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何謂心法,心所法,色法,涅槃法
發表於 : 週五 2月 24, 2023 4:02 pm
「則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明矣亅,故知,此即色法之定義。
又,「然五十一箇心所(有法)。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于心王。攝入六塵。故除此十一色法。更無他色可得亅,準此可知,同一法,在不同的觀點來看,它可以是「心所有法」,同時也可以是「色法」。
《百法明門論直解》蕅益智旭著
[0344b07]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0344b09] 心心所 所變相分。皆名為色。
今且約內五根外六塵。故但略有十一種也。眼耳鼻舌身五根。皆第八識相分。而各有二。一者勝義五根。即八識上色之功能。以能發識。比知是有。非他人所能見知。二者浮塵五根。即勝義五根所依托處。乃四大之所合成。眾生妄計以為我身。實與外之地水火風無二無別。均是第八識相分耳。
就此第八識所變依正二報之相。眼識緣之。即名為色。此色即是眼識相分。乃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為本質。自於識上變相而緣。喻如鏡中之影。未嘗親緣本質色也。
依正二報。動則有聲。耳識緣之。自變聲相。
依正二報。具香臭氣。鼻識緣之。自變香相。
依正二報。具甜淡等六味。舌識緣之。自變味相。
依正二報。具冷煖堅潤等觸。身識緣之。自變觸相。
五塵落謝影子。并及表無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識所緣相分。名法處所攝色。
蓋法處所攝有二。一者心法。即五十一心所(有法)是也。二者色法。即意識所變相分是也。
然五十一箇心所(有法)。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于心王。攝入六塵。故除此十一色法。更無他色可得。則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明矣。
又,「然五十一箇心所(有法)。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于心王。攝入六塵。故除此十一色法。更無他色可得亅,準此可知,同一法,在不同的觀點來看,它可以是「心所有法」,同時也可以是「色法」。
《百法明門論直解》蕅益智旭著
[0344b07]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0344b09] 心心所 所變相分。皆名為色。
今且約內五根外六塵。故但略有十一種也。眼耳鼻舌身五根。皆第八識相分。而各有二。一者勝義五根。即八識上色之功能。以能發識。比知是有。非他人所能見知。二者浮塵五根。即勝義五根所依托處。乃四大之所合成。眾生妄計以為我身。實與外之地水火風無二無別。均是第八識相分耳。
就此第八識所變依正二報之相。眼識緣之。即名為色。此色即是眼識相分。乃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為本質。自於識上變相而緣。喻如鏡中之影。未嘗親緣本質色也。
依正二報。動則有聲。耳識緣之。自變聲相。
依正二報。具香臭氣。鼻識緣之。自變香相。
依正二報。具甜淡等六味。舌識緣之。自變味相。
依正二報。具冷煖堅潤等觸。身識緣之。自變觸相。
五塵落謝影子。并及表無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識所緣相分。名法處所攝色。
蓋法處所攝有二。一者心法。即五十一心所(有法)是也。二者色法。即意識所變相分是也。
然五十一箇心所(有法)。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于心王。攝入六塵。故除此十一色法。更無他色可得。則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