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悉檀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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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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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1
復次,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說是《般若波羅蜜經》。
有四種悉檀:
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中,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
佛法中,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

有世界者,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
若無世界悉檀者,佛是實語人,云何言:「我以清淨天眼,見諸眾生隨善惡業死此生彼,受果報;善業者生天人中,惡業者墮三惡道」?

復次,經言:「一人出世,多人蒙慶,福樂饒益,佛世尊也。」
如《法句》中說:「神自能救神,他人安能救!神自行善智,是最能自救。」

如《瓶沙王迎經》中佛說:「凡人不聞法,凡人著於我。」
又《佛二夜經》中說:「佛初得道夜,至般涅槃夜,是二夜中間所說經教,一切皆實不顛倒。」

若實無人者,佛云何言:「我天眼見眾生」?是故當知有人者,世界悉檀,故非是第一義悉檀。

問曰:第一悉檀是真實,實故名第一,餘者不應實。
答曰:
不然!是四悉檀各各有實。
如:如、法性、實際,世界悉檀故無,第一義悉檀故有。
❶人等亦如是,世界悉檀故有,第一義悉檀故無。所以者何?
人五眾因緣有故,有是人等。譬如乳,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如是等相,名為世界悉檀。

❷云何各各為人悉檀者?
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
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
更有《破群那經》中說:「無人得觸,無人得受。」

問曰:此二,經云何通?
答曰:
以有人疑後世,不信罪福,作不善行,墮斷滅見;欲斷彼疑,捨彼惡行,欲拔彼斷見,是故說雜生世間,雜觸雜受。是破群邪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破群那問佛言:「大德!誰受?」若佛說:「某甲某甲受」,便墮計常中,其人我見倍復牢固,不可移轉,以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如是等相,是名各各為人悉檀。

❸對治悉檀者,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
譬如重、熱、膩、酢、醎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若輕、冷、甘、苦、澁藥草飲食等,於熱病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若輕、辛、苦、澁、熱藥草飲食等,於冷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
不淨觀思惟,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思惟慈心,於瞋恚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貪欲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慈心於眾生中求好事,觀功德;若貪欲人求好事,觀功德者,則增益貪欲故。

因緣觀法,於愚癡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貪欲、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先邪觀故生邪見,邪見即是愚癡。

問曰:如佛法中說十二因緣甚深,如說:「佛告阿難:『是因緣法甚深,難見難解,難覺難觀,細心巧慧人乃能解。』」愚癡人於淺近法,猶尚難解,何況甚深因緣?今云何言「愚癡人應觀因緣法」?

答曰:
愚癡人者,非謂如牛羊等愚癡;是人欲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如是愚癡人,當觀因緣,是名為善對治法。若行瞋恚、婬欲人,欲求樂、欲惱他,於此人中,非善非對治法;不淨、慈心思惟,是二人中,是善是對治法。何以故?是二觀能拔瞋恚、貪欲毒刺故。

復次,著常顛倒眾生,不知諸法相似相續有;如是人觀無常,是對治悉檀,非第一義。何以故?一切諸法自性空故。如說偈言:
 「無常見有常,是名為顛倒;空中無無常,何處見有常?」

問曰:一切有為法,皆無常相應,是第一義,云何言無常非實?所以者何。一切有為法,生、住、滅相,前生、次住、後滅故,云何言無常非實?
答曰:
有為法不應有三相。何以故?三相不實故。若諸法生、住、滅是有為相者,今「生」中亦應有三相,「生」是有為相故;如是一一處亦應有三相,是則無窮,住、滅亦如是。若諸生、住、滅各更無有生、住、滅者,不應名有為法。何以故?有為法相無故。以是故,諸法無常,非第一義。

復次。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何以故?無常名生滅失故,譬如腐種子不生果。如是則無行業,無行業云何有果報?今一切賢聖法有果報,善智之人所可信受,不應言無。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如是等無量因緣說,不得言諸法無常性。
一切有為法無常,苦、無我等亦如是。
如是等相,名為對治悉檀。

❹第一義悉檀者:
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上於三悉檀中所不通者,此中皆通。

問曰:云何通?
答曰:
所謂通者,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何以故?除第一義悉檀,諸餘論議,諸餘悉檀,皆可破故。如《眾義經》中所說偈:

「各各自依見,戲論起諍競,若能知彼非,是為知正見。
 不肯受他法,是名愚癡人,作是論議者,真是愚癡人。
 若依自是見,而生諸戲論,若此是淨智,無非淨智者。」

此三偈中,佛說第一義悉檀相。

所謂世間眾生自依見,自依法,自依論議,而生諍競;戲論即諍競本,戲論依諸見生。如說偈言:
「有受法故有諸論,若無有受何所論?有受無受諸見等,是人於此悉已除。」

行者能如實知此者,於一切法、一切戲論,不受不著,不見是實,不共諍競,能知佛法甘露味。若不爾者,則謗法。

若不受他法,不知不取,是無智人。若爾者,應一切論議人皆無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所謂有人自謂法第一義淨,餘人妄語不淨。

譬如世間治法,故治法者,刑罰殺戮,種種不淨,世間人信受行之,以為真淨;於餘出家善聖人中,是最為不淨。

外道出家人法,五熱中一腳立、拔髮等,尼犍子輩以為妙慧,餘人說此為癡法。如是等種種外道出家,白衣婆羅門法,各各自以為好,餘皆妄語。

是佛法中亦有犢子比丘說:「如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和合有人法。」

《犢子阿毘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不可說五眾是人,離五眾是人,人是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舊譯五陰為五眾:
五眾:五陰、五蘊))

說一切有道人輩言:「神人,一切種、一切時、一切法門中求不可得;譬如兔角龜毛常無。
復次十八界,十二入,五眾實有,而此中無人。」

更有佛法中方廣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

如是等一切論議師輩,自守其法,不受餘法,「此是實,餘者妄語。」若自受其法,自法供養,自法修行,他法不受、不供養為作過失。

若以是為清淨得第一義利者,則一切無非清淨。何以故?彼一切皆自愛法故。

問曰:若諸見皆有過失,第一義悉檀何者是?
答曰:
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

「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
 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
「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
 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

如是等處處經中說第一義悉檀。是義甚深,難見難解;佛欲說是義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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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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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孤山所引天台四悉檀。悉徧也。檀施也。諸聖以四法徧施眾生也。
初世界悉檀者。隨方異說。令生1.歡喜益也。
二為人悉檀者。2.生善益也。
三對治悉檀者。3.破惡益也。
四第一義悉檀者。4.入理益也。

○祕呪非但只是梵語。仍是一切聖賢祕密之言。蓋梵語此方不曉。而天竺之人。日用共所曉解者也。至於祕呪。非但天竺常人不知。理應下位聖賢不達上位之呪。大端聖賢弘化。例有顯密二教。如醫療病率有二途。一者授方。則顯說病源藥性及炮治之法。如佛顯教。二者授藥。則都不顯說。但惟與藥令服愈病而已。不必求知何藥何治。如佛密教。故今祕呪正同授藥。不必求解。若解生則呪喪矣。眾生但當信持之。自蒙諸益也。

又祕呪雖不可作解。亦有少分應知。三義略盡。
1.一者理法力。謂以一字含無邊妙理。而稱為陀羅尼。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斯之威力。全具所詮之理。如此方元亨利貞。亦可避凶致祥矣。
2.二者威德力。謂諸佛菩薩一切權實聖賢。威德深重。具大勢力。稱其名號。隨願如意。如今世間有勢力人。亦可假其名聲伏惡脫難也。
3.三者實語力。佛菩薩一切聖賢起大悲心。愍眾生故。出誠實語。呪願眾生離苦得樂革凡成聖。故誦之可以隨言成益。如世之實修行人。尚可呪願吉凶隨言成就。何況證理入位聖賢真慈誓願。安可測度。

此與呪詛。義相當也。略述由此三義故。持之得不測神功。然須確信專持功滿方收成効。若猶豫間斷中輟。或壇戒不能如法。而謗呪無功者。招大罪苦。良以。世俗呪禁蛇蝎瘡瘧者。尚有明驗。而況聖真威靈所寓。安有虗詞。切宜戒之。世人有謂。呪之不番。隱其鄙俚之言。恐人輕笑。此真無知妄謗。少有智者。當亦不惑於斯言也。

①至於四悉利物者。不止祕呪。凡佛放光現通說法諸設施第一。便欲人人悟入佛之知見。所謂惟為一大事因緣。即1.入理益也。
②其人未能悟入者。則且與第二斷除煩惱種習。即2.破惡益也。久之障盡後當悟入矣。
③其人又未能破惡者。則且與第三。令其興起善心。建立善行。善力漸強。惡習自退矣。(3.生善益)
④其人又未能興善。則且與第四。令生歡喜。即4.歡喜益也。亦是與其且種輕少善根。為上三作遠因緣耳。
其人或又不能生於歡喜。反成憎謗者。則佛早已鑑機。默然無為也。

若約一大時教。華嚴正惟入理①。而略兼後三②③④。
小乘教正惟破惡②。而略兼後二③④。
人天教正惟生善③。而略兼後一④。
諸雜趣正惟歡喜。謂且救護拔苦。令其生喜。亦可漸向上三矣。

今獨論祕呪四悉。諸師所列。皆從劣向勝為序。

1.一世界.歡喜者。
謂隨方利物。如持之以脫難求財等。而天台所謂。誦神王名。部落驚懼者。但脫鬼難一途而已。

2.二為人.生善者。
如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未精進者令其精進等。而天台比於軍號相應無所訶禁者。亦明生善無礙而已。

3.三對治.破惡者。
如令婬心頓歇等。而天台譬彼貧人詐瞋聞偈頓息者。亦以喻明誦呪之人不自知其惡破之由也。

4.四第一義.入理者。
如入無生忍等。是也。而天台喻以智臣解語餘人不知者。亦但喻其呪力發悟之由人所不測也。大端明祕密四悉利益。非如顯教可知其故。若可測知。何貴祕密。行人但當確信堅持。無勞思議也。

正說神呪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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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者應該
1.修學世界悉檀,得歡喜益。
2.修學為人悉檀,得生善益。
3.修學對治悉檀,得破惡益。
4.修學第一義悉,得入理益。
應該安住於此


如何了悟第一義,如何得入理益?
這如同是問如何才能上四樓?
答案是:要先上三樓,要先學對治悉檀,得破惡益。

再問如何能得破惡益?
這如同是問如何才能上三樓?
答案是:要先上二樓,要先學為人悉檀,得生善益。

再問如何能得生善益?
這如同是問如何才能上二樓?
答案是,要先進入佛寺,要先能入門,才是進入一樓。
要先學世界悉檀,得歡喜益。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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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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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照世間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4:23 pm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孤山所引天台四悉檀。悉徧也。檀施也。諸聖以四法徧施眾生也。
初世界悉檀者。隨方異說。令生1.歡喜益也。
二為人悉檀者。2.生善益也。
三對治悉檀者。3.破惡益也。
四第一義悉檀者。4.入理益也。

.......

至於四悉利物者。不止祕呪。凡佛放光現通說法諸設施第一。便欲人人悟入佛之知見。所謂惟為一大事因緣。即4.入理益也。
其人未能悟入者。則且與第二斷除煩惱種習。即3.破惡益也。久之障盡後當悟入矣。
其人又未能破惡者。則且與第三。令其興起善心。建立善行。善力漸強。惡習自退矣。(2.生善益)
其人又未能興善。則且與第四。令生歡喜。即1.歡喜益也。亦是與其且種輕少善根。為上三作遠因緣耳。
其人或又不能生於歡喜。反成憎謗者。則佛早已鑑機。默然無為也。
凡是修學佛法,而欲悟入佛知見,即一大事因緣,需得了悟第一義諦而得4.入理益。
而禪宗也就是需要開悟,悟入頓法,需要明心見性。
而如果無法悟入頓法,無法明心見性,無法得入理益,那麼需要修學滅苦之法、破惡之法,而得3.破惡益。
而得破惡降伏其心,久久修習之後,即能悟入第一義而得入理益。
其次,如果無法得破惡益,無法降伏貪嗔癡,則需要修學善法,而得2.生善益,以及1.歡喜益。

簡單來說,助人得快樂,是為歡喜益。
而常行十善,天堂便至,如處天堂,也就是得到很多歡喜益,是為生善益。
人乘善法就是少量的善,未升級的善,而天乘善法就是多數的善,升級後的善。

基礎的原理,需要了解。
至於要不要照著順序修學,那是自己的選擇與決定。
你可以從歡喜益,進入至生善益、破惡益,然後了悟第一義而得入理益。
也可以多年都沒得四種利益,繼續原地踏步,沒有進步。

那都是你自己的決定與選擇。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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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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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仿照法王經來說
那麼末法眾生根基狹劣,難可措心,難入第一義諦,作何方便令入第一義諦。

佛有方便,令入第一義諦。

1.為大乘人說第一義悉檀令得入理益。
2.為中乘人說對治悉檀令得破惡益。
3.為小乘人說為人悉檀令得生善益。
4.為闡提人說世界悉檀令得歡喜益。

皆對病根為說良藥。云何今日說一乘法以救四人。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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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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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
這前因後果,是需要深入了解的
如果仿照法王經來說
那麼末法眾生根基狹劣,難可措心,難入第一義諦,作何方便令入第一義諦。

佛有方便,令入第一義諦。

1.說第一義悉檀令得入理益。
2.說對治悉檀令得破惡益。
3.說為人悉檀令得生善益。
4.說世界悉檀令得歡喜益。
有修學世界悉檀、為人悉檀之十善法,故有歡喜益、生善益
這是此有故彼有
沒有修學世界悉檀、為人悉檀之十善法,故無歡喜益、生善益
這是此無故彼無

有修學對治悉檀之四諦法、因緣法,故有破惡益
這是此有故彼有
沒有修學對治悉檀之四諦法、因緣法,故無破惡益
這是此無故彼無

有學會第一義悉檀之六波羅蜜法,故有入理益
這是此有故彼有
沒有學會第一義悉檀之六波羅蜜法,故無入理益
這是此無故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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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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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者應該
1.修學世界悉檀,得歡喜益。
2.修學為人悉檀,得生善益。
3.修學對治悉檀,得破惡益。
4.修學第一義悉檀,得入理益。
應該安住於此
正確修學佛法,可以得到四種利益

修學十善法,可得歡喜益、生善益
修學四諦法、因緣法,可得破惡益,兼得生善、歡喜益。
修學開悟第一義,可得入理益,兼得破惡、生善、歡喜益。

有為法是無為法的基礎
基礎很重要,
如果基礎的漸法學得好,就可以像志誠禪師一樣,一遇頓法很快開悟。

頓法,不需要長時間的修學。
六祖一聞金剛經即有悟,很快就有悟。
志誠禪師先學九年漸法,然後一遇六祖的頓法,也很快開悟。

所以,修學頓法不需要長時間。
而如果你學很久的頓法還沒有開悟,那麼,已經出現問題了,
你是否想想,自己與六祖、志誠禪師有何不同?
是不是應該向志誠禪師看齊?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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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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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利人】

大乘菩薩道,即是自度度人,自利利人。

要度別人,這需要學會般若波羅蜜,才能度人,要把眾生度至無餘涅槃。
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要利人的話,比較容易,布施即可利人。
布施有三種
財布施,送財物給他人。
法布施,告知知識、資訊、方法、傳授學問、佛法,都是。
無畏施,陪伴、關心、安慰。

與人分享十善法、四諦法、因緣法、六波羅蜜法,都是法布施。

但是,有許多人都沒有老實修學十善法、四諦法、因緣法,所以,
導致也沒有學會般若法。
於是,也沒有得到歡喜益、生善益、破惡益、入理益。

因此,有不少人,無法向他人法布施佛法,無法利人。
因為,他本身於佛法中,就沒有得到自利。
沒有自利,於是,無法利他、利人。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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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文章 寂照世間 »

學佛者,要去修學十善法、四諦法、因緣法,
然後再修學六波羅蜜法。

要讓自己去得到修學佛法的利益。

修學佛法可以得到的利益有,歡喜益、生善益、破惡益、入理益。
佛法的威力是很強大的。

哎,學錯佛法的人,就不了解十善法就已經很強大了。
然後,生善益、破惡益、入理益,又更加的強大與美好。
寂照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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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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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沒有學會【常行十善,天堂便至】的人
你還不懂佛法的十善法。

因為,你還不懂六祖為何說常行十善天堂便至。
也就是,如處天堂般的常行十善。

可以如處天堂般的常行十善,就可以得到歡喜益、生善益。
這是很重要的佛法基礎。

還沒有得到的人,你們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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