀態,也就是“不回互”的狀態。
“回而更相涉”。
如果外境跟我的內心 產生了回互,那麼,我們就可以“相涉”,就可以產生交流的作用,我們就可以互相打成一片。這就叫 “有感斯應”。
“不爾依位住”。
當外境跟我沒有產生這種交流互涉,就是我與外境的頻率 沒有共振。那我就“依位住”,當下處在什麼位置,我就安住於這個位置上,不妄作回互。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自己好好修,好好觀待因緣,才不會瞎忙一氣。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我們要各自安住在 各自的位置上。
石頭一系的禪法,特別講究悟後起修,悟後保任。就這篇《參同契》來看,可說通篇都有這樣的感覺。你以為一下子頓悟了,你就沒有煩惱習氣了嗎?你就真的成佛了嗎?
只是說你的心跟佛心相應了,你真體證到自性的不生不滅了,但是,你還不是果地上的佛,你還有無始以來的煩惱習氣在,還要在轉動習氣、打磨習氣上下功夫。
這個回互就是一陰一陽的互動。塵境為陰、煩惱業習為陰,而般若智慧為陽、一念明覺為陽。
我們的修行 就是要以般若智慧,轉動一切煩惱業習,轉煩惱成菩提、轉生死為涅槃!
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Forms differ fundamentally in their character and appearance.
Sounds include sounds of joy and suffering.
The words of those of superior and average faculties are united by Dark (unseen Tao).
Both coherent and incoherent statements are clearly understood.
凡諸事物如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等足以引起變礙者,皆稱色。
質象:本體稟性與形象外貌。
明確瞭解理事關係的基本原則之後,還要深入瞭解萬法差殊相,而從紛繁複雜的森羅萬象 來悟入理體。所謂萬法歸一,一歸萬法。
我們的六根所感受的現象界 事物的本來面目,與六根依緣六塵而生的六境 是很不相同的。
這是因為我們習慣 於從一己的立場 來看待世間萬物,由此而產生對事物表象的虛妄認識,與色塵的本來面目 大相逕庭。
「聲元異樂苦」,
人們的耳根 所依緣聲塵而生的耳識,與聲塵的本來面目差之千里。
「暗」與「明」的關係 猶如理與事、體與用的關係,
「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是說,在本體上 似是符合上中根機的言句,放在體用的角度去看,卻又是清濁分別見之境了。
本段偈語是從三科(蘊、處、界)法門來闡述理、事之間的“回互不回互”關係。
“色”在佛教中具有“質礙”義,它約略相當於物質的概念(即從四大義上講),亦含有部分精神現象,站在四大和合 與有情角度上講。
總之,凡是我們的六根所感受得到的質礙物,都可統稱為“色”和范疇。
“色本殊質象”
是說人們的六根所感受的現象界事物的本來面目,與六根依緣六塵而生的六境(質礙象)是很不相同的。
因為,人們習慣於自身的立場(我執)與根據以往的經驗(法執)來看待世間的萬物,所以,由此而產生的“質象”(對事物表象的虛妄認識),固然會與色界物的本來面目大相徑庭。
因而,站在佛法修證的角度上講,如何認識紛然萬法的本來面目,就有一個斷二執的問題,亦即如唯識家所謂的轉八識成四智的修證。
“聲元異樂苦”
是指人們的耳根所依緣聲塵而生的耳識,與聲塵的本來面目 也是大相徑庭的(因二執故)。
我們從任何一個聲音中,都能聽出其中的苦樂來。
一個人嘆息一下,聲塵一出來,你就知道這個 人情緒很低落;一個人隨便哼一個小調,你就知道他心裡很快樂。
任何一個聲音,也都能跟我們的心念相通,我們的心念 都能知道其中的苦樂差別。
以上兩句 不應只孤立地停留在“色”與“聲”兩方面,而應當由此而引伸至香、味、觸、法等領域,由此而徹底地破斥六境的虛妄性。
在《參同契》中,理與事、母與子、明與暗、尊與卑,都屬於超乎尋常哲理 思辯的概念范疇。
暗與明殆猶理與事(體與用)。可見,
“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之意,殆為在本體上 似合符上中根機的言句,放在體用圓融的角度上去看,卻又是清濁分別見之境。
“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作為一個真正的禪者,面對眾生的根機,從他表現出來的外在色相,從他發出來的聲音差別裡,就能知道他的根器如何。
他是鈍根還是利根?是契合於上等根器,還是只契合於中、下等根器?
你對此有了清晰的認識,那麼,你才有應機而動的本錢。
這也是“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你跟外境的對應和回互,無論在別人眼裡是好壞清濁、是非善惡,但是你自己心裡明明了了、清清晰晰、洞若觀火。
[信堅補註: 解說此偈頌的論點,詳見霍金斯,“發現了神的顯現 (明心見性)–虔誠的非二元性靈修” 第六章 體驗者。
人的思想, 就像是一個電腦的資料處理系統, 同時處理內在與外在的資料. 也同時作歸類, 整理, 決定優先順序, 結構化, 及解釋. 它同時也從記憶及情緒中心 吸收資料, 作有條理的反應 及互相關連.
所有以上的程序也依”情緒/動物本性的直覺”而整理, 排斥, 接受, 或修改.
除此之外, 這多層次的複雜除理, 也受意見, 選擇, 及意志的影響. 還有關於意義與總共價值的意見及選擇, 也受意識場以及因緣的影響.
這複雜綜合的資料處理系統, 很奇妙的在一萬分之一秒內完成. 還包括選擇及處理思想, 主意, 及影像, 並注入情緒及整理出”估計的價值”. 因此, 我們的心意 就像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處理內外資料的單位” : 有些資料是被心意察覺到而存入記憶裡, 同時也有無意識性的處理 而存在無意識裡.
這處理及篩的儀器 造成了在”自我”與”真我/實體”間的一萬分之一秒的延遲及行動. 這除處理及篩的程序是體驗者在行動.]
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
The four elements are self-renewing,
Just like children reuniting with their mother.
Fire is hot, while wind moves.
Water is wet, while earth is solid.
自然界的有形物質由四大組成,人身也由四大組成。
毛髮爪牙、皮骨筋肉是堅硬性的地大;
唾涕濃血、痰淚便利,是潮濕性的水大;
溫度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
一呼一吸是流動性的風大。
四大本性都是空的。法界原本清淨無塵的。當四大本性,回復於空.此身此心再不受四大外緣約束時。本來面目 就頓現於前.好像久別的兒子 看到自己的親娘一樣。
世間萬法(一切現象)皆是四大和合而成。
地性之堅,水性之濕,火性之暖,風性之動,是四大的自性。
而又以四大因緣和合故,使其自性不能如是顯現。若斷除二執,透過四大和合的一切現象界事物而見到其四大和自性,則將於用中見體,也如同因子而見其母了。
事實上,這裡的母子喻,可以視為體用關係。
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於一一法,依根葉分佈。
The eyes see forms, while the ears hear sounds.
The nose smells fragrance, while the tongue tastes salt and sour.
Nonetheless, we rely on every one of these Dharmas
They develop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rangement of the roots and leaves.
然而一切法 ,卻依眼、耳、鼻、舌, 色、聲、香、味分佈。
人們認識外物,眼根所對為色塵,耳根所對為聲塵音聲,鼻根所對為香塵,舌根所對為味塵鹹醋,身根所對為觸塵,意根所對為法塵。
六根執著於六塵。如果洞知 五蘊本空,六塵非有,則佛道自成。
站在權宜方便的角度上看,有四大、六根之分;站在根本的立場上看,世間紜紜萬法 都是由真如之根所愆ㄑ一ㄢ生出的枝葉。
“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
眼睛觀色,耳朵聽聲音,鼻子聞香,舌頭嘗味,身覺觸。在這裡,希遷禪師列舉了五根所對的五塵 (其中隱含意根所對之法塵,因頌辭的限制而省略)。
由是,六根所對六塵而生的六境 亦可想而知,以故六處、十八界法,合前者色蘊法(由此而引申為受、想、行、識五蘊),三科開示之義足矣。
學人當知五蘊本空(虛妄不實),六處本無,十八界非法亦非非法,則二執意除,真如頓見,佛道自成也。
“然於一一法,依根葉分佈”,
站在方便的角度上講,故有四大、六處、十八界之分;
站在究竟的角度上講,世間紛然萬法 皆是一真如之所變現,皆如同由真如這個根本 所愆生的枝葉。
若作如是觀,則不昧真如之體用。
這幾句仍是緊接著上面內容展開的,講色、聲、香、味等不同的法,本身就會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就有不同的性相質地。雖然都是從一法而生萬法,但實際上,修行是要讓萬法都歸於一法。那麼,我們在學修佛法的過程中,就得有順逆皆真的功夫,要知道一心是如何生出大千世界,也要明白大千世界是如何匯歸於一心。這也是回互啊!
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
Both the root and the branches must return to the source.
The words, Noble and lowly, are used relatively.
若修行人能分別本末始終,而知所先後則近道了。
學禪須先認得正偏、賓主、向內、向外,則立地歸根得旨,而不隨照失宗也。
若不知其尊卑之語,又安知其本末之宗。
秪如業海翻騰,以一掌 能平其風波乎? 惟捉敗其識藏業龍,則生死波濤 化為覺海圓澄矣!
所以欲止鼎沸,須抽其薪;欲除賊亂,須擒其首。
禪法宗門,祇貴單刀直入,萬重圍中,斬其將帥,其餘部屬,不待招剿。自降伏也。
明確了體用關係之後,就可以靈活地運用禪機了。
「本」就是心性,性理;
「末」就是萬物,事相。
在運用機鋒之前,首先要把所涉及的理、事的內涵、性質辨析得準確清晰,然後要分清二者在這段機語中的主從、輕重關係。
不管我們如何隨眾生心,現不同的相,居不同的位,但是,我們是居本位也好,居末位也好,都要回歸到“靈源明皎潔”這個心源活水。
這是萬變不離其宗,也就是“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
這句偈語 仍是緊扣回互理論而闡發的。
“本末”事實上是指體用,大師在此明確地 強調了體與用之間的回互關係,必須納入禪家的宗旨之中,而站在方便的角度上,則可以“尊卑”用其語。
我們面對不同的人,也要看到尊卑有序,也要看到各各不同。
面對上中根人,就要用尊貴、高雅的語言 跟他們說話,這樣他們才能接受。
但有時遇到下根人,你之乎者也文縐縐一套,他就受不了,你還得跟他說點俚語俗話,甚至說點市井粗話,這才管用。
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
Within brightness, darkness is present,
Yet do not meet with the darkness.
Within darkness, there is brightness,
Yet do not see the appearance of brightness.
Brightness and darkness are opposites,
Just like steps that follow one another.
「明、暗」,有兩層含義:其一,事相顯豁為「明」,性理深奧為「暗」。
用中有體,體中有用。
其二,明白的語言稱為「明」,含蓄的語言稱為「暗」。
對明白顯豁的道理,不要以明對明,流於淺薄;
深奧的道理,應當注意語言的通俗易懂,不要以暗對暗,流入晦澀。
理與事、明與暗,各自相對待,而又統一於真如之體,這便如同 人在行走時,兩足有先後,不可偏廢一般。
太極圖,一邊明、一邊暗,一邊白、一邊黑。
但是,這個白的部分、明的部分,不是純粹的陽;黑的部分、暗的部分不是純粹的陰。
太極圖,白的部分中間 要加一個黑點,黑的部分中間加一個白點。
就是“當明中有暗”、“當暗中有明”。(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留點煩惱養菩提,留點病養身體”!
禪宗講:“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沒有煩惱,哪來菩提?沒有經歷生死,哪可能解脫生死、證入涅槃?只有知道自己身體有病,才會注意飲食起居,才會節制慾望,收放有度。所以,修行不是要你絕對地明晃晃一片,把別人照得不敢靠近你半步。修行到此境界,還是需要有一點點暗。(留惑潤生)。
“勿以暗相遇”,
不能夠沉溺到陰暗地帶去了。跟大家在一起的時候,自己保持心明眼亮,雖然和光共塵,但是也不會“以暗相遇”,不會放棄 自己的原則和本分,不會隨波逐流。凡是菩薩示現在世間,顯出的都是普通凡夫的樣子,同樣就要顯出 普通凡夫的煩惱。但他不把煩惱當真,不會被陰暗的煩惱,牽牢自己的鼻子。
“當明中有暗”,
雖然我們要和光同塵,但同時一定要保持正念,
“勿以暗相遇”。
你的 “明中有暗”,只是為了跟眾生回互、相涉,使眾生對你沒有距離感,你好行方便,救度眾生。無論在何時何地,禪者必須保持明亮、透徹的良知,必須隨時提起覺照,防止自己的念頭 沉入陰暗的角落裡。
《參同契》從始至終,通篇都不離“回互”的狀態。
不管你說“明暗、清濁、本末、尊卑”統統都是一陰一陽的回互。
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住)。
The myriad things have their own functions,
Which differ according to how and when they are applied.
Specifics exist where a box fits together with its cover.
Principles should rest at the tip of an arrow.
萬物各有自己的功能特性,應知道它們的作用和處所
。”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住”,
講的是理事關係:從事來說,萬事萬物都與理相應(函蓋合,容器與蓋相適應);從理來說,清淨一統之理 必體現在萬事萬物之中(箭鋒住,箭鋒必有著落點)。
世間萬法各有其功用,學人應該強調 其有用之處或用得上的地方。
但事存在於理體中,如同涵蓋一樣的密合,有事就有理;
理如同一竿接一竿疾飛而來的箭,沒有一件事不被它所貫串!
理遍在萬物,好比箭穿靶心,一以貫之。
理應箭鋒拄,
譬喻講說最上乘的佛法,應如獅子暴吼,百獸腦裂,獅子行處絕狐蹤。真正的最上乘的佛法講起來,所有的野狐都要走避,沒有讓魔說,存在世上的道理。
所以,講法,一定要講一乘了義的佛法。
說教理時,一定要說最上乘。那麼在事上,我們可以暫時有些缺點,但可慢慢改。
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
Reading these words you should grasp the Great Reality.
Do not judge by any standards.
If you do not see the Way,
You do not see It even as you walk on It.
在石頭禪師時代,南宗禪教勃興,自立門戶規矩,使南宗禪教,離六祖曹溪法席日遠。希遷大師稟六祖遺訓,為了“不失本宗”,不得不向當時 日益遠離曹溪宗旨的同參,作出理智的呼籲:你們秉承祖師言教,必須理會禪門宗風,不得自立規矩,壞了祖師家法。
石頭告誡弟子,以後各自開山立派時,切不要失卻本宗,秉承祖師言教,必須理會其宗風,不得自立規矩以壞祖師家法。世間萬法紛然,既不能妄立一法,也不能妄廢一法。領會語言文字時,要領會其中的主題宗旨 (如來真實義),不要妄自揣度,另搞一套。
睜開眼睛 竟看不見路,抬起腳步,不知要往哪裡走。
從理事圓融、「回互不回互」的立場出發,一切皆是真如理體的變現。
因此大修行人 徹悟第一義時,就會觸目皆是菩提,就能進步悟道,就能頓悟真如。
“觸目會道”
猶如 觸目菩提、觸類成教。若真大修行人,已悟徹第一義,則會觸目皆菩提,正所謂“青青翠竹,無非般若;鬱鬱黃花,盡是法身”也。
若從石頭理事圓融、“回互不回互”的思想出發,何物又非真如之體的變現呢?
因而學人不能當下即得,觸目悟道,即非真得,這正是禪家 所謂的擬議之間,咫尺千里。
觸目所見,滿目青山都是道體,山河大地即是如來。
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
如果想要離開現實生活,另找真如本體,則猶如煮沙成飯,了不可得。
根據《參同契》的思想,理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一切事物 又在理的統攝下 各各呈現出差別。
因此在把握事物的本體時,不能昧失其現象界的差別;
在認識現象界的差別時,又不能昧失滲透於一切現象界中的「理」。
禪把事相與理體圓融在一起,不能因事廢理、因理廢事。
事如波。理如水,全水即波,全波即水,水波不二。
不明白「不回互」 的道理,就會混淆事理;不明白「回互」的道理,就會孤立片面。
事事圓融,回互而又不回互,這才是完整的體用關係和 理事關係,是真正的「石頭路滑」之處。只有明白了事理之間 相互依存 又相互區別的道理,才能作到理事會通,圓融無礙。這成為曹洞宗正偏回互說的理論基石。
禪宗離於文字相,因其絕對的本體,非言語所能詮釋。智者應了悟萬物的本源,站在絕對的法則上,不會被世風所動搖。但是真如本體雖離文字,並不破壞文字.一切言教正是趨入真如本體的手段,猶如人 以手指月,手是文字,月是本性。
這種理事、本末之間 交匯圓融的境界,是世界的本來面貌,是會通佛與眾生,聖與凡的最高境界。 世界萬物的最後歸宿是這種境界,人的身體精神最後的理想歸宿 也是這種境界,此為”歸宗”。
修行者應從理事圓融,本末會通的”會宗”、”會道”的立場看待事事物物,而不能片面地僅從理或事的角度來認識問題,並且應當依據這種觀點來確定前進的目標,切莫自以為是,虛度光陰。
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Progress is not a matter of far or near,
But if you are confused, mountains and rivers would block your way.
I respectfully caution and exhort all those who wish to be enlightened,
Do not let the time pass in vain.
如果執迷於事理之別,不明「回互不回互」之理,則與道相隔,就像山河阻隔那樣的堅固隔離了。大道無南北、內外、心物、理事、頓漸之別,因此要抓緊有限的光陰努力修行,以免枉坐竹榻蒲團,虛度時日。
只要是往前走,就不要分誰走得近走得遠。一旦執迷不悟的話,那前進的阻力,就像山河一般巨大堅固,難以克服。
禪宗的頓悟,貴在當下承當,非近非遠。如果執著一邊,或執事相,或談空理,那麼真如本體如同隔著了堅固的山河一樣,永迷不悟。故石大師謹慎地告誡 參禪修道的行者,要珍惜時光,如救頭燃,參究當下念本來面目。人身難得,一失人身,萬劫難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