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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15, 2024 2:31 pm
由 TikTok
『佛學』可以相互的研究討論,但論到『佛法』就不能夠太隨便。不小心毀謗到『經藏』就真的複雜又麻煩。
不順己意便起瞋心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22, 2024 7:05 pm
由 問題還是貪嗔癡
TikTok 寫: ↑週二 10月 15, 2024 2:31 pm
『佛學』可以相互的研究討論,但論到『佛法』就不能夠太隨便。不小心毀謗到『經藏』就真的複雜又麻煩。
心中總有千千結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22, 2024 10:07 pm
由 Viirya
四識住
識住於其他四蘊
Re: 識與識住 <-明鏡後方藏小鬼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3, 2024 9:11 am
由 依賴成性欲罷不能
Viirya 寫: ↑週二 10月 22, 2024 10:07 pm
四識住
識住於其他四蘊
老七總愛搞自戀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3, 2024 5:25 pm
由 TikTok
『佛學』可以相互的研究討論,但論到『佛法』就不能夠太隨便。不小心毀謗到『經藏』就真的複雜又麻煩。
不順己意就起瞋心
發表於 : 週三 10月 23, 2024 6:17 pm
由 問題還是貪嗔癡
TikTok 寫: ↑週三 10月 23, 2024 5:25 pm
『佛學』可以相互的研究討論,但論到『佛法』就不能夠太隨便。不小心毀謗到『經藏』就真的複雜又麻煩。
心中總有千千結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2, 2024 2:41 pm
由 識與識住
「佛告比丘:「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於無畏處而生恐畏。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怖畏,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 中略 ...... )
「比丘!離色界貪已,於色意生縛亦斷,於色意生縛斷已,識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受、想、行界離貪已,於受、想、行意生縛亦斷。受、想、行意生縛斷已,攀緣亦斷,識無所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
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20, 2024 2:18 am
由 friends
是故識非識住。 非識乘御於識,故識非識住。 答:自識於自識,非識住故。
佛教術語,瑜伽五十四卷三頁云: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說:一切心性、本清淨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亦不獨為煩惱因緣、如色受等。所以者何?以必無有獨於識性而起染愛、如於色等。是故唯識不立識住。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七卷五頁雲;問:何故識非識住?答:為識故立識住。如為王故立王座。如王座,王床、王路、亦爾。如王非路,路非王,是王所行,故名王路。如是識非識住,識住非識,是識所止,故名識住。是故識非識住。有說:若法、識所乘御,如像馬船,人所乘御;彼法立識住。非識乘御於識,故識非識住。複次若法、與識俱生俱滅,於識有用,立為識住。識於識不爾。有說:識住法爾與識俱在現在、是識所住。非識與識,得有此事。問:自識他識,俱在現在;何不展轉立識住耶?答:自識於自識,非識住故。於他識亦非。無異相故。複次於自識親,尚非識住;況於疏遠。有說:若法與識,三和合生,互有作用;立為識住。非識與識三和合生互有作用,故非識住。由自分識,於中住故;自分諸蘊,得識住名。謂欲界蘊、欲界識所住。色界蘊、色界識所住。無色界蘊,無色界識所住。初靜慮蘊,初靜慮識所住。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蘊,非想非非想識所住。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20, 2024 7:28 am
由 訪客
「不二法門 」→ 或許吾道一以貫之,可以拿來解釋吧!「空」就是什麼都沒有,空空的什麼都沒有。
空空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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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法門 」→ 或許吾道一以貫之,可以拿來解釋吧!「空」就是什麼都沒有,空空的什麼都沒有。
仰望看天空,空空的空間,什麼都沒有。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20, 2024 10:01 am
由 一迷一切迷
《宗鏡錄》卷19:「經偈云。眾生界悉等。平若虛空界。其能了此等。成佛道不難。又偈云。其無所相者。一切無所念。無心無所生。佛道不難得。月藏經云。佛言。是故於法平等。思惟觀察。不離眾生有法。不離法有眾生。如眾生體性。即是我體性。如我體性。即是一切法體性。如一切法體性。即是佛法體性。如是觀諸法平等時。眾生即陰不可得。離陰不可得。和合不可得。離和合亦不可得。非法非非法。是人如是得住無相。是名法平等。是知一切法常成正覺。無有不成正覺時。如經云。凡真實法。不捨自相。取於餘相。若捨非正覺。成等正覺。則非真實。正覺者。曾無有時不成正覺。故知一切眾生。皆住覺地。非是捨不覺。而取正覺。則一覺一切覺。常成正覺。無有不覺時。如虛空湛然。無有成壞。若執有成不成。斯屬情見。若以智照。何往不真。念念而常見法身。塵塵而盡成佛國。」(CBETA 2024.R2, T48, no. 2016, p. 520a16-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