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很難懂

新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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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放下便穩

〖公案原文〗
開先暹和尚,為歸宗南禪師作禪床銘曰:
“明珠產蚌,涼兔懷胎。
觀此禪床,證道之媒。”
南次為歸宗作銘曰:
“放下便穩。”開先深肯之。

〖鋸解秤砣〗
  開先暹和尚 為歸宗南禪師的禪床 寫了一個銘文:“明珠產蚌,涼兔懷胎。觀此禪床,證道之媒。”
開先暹和尚 以明珠產於蚌、涼兔能生玉為喻,說南禪師的禪床 是證道的媒介。
這是“探杆影草”,來試探一下南禪師,看南禪師是否腳跟點地。
若南禪師的答語 透出一絲還有道可證、還有媒介可得,就被開先揪住了。

  南禪師乃大手筆宗師,當然不會上這種當。
你用銘文來探,我就也用銘文作答。
於是南禪師為自己住的歸宗禪寺作銘,銘文裏突出一句“放下便穩”。
連道場都可以放下,何況一個禪床!
這下穩了,開先暹和尚抓不住什麼,只能“深肯之”。
古禪師時逢法席大盛,若有人來贊,便隨口掃之。
“夢幻佛事,水月道場”一語便是這麼來的。
新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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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聞覺知,只可一度——智證之六十六
道長


《大法炬陀羅尼經》曰:複次,應觀是色 作無相想。雲何觀色作無相想?
當知此色生滅輪轉,唸唸不停。
毗舍佉,如是色相,不可眼見,當知彼是意識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 以眼得見。

傳曰:
護法菩薩曰:“五識唯緣 實五塵境,不緣假法,以任運而緣,不作行解,不帶名言,是現量故。
如眼識青、黃、赤、白等實色之時,其長短方圓之假色,雖不離青、黃、赤、白等實色之上,然眼識但緣實,不緣假也。
既不緣假,則是意識作長、短、方、圓之心而緣也。”
蓋五識之初念,與明了意識 緣五塵境之時,唯是現量,得五塵之實色。
若後念分別意識起時,即是行解心中,作長、短、方、圓之色而緣,是比量心緣也。
故經曰:“當知彼 是意識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以眼得見。”奉先慧超禪師每
曰:“大眾,見聞覺知,只可一度。”其有得於此乎?!


道長
凡夫眾生見色,有種種色相,如杯子有杯子相,電腦有電腦相,桌子有桌子相等等,種種色物,各有各的相,互不相同。
既然有相,即執著此種種色物 皆為實有。
為破此執,世尊在《大法炬陀羅尼經》中對毗舍佉說,應觀這些色物 皆作無相想。
為什麼呢?因為種種色物 剎那剎那皆在無常變化之中,你能說哪一剎那的相 是此色物的相呢?
只不過我們無法察覺 色物的微妙變化,而錯認色物相續的相 似相為色物之相。
這其實是意識 錯誤分別的結果,並非真是親眼所見 色物之相。
譬如電燈,在高速攝影下,再重先慢放,你就能發現 燈光其實是一滅一亮 一滅一亮如此相續運作,但我們肉眼 只看到光亮,不會看到黑暗。
又譬如火繩,一點火星,不停旋轉,即成一個火圈。我們似乎看到實有一個火圈,其實這只是個視覺的假象,
真相 無非一點火星。靜態的色物,單憑肉眼 是無法察覺它的變化的,而其實變化 無時無刻不在進行。
一些比較粗大的變化 我們可以察知,譬如冰變成水,水變成冰,如果說色物有相,那究竟水是此色物之相呢,還是冰 才是此色物之相?
其實此色物 無相無名,非冰相,非水相,剎那剎那 都處在變化之中,人類的意識 只是擷取它相續的一段 相似相 而說它是冰或是水,其實無相。

印度護法菩薩說,眼耳鼻舌身五識 只能緣取五塵,是現量境,並不能分別,因為分別是第六意識的功能。
如眼見青黃赤白等色物時,它只是單純的照見,如燈之照物,不加了別。
而第六意識心 則對所照見之色起分別,這是黑色,這是長方形,這是手機。
黑色、長方形、手機等觀念的形成,正是意識分別 比較的產物。
意識將眼所見色 與過去印象中 其它色作比較而知是黑色,將所見形狀 與過去所見種種形狀作比較 而知是長方形,將所見物整體 與過去所見物 進行比較而知是手機。
所以,手機色物的種種相狀及概念,其實是意識比量的結果。
現在分析論述,似乎很複雜,其實在意識的加工過程中,只是一瞬間的事。
因此之故,說我們所見的種種色物之相,其實都是意識境界,是意識比量分別的結果。
故慧超禪師說:見聞覺知,只可一度。剩下的 其實都是意識的工作。

-調色盤 發表於 2012-4-9 12:33
見聞覺知,只可一度的一度 是什麼意思?

道長
一次、一遍、一回的意思。
我們總以為 剛才看見的是這朵花,現在看到的 還是這朵花,過一會兒再看,也還是這朵花。
其實非也!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朵花,已經不是剛才的那朵花了,就像冰 已不再是水一樣。


散淡閒人 發表於 2012-4-9 16:51
謝師兄!前邊這一章說的現量 是不分青紅赤白,沒有分別,本章則包括了第一次分別,我有些疑惑,故問。{:1_ ...

道長
凡是形成語言文字的概念,其實都已經 是比量的產物,如說青紅赤白等、色物等,若無意識比較,你又怎知是青紅赤白色呢?又怎知是 色物而非虛空呢?
護法菩薩 在使用語言來表達現量 見色物這一情形時,很不好表達,只能隨順方便,說是見青紅赤白等色物時,並非現量見時,真能分別 青紅赤白各種顏色。
語言本身 就是意識的產物,要用語言 來表達非意識的現量見,確實有很大的侷限,只能隨順而說,關鍵在於學人 須知即言離言之意。

十年 發表於 2012-4-10 08:17
是不是可以這麼來理解:現量如鏡子照物,比量如人觀察鏡子中的影像,人觀察事物的時候,一 ...

道長
可以這樣理解!
如鏡照物,鏡無照物之心;如燈破暗,燈無破暗之念。
五根清淨,常分別審察者,是意識之功。其實,意識也有一分清淨,直心時是。

十年 發表於 2012-4-10 08:43
這麼說,五根其實無時無刻不是清淨的,而當意識分別審視之時,單就意識本身而言,是不是也 ...

道長
痛時知痛,癢時知癢,不作它念,即是直心,即是意識的一分清淨。

散淡閒人 發表於 2012-4-10 09:12
感謝道長耐心解釋。
末學理解,所謂現量,真實不虛。但是,現量離分別,不要說行諸語言文字,即使沒有語 ...

道長
波不離水,一切凡夫名相境界,即是諸佛清淨境界,並無二體,只在覺與不覺。

散淡閒人 發表於 2012-4-10 09:56
只在覺與不覺!就像迷向人眼中的一切 與他豁然醒悟後 眼中的一切並無二致,但迷與不迷,心境大不一樣。

道長
如是!
迷人謂東為西,錯在其迷,不在其方。方實不變,只是一方,並無二方。


金剛大叔 發表於 2012-4-10 10:38
道長您說的這個意思,就是‘正覺’嗎?

道長
我說的只是個 有關於正覺比喻,但不是正覺。
所謂正覺,簡單地理解,就是正確地認識。
錯誤的認識就是迷,就是不覺。
譬如三人行路,忽然有人 不明前方是何方,有人說是東方,有人說是西方,還有一人疑惑不定。
而前方實際是東方。知道是東方者,即是不迷,即是覺者;
疑惑不定者,即是迷人;
說是西方者,即是迷人中之迷人,迷上加迷,稱為迷中倍人。
雖三人 有三種不同的認識狀況,有覺的,有迷的,有迷上加迷的,但前方 畢竟只有一方,並無三種方。

:mrgreen:
畢竟只有一方,並無三種方。
只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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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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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曰。
清淨實相。人人具足。何故聲聞不能通達。以有執著故。執著意識。處處能緣。唯不能緣於般若。故世尊湣之。令善思惟。當於見而離見。證妙菩提。則非見之所及也。

夾山雲。
目前無法。意在目前。不是目前法。非耳目之所到。妙契乎此。
天童拈雲。夾山老子。解開布袋頭。將差珍異寶。撒向諸人面前也。
正當恁麼時。作麼生 路不拾遺。君子稱美。
只如這般好話頭。尚不許 留於胸次間。正是 見猶離見 實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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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溈山問仰山。大地眾生。業識茫茫無本可據。子作麼生 知他有之與無。
仰曰。慧寂有驗處。時有一僧從面前過。
仰召曰。闍黎。僧回首。
仰曰。和尚。這個便是 業識茫茫。無本可據。
溈曰。此是 師子一滴乳。迸散六斛驢乳。
天童頌雲。
一喚回首識我不。依稀羅月又成鉤。
千金之子才流落。漠漠窮途有許愁。
即此一則。謂之別業妄見可也。

又陳操尚書與僚屬登樓次。見數僧行來。
有一官人曰。來者總是行腳僧。
操曰不是。
曰焉知不是。
操曰待來勘過。須臾僧至樓前。
操驀然喚上座。
僧皆舉首。
公謂諸官曰。不通道。官罔措。
天童拈曰。陳尚書當面白拈。瞞長蘆一點不得。即此一則。謂之同分妄見可也。若其中有個漢。呼喚不回頭。當令仰山吐舌。陳操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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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界中 全是三法從要破。根、塵、識三,識為其要,故獨約識破。
識界既破,則根、塵 二界,自不成立,如三間之屋,但拆去中間牆壁,左右二間之界,亦自不成矣!
雖則獨約識破,實則根、塵兼破,但破其相妄, 妄相既破,真性自顯,故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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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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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相即中道了義(第一義),也就是如來藏,妙真如性。實相有三種,即三如 來藏:
1 無相之實相(空如來藏)
2 無不相之實相(不空如來藏)
3 無相無不相之實相(空不空如來藏)

十番顯見,所顯見性真心,即清淨實相。
復於四科,一一皆非因緣、 非自 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亦即清淨實相。
本科又標許,令現未修大乘者,通達實相,不過重明非因緣、非自然之義,非離前法而別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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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心粗浮,不能悟知見、聞等根 及能分別了知的識性,本即如來藏。
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是空是有?是非同非異?或非空非有?
若言是同,六用差別;
若言是異,元一精明;
若言是空,現有了別;
若言是有,全無形相;
若言非同,元本一體;
若言非異,六處用殊;
若言非空,離於根塵元無所有;
若言非有,現能分別諸塵境界。
若能悟明識大,同異非同異,空有非空有,則可悟明前之見大,與今之識大,非和合 非不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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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脈》
問:“此經首先正破識心,如七處曲搜,三迷決了,名義皆妄,畢竟無體;乃至顯見文中,又復旁兼相形而破,未嘗少假寬容。
何後於十八界,即已許為如來藏心,妙真如性,至此愈稱其周遍法界,含吐十虛,是即性之全體,而同彼開顯見性之極量;何前乃妄之至,而後乃真之極乎?”

答:“前約初心悟修 須從方便,決擇真妄,捨生死根本,取涅槃妙心,則識須破盡,決定不用;後約圓解普融,無法不真,無法不如,乃至剎塵念劫,無非一真法界,何況識心,不融法界?懸示中雙具二門(即方便門和平等門,),此意詳盡,宜研味之。

《指掌》云:
‘識之所以為患者,耍在不知是妄,良以不知是妄,必至認以為真,遂不復更求真本:因將如來藏心,日汨沒於情塵之中,從迷積迷,浩劫不返。’
若果知是妄,不認為真,還須會歸如來藏性,如不然者,必至全體灰泯,反將含吐十虛(即十方虛空)之妙覺明用,永沉幻果,塵劫莫升。
所以妙成二智,斷分於焦芽敗種者(指不能發無上道心之二乘),豈曰無故?
是知前之所以正破旁破者,務令了識是妄;
後之所以會相融性者,務令達妄即真,得旨忘,微智者 不足與道也。”
Sherlock
文章: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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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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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生就落入二元對立的現代人
學佛真難!
大慧!愚癡凡夫,性、無性、自性、第一義,作二見論
新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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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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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大

# 此段合無情之五大,與有情之見大,皆會歸如來藏性,以五大是第八識相分(第三細),見大是第八識見分(第二細),見、相皆依自證分(第一細),自證分是第八識本體,乃依證自證分(即是真如)。

問:“十番顯見,已顯見性即是真心,而為諸法總相,今則融入藏性,則見大乃為別相,未審其義云何?”
答:“此經推重圓通,悟修證入,皆依六根,故前特顯見性,以為全體,必須悟此不生滅性,為本修因,然後方可圓成,果地修證。”
此七大普融萬法,而如來藏 當為總相,萬法皆為別相。
若約圓實教旨,法法皆可互為總別,如帝網千珠,一珠含多珠,多珠趣一珠,以一珠為總相,多珠為別相,珠珠皆然,即是互為總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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