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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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眾生都有八種識在身上運作
就算把心理運作細分為:受.想.思.作意.名......
這些也都是來自識
所以你們要搞清楚的是:這些心埋運作是來自哪一識?
而不是在細分裡面 打混戰,打泥巴戰
所以我問你們:
1. 「名」是來自哪一識?
2. 「心」是指哪一識?
3. 「心所」是來自哪一識?
請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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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五蘊與八識,是兩種不同的論證方式,沒有一部經是混講五蘊八識的,不信請舉證。您就是到處東沾沾西沾沾,從來不曾好好專心在一部經上深入,所以對佛法始終沒有一種系統性的認知。這就是初學者必須選擇法門及相應經典的原因,否則倍多力分,一事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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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五蘊屬故「一切」之概要,參考ㄧ下
有五個部分:1.五蘊,2.五取蘊,3.十二處,4.十八界,5.四聖諦。這些非常重要,是觀智的目標。修行不懂得這些真實法,很難有所進步。一切之概要的目的是為了顯示觀智觀照範圍之內的諸法,所以修毗婆舍那觀智的時候,不離五蘊、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與四聖諦。只有徹知四聖諦,才能證到須陀洹道果。這符合了佛陀在《相應部》所說的:「若不實知一切、不遍知一切,人們絕對無法滅盡苦。」一切就是指五蘊、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與四聖諦。1. 五蘊包括:(1)色蘊,(2)受蘊,(3)想蘊,(4)行蘊,(5)識蘊。巴利文「khandha」(蘊)的意思是「組」、「堆」或「聚集」。佛陀把有情分析為這五蘊。我們講「人」是方便溝通,究竟存在的是「五蘊」。在諸經裡說道:「無論是那一類色,是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或近,一切都稱為色蘊。」我們會執著過去的色蘊、執著未來的色蘊……這一切都要觀照為色蘊,不是一個我、不是一個人。對於其他四蘊也是如此。受蘊方面:「無論是那一類的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是過去的、未來的、現在、內、外、粗(例如苦受)、細(例如不苦不樂受)、劣(例如欲界的樂受比起禪那是劣的)、勝、遠或近,這一切都稱為受蘊。」同樣的想蘊、行蘊、識蘊都有這11種。 2. 五取蘊執取五蘊是一切痛苦的來源,佛陀說:「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的苦……總之五取蘊是苦諦。」什麼是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這五法組成了執取的目標,一切會被貪愛執取為「我的」,及被邪見執取為「我的自我」的色,都稱為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亦同。五蘊是因緣法,例如識蘊如何升起?當色塵撞擊到眼淨色才會升起眼識。佛陀在《六處經》提到:「識蘊是因緣法,不是『我』。如果眼識是『我』,現在色塵消失,沒有色塵撞擊眼根,眼識隨之滅去。如果眼識是『我』,那我也應該滅去,但是我並沒有滅去,所以眼識不是『我』,眼識是因緣法。」其他的色、受、想、行蘊也是如此。為什麼五蘊一直被執取為我、我的?因為潛在的煩惱―無明跟貪愛,在心流中尚未被徹底斷除。雖然理論上我們知道不能夠執取五蘊為我、我的,但是當五塵觸到五根色時,還是會執取它為我、我的,除非當下就起觀,例如受生起,就觀受無常、無我等。修行就是要在當下起觀,才能慢慢斷除無明與愛欲,若要等密集禪修時才開始觀照,是不行的。在此,一切能被四取(欲取、邪見取、戒禁取、我論取)所執取的五蘊皆名為取蘊,包括所有色蘊及屬於世間的四名蘊。出世間的四名蘊並不屬於取蘊,因為完全超越了執取的範圍,也就是說它們不會成為貪或邪見的目標。五蘊跟五取蘊有什麼分別?阿羅漢有五蘊,沒有五取蘊,而凡夫有五蘊也有五取蘊。這就是兩者的差別。3. 十二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簡稱六內處)、顏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簡稱六外處)。這十二處是另一個整體的分類法,首五處與五淨色相同,第7至第11處則與五根所緣相同,意處則包括了89種心。法處與法所緣不相同,法所緣包括五淨色、16微細色、心、心所、涅槃、概念等六種,法處則包括52心所、16微細色及涅槃。十二處是很重要的修行法門。為什麼十二處很重要呢?因為所有的煩惱全是由六外處撞觸六內處引生的。佛陀說:「……不遍知這一切(十二處),人們無法滅盡一切苦……」六外處如強盜,六內處就像一個空的村落,顏色處每天打劫眼處(空的村落),眼觸到可喜的就升起貪,不可喜的升起瞋。耳也是一樣,聽到悅耳的聲音升起貪,不悅耳的聲處升起瞋。鼻、舌、身也是一樣。佛陀將眼、耳、鼻、舌、身、意處比喻為空的村落,是要說明這些都是無我的。當六外處撞擊六內處時,容易升起貪瞋痴,所以修行就在六外處撞擊六內處的那個當下。六內處天天開放著,時時有六塵撞擊六根,所以每一天、每一剎那都是修行的時刻。佛陀又舉了另一個例子,說明眼耳鼻舌身意都是空的。有位國王聽到非常悅耳迷人的笛聲,很想再聽,請臣子去找悅耳的聲音。臣子找來笛子,但國王要的是聲音。臣子說聲音是由笛子吹出來的,而且需要一個擅長吹笛子的人,才能吹出迷人的聲音。國王一昧堅持只要聲音。為了找出聲音,國王把笛子拿過來,看來看去、弄來弄去,就是沒有悅耳的聲音。他以為聲音藏在笛子裡,大力摔破了笛子,還是找不到聲音。這例子要傳達的是:「當因緣具足,聲音才生起的,因緣不具足,聲音不生起的。」這表示六內處都是因緣法,所以說是空。4. 十八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顏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為什麼稱界?界(dhatu)是因為它們「持有」或「背負」自己的自性,例如地界持有硬、粗等自性,眼界、耳界等等也持有各自的自性。佛陀以它們的自性解釋十八界是為了說明:「它們不是一個人,不是一個我,稱它們為界,是要破除我見,破除你我他的錯誤顛倒想。」其實十二處跟十八界是一樣的,只是分得更細。如何分別呢?眼處就是眼界,耳處就是耳界,鼻處就是鼻界,舌處就是舌界,身處就是身界,顏色處就是顏色界,聲處就是聲界,香處就是香界,味處就是味界,觸處就是觸界,法處(16微細色+心所+涅槃)就是法界(16微細色+心所+涅槃),意處則包括七個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界(五門轉向心+兩個領受心)、意識界(89-10-3=76)。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等五識界,共有十種心,加上意界的三種心,共有13種心。89心中扣除這13種心,所以意識界有76種心。(89-10-3=76)
有五個部分:1.五蘊,2.五取蘊,3.十二處,4.十八界,5.四聖諦。這些非常重要,是觀智的目標。修行不懂得這些真實法,很難有所進步。一切之概要的目的是為了顯示觀智觀照範圍之內的諸法,所以修毗婆舍那觀智的時候,不離五蘊、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與四聖諦。只有徹知四聖諦,才能證到須陀洹道果。這符合了佛陀在《相應部》所說的:「若不實知一切、不遍知一切,人們絕對無法滅盡苦。」一切就是指五蘊、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與四聖諦。1. 五蘊包括:(1)色蘊,(2)受蘊,(3)想蘊,(4)行蘊,(5)識蘊。巴利文「khandha」(蘊)的意思是「組」、「堆」或「聚集」。佛陀把有情分析為這五蘊。我們講「人」是方便溝通,究竟存在的是「五蘊」。在諸經裡說道:「無論是那一類色,是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或近,一切都稱為色蘊。」我們會執著過去的色蘊、執著未來的色蘊……這一切都要觀照為色蘊,不是一個我、不是一個人。對於其他四蘊也是如此。受蘊方面:「無論是那一類的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是過去的、未來的、現在、內、外、粗(例如苦受)、細(例如不苦不樂受)、劣(例如欲界的樂受比起禪那是劣的)、勝、遠或近,這一切都稱為受蘊。」同樣的想蘊、行蘊、識蘊都有這11種。 2. 五取蘊執取五蘊是一切痛苦的來源,佛陀說:「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的苦……總之五取蘊是苦諦。」什麼是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這五法組成了執取的目標,一切會被貪愛執取為「我的」,及被邪見執取為「我的自我」的色,都稱為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亦同。五蘊是因緣法,例如識蘊如何升起?當色塵撞擊到眼淨色才會升起眼識。佛陀在《六處經》提到:「識蘊是因緣法,不是『我』。如果眼識是『我』,現在色塵消失,沒有色塵撞擊眼根,眼識隨之滅去。如果眼識是『我』,那我也應該滅去,但是我並沒有滅去,所以眼識不是『我』,眼識是因緣法。」其他的色、受、想、行蘊也是如此。為什麼五蘊一直被執取為我、我的?因為潛在的煩惱―無明跟貪愛,在心流中尚未被徹底斷除。雖然理論上我們知道不能夠執取五蘊為我、我的,但是當五塵觸到五根色時,還是會執取它為我、我的,除非當下就起觀,例如受生起,就觀受無常、無我等。修行就是要在當下起觀,才能慢慢斷除無明與愛欲,若要等密集禪修時才開始觀照,是不行的。在此,一切能被四取(欲取、邪見取、戒禁取、我論取)所執取的五蘊皆名為取蘊,包括所有色蘊及屬於世間的四名蘊。出世間的四名蘊並不屬於取蘊,因為完全超越了執取的範圍,也就是說它們不會成為貪或邪見的目標。五蘊跟五取蘊有什麼分別?阿羅漢有五蘊,沒有五取蘊,而凡夫有五蘊也有五取蘊。這就是兩者的差別。3. 十二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簡稱六內處)、顏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簡稱六外處)。這十二處是另一個整體的分類法,首五處與五淨色相同,第7至第11處則與五根所緣相同,意處則包括了89種心。法處與法所緣不相同,法所緣包括五淨色、16微細色、心、心所、涅槃、概念等六種,法處則包括52心所、16微細色及涅槃。十二處是很重要的修行法門。為什麼十二處很重要呢?因為所有的煩惱全是由六外處撞觸六內處引生的。佛陀說:「……不遍知這一切(十二處),人們無法滅盡一切苦……」六外處如強盜,六內處就像一個空的村落,顏色處每天打劫眼處(空的村落),眼觸到可喜的就升起貪,不可喜的升起瞋。耳也是一樣,聽到悅耳的聲音升起貪,不悅耳的聲處升起瞋。鼻、舌、身也是一樣。佛陀將眼、耳、鼻、舌、身、意處比喻為空的村落,是要說明這些都是無我的。當六外處撞擊六內處時,容易升起貪瞋痴,所以修行就在六外處撞擊六內處的那個當下。六內處天天開放著,時時有六塵撞擊六根,所以每一天、每一剎那都是修行的時刻。佛陀又舉了另一個例子,說明眼耳鼻舌身意都是空的。有位國王聽到非常悅耳迷人的笛聲,很想再聽,請臣子去找悅耳的聲音。臣子找來笛子,但國王要的是聲音。臣子說聲音是由笛子吹出來的,而且需要一個擅長吹笛子的人,才能吹出迷人的聲音。國王一昧堅持只要聲音。為了找出聲音,國王把笛子拿過來,看來看去、弄來弄去,就是沒有悅耳的聲音。他以為聲音藏在笛子裡,大力摔破了笛子,還是找不到聲音。這例子要傳達的是:「當因緣具足,聲音才生起的,因緣不具足,聲音不生起的。」這表示六內處都是因緣法,所以說是空。4. 十八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顏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為什麼稱界?界(dhatu)是因為它們「持有」或「背負」自己的自性,例如地界持有硬、粗等自性,眼界、耳界等等也持有各自的自性。佛陀以它們的自性解釋十八界是為了說明:「它們不是一個人,不是一個我,稱它們為界,是要破除我見,破除你我他的錯誤顛倒想。」其實十二處跟十八界是一樣的,只是分得更細。如何分別呢?眼處就是眼界,耳處就是耳界,鼻處就是鼻界,舌處就是舌界,身處就是身界,顏色處就是顏色界,聲處就是聲界,香處就是香界,味處就是味界,觸處就是觸界,法處(16微細色+心所+涅槃)就是法界(16微細色+心所+涅槃),意處則包括七個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界(五門轉向心+兩個領受心)、意識界(89-10-3=76)。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等五識界,共有十種心,加上意界的三種心,共有13種心。89心中扣除這13種心,所以意識界有76種心。(89-1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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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一般以色法和心法區分五蘊
色蘊是色法
其餘四蘊是心法
有以四識住描述識蘊與其他四蘊的關係
概.識以四蘊為其住處.
見 http://buddhaspace.org/dict/fk/data/%25 ... %258F.html
色蘊是色法
其餘四蘊是心法
有以四識住描述識蘊與其他四蘊的關係
概.識以四蘊為其住處.
見 http://buddhaspace.org/dict/fk/data/%25 ... %25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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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Viirya 寫: ↑週五 2月 11, 2022 10:28 pm 一般以色法和心法區分五蘊
色蘊是色法
其餘四蘊是心法
有以四識住描述識蘊與其他四蘊的關係
概.識以四蘊為其住處.
見 http://buddhaspace.org/dict/fk/data/%25 ... %258F.html
你前面提出來的問題,不先講清楚,
現在又在轉移焦點了
請你回答,「作意」到底是哪一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