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102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草仔,你的毛病就是外行又不肯虛心學習,所以,講再多也是無三小路用,論道說佛殊勝無比,卻被您搞成三姑六婆街頭巷尾閒嗑牙,真是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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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102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言歸正傳,

世尊告曰。
此智亦以如是四諦為其所緣。
除諦相想【清淨】行相。
入【一切種】諸諦行相。
於作有情一切義利。趣向行相。


……所謂,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

那麼請問,何謂
入一切種諸諦行相???????

若講實修佛法寶在此。
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河中雨
文章: 541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30, 2021 1:38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河中雨 »

呵呵 又是來這套 :lol:

繼續幻想吧!反正 遮羞布你換了又換也不止這塊
當防彈衣擋住厚厚的我執比較重要
次草
文章: 3685
註冊時間: 週日 12月 26, 2021 11:15 a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次草 »

河中雨 寫: 週二 10月 25, 2022 12:05 pm :lol: :lol:

今天又有好笑的,臉皮厚當寵辱不驚的 哈哈

奇哉 其災!真是花樣百出
這幾天也在其他網站看到
神秀著有,慧能著空的說法
這種心態跟老楊一樣
早已準備面對得大智,還是得大癡得結果
人禍難逃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學佛學到比知見
真是癡呆有餘
永嘉說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說六祖本來無一物是著空
那永嘉也著空了
證道歌那還流傳
這跟老楊究竟涅槃是偏空涅槃有得拼
老楊想一句驚散世人的功力還得加強
第一名的寶座不是尋常癡就能穩坐
既然往癡走,還是得努力
讓他人感覺要追上你
都要搖頭興嘆
名言久了會臭酸
期待有新辭問世
超越前鋒
至無人能及之境
始得安心穩座
我等也能以認識楊公為榮
就此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102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妙吉祥如意 寫: 週二 10月 25, 2022 1:46 pm 言歸正傳,

世尊告曰。
此智亦以如是四諦為其所緣。
除諦相想【清淨】行相。
入【一切種】諸諦行相。
於作有情一切義利。趣向行相。


……所謂,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

那麼請問,何謂
入一切種諸諦行相???😇😇😇

若講實修佛法寶在此。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佛告大慧:
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
諸識有二種生:謂流注生,及相生。
有二種住:謂流注住,及相住。
有二種滅:謂流注滅,及相滅。


請問,何謂流注???何謂相住????

……法寶 先找到再說吧!!

😇😇😇😇😇😇😇
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102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老子道德經
孔德之容,惟道是從。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情;其情甚真,其中有信

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閱眾甫。
吾何以知眾甫之狀哉?以此。

注釋:窈兮冥兮,指深入更精微更玄妙的境界(可參考唯識法相倫理)……也就是老子書第一首經文,玄之又玄的意思。
注釋:其中有情;其情甚真,其中有信。,情.信用當今白話講,就是資訊,內法界與外法(欲)界,其成住壞之緣起是一貫相續的,只是,顯示的訊號虛實整合大有學問,這就是楞伽經開示,流注生滅,與相住生滅,的奧義。

請問,何謂流注???何謂相住????

有看到沒法寶 先找到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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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河中雨
文章: 541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30, 2021 1:38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河中雨 »

次草 寫: 週二 10月 25, 2022 1:48 pm
河中雨 寫: 週二 10月 25, 2022 12:05 pm :lol: :lol:

今天又有好笑的,臉皮厚當寵辱不驚的 哈哈

奇哉 其災!真是花樣百出
這幾天也在其他網站看到
神秀著有,慧能著空的說法
這種心態跟老楊一樣
早已準備面對得大智,還是得大癡得結果
人禍難逃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學佛學到比知見
真是癡呆有餘
永嘉說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說六祖本來無一物是著空
那永嘉也著空了
證道歌那還流傳
這跟老楊究竟涅槃是偏空涅槃有得拼
老楊想一句驚散世人的功力還得加強
第一名的寶座不是尋常癡就能穩坐
既然往癡走,還是得努力
讓他人感覺要追上你
都要搖頭興嘆
名言久了會臭酸
期待有新辭問世
超越前鋒
至無人能及之境
始得安心穩座
我等也能以認識楊公為榮
就此
:lol:
前幾天還有潛伏派一貫道說我聽不了別人的聲音,這種歪瓜劣棗的聲音不聽也罷
怪道1412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怪道1412 »

佛地經論卷第三

親光菩薩等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經曰: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

論曰:

復有難言:「若淨法界遍在一切所知境界,亦與貪等諸煩惱垢共相應故,云何不如所餘有漏心心法品成不清淨?」為釋此難,故說第二太虛空喻。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者,無有別處,故名不相捨離。遍在內行,不見出外故。既在內行不見出外,不可定言是一是異。若有別處,是則虛空應有形礙,應是無常。而不為色過所染污者,如太虛空雖遍一切形礙色內,而不為色過失所染。色過失者,謂是生長貪瞋等因,非青黃等種種異相。又於空中所有雲霧黑影色等,能令太虛捨淨相故,及能障礙淨見生故,名色過失。又於心上所增境相名色過失。為順他意故作前說,非太虛空為彼諸色過失所染,自性淨故。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者,如佛自心真實清淨,本性光潔本性淨故,一切眾生心性亦爾,本性真實本性清淨。心本性者,即是真如,一切眾生心平等性。如說由何說心平等?由空性故說心平等。如是廣說。心本性者,即心法性,遍在一切眾生心性,是故說名心平等性。為辯如是心法性故,說由真實不相捨離,由是有情本淨心性,雖本性淨復由今時客塵障垢新遠離故,安立如來其心清淨。又諸有情心平等性,即是真實,是圓成實自性攝故。由諸有情心平等性真實相故,表不捨離諸眾生心;又是心性真實相故,表不捨離一切有情心性而轉。此意說言,由遍轉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者,本性清淨故。過謂貪等,能令心相成過失故,成垢染故,雖為客塵分別所轉,非彼體故,不可全捨,可令清淨。依此密意說如是言,此心本性清淨光潔,心之法性說名為心,非離心法性有異性淨心。云何有情心有貪等?自分別力所任持故,心之顛倒未永斷故,此由無明力所起故。此義意言,譬如虛空本性雖淨,而為眩瞖損肉眼故,顛倒相現似不清淨。如是法界本性雖淨,由自分別所起貪等眾因緣力,無明眩瞖損慧眼故,顛倒相現似不清淨。若一切種清淨慧眼,恒不見穢。又淨法界若無差別一切種淨,則名一切如來法身,亦名如來真實體性,於一切時常無變故。由此法界一切有情心相續中平等有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是如來藏,一切有情皆有佛性,為引不定種性有情,令心決定趣大乘故。就有如來種性有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皆當作佛。如有說言一切無常一切皆苦,如是皆說少分一切,非全一切

////
廣義四諦論(全分無量法界妙智)?!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102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廣義四諦論(全分無量法界妙智)?!
全分無量法界妙智,即是圓覺(真空妙有),又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一切種智。
怪道1412 寫: 週日 10月 23, 2022 8:07 pm 全分無量法界妙智。能作:
❶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離繫】所依事業。又作
證得【一切種智極淨法界】所依事業。又作
❸救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患】所依事業。
是名無明對治殊勝。
////
請教: 除諦相想【清淨】行相?!
除諦相想【清淨】行相?!
答,就是講真如(覺)。行者修其極致不染一法(清淨行相),即所謂,一真如心(究竟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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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102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從須深盜法經探源,辨正世尊親傳原始佛教,即是大乘佛法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那麼,佛子要怎麼落實在功夫上,而得實修實證一切種智!?

……法寶

雪竇大禪師,頌曰:大冶金精應無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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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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