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如大海中捨壞小船.得堅固船.得堅固船.乘之渡海.至安穩處.
小船:喻六度法(無常空法) 堅固船:喻大般涅槃經(真常空法) 安穩處:喻佛地(菩薩地之彼岸)
因地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菩薩地), 如來全見空(無常空法)及不空(真常空法),
因而方便說不盡有為,不住無為,萬境自如如,請參考。
何謂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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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783
-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28, 2021 9:47 pm
Re: 何謂大乘?
所以,學友,
當一個人,盡己所能、無愧於心,哪怕自己親友在面前遭受意外外車禍而導致開放性骨折;自己也能感到 "如處天堂" ?!
如果 "是",那是否可以再擴大來說 :
當國家蒙受國難,生靈塗炭,伏屍千里之際;
只要我們盡力了、無愧於心、大家覺得有我真好, 這樣......我們也能 "如處天堂" ?!
學友,
是否可以舉經證、律證為憑,來支持你的說法呢?!
佳節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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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2541
-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22, 2021 2:21 pm
Re: 何謂大乘?
布施──真正的救苦救難
聖嚴法師
佛教有一個名詞叫「四攝法」,其中有一項是「布施」,意思是和別人結緣,不論是自己的財產、時間、智慧、技能,甚至是自己溫暖的心,都可以用來與人廣結善緣。
布施和一般所謂的樂善好施不同,樂善好施大多只是布施醫藥、食物、金錢等日常用品,像是到災區去救濟災民,就是以生活所需的物資來布施,布施完了之 後,就沒有後續的輔導。可是「四攝法」中所說的布施,除了提供對方所需的物資、生活必需品外,還要在精神層面上,幫助他們淨化觀念,讓心靈得到成長。這就 好比有句話說:「給他魚吃,不如教他如何釣魚。」讓別人有飯吃當然很好,但如果能進一步教會他種稻耕田的方法,能夠自行生產糧食,不但能自給自足,還可能 有多餘的食物分送給其他需要的人,這不是更好嗎?
先師東初老人所創辦的中華佛教文化館,四十多年來一直辦理慈善工作不斷。我們每一次做布施,不只提供物資,也會分享一些佛法的觀念給他們,安慰、鼓勵 他們說:「你們今天能來領取這些物資是很好的,千萬不要以為接受救濟是很丟臉的事。有人要幫助你們,而你們來接受幫助,這是彼此互為因緣,這樣的互動非常 好。你們能以這種心來接受幫助,將來一定會想要回饋的,所以彼此間並沒有任何虧欠。」經過這樣觀念的提昇後,漸漸地,很多人的生活觀就有了改變。當他們在 生活情況獲得改善後,多半也會一起來參與我們的慈善工作。
因此,運用佛法來布施,可以開拓涵蓋面、提昇精神面,把一個人從困難中救脫出來之後,還要引發他的同情心,讓他覺得其他受困者也應該得救;除了自己離 開苦難,還要幫助別人也離開苦難。這樣做不但讓受布施的人放下心中種種的障礙、煩惱,還能號召他們一起來參與服務工作,共同修行菩薩道,這才是「四攝法」 所說的真正的布施。
■愛語──讓人歡喜聽你說
佛教有一個名詞叫「愛語」,意思是指慈愛的語言、態度與表情。也就是能夠把自己內心想要對人表示的關懷、體貼和勉勵,透過語言、表情,或手勢等肢體行為表現出來,像是點頭、微笑,這些動作,都可以算是「愛語」。
愛語,不只局限於語言。我們的臉部表情、眼神都會講話,連身體動作也會講話,所以稱之為「肢體語言」。只要你心裡很慈悲、柔軟,對人非常關心,你所表現出來的任何一個動作、表情,哪怕只是一句話而已,都會讓人感到非常溫暖,這就是愛語的力量。
愛語的「愛」,不要只把它當成是男女感情的愛。愛有很多等級和層次,最低的層次是自私的愛,那是充滿了佔有與貪婪的愛,例如我愛吃、我愛看,我愛聽、我……,但這些真的是愛嗎?這些愛都是在追隨自己的貪欲或本能,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欲望,不是愛語的愛。
真正的愛,是放下自己,一心一意為對方設想,真誠讚美、體諒對方。因此,愛語是佛教的「四攝法」之一,「四攝法」也就是四種攝化眾生的方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用這四種方法,先表達對人的關心、勉勵、寬容和諒解,以真誠的善意和對方往來溝通,之後才用佛法來和他們交換意見。
譬如,當你在和小孩子玩的時候,就要玩得像小孩子一樣,讓小孩子玩得很高興,而不要端出大人的架子。以我來說,我已經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但每次遇到小孩子,我都能和他們玩在一起,不會覺得他們很討厭煩人,小孩子也都很喜歡我,覺得我好像就是他們的一分子一樣。
同樣的,如果是和老人家相處,即使你年紀不大,也要放緩步伐,就好像你也是步履蹣跚的老人家一樣,一步步慢慢陪著他走,這樣他就會覺得很溫馨。
要做到這樣,必須是為他人設想,把自己的利害得失放下,不會一直想著自己應該是個怎麼樣的人,堅持非得照自己的方式不可;而是能處處為對方著想,瞭解對方需要的是什麼、現在的情況如何,這樣才是愛語的表現。
表達佛法不一定非要用佛教名相不可,那些深奧難懂的名詞,有時候反而容易讓人覺得佛法很有距離,甚至害怕。所以我們要用對方聽得懂的話來溝通,而且在態度上,必須是關懷的、慈悲的;如果你老是對別人說:「你要這樣這樣……,那樣那樣……」,那是在教訓人,不是愛語。
愛語應該是循循善誘,讓別人覺得你跟他很親近,而且覺得你說的話、做的事,都是他也應該做的、也應該聽的,而願意主動向你學習。由於你的一言一行都合乎佛法的標準,所以你的愛語也合乎四攝法裡的「攝」,自然能讓別人認同你,也會跟隨你一起,照著佛法所說的來做,這才是真正的「愛語」。
利行──最有號召力的行動方式
佛教有一個名詞叫「四攝法」,其中有一項是「利行」,指的是利益別人的行為,也就是說,凡是能給別人方便的行為,就是利行。例如,政府所提倡的「便民政策」,能讓一般民眾在洽公時感到親切、便利,這就是一種「利行」。
每個人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都可以幫助他人。我們從小到老,都無法單獨一個人生活,很少人會像魯賓遜漂流荒島一樣,過著獨居生活。無論是誰,至少都會和少數幾個人共同生活,即使是單身漢、獨身主義者,也不可能一個人離開社會獨自生活,而不參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既然我們是過著群居的生活,「利行」就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的。
有人說:「人在公門好行善。」其實,不一定要在公家機關,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幫助別人,行善的機會非常多,即使只是在馬路上散步或是家庭主婦在菜市場買菜,都有機會行善。
例如,搭公車時,看到老人家上車沒有位子坐,而你自己有位子坐,就可以把座位讓給他;如果你自己沒有座位,也可以幫忙找找看,與有座位的年輕人打個商量,請他讓座,這便是利行、行善。
曾經有一次我搭公車,可能是因為我的樣子很瘦弱,看起來好像生病了,所以一上車就聽到有人說:「老和尚,坐下來吧!」可是我仔細一看,全車都坐滿了,並沒有空位。於是這個人便自告奮勇幫我找座位,連找了幾個人都不願意起身讓座,但他還是很有耐心地繼續找。最後終於有一個人站起來說:「我下一站就要下車了,老和尚請坐。」像這個人,自己雖然沒有位子坐,但還是熱心地幫我找座位,就是「利行」的好例子。
四攝法中的「利行」,還可以更進一步落實。除了短期的協助或舉手之勞外,還可以長期幫助別人,幫完一個忙後,接著幫另外一個忙。例如,曾經有一位居士,他知道我沒有錢去日本讀書,不但提供我讀書時所需的生活費、學費,連我的博士論文寫完要出書,他也出錢讚助;甚至在我完成博士學位要離開日本時,他還繼續讚助我到美國弘法,他這樣長期的幫助我,真可以說是幫忙幫到底了。
由於得到他的大力幫助,所以我覺得自己更應該要好好地感恩、報答這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也傚法他,用佛法、用物資、用各式各樣的方便來幫助別人。
結果我幫助別人愈多,別人愈覺得我這個人很可靠,所以也願意來幫助我,讓我去幫助更多人,這就是進一步的「利行」。
舉例來說,我之所以參加電視節目的錄影、演講,其用意就是要幫助所有的人,希望大家聽了佛法以後,能夠從觀念上、行動上產生一些正面的效用,然後也像我一樣去幫助別人;幫助的對像也許是你的家人,也許是你的朋友,也許是不認識的人。就這樣,我以佛法慈悲與智慧的精神來幫助他人,他們因而響應我的做法,大家一起合作,或是另外再開創新的弘法利生事業,又影響了其他的人。有愈來愈多的人得到幫助,然後又挺身助人,這種善的推動和循環,就是「利行」最大的效果。
同事──有願者同行
「同事」一般是指在同一個公司或團體裡共事的人,他們或者做相同的工作,或者分屬不同部門,但只要是為了同一項任務而工作,都可以稱為同事。
佛教「四攝法」裡所說的「同事」,雖然和一般所說的同事有點相通,但並不完全相同。佛法說的「同事」是讓自己先認同於對方,使對方容易接受自己,然後 再漸漸轉化他,讓他得到佛法的利益,也能離苦得樂。在兩部非常重要的佛經:《法華經》和《華嚴經》裡,有幾個故事,分別說明了「同事」的意義。
《法華經》的故事是說:有一位父親很有錢,但他的兒子從小就走失了,最後淪落成街頭小乞丐,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個有錢的爸爸。
有一天,這個孩子要飯要到他爸爸家裡,他站在大門外說:「有錢的人哪!能不能給我一點錢或是一點飯?」由於這個孩子從小臉上就有記號,他爸爸一看就知道這是自己的兒子,連忙派人去喚他進門。想不到小乞丐一聽,以為有錢人要懲罰他,害怕得拔腿就跑,一溜煙就不見了。
於是他爸爸想了一個辦法,派了一個長得不怎麼好看的人,扮成乞丐的樣子,拿著破碗去找兒子小乞丐,和他一起行乞。當兩人漸漸成為相依為命的好朋友之後,這個人才把小乞丐帶往有錢人家。
這時候他的爸爸特別派人站在門口等他們,假裝同情他們說:「你們兩個好窮、好可憐,不如替我們做一些雜工,就不用四處流浪了。」小乞丐覺得這個主意很好,就從最底層的雜工做起,他爸爸派到他身邊的那個家人,就陪著他一起工作,小乞丐憑藉著自己的努力,最後陞任為總管。
此時他的爸爸已經快要死了,才終於和小乞丐相認:「其實你是我從小就走失的兒子啊!現在我就要死了,又沒有其他的繼承人,所以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你 的。」因為小乞丐已經做到總管,他的心力、能力與膽識已足以接掌父親龐大的家業,再加上多年來所培養的信任,讓他相信父親說的話,而願意認祖歸宗。
另外,《法華經‧普門品》裡的觀世音菩薩,也是標準「同事」的例子。經文中說到觀世音菩薩有三十三種化身,例如,如果被度化的對象是兒童,他就化身為 兒童;被度化的對象是婦女,他就化身為婦女。觀世音菩薩化身為各種樣貌,目的就是為了接近、教化各式各樣的人,讓他們自然而然接受佛法,並且和觀世音菩薩 生活得一樣好、一樣自在。
在《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故事中,有很多位大菩薩也都顯現了各式各樣的身分:有的是法官、有的是工程師,有的甚至身處青樓。這些菩薩化身為不同的身分,目的都是為了度化具有不同喜好、不同性格的眾生。
日本的道元禪師把「同事」做這樣解釋:「初使自己同於他,後則使他同於自己。」所謂同事,是將自己融入於他所處的社會,但是並不隨著社會的感染而消失了自己。融入社會的目的,是為了領導社會、感化社會,隨著社會的需要改變自己,而成為社會所需要的人。
聖嚴法師
佛教有一個名詞叫「四攝法」,其中有一項是「布施」,意思是和別人結緣,不論是自己的財產、時間、智慧、技能,甚至是自己溫暖的心,都可以用來與人廣結善緣。
布施和一般所謂的樂善好施不同,樂善好施大多只是布施醫藥、食物、金錢等日常用品,像是到災區去救濟災民,就是以生活所需的物資來布施,布施完了之 後,就沒有後續的輔導。可是「四攝法」中所說的布施,除了提供對方所需的物資、生活必需品外,還要在精神層面上,幫助他們淨化觀念,讓心靈得到成長。這就 好比有句話說:「給他魚吃,不如教他如何釣魚。」讓別人有飯吃當然很好,但如果能進一步教會他種稻耕田的方法,能夠自行生產糧食,不但能自給自足,還可能 有多餘的食物分送給其他需要的人,這不是更好嗎?
先師東初老人所創辦的中華佛教文化館,四十多年來一直辦理慈善工作不斷。我們每一次做布施,不只提供物資,也會分享一些佛法的觀念給他們,安慰、鼓勵 他們說:「你們今天能來領取這些物資是很好的,千萬不要以為接受救濟是很丟臉的事。有人要幫助你們,而你們來接受幫助,這是彼此互為因緣,這樣的互動非常 好。你們能以這種心來接受幫助,將來一定會想要回饋的,所以彼此間並沒有任何虧欠。」經過這樣觀念的提昇後,漸漸地,很多人的生活觀就有了改變。當他們在 生活情況獲得改善後,多半也會一起來參與我們的慈善工作。
因此,運用佛法來布施,可以開拓涵蓋面、提昇精神面,把一個人從困難中救脫出來之後,還要引發他的同情心,讓他覺得其他受困者也應該得救;除了自己離 開苦難,還要幫助別人也離開苦難。這樣做不但讓受布施的人放下心中種種的障礙、煩惱,還能號召他們一起來參與服務工作,共同修行菩薩道,這才是「四攝法」 所說的真正的布施。
■愛語──讓人歡喜聽你說
佛教有一個名詞叫「愛語」,意思是指慈愛的語言、態度與表情。也就是能夠把自己內心想要對人表示的關懷、體貼和勉勵,透過語言、表情,或手勢等肢體行為表現出來,像是點頭、微笑,這些動作,都可以算是「愛語」。
愛語,不只局限於語言。我們的臉部表情、眼神都會講話,連身體動作也會講話,所以稱之為「肢體語言」。只要你心裡很慈悲、柔軟,對人非常關心,你所表現出來的任何一個動作、表情,哪怕只是一句話而已,都會讓人感到非常溫暖,這就是愛語的力量。
愛語的「愛」,不要只把它當成是男女感情的愛。愛有很多等級和層次,最低的層次是自私的愛,那是充滿了佔有與貪婪的愛,例如我愛吃、我愛看,我愛聽、我……,但這些真的是愛嗎?這些愛都是在追隨自己的貪欲或本能,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欲望,不是愛語的愛。
真正的愛,是放下自己,一心一意為對方設想,真誠讚美、體諒對方。因此,愛語是佛教的「四攝法」之一,「四攝法」也就是四種攝化眾生的方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用這四種方法,先表達對人的關心、勉勵、寬容和諒解,以真誠的善意和對方往來溝通,之後才用佛法來和他們交換意見。
譬如,當你在和小孩子玩的時候,就要玩得像小孩子一樣,讓小孩子玩得很高興,而不要端出大人的架子。以我來說,我已經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但每次遇到小孩子,我都能和他們玩在一起,不會覺得他們很討厭煩人,小孩子也都很喜歡我,覺得我好像就是他們的一分子一樣。
同樣的,如果是和老人家相處,即使你年紀不大,也要放緩步伐,就好像你也是步履蹣跚的老人家一樣,一步步慢慢陪著他走,這樣他就會覺得很溫馨。
要做到這樣,必須是為他人設想,把自己的利害得失放下,不會一直想著自己應該是個怎麼樣的人,堅持非得照自己的方式不可;而是能處處為對方著想,瞭解對方需要的是什麼、現在的情況如何,這樣才是愛語的表現。
表達佛法不一定非要用佛教名相不可,那些深奧難懂的名詞,有時候反而容易讓人覺得佛法很有距離,甚至害怕。所以我們要用對方聽得懂的話來溝通,而且在態度上,必須是關懷的、慈悲的;如果你老是對別人說:「你要這樣這樣……,那樣那樣……」,那是在教訓人,不是愛語。
愛語應該是循循善誘,讓別人覺得你跟他很親近,而且覺得你說的話、做的事,都是他也應該做的、也應該聽的,而願意主動向你學習。由於你的一言一行都合乎佛法的標準,所以你的愛語也合乎四攝法裡的「攝」,自然能讓別人認同你,也會跟隨你一起,照著佛法所說的來做,這才是真正的「愛語」。
利行──最有號召力的行動方式
佛教有一個名詞叫「四攝法」,其中有一項是「利行」,指的是利益別人的行為,也就是說,凡是能給別人方便的行為,就是利行。例如,政府所提倡的「便民政策」,能讓一般民眾在洽公時感到親切、便利,這就是一種「利行」。
每個人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都可以幫助他人。我們從小到老,都無法單獨一個人生活,很少人會像魯賓遜漂流荒島一樣,過著獨居生活。無論是誰,至少都會和少數幾個人共同生活,即使是單身漢、獨身主義者,也不可能一個人離開社會獨自生活,而不參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既然我們是過著群居的生活,「利行」就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的。
有人說:「人在公門好行善。」其實,不一定要在公家機關,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幫助別人,行善的機會非常多,即使只是在馬路上散步或是家庭主婦在菜市場買菜,都有機會行善。
例如,搭公車時,看到老人家上車沒有位子坐,而你自己有位子坐,就可以把座位讓給他;如果你自己沒有座位,也可以幫忙找找看,與有座位的年輕人打個商量,請他讓座,這便是利行、行善。
曾經有一次我搭公車,可能是因為我的樣子很瘦弱,看起來好像生病了,所以一上車就聽到有人說:「老和尚,坐下來吧!」可是我仔細一看,全車都坐滿了,並沒有空位。於是這個人便自告奮勇幫我找座位,連找了幾個人都不願意起身讓座,但他還是很有耐心地繼續找。最後終於有一個人站起來說:「我下一站就要下車了,老和尚請坐。」像這個人,自己雖然沒有位子坐,但還是熱心地幫我找座位,就是「利行」的好例子。
四攝法中的「利行」,還可以更進一步落實。除了短期的協助或舉手之勞外,還可以長期幫助別人,幫完一個忙後,接著幫另外一個忙。例如,曾經有一位居士,他知道我沒有錢去日本讀書,不但提供我讀書時所需的生活費、學費,連我的博士論文寫完要出書,他也出錢讚助;甚至在我完成博士學位要離開日本時,他還繼續讚助我到美國弘法,他這樣長期的幫助我,真可以說是幫忙幫到底了。
由於得到他的大力幫助,所以我覺得自己更應該要好好地感恩、報答這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也傚法他,用佛法、用物資、用各式各樣的方便來幫助別人。
結果我幫助別人愈多,別人愈覺得我這個人很可靠,所以也願意來幫助我,讓我去幫助更多人,這就是進一步的「利行」。
舉例來說,我之所以參加電視節目的錄影、演講,其用意就是要幫助所有的人,希望大家聽了佛法以後,能夠從觀念上、行動上產生一些正面的效用,然後也像我一樣去幫助別人;幫助的對像也許是你的家人,也許是你的朋友,也許是不認識的人。就這樣,我以佛法慈悲與智慧的精神來幫助他人,他們因而響應我的做法,大家一起合作,或是另外再開創新的弘法利生事業,又影響了其他的人。有愈來愈多的人得到幫助,然後又挺身助人,這種善的推動和循環,就是「利行」最大的效果。
同事──有願者同行
「同事」一般是指在同一個公司或團體裡共事的人,他們或者做相同的工作,或者分屬不同部門,但只要是為了同一項任務而工作,都可以稱為同事。
佛教「四攝法」裡所說的「同事」,雖然和一般所說的同事有點相通,但並不完全相同。佛法說的「同事」是讓自己先認同於對方,使對方容易接受自己,然後 再漸漸轉化他,讓他得到佛法的利益,也能離苦得樂。在兩部非常重要的佛經:《法華經》和《華嚴經》裡,有幾個故事,分別說明了「同事」的意義。
《法華經》的故事是說:有一位父親很有錢,但他的兒子從小就走失了,最後淪落成街頭小乞丐,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個有錢的爸爸。
有一天,這個孩子要飯要到他爸爸家裡,他站在大門外說:「有錢的人哪!能不能給我一點錢或是一點飯?」由於這個孩子從小臉上就有記號,他爸爸一看就知道這是自己的兒子,連忙派人去喚他進門。想不到小乞丐一聽,以為有錢人要懲罰他,害怕得拔腿就跑,一溜煙就不見了。
於是他爸爸想了一個辦法,派了一個長得不怎麼好看的人,扮成乞丐的樣子,拿著破碗去找兒子小乞丐,和他一起行乞。當兩人漸漸成為相依為命的好朋友之後,這個人才把小乞丐帶往有錢人家。
這時候他的爸爸特別派人站在門口等他們,假裝同情他們說:「你們兩個好窮、好可憐,不如替我們做一些雜工,就不用四處流浪了。」小乞丐覺得這個主意很好,就從最底層的雜工做起,他爸爸派到他身邊的那個家人,就陪著他一起工作,小乞丐憑藉著自己的努力,最後陞任為總管。
此時他的爸爸已經快要死了,才終於和小乞丐相認:「其實你是我從小就走失的兒子啊!現在我就要死了,又沒有其他的繼承人,所以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你 的。」因為小乞丐已經做到總管,他的心力、能力與膽識已足以接掌父親龐大的家業,再加上多年來所培養的信任,讓他相信父親說的話,而願意認祖歸宗。
另外,《法華經‧普門品》裡的觀世音菩薩,也是標準「同事」的例子。經文中說到觀世音菩薩有三十三種化身,例如,如果被度化的對象是兒童,他就化身為 兒童;被度化的對象是婦女,他就化身為婦女。觀世音菩薩化身為各種樣貌,目的就是為了接近、教化各式各樣的人,讓他們自然而然接受佛法,並且和觀世音菩薩 生活得一樣好、一樣自在。
在《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故事中,有很多位大菩薩也都顯現了各式各樣的身分:有的是法官、有的是工程師,有的甚至身處青樓。這些菩薩化身為不同的身分,目的都是為了度化具有不同喜好、不同性格的眾生。
日本的道元禪師把「同事」做這樣解釋:「初使自己同於他,後則使他同於自己。」所謂同事,是將自己融入於他所處的社會,但是並不隨著社會的感染而消失了自己。融入社會的目的,是為了領導社會、感化社會,隨著社會的需要改變自己,而成為社會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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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5207
-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24, 2021 4:25 pm
Re: 何謂大乘?
阿難見性開悟因緣
本經到此為止,阿難尊者已四次言悟,現在分析一下阿難開悟前的
a和開悟後的見地。在七次征心中,世尊以放光、摩頂、握拳、開掌等眾多機鋒令阿難開頂門眼,這些顯然是主要以眼根的見性為切入點,最後阿難等有所解悟,自稱“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顯然也是以色境為見處悟到如來藏第八識心。
b從八番還見到七大歸藏,世尊雖用語言來開示,但所說的機鋒大多數是眼見的境界。七大歸藏後,阿難等自稱“不歷僧祇獲法身”,以“如觀掌中所持葉物”和“如湛巨海流一浮漚”等機鋒,述說自己開悟的見地,這顯然也是眼根見性的境界。
c經三種相續的開示,在富樓那提問後,阿難又自稱“心悟實相”,說“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以華屋”,這顯然也是眼根見性的境界。
d在二義決定中,世尊讓羅睺羅敲鐘,這是聞性為主 見性為輔的公案,佛還說了許多以見性為主的機境,如六根的形狀,又如佛放光現瑞,再如花巾六結等,最後令阿難“悟知一六亡義”,已透牢關,然猶未達圓通本根。
阿難並不是因敲鐘機鋒透牢關的,而是在花巾結解之後進而開悟,由此也不能說因耳根圓通通透牢關。在觀音菩薩開示耳根圓通之後,文殊菩薩又力推觀音圓通,阿難聲稱“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由上可見,在楞嚴會上,阿難開悟境界逐漸遞進,破初參、過重關、破牢關 主要是眼根見性之功,最後達末後句可說為耳根聞性之功。由此可見,耳根圓通不見得具有普遍圓通性,不見得適合於初機行者,至少在阿難見性開悟過程中不能證明耳根圓通的普遍性。
本經到此為止,阿難尊者已四次言悟,現在分析一下阿難開悟前的
a和開悟後的見地。在七次征心中,世尊以放光、摩頂、握拳、開掌等眾多機鋒令阿難開頂門眼,這些顯然是主要以眼根的見性為切入點,最後阿難等有所解悟,自稱“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顯然也是以色境為見處悟到如來藏第八識心。
b從八番還見到七大歸藏,世尊雖用語言來開示,但所說的機鋒大多數是眼見的境界。七大歸藏後,阿難等自稱“不歷僧祇獲法身”,以“如觀掌中所持葉物”和“如湛巨海流一浮漚”等機鋒,述說自己開悟的見地,這顯然也是眼根見性的境界。
c經三種相續的開示,在富樓那提問後,阿難又自稱“心悟實相”,說“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以華屋”,這顯然也是眼根見性的境界。
d在二義決定中,世尊讓羅睺羅敲鐘,這是聞性為主 見性為輔的公案,佛還說了許多以見性為主的機境,如六根的形狀,又如佛放光現瑞,再如花巾六結等,最後令阿難“悟知一六亡義”,已透牢關,然猶未達圓通本根。
阿難並不是因敲鐘機鋒透牢關的,而是在花巾結解之後進而開悟,由此也不能說因耳根圓通通透牢關。在觀音菩薩開示耳根圓通之後,文殊菩薩又力推觀音圓通,阿難聲稱“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由上可見,在楞嚴會上,阿難開悟境界逐漸遞進,破初參、過重關、破牢關 主要是眼根見性之功,最後達末後句可說為耳根聞性之功。由此可見,耳根圓通不見得具有普遍圓通性,不見得適合於初機行者,至少在阿難見性開悟過程中不能證明耳根圓通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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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2541
-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22, 2021 2:21 pm
Re: 何謂大乘?
六根與性
白雲老禪師
介紹了五蘊變化,認識人的內心世界之後,於這種內外相應的整個過程中,我們仍須對五蘊接觸外在色塵緣境所必須憑藉的媒介體及其性質有所瞭解,所謂媒介體,也就是「六根」。六根,一般世俗人總是說「六根清淨」,其所謂六根與般若經中所談的六根,概念上相同,都是指人的六個根本,也就是人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以及內在的思想意念。
人之所以產生情識作用,是因為人會看、會聽、能聞、具備味覺……,所以,人總在見聞之餘產生意念、思想,經過思考而有所行為動作;在鼻子聞到香味或臭味時,生起分別;在舌頭嚐到酸、甜、苦、辣各種滋味後,依喜好而揀擇……。而且,這六個根本︱眼、耳、鼻、舌、身、意,人人具足,卻也人人各有其性質與本體上的不同。
以眼睛而言,一般說眼睛正常或不正常,其標準是根據眼科醫生以儀器對眼睛作測量後所產生的數字分析而判別。但是,佛法中說「正常」,則以大多數人能夠看得見的情況而說,至於其視力程度如何,是次要問題;此外,如果有人之所見不同於一般人,那就是所謂的「不正常」了,例如色盲者對顏色的區別,必然不同於一般人對顏色的認定,所以,正常或不正常,其差別就在這裡。
基本上,人的眼睛構造都是相同的,之所以不正常,是因為其性質起了變化,所以不同於一般人。例如瞎子,雖然看不見,卻仍具備眼睛的根本能力,我們卻不能因此而以「眼睛的能力」來說正常或不正常,因為,瞎子的眼睛屬於特殊狀況,般若經中稱為「異類」,所以不能以正常或不正常的角度來論定。之所以說「異類」,是因為瞎子具備眼睛的構造,可是卻看不見,既非正常,也不是病態;若是病態,仍有治癒的機會,可是,完全看不見的眼睛,則連治療的機會都沒有,雖然如此,瞎子的眼睛卻又能分辨光亮和黑暗,分別白天或晚上,仍不失其根本能力,但是,其辨別能力並非來自眼球的作用,而是來自視覺神經的感受。或許有人深感不解:何以眼睛具有辨別光與暗的能力,卻不能產生作用?那麼,我們不妨如此而作認識︱光是明亮可見的,暗是看不見的,如果只是以看得見或看不見而分別,那麼,即使是正常的眼睛,直視太陽一段時間後,最後還是會看不見;又如置身毫無光源的黑暗中,雖擁有一對正常的眼睛,卻也同樣伸手不見五指。可見,雙眼全瞎的人和眼睛正常的人,於本質而言,能力相同,作用不同,而六根的其餘五根,同樣可以依此而類推,依此而對六根有所認識。
世俗人說「六根清淨」,事實上,其所謂「清淨」與佛法中的「清淨」,差別很大。以眼睛而言,如何是清淨呢?每個人的眼睛,不僅能看見美好的事物,同時也看到了骯髒的部份;看見正面的,也看到負面的;其他又如耳朵、鼻子、舌頭、身體、意念等,同樣如此。所以,「六根清淨」一詞並不能說明眼、耳、鼻、舌、身等五個根本如何能分別,又如何清淨;事實上,其真正的分別,來自意根的作用,也就是思想、意念的變化現象。每個人的雙眼都能看到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各種顏色,但是,自己究竟喜歡那一種顏色?這就不是眼睛所能作主、所能確定的了。所以,於本質而言,分別作用是來自意念的變化,而不是眼球所生起的分別;眼睛只是接觸外界的媒介體,其中若非意念的參與而生起分別,自然也就沒有喜歡或討厭,而其他如耳、鼻、舌、身等,同樣如此。可見,眼耳鼻舌身五根既然沒有分別意識可言,那也就無所謂清淨或不清淨了;真正分別清淨或骯髒的,完全是人的第六根,也就是意根所生起的變化作用。
「六根」及其「性質」(六根與性)︱於性質而言,前五根肯定於其本體;至於意根的性質,則為產生變化,生起作用,以致有所分別,也因此,意根又稱作浮根,說明它具有飄浮不定的特性,例如眼睛接觸到任何物質體時,意根必然隨即趕到;當聲響入耳之際,意根也接踵而至;又如一般人和他人談話的過程中,眼睛必然注視對方,同時聆聽對方所說的話,而意根,也就在這整個過程中不斷的產生分別,並隨著六根中的前五個根本(眼耳鼻舌身)隨時變化著,所以有所喜好、厭惡,並產生行為動作。
大概而說,六根中的前五根是不變的根本,第六根才是生起變化、產生分別的關鍵;而且,眼耳鼻舌身五根,只是接觸外界色塵的媒介體,唯有意根加入時,才真正生起變化,發生作用,產生分別意識,以上就是我們對六根及其性質必須具備的基本認識。
白雲老禪師
介紹了五蘊變化,認識人的內心世界之後,於這種內外相應的整個過程中,我們仍須對五蘊接觸外在色塵緣境所必須憑藉的媒介體及其性質有所瞭解,所謂媒介體,也就是「六根」。六根,一般世俗人總是說「六根清淨」,其所謂六根與般若經中所談的六根,概念上相同,都是指人的六個根本,也就是人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以及內在的思想意念。
人之所以產生情識作用,是因為人會看、會聽、能聞、具備味覺……,所以,人總在見聞之餘產生意念、思想,經過思考而有所行為動作;在鼻子聞到香味或臭味時,生起分別;在舌頭嚐到酸、甜、苦、辣各種滋味後,依喜好而揀擇……。而且,這六個根本︱眼、耳、鼻、舌、身、意,人人具足,卻也人人各有其性質與本體上的不同。
以眼睛而言,一般說眼睛正常或不正常,其標準是根據眼科醫生以儀器對眼睛作測量後所產生的數字分析而判別。但是,佛法中說「正常」,則以大多數人能夠看得見的情況而說,至於其視力程度如何,是次要問題;此外,如果有人之所見不同於一般人,那就是所謂的「不正常」了,例如色盲者對顏色的區別,必然不同於一般人對顏色的認定,所以,正常或不正常,其差別就在這裡。
基本上,人的眼睛構造都是相同的,之所以不正常,是因為其性質起了變化,所以不同於一般人。例如瞎子,雖然看不見,卻仍具備眼睛的根本能力,我們卻不能因此而以「眼睛的能力」來說正常或不正常,因為,瞎子的眼睛屬於特殊狀況,般若經中稱為「異類」,所以不能以正常或不正常的角度來論定。之所以說「異類」,是因為瞎子具備眼睛的構造,可是卻看不見,既非正常,也不是病態;若是病態,仍有治癒的機會,可是,完全看不見的眼睛,則連治療的機會都沒有,雖然如此,瞎子的眼睛卻又能分辨光亮和黑暗,分別白天或晚上,仍不失其根本能力,但是,其辨別能力並非來自眼球的作用,而是來自視覺神經的感受。或許有人深感不解:何以眼睛具有辨別光與暗的能力,卻不能產生作用?那麼,我們不妨如此而作認識︱光是明亮可見的,暗是看不見的,如果只是以看得見或看不見而分別,那麼,即使是正常的眼睛,直視太陽一段時間後,最後還是會看不見;又如置身毫無光源的黑暗中,雖擁有一對正常的眼睛,卻也同樣伸手不見五指。可見,雙眼全瞎的人和眼睛正常的人,於本質而言,能力相同,作用不同,而六根的其餘五根,同樣可以依此而類推,依此而對六根有所認識。
世俗人說「六根清淨」,事實上,其所謂「清淨」與佛法中的「清淨」,差別很大。以眼睛而言,如何是清淨呢?每個人的眼睛,不僅能看見美好的事物,同時也看到了骯髒的部份;看見正面的,也看到負面的;其他又如耳朵、鼻子、舌頭、身體、意念等,同樣如此。所以,「六根清淨」一詞並不能說明眼、耳、鼻、舌、身等五個根本如何能分別,又如何清淨;事實上,其真正的分別,來自意根的作用,也就是思想、意念的變化現象。每個人的雙眼都能看到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各種顏色,但是,自己究竟喜歡那一種顏色?這就不是眼睛所能作主、所能確定的了。所以,於本質而言,分別作用是來自意念的變化,而不是眼球所生起的分別;眼睛只是接觸外界的媒介體,其中若非意念的參與而生起分別,自然也就沒有喜歡或討厭,而其他如耳、鼻、舌、身等,同樣如此。可見,眼耳鼻舌身五根既然沒有分別意識可言,那也就無所謂清淨或不清淨了;真正分別清淨或骯髒的,完全是人的第六根,也就是意根所生起的變化作用。
「六根」及其「性質」(六根與性)︱於性質而言,前五根肯定於其本體;至於意根的性質,則為產生變化,生起作用,以致有所分別,也因此,意根又稱作浮根,說明它具有飄浮不定的特性,例如眼睛接觸到任何物質體時,意根必然隨即趕到;當聲響入耳之際,意根也接踵而至;又如一般人和他人談話的過程中,眼睛必然注視對方,同時聆聽對方所說的話,而意根,也就在這整個過程中不斷的產生分別,並隨著六根中的前五個根本(眼耳鼻舌身)隨時變化著,所以有所喜好、厭惡,並產生行為動作。
大概而說,六根中的前五根是不變的根本,第六根才是生起變化、產生分別的關鍵;而且,眼耳鼻舌身五根,只是接觸外界色塵的媒介體,唯有意根加入時,才真正生起變化,發生作用,產生分別意識,以上就是我們對六根及其性質必須具備的基本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