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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一 5月 27, 2024 5:22 pm
Sherlock
善男子!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緣,因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果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善男子!譬如無明為因,諸行為果,行因識果,以是義故,彼無明體亦因、亦因因,識亦果、亦果果。佛性亦爾。善男子!以是義故,十二因緣不出不滅、不常不斷、非一非二、不來不去、非因非果。善男子!是因非果如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槃。是因是果,如十二因緣所生之法。非因非果名為佛性。非因果故,常恒無變。以是義故,我經中說十二因緣其義甚深,無知無見,不可思惟,乃是諸佛菩薩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及。以何義故甚深甚深?眾生業行不常不斷而得果報,雖念念滅而無所失,雖無作者而有作業,雖無受者而有果報,受者雖滅果不敗亡,無有慮知和合而有。一切眾生雖與十二因緣共行而不見知,不見知故無有終始,十住菩薩惟見其終不見其始,諸佛世尊見始見終。以是義故,諸佛了了得見佛性。善男子!一切眾生不能見於十二因緣,是故輪轉。善男子!如蠶作繭,自生自死。一切眾生亦復如是,不見佛性故,自造結業,流轉生死,猶如拍毬。善男子!是故我於諸經中說:『若有人見十二緣者,即是見法。見法者,即是見佛,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諸佛以此為性。』善男子!觀十二緣智,凡有四種:一者下,二者中,三者上,四者上上。下智觀者不見佛性,以不見故得聲聞道。中智觀者不見佛性,以不見故得緣覺道。上智觀者見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上上智觀者見了了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以是義故,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佛性者即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中道,中道者即名為佛,佛者名為涅槃。

佛教尊崇的(般若)到底是講甚麼??
佛說般若波羅蜜
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般若就是中道實相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種子

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一 5月 27, 2024 7:59 pm
cyc320
文字般若,啟發有情使其言下見性
觀照般若並非佛法,法本無為,何有佛法也(法性空慧)
實相般若,其體雖非般若,而意會中道不二(道種智)

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二 5月 28, 2024 4:38 pm
妙吉祥如意
瑜伽師地論卷51
復次,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由此斷故,當言已斷一切雜染。

當知轉依,由相違故,能永對治阿賴耶識。又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又阿賴耶識,恒為一切麁重所隨;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麁重。又阿賴耶識是煩惱轉因,聖道不轉因;轉依是煩惱不轉因,聖道轉因。應知但是建立因性,非生因性。又阿賴耶識,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在;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
又阿賴耶識斷滅相者,謂由此識正斷滅故,捨二種取,其身雖住,猶如變化。所以者何?當來後有苦因斷故,便捨當來後有之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因永斷故,便捨現法一切雜染所依之取。一切麁重永遠離故,唯有命緣暫時得住。由有此故,契經中言:爾時但受身邊際受、命邊際受。廣說乃至即於現法一切所受究竟滅盡。
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趣入、通達、修習作意故,建立轉依故,當知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

如是已依勝義道理,建立心、意、識名義差別;由此道理,於三界等諸心、意、識,一切雜染、清淨道理,應隨決了。餘處所顯心、意、識理,但隨所化有情差別,為嬰兒慧所化權說,方便令彼易得入故

成唯識論
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
彼緣異熟識起法我見。
彼縁無垢異熟識等起平等性智。
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 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 違。同依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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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二 5月 28, 2024 4:51 pm
妙吉祥如意
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論文(嬰兒慧)的意思就是:
先開示阿賴耶識為修佛必須斷離的第一要務(轉滅相)
並指導修佛者暫伏阿賴耶識,(證悟真如本心)因此而開悟明心(真見道、相見道),自此生起的(般若),猶如涅槃重生的新生嬰兒來作為譬喻(論文曰:方便彼等易得入處)…

所以,研讀佛教經論,要先能對佛法融會貫通,才能看懂佛教經論,否則以自己的欲界阿賴耶識五蘊訊熏習養成的腦筋學識,來想當然註解佛教經論,必然貽笑大方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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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二 5月 28, 2024 6:12 pm
妙吉祥如意
瑜伽師地論75卷
復次若有不捨如是律儀。當知餘生亦得[2]隨轉非彼捨者。又捨因緣略有四種。一者決定發起受心不同分心。二者若於有所識別大丈夫前故意發起棄捨語言。三者總別毀犯四種他所勝法。四者若以增上品纏總別毀犯隨順四種他所勝法。由此因緣當知棄捨菩薩律儀。若有還得清淨受心。復應還受。復次若有出家菩薩。除三衣外所有長物。佛所聽畜身所受用順安樂住。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若顧善品非慳貪障而不施者。亦無有罪。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試其人於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若以葉紙書似正法及外道論。或先已書授彼信解眾生手中。或勸他與當知有罪。菩薩唯應勸彼棄捨手中異論。或令書寫諸佛聖教。或自欲知彼不堅實不應開示。或有葉紙猶未書寫。有來求乞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為彼若答言我欲轉賣以充食用。若此葉紙為書正法則不應與。有財物者應施價直。若無價直二俱不與。亦無有罪。彼若答言我求此物為書正法。即以葉紙應施與之。仍告彼言隨意受用。彼若欲書下劣典籍。不與無罪。如書下劣書等亦爾。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與者當知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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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二 5月 28, 2024 8:24 pm
妙吉祥如意
瑜伽師地論75卷
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試其人於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
註解
此言 嬰兒慧眾生 即是指已經開悟之修佛行者,所以,論文才說:若將經文(葉紙已書正法)交給以開悟明心的行者,#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
為何論文會做這種開示???
此種中法義很簡單,內行人就知,因為,已經證悟嬰兒慧(般若)的行者,已經不再文字上找尋佛法的層次…
所以彌勒菩薩才開示:將已書寫正法之葉紙,交給已經開悟明心具有般若(嬰兒慧)的修佛眾生(#菩薩亦是攝屬眾生),都是不適宜的,自己交付葉紙,或教別人交付都是有罪的!!
論文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
因為,具有嬰兒慧(般若)之行者,必須在般若波羅密多上精進,而不復於佛經(正法葉紙)上專研佛法。
#論文: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試其人於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
論文註解
除非交付正法葉紙者,是為了試驗此已經開悟明心,獲得般若(嬰兒慧)的行者,是否能勘受持不思議甚深法(即是行般若波羅密多)。如果是交與此開悟行者葉紙經文作為自我印證之用,像這種狀況,那麼,就無罪。

成唯識論
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
彼緣異熟識起法我見。
彼縁無垢異熟識等起平等性智。
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 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 違。同依一慧

以上即是彌勒菩薩開示之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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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二 5月 28, 2024 11:08 pm
Viirya
感覺上
般若與正知應該有很密切的關係
甚至於可能是同一回事
正知帶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正徧知

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三 5月 29, 2024 8:35 am
Sherlock
瑜伽論中「罪」
泛指貪嗔痴等雜染的罪過

論云:數數隨念同分所緣,流注、無罪適悅相應,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復次,如是心一境性,或是奢摩他品,或是毗鉢舍那品。若於九種心住中心一境性,是名奢摩他品;若於四種慧行中心一境性,是名毗鉢舍那品。

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三 5月 29, 2024 9:54 am
妙吉祥如意
Sherlock 寫: 週一 5月 27, 2024 5:22 pm 佛教尊崇的(般若)到底是講甚麼??
佛說般若波羅蜜
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般若就是中道實相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種子
Viirya 寫: 週二 5月 28, 2024 11:08 pm 感覺上
般若與正知應該有很密切的關係
甚至於可能是同一回事
正知帶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正徧知
正知,就是雜阿含經講的:知如真
也就是從真如根本智,啟用的嬰兒慧
其實嬰兒慧即是指般若(法住智~涅槃智)
玄奘法師所謂:真見道後繼之發起的相見道。
般若,很難形容,除非親自證悟,否則講不清楚的,所謂神通化現,特異功能等等,便是般若智慧之能用展現。

雜阿含479經
如是心正定,頓盡婬、怒、癡,賢聖弟子如是正心解脫,頓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中阿含120經
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修習七道品,無礙正思、正念,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中阿含42經
世尊答曰:
「阿難!無欲者,令解脫義。阿難!若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淫、怒、癡。是為,阿難!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阿難!多聞聖弟子因定便得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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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從古典唯識學與玄奘法相宗,探討阿賴耶識行相

發表於 : 週三 5月 29, 2024 10:01 am
妙吉祥如意
Sherlock 寫: 週三 5月 29, 2024 8:35 am 瑜伽論中「罪」
泛指貪嗔痴等雜染的罪過

論云:數數隨念同分所緣,流注、無罪適悅相應,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復次,如是心一境性,或是奢摩他品,或是毗鉢舍那品。若於九種心住中心一境性,是名奢摩他品;若於四種慧行中心一境性,是名毗鉢舍那品。
沒錯!!
就是修行人的行為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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