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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14, 2021 11:22 am
由 電火
雍正的菩薩種
沒有隨入涅槃
仍屬二乘見地
難為張嘉大師
伴君如伴虎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5, 2021 8:02 am
由 新老怪
講到佛法修證的核心,就是一個熄滅狂心,熄心的竅訣,惟在“放下”。
你看那梵志外道,只不過聽聞世尊 一連三聲讓其放下,彼即大悟而去。
古人悟道時 多麼地痛快!多麼地瀟灑!所謂“修行三大劫,悟在剎那間”。
我們不論念佛、參禪、持咒還是修密,最後的目的 都一樣:
破無明、見佛性、證法身。
不管前邊 準備的過程有多長,真正悟道 只是一瞬間的事,有多快呢?
想必每個人 都見過天上的流星吧,悟道時的一剎那 比那流星劃過太虛還要快!
所以說明心見性的關鍵 並不在於你吃了多少苦,做了多少功夫,而在於你 能不能放下。
不能放 就是三大劫,能放 即是剎那間。
說到這個放字,裡邊可是大有學問,首先要看你肯不肯放,然後還要看你會不會放。
不肯放者且不論,肯放者 往往是欲放不能,不知應 該究竟如何去放!
我們偶爾在網上 看到有些菜鳥級的新手 虛心向人請教,於是總會有“老”師傅出來發話道:
“你只須放下即可。”這種輕巧話 誰不會說?
其實真正“懂事”的老師傅都知道,在我們修行的前期 總要經歷一個痛苦的過程。
此時你內心的無明煩惱 就好像千斤重擔 壓在肩頭(確切地說應該是被鎖鏈綁在肩上),
行時背著,坐時扛著,欲放放不下,想甩甩不掉。那種滋味 當真是教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果有個人能幫著將擔子卸下,那可真是 遠勝於飢人得食,雪中得炭,恩同再造啊!
想想自己 當年的狼狽像,就知那輕巧話 不是隨便說得的。
你若真是個“會家”,就應該教給人家放的竅門,比劃出個道道來才行。
參禪一事 頗似小雞破殼,如果蛋殼不太厚,小雞的氣力充足 又得其要領的話,自可啄碎而出。
若是蛋殼太厚,而小雞的力氣太小 又不得要領,那麼不但啄不開殼,還會悶死在裡邊。
此時假如有隻老母雞 在外邊也幫著啐啄,內外一起使勁,結果自然就不一樣了。
那麼老母雞應該 如何為小雞破殼呢?讓我們先來看一個古時候的公案。
話說當年大慧宗杲禪師 會下有一僧參禪三十年而未發悟,某一日大慧給他派了個任務,安排他到外地出趟差。此僧聞言 內心苦惱萬分,如果去的話 此一往返須經年有餘,自己守著師父三十年 都未參究不出個名堂,離開了師父 豈不是更無指望了嗎?
可若待不去時 又恐師命難違,整個人就像是熱鍋上的螞蟻 不知該如何是好。
有個同參 得知此僧的心事,於是提出願意陪同他一起前往。
卻道二人上路後 經過一日跋涉,當晚間休息時 老母雞開始幫著小級破殼了。
此時同參發話道:師兄此行 某甲雖然可以作陪,但有幾件事情 某甲卻是代替師兄不得。
師兄欲吃飯時 某甲不能代替你來吃,
師兄撒尿時 某甲不能代替你來撒,
師兄走路時 某甲也不能代替你來走。
那僧聞聽此言 當下大悟!第二天同參即辭別而回。
日後那位僧人 辦完公幹回來時,大慧遠遠望見即說:這個人連骨頭都變了。
所以說 如果哪位真的想做老師傅,就不僅要告訴初學 應該放下,更要教會他 如何去放下。
要有為人家去粘解縛、抽楔拔釘的本事 才算得數,否則還是慎開其口的好。
像這種老母雞、小雞同時啐啄的故事,我們在過去的公案中 經常見到,
啐啄同時 這種手段 既不同於宗門的直指(沒有直接告訴你 那是個什麼東西),
也不同於參話頭(沒有拿個無意味話頭 讓你沒完沒了地去參),
而是用一個激勵的方法,促使你突破心中的障礙,體證自家本有的家珍。
在這裡老母雞是關鍵:首先你必須是個真正的過來人,只有過來人 方識得山中路,才不會將別人引入歧途。
其次你必須有一雙 銳利的眼,能夠一眼看穿 小雞的底細,知道他的問題所在。
第三必須出手快,在小雞剛剛露出破綻時 一把抓住,決不給他溜跑的機會。
第四必須下手狠,不出則已 出則必置其於死地,因為不死 則無以翻身也。
各位小雞同志們,如果您有幸 能夠碰上一位“老母雞”的時候,千萬別輕易放過呦!
也許您曠劫以來的生死業,還真的會 交待在他的手裡呢!
最後提醒您一句,找“老母雞”的時候,別淨挑那些居家的長者 或空門裡的老朽,真正明眼的善知識腦門上並沒有貼著個封條,在您像個沒頭的蒼蠅一樣 東碰西撞的時候,他也說不定 就躲在您的身邊,正偷偷樂呢!
獅子常君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5, 2021 8:16 am
由 電火
獅子是無常
碎啄同時是
草螟弄雞公(公案的公)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5, 2021 8:56 am
由 寂照世間
新老怪 寫: ↑週三 12月 15, 2021 8:02 am
講到佛法修證的核心,就是一個熄滅狂心,熄心的竅訣,惟在“放下”。
你看那梵志外道,只不過聽聞世尊 一連三聲讓其放下,彼即大悟而去。
古人悟道時 多麼地痛快!多麼地瀟灑!所謂“修行三大劫,悟在剎那間”。
我們不論念佛、參禪、持咒還是修密,最後的目的 都一樣:
破無明、見佛性、證法身。
不管前邊 準備的過程有多長,真正悟道 只是一瞬間的事,有多快呢?
想必每個人 都見過天上的流星吧,悟道時的一剎那 比那流星劃過太虛還要快!
所以說明心見性的關鍵 並不在於你吃了多少苦,做了多少功夫,而在於你 能不能放下。
不能放 就是三大劫,能放 即是剎那間。
說到這個放字,裡邊可是大有學問,首先要看你肯不肯放,然後還要看你會不會放。
不肯放者且不論,肯放者 往往是欲放不能,不知應 該究竟如何去放!
我們偶爾在網上 看到有些菜鳥級的新手 虛心向人請教,於是總會有“老”師傅出來發話道:
“你只須放下即可。”這種輕巧話 誰不會說?
放下,是不容易
因為,已經是五樓佛法
【《五燈全書》
✚荷澤會禪師法嗣
✜沂水蒙山光寶禪師
并州周氏子。初謁荷澤。
澤謂之曰。汝名光寶。名以定體。寶即己有。光非外來。縱汝意用。而無少乏。長夜蒙照。而無間歇。汝還信否。
師曰。信則信矣。未審光之與寶。同耶異耶。
澤曰。光即寶。寶即光。何有同異之名乎。
師曰。眼耳緣聲色時。為復抗行。為有回互。
澤曰。抗互且置。汝指何法為聲色之體乎。
師曰。如師所說。即無有聲色可得。
澤曰。汝若了聲色體空。亦信眼耳諸根。及與凡與聖。平等如幻。抗行回互。其理昭然。師由是領悟。禮辭而去。
初隱沂水蒙山。於唐元和二年圓寂。】
汝若了聲色體空,亦信眼耳諸根凡聖,平等如夢幻。
那麼,就能真的放下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5, 2021 10:39 am
由 cyc320
獅子是無常,所謂獅子奮迅三昧,其俱足「慈、悲、喜、捨」正智,
到定、慧等持,了達如如之境為常,因而異名稱師子常君?!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15, 2021 11:24 am
由 電火
後學是說
就禪宗而言無此號=》獅子常君
聽吾偈言:
雪巖人稱是先師
好雪片片落何處
奮迅自掃門前雪
- 望雲亭
《龐居士語錄白話淺解》之六:參訪藥山禪師(二)
本文:
居士因辭藥山,山命十禪客相送。
至門首,士乃指空中雪曰 :「好雪片片,不落別處。」
有全禪客曰:「落在甚處?」
士遂與一掌。
全曰:「也不得草草。」
士曰:「恁麼稱禪客,閻羅老子未放你在。」
全曰:「居士作麼生?」
士又掌曰:「眼見如盲,口說如瘂。」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16, 2021 8:05 am
由 新老怪
切忌從他覓 迢迢與我疏
渠今正是我 我今不是渠
應須恁麼會 方得契如如
我今獨自往 處處得逢渠
提起洞山禪師的這首《過水頌》,喜愛禪宗的朋友 想必都是耳熟能詳。
《過水頌》與《涅磐經》上的“常、樂、我、淨”以及六祖慧能的“何期……”一樣,是對佛性問題 所做的最準確、最生動的概括和表述。
所不同的是,“常、樂、我、淨”重在對自性本身 性德的闡述,沒有涉及性與相的關系,初學者只能對其建立抽象的概念,無法與自己的切身感受 聯系在一起。
六祖的五個何期,前四個同於“常、樂、我、淨”,第五個“何期自性能生萬法”,道出了自性方為萬法之源,比《涅磐經》又前進了一步,使得大乘佛教的一實相印 得以霍然呈現出來。
但是自性 究竟是如何生出萬法的,六祖並未詳言,
這個問題《過水頌》為我們作出了圓滿的解答。
那麼洞山禪師在《過水頌》中究竟是如何講述性、相關系的,在分析之前 還是讓我們 先來看看他悟道的公案吧。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16, 2021 8:09 am
由 新老怪
公案原文:
師(洞山)參溈山,問曰:“頃聞南陽忠國師 有無情說法話,某甲未究其微。”溈曰:“我這裡也有,只是罕遇其人。”師曰:“某甲未明,乞師指示。”溈豎起拂子曰:“會麼?”師曰:“不會,請和尚說。”溈曰:“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此去澧陵攸縣 有雲岩道人,若能撥風瞻草,必為子之所重。”
師遂辭溈山,徑造雲岩,便問:“無情說法,什麼人得聞?”岩曰:“無情得聞。”師曰:“和尚聞否?”岩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師曰:“某甲為什麼不聞?”岩豎起拂子曰:“還聞否麼?”師曰:“不聞。”岩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師曰:“無情說法,該何典教?”岩曰:“豈不見《彌陀經》雲:‘水鳥樹林 皆悉唸佛唸法。’”
師於此有省,乃述偈曰:
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
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岩曰:“價阇黎,承當個事,大須仔細!”
師猶豫,後因過水睹影,大悟前旨,
有偈:
切忌從他覓 迢迢與我疏
我今獨自往 處處得逢渠
渠今正是我 我今不是渠
應須恁麼會 方得契如如
不思議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16, 2021 8:50 am
由 新老怪
洞山禪師的這一段參學公案,吾等讀之實有如甘露入口、醍醐粘唇,公案解到這一步哪裡還有別人的開口處?在下自知 比之先師有雲泥之差殊,今日舉出這一則 無意去重踏古人的足跡,而是想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洞山的心路歷程,以期對閱之者 能夠有所助益。
從公案的講述中,我們看到洞山於溈山和雲岩處 所咨決的是“無情說法”這個問題。古人參學目的 本在於見性,所謂無情者乃無知無覺、無說無示之喻,無情不能說法 是盡人皆知的事實,洞山並非不明白這個道理。他在溈山和雲岩面前 並沒有將自性本身的問題直示出來,而是提出無情說法的問題,為的是借無情以顯有情,通過相 而去認識性。
在洞山初參向溈山時,溈山當然明白他的意思,於是豎起拂子(相耶?心耶?性耶?)問:“會麼?”(即此是,莫相疑)洞山道:“不會,請和尚說。”溈山卻道:“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
舉凡宗門裡的大佬,各有自家接引後學的風格和手段,洞山這一問 若是在德山、臨濟那裡,只怕早已是棒、喝臨頭了,但溈山卻不恁麼。
諸位還記得香岩參溈山的公案麼?當初香岩屢參“父母未生前的本來面目”不明所以,乞溈山為之說破,溈山道:“我若說似汝,汝以後罵我去。我說的是我的,終不干汝事。”把個謎底鎖於箱底,就是不肯為他說破。參禪貴在一個疑字,溈山何曾不能夠直接揭開謎底,為彼說心說性,但如此一來 勢必象關公華容道放走曹操,終要功虧一簣!
溈山的家風就是這樣,我既不打,也不罵,只是不為你說破(不將佛法做人情)。
溈山看洞山與自己因緣不契,於是指點他去參雲岩。
你看古人的風范果然高潔,開口為人只在為伊等抽釘拔楔、去粘解縛,讓伊識得 本有家珍。
因緣若契 即教而化之,若不契即為之另覓高師,決不會將徒兒 視作己有而私藏起來。
再說那雲岩禪師 原本承嗣百丈,與溈山曾有同窗之誼,無奈因緣不在百丈,於其門下參禪二十年而未悟,後來轉參藥山 方徹悟玄旨。
百丈、溈山之禪法 秉傳於馬祖,禪風凌厲而直接;
藥山、雲岩之家風承接石頭,教法油滑而迂曲。
其實無論直與曲,只是風格的差異,其真實的悟證 並無不同,所謂同機不同用是也。
要說這眾生之所以不能識得本來者,只因為堅執心、相為實有,是以個個落入“能”、“所”的窠臼出身不得。
當洞山再參雲岩問:“無情說法,什麼人得聞?”時,雲岩已知他病在何處,於是道曰:“無情得聞。”(相即是心,所聞即是能聞)
洞山此時猶自未省,繼續問道:“和尚聞否?”(您總不可道 自己是無情吧)
岩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這老賊二番落草,當真老婆心切也)
洞山再接著問:“某甲為什麼不聞?”(這痴漢青天白日為何夢話連連?)
岩豎起拂子曰:“還聞否麼?”(且道耳聞聲,還是聲聞耳?)
洞山只好老實招來:“不聞。”(唉!古佛過去久矣)
岩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再三容易再四難,雲岩老兒不一般)
洞山更進問曰:“無情說法,該何典教?”
岩曰:“豈不見《彌陀經》雲:‘水鳥樹林皆悉唸佛唸法。’”洞山到此方有所省悟,
乃述偈曰:
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
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此時洞山由“無情說法”得以初明見心、相之用,但是於性與心、性與相這個根本 並未透識端的。雲岩是過來人,自然知道個中事由,於是提醒他:“價阇黎,承當個事,大須仔細!”洞山這會兒的境界 與高峰禪師初破參時相若,雖確有得處,但腳跟未曾點地。既聞雲岩那麼道,心中不免猶豫,這一猶豫正說明腳下還差著裡程。那麼洞山差在哪兒呢?
洞山禪師會了有聲,而且從有聲會道了無聲,但還沒有 無聲就是有聲、有聲就是無聲,還未徹底究竟,後來洞山於某處過河時,目睹自己 落在水中的影子,才真正“大悟前旨”,並唱出了《過水頌》這一流傳千古的佳偈。
現在我們先簡單解釋一下《過水頌》的含義:
“切忌從他覓,迢迢與我疏。”
文中的“我”指自性,“他”指一切萬法,意思是說我們千萬不要 從一切事物的表象 去尋找自性,那樣找來找去,只會離我們的目標越來越遠。
“我今獨自往,處處得逢渠。”
這個渠字 包括了心、色二法,不可單作色法理解,那樣的話“我”與“渠”就又落在凡夫的見解裡了。前一句說自性不與萬法為侶,超然物外,唯我獨一。
後一句說自性 並不是一個空洞的、抽象的概念,它就存在於 我們面前的一切事事物物之中。
“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
這兩句才是洞山的真實得處。渠今正是我――一切法、一切相 都是我自性的作用,都是我自性的顯現。古人所說“青青翠竹,總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正表此意。
這一句看似淺顯,但多少人恰恰是在這裡錯會。
漢語中的“是”在通常情況下 表示等於的意思,但是在涉及性與相的問題時,我們不能這樣簡單地從“是”與“不是”的意義上去理解。
漢地眾生自古尚簡,我們在讀古人的文章時,有許多時候 僅從文字的表面 往往難以完全領會其中的含義。在“渠今正是我”和“青青翠竹,總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這兩句話中,
“我”和“法身”、“般若”不是句中的賓語,而是賓語前面的定語。
要知道“渠”所“是”的並不是“我”,而是“我”後邊省略掉的那個東西。
完整的語句應該是 渠今正是“我的影子”,青青翠竹總是“法身的顯現”,鬱鬱黃花無非“般若的妙用”。
正因為絕大多數人的認識中,都存在著類似這樣的錯誤,所以大珠慧海禪師在《頓悟入道要門論》中說:“迷人不知 法身無象,應物現形,遂喚青青翠竹,總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黃花若是般若,般若即同無情;翠竹若是法身,法身即同草木。如人吃筍,應總吃法身也。”
如果法身能夠被吃掉,那麼法身也應當有生死,你還怎麼去解脫呢?
一切法皆以差別為界限,所謂是方不是圓,是黑不是白。假設有A、B、C三種事物,其中A不等於B,C如果等於A,就不能等於B,如果等於B,自然也就不能等於A,這在邏輯學上叫排他律。假如渠一定“是“(等於)“我”(法),由於“我”在形式上有高低、長短等種種不同,是高就不能是低,是長就不能是短,這在邏輯上顯然是不能成立的。正是因為害怕別人於此處誤入歧途,所以洞山後面緊接著來上一句:“我今不是渠”――性雖然顯相,但並不等於相。
佛學上所謂“性”的概念,與哲學上的“規律”一詞 有許多相通之處。一般事物 有一般事物的規律(性),特殊事物有特殊事物的規律(性),每一種規律(性)都在一定的范圍內 發揮著它的作用。而佛性是所有規律中 最為廣大、最為普遍、最為包容的一種規律,它存在於從心法到色法,從有情道無情的一切事物中,是一切顯現的根本,是一切變化的源泉。
佛性 雖然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但是並沒有一個 能夠被直觀地認識和把捉的實體,因此我們必須借助於心、相之用,從心與相的關系和作用上,才能意會(悟)到它的存在。
性與相是即一即異,又非一非異。
說它即一(非異),是因為相皆來自於性,無性即無相;說它即異(非一),是因為相並不等於性,相變而性不變。洞山這一句“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正著說就是即一又即異,倒過來就成了非一又非異。洞山的是《過水頌》與中觀學說完全一致,“我”與“渠”之間的這種是與不是的關系,是對中觀“八不” 最生動、的最形象闡釋。
性與相、體與用,是一切主、客觀事物 所具有的普遍規律。在性、心、相三者中,性為體,心、相為用;體為用之本,用乃體之端。若無性體 既無以成心、相,若無心、相,亦無以顯出性體。性與相的關系可以用水作比喻。我們知道 水以濕為根本屬性,不管是清是濁,是故態、液態還是氣態,是靜止還是流動,它的形狀和形態 可以呈現出 無窮無盡的變化,但是水的濕性 卻從來沒有變過。
若無濕性 既無以成其波浪,若無波 亦無法顯出濕性。
離開濕性就沒有水見,離開水也就沒有濕性可得。
我們可以說波即是水(渠今正是我),因為波是由水生出來的;但不能說水 就一定是波(我今不是渠),因為波與冰霜雪霧的外相 各各不同,水如果是波 就不應是冰,是冰就不能是霜。
明白了水與波、性與相之間的關系,我們回過頭來 再去看“切忌從他覓,迢迢與我疏。我今獨自往,處處得逢渠。”就會有更直接、更深刻的感觸。自性在哪裡?它不在別處,就在我們面前的山河大地上,就在我們的面門上 放光動地啊!
“應須恁麼會,方得契如如。”
我們只有如此地去認識、體會,才能妙契真如實性。
洞山的《過水頌》從字面上講,並不深奧難懂,可事實上後人卻是知之者多,明之者少。我們看到有的人在那裡 信誓旦旦地說什麼:“凡是能有垢淨以及動靜變化者,皆是妄想分別意識之事,而非佛性。”這分明是把佛性當作“實法”,把佛性與妄想 分別意識當作是兩樣毫不相干的東西。
這就好比非要將水與波割裂開,硬說凡是能夠流動的、能夠變化的,都是波、是冰、是霜、是雪、是霧,而非是水一樣 荒唐幼稚可笑!
小乘三法印中的第一印“諸行無常”明確告訴我們,運動 是一切事物的必然規律,所有心法和色法 都是動靜變化的,按照某些人的說法 自然是“非佛性”。
如同離開了水就沒有濕,離開了相自然也就無所謂性,所以說離開“非佛性”以外的佛性就像龜毛兔角一樣,當然是根本不存的。這種人是只知“我今不是渠”(非一、即異),卻不知“渠今正是我”(非異、即一),一句話只會得半句,就跳將出來對他人說三道四,徒然為眾人留下笑柄罷了。
關於悟道一事,有人說其難,有人言其易。說難有多難?“十擔麻油樹上攤”;言易有多易?“百草頭上祖師意。”所謂難,乃是由於眾生無始以來 迷情著相,只知道從心之與物、能之與所的表象上 思量分別,如此用心欲求見性,別說比十擔麻油,就是比千擔萬擔往樹上攤,還要難上無數倍。所謂易,乃是指回心轉念之後,明白即相即性、即用即體,開則彌於六合,收則歸於無形的道理,自然曉了百草頭上無一相、無一物不是祖師之意。
所謂明心見性者,從根本上說,就是通過 對心與相作用的觀察與審思,最終認清和解決性與心、性與相的關系問題。
明白性與心的關系,即可證人我空,破我執;
明白性與相的關系,即可證法我空,破法執。
性、心、相名雖有異,體本無殊,乃由同一本妙覺體 所顯現出的不同的作用。
對於未悟道的人來說,性、心、相各自相互獨立,前者依次為後者之能,後者也依次為前者之所。
及至悟了以後 方知三者原是一體,性即是心,心也即是性;心即是相,相也即是心;同樣,性即是相、相也即是性。開則為三,合則是一;舉則同舉,收則全收;生則俱生,滅亦悉滅;不變恆常,恆常不變。若明斯理,當體即是大般涅磐,即可名之為佛。
說道難與易,龐公、龐婆早有名言傳世,但是我們 也不能讓古人專美於前,在下也有兩句話在,且聽吾為諸君開口道來:“難!難!難!猴撈水月空枉然。易!易!易!清風拂面月在天。”
最後再講個發生在近代的“我“與”渠“的公案。
話說當年虛雲老和尚 為報父母養育之恩,乃發心三步一拜 到五台山朝禮文殊菩薩。當他行到黃河岸邊時,適逢天降大雪,於寒風中染上了重疾,只得在路邊 尋個草棚將就著歇息。躺下後不知昏睡了多久,待睜開眼時,看到有個乞丐 在棚內正用瓦罐燒雪煮水,問其何名,告曰“文吉”。文吉於言談中 得知虛老這是前往五台朝拜文殊,乃指罐中之雪問曰:“這是什麼?”虛老當時無對。及至日後於高旻寺打禪七,被臨單誤倒開水於手,方打破疑團,憶及當日 曾被文吉那俗漢瞞過,若是今日碰上,當下踢翻瓦罐,看他卻是如何再開口來?
我見後來有人講解本公案時,說文吉以手指雪,是用雪 比喻無明,用水比喻般若。
水凝為雪,表示真如佛性生起無明,雪化成水,表示轉過無明即成菩提。唉!不相干。
禪師家提斯後學 皆是單刀直入,有如士兵上陣,個個真刀真槍以命相搏。
不論揚眉瞬目,還是棒喝交馳,都是以現量示人,俾後學能得個入處,哪裡與比喻 有什麼關系。
再說以虛老的才學,又怎會不明白 比喻的道理?
文吉以手指雪,是想讓虛老 由這個“渠”而認識自家心中的那個“我”,和比喻不比喻的全無半點干係,可惜虛老未識個中玄機 而當面錯過。
作比喻說的人 這一瓢惡水不但讓那文吉(那可是真正的文殊哇!)也不得不倒退三千,只怕日後還有五百世的野狐身在等著他呢!
獅子常君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16, 2021 10:56 am
由 電火
禪宗說法性與歷史無關
須是恁麼會.方得慧解脫
==================
潙山: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説
星星之我心
云巖之後是洞山
無情說法.眼處聞聲
說過去.照過來
渠是我.我是渠
洞山烏鴉嘴.見說嘛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