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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8:40 am
新老怪
也談五祖戒,草堂清之墮落


九峰虔是跟石霜當侍者,石霜知道這個侍者 是個過來的人,就想把法傳給九峰虔,後來石霜坐脫了,大眾選泰首座升位,這一天九峰迴來了,泰首座升座,說:末家擔任先師之位。其他人都沒意見,這小侍者站出來說:既是先祖,要明白先祖意。

泰首座說:你提吧,先祖是什麼意你提出來。小侍者就說:平生先祖一條白練去,冷湫湫的去,廟火香灰去。泰首座大概他不懂這個,說:這都是色邊事。
九峰知道了:原來你不懂先祖意啊:泰首座說,點香來退香盡之處 我要坐脫不了,算我不懂先祖意。當時泰首座半枝香 就坐脫去了,九峰往他背後 拍了一巴掌,喊他,他過不來,九峰虔就說:你就有坐脫的本領,也不承認你會先祖意。這大眾不答應了,說你這小孩子 你把首座氣死了!你懂不懂先祖意!小侍者叫點一枝香,寸香就去了,一喊他又回來了,他算是能來能去,大眾就叫他繼石霜位。

淨土宗就提出來了,假若是泰首座這種功夫,唸佛求生淨土,肯定是上品上生.淨土宗經常提出來五祖演禪師為蘇東坡,墮落了!虛老和尚他說:印光法師,紅螺山的徹悟禪師,他們這些弘揚淨土的善知識,說五祖演禪師 轉生為蘇東坡墮落了,你要說五祖戒演禪師墮落了,我說阿彌陀佛也墮落了,怎麼呢?說永明壽禪師 他是阿彌陀佛再來,阿彌陀佛紺目澄清四大海,白毫宛轉五須彌,你看他墮落成一個禪師,這不是墮落嗎?
老和尚說了:不是這個樣子,這樣說不對,觀世音菩薩三十二應,他現國王居士身,他墮落了嗎?觀世音菩薩久遠劫來 早已成佛,號正法明如來,現在是一個菩薩,是不是墮落了?你們說五祖演他墮落了,我說沒有!
北宋年間,宋徽宗滅佛 就是蘇東坡站出來,不是蘇東坡站出來講話,北宋的佛教 當時就滅了。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9:07 am
新老怪
回复禪淨雙修師兄


禪淨雙修師兄問:關於末法之中,為何明心見性 惟淨土學人最易成就?
法無答:
既然師兄由此一問,某甲當不惜眉毛落地,從各個角度 切入而剖析《禪》《淨》之一乘了議,理事無二之無上圓融義締!
好!我們先來看《聖言量》
《大方廣佛華嚴經》自古三藏中王。乃如來初成正覺,於華藏世界 為海會之眾說生佛不二、一真法界之理事圓融、一乘圓頓之妙理。會中雖有捨利弗等 二乘阿羅漢、辟支佛,終不見如來勝妙法身,不聞一乘圓頓妙理。至“入法界品”文殊菩薩住福城大塔廟前,善財童子已證十信 得已親近,文殊為令遍參五十三位 大善知識。首參德云比丘即證初住,於德云座下 聞念佛法門。末後至普賢所,菩薩以威神力加被善財與普賢位等,為等覺菩薩。普賢進勸善財 與華藏海眾同以十大願王迴向西方極樂世界,以期圓滿佛果。

華藏海眾皆是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四十一階位 法身大士,尚須迴向往生西方 以證即心不俱之佛果。當知淨土法門 乃一大藏教之本源,一切法要之歸宿!《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實為實相念佛之要法。
所示二十五圓通 除勢至圓通正屬持名,餘者皆為實相念佛法門。以至七趣因果、四聖階位、五十陰魔則顯示於實相理體。勢至圓通,正屬持名。佛念眾生如母憶子,眾生念佛 如母憶時,制心一境不相違遠,現前當來必定見佛,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華嚴唯度大機,二乘凡夫 無此法緣。故世尊於方等會上 特說淨土三經,無論凡、聖、利、純同事修持,至現生出此五濁,往生淨土。初於靈鷲山 說阿彌陀佛最初因地,四十八願,依願修行,福慧圓通。所感世界,依正莊嚴,菩薩二乘及生死凡夫,皆可往生。
次於王宮之中 說淨業三福,十六妙觀,是心是佛,是心做佛。十方諸佛,正遍之海,從心想生。後於給孤獨園 無問自說,信願行三,臨終十念 或得一心,蒙佛接引。是以宗門教下 奉為日課,九界眾生希皆同歸。諸位,有人言西方極樂世界是化城,
大德,試問阿哪個佛世界 又不是化城?


《圓覺經》: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百千萬億阿僧祇 不可說恒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 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善男子,如昨夢故,當知生死 及與涅槃,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舍,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余觀諸位之諍,即在一人言理即真諦,一人言事,即俗諦!今日且聽法無一一道來!
釋迦世尊滅度500-600年,印度大乘興起,
宗即三論,體幻如虛,單破不立,佛尚不可得,何況餘法。
教即唯識,萬法不捨,粗說即“百法名門論”所謂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細說則十二因緣,四諦法,六波羅蜜,十二入,十八界,三十七道品 如是等等。

隨此二大乘昌明鼎盛一時,後傳入中國,兩千年來 二宗各執“勝義有”與“畢竟空”而爭論不休,實非佛本意。世尊在《解深秘經》中就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殊不知如來藏識,轉成本來淨相,便更名為真如,由薰習種性,便名為如來藏,此中畢竟無我,非物非心,何嚐一定說 為勝義之有呢?同一道理,佛說般若方面,一切法如夢如幻,無去無來,而性空無相,又真實不虛,他又何嘗定說 為畢竟的空呢?

說到參禪
直求修證的人,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通宗不通教,於是許多在意根下 立定足根,或在獨影境上依他起用,就相隨境界而轉;或著清淨、空無,或認光明、爾焰;或樂機辨縱橫;或死守古人言句。殊不知參禪,也僅是佛法求證的初學入門方法,不必故自鳴高,不肯印證教理,得少為足,便以為是。

這同一般 淺見誤解的教下學說者,認為“諸法無自性”、或“一切無自性”,自己未加修證體認,便說 禪宗的明心見性是邪說,都同樣犯了 莫大的錯誤。須知“諸法無自性”、“一切無自性”,這個觀念,是指宇宙萬有的現象畍中,一切形器群象,或心理思想 分別所生的種種知見,都沒有一個固定自存,或永恆不變的獨立自性。這些一切萬象,統統都是 如來藏中的變相而已,所以說它“無自性”。
:mrgreen: 華嚴經所謂:“一切一切 皆從法界流,一切還歸於法界,便是這個意思”。

縱宗門不立文字而言,世尊49年未說一字,末後何以弘教?法不孤起,仗境方生。若無名相,何來辯機?豈不謬也?
實則宗不離教,教不離宗,宗教無二,真俗無二,性相無二,理事無二,空有無二,空性名相,圓融無礙,此無二體,亦無不二,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教是佛說,當從佛生,如來為一大事因緣 出現世間,無非欲令眾生 明自本心。此心 言思路絕。法華經云:“思維如是事,不可以言宣。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磐”。此言禪 本不可以言說也。
後受梵王勸請,乃開方便權門,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其中說空說有,逗根基之大小,無非因禪而說也。佛若無禪,即無處說教。猶如風若無水,即無處起波。說波從風起亦可,說波從水起亦可;說教從佛生亦可,說教從禪生亦可。
末後世尊拈花,迦葉微笑,傳佛心印,方契本懷。
至涅磐時,又曰:吾四十九年,未曾說著一字;此又將一切教 攝歸於禪也。
教從禪生,攝教歸禪,如波從水起,息波歸水,返本歸元,吾佛度生之能事畢已。

今就淨土之事 我們不妨從各個角度切入,
理會的,方解理事無二之無上義締!
1、不二理體: 無量壽經云:“彼佛如來,來無所來,去無所去,無生無滅,非過現未來,但以酬願度生,現在西方極樂世界,法藏成佛,號阿彌陀”。是知實相經體,理事圓融。理由事顯,事由理攝。一乘了議,不二法門。
於宗於教、於性於相、於真於俗、於事於理,空性名相,圓融無礙。


修行之人,萬法回歸 當下清淨一念。此一念彌陀名號,非空非有,無始無終。不在內、外、中間,亦非過、現、未來。非見非聞 非覺非知,亦非受非想 非行非識。不可身得,不可心得。非以智知,非以識識。諸法性空,自性亦空。法名寂滅,已離生滅。佛無名相,故無住著。
一念心性,恒沙功德。諸佛已有,眾生不缺。大用現前 無事不辦。應緣根身、器界,上求下化而不見其有,全身粹為微塵 覓之了不可得。即一切法,當體即空。見一切色,當下離相。
離相故無相,無相故無不相,是名實相。
觀身實相,觀佛亦同。無增無減,不差毫許。故楞嚴云“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無世界眾生,因妄生有,因生有滅,生滅名妄,滅妄為真,是稱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

2、事相因緣: 汝信有生滅之娑婆世界乎?法不孤起,仗境乃生。的的確確 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依正莊嚴,法藏成佛號阿彌陀。依佛四十八願故,十念乃至一念,必生養。

3、法相剖析: 佛智為能觀,六識為所觀,六根為能念,彌陀為所念,妙觀察智加持六根,專注佛境。眼所見即佛色,耳所聞即佛聲,鼻所齅即佛香,舌所念即佛號,身所觸即佛境,意所緣即佛法。普令根、塵、識十八界種子 住心一處,重複熏習。至本如來藏心,性見明了,無非無量光、無量壽。

依念佛 一生成就往生之善人,應是因地種子 久熏方熟。六根依六識 攀緣萬境,於無量生中應善緣熏習,眼、耳、鼻、舌、身五根成所做智,多緣於佛色、佛聲、佛香、佛號、佛境之中,思量熏習,於阿賴耶識之中至今生之大用現前,又功德俱足故,所俱根身、器界、種子起不思議現行,所謂修德有功,性德方顯,即是唯識三能變之異熟能變。

又今生之中 賴耶種子緣起,得入彌陀願海,恰逢善師益友,遇緣多是西方蓮種、諸上善人。舉頭瞬目、所見所聞 無非萬德洪名,西方淨土。此善境中,則心無旁殆,仗境熏習,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是故動搖未那識 勞執賴耶識相分、見分之我、法二執,令妙觀察智起用,即三能變之思量能變。

又習淨後 與人為善,無所計較。雖業障現前,亦坦然而受。安然度日,待人謙虛,不嗔不慢,意識分別漸輕,無明心弱,一切隨緣,一切不變。合根身、器界、十八界種子 漸熏漸純。重複熏習故,心地純淑,平等性智起用,不起貪、嗔、痴欲諸想,遠離色、聲、香、味、觸、法。無心則妙趨諸法,不起則暗合聖意。於無意中 本如來藏心,性見明了。即三能變之了別能變。

4、真實行持: 淨土實修,貴在住心一境。都攝六根,毋令外馳。念念阿彌陀佛,念念直照心體。全念即佛,全佛即念。心外無佛,佛外無心。一念佛號,涓涓潤、滴滴涼。瀝瀝在目,聲聲入耳。越念越誠,越誠越切。誠至極處,外緣不入,一塵不染。切至源頭,心神合一,雨打不濕。如此趨至究竟、功純一心之際,突然頂上 一聲響雷,當下人、境一時俱脫。佛、念剎那永恆。超然性相一如,心底一汪清水。一絲不掛,清清爽爽。即入無念無不念之 實相念佛境界。功行至此,即開正眼。實無一物可得,親見本來面目。
但見山河大地 皆入毘盧性海,芸芸眾生 無非海會蓮池。雖在世間 而常現西方聖事,一生之中則妙證無上菩提。故鄉風月 瀝瀝在目,德風華雨 直潤心田。不假方便,自得心開。菩薩行處,無非一乘,此一乘者,無所不乘,亦無所乘,是名大乘。
是故,昔蓮池大師云:悟後不願往生,敢保老兄未悟!行解、理事,性相圓融無礙,方入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法界,方解生佛不二、一真法界之理事圓融、一乘圓頓之妙理。是故二乘阿羅漢、辟支佛,終不見如來勝妙法身,不聞一乘圓頓妙理。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9:11 am
新老怪
《解深秘經》中就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殊不知如來藏識,轉成本來淨相,便更名為真如,由薰習種性,便名為如來藏,
此中畢竟無我,非物非心,何嚐一定說 為勝義之有呢?
同一道理,佛說般若方面,一切法如夢如幻,無去無來,而性空無相,又真實不虛,
他又何嘗定說 為畢竟的空呢?

:mrgreen:阿陀那識甚深細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9:15 am
新老怪
【阿陀那】
 (術語)Ada%na,心識名。阿賴耶識之別名。
譯曰執持。此識之力,執取維持善惡之業因 及有情之身體使不破壞。
解深密經一曰:「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唯識論三曰:「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同述記曰:「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

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9:19 am
二楞子
依眾生根性而說
您看~~有人說了就有人有意見,不是嗎?
有人立ㄧ法,就又有人立ㄧ法
眾生啊~眾生~~🤣🤣🤣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9:25 am
電火
阿陀那識?
老怪兄
練丹田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9:58 am
新老怪
【阿陀那】

  義翻執持,能執持種子根身生相續義。執持有三:
、執持根身令不爛壞;
二、執持種子令不散失;
三、執取結生相續義。即有情於中有身臨末位,第八識初一念受生時,有執取結生相續義。結者,繫也,屬也。於母腹中一念受也,便繫屬彼故。亦如磁毛石吸鐵,鐵如父母精血二點,第八識如磁毛石。一剎那間,便攬而住。同時根塵等種,從自識中,亦生現行,名為執取結生。
故楞嚴曰:陀那微細識,習氣如瀑流(檇李云:言習氣者,謂熏習氣分,乃種子異名。以第八識中,無始習氣,微細生滅,流注不息,故如瀑流。
解深密經云:如瀑流水,生多波浪,諸波浪等,以水為依,五六七八,皆依此識),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宗鏡云:佛若一向說真,則眾生不復進修,墮增上慢,以不染而染,非無客塵垢故。若一向說不真,則眾生撥棄自身,生斷見故,無成佛期。故對凡夫二乘,恐生迷倒,常不開演。故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熏聞云:真諦謂之第七識,蓋取第八染分立名。唯識百法謂之第八識者,則通取染淨和合為因)。

解深密經謂之第九者,乃別取第八淨分言之。
故攝論云:世尊說法凡有三種:一染汙分,二清淨分,三染汙清淨分。
譬如金藏土中有三:一地界,二金,三土輪。
以地譬依他性,具染淨二分,此八識。
以土譬分別性,為生死染分,此七識。
以金譬真實性,為涅槃淨分,此九識。
宗鏡云:分別諸識,開合不同,皆依體用。約體則無差而差,以全用之體,不礙用故。約用則差而無差,以全體之用,不失體故。如舉海成波不識海,舉波成海不礙波。非有非無,方窮識性;不一不異,可究心源。
古德云:約諸識門,雖一多不定,皆是體用緣起,本末相收。本是九識,末是五識。從本向末,寂而常用;從末向本,用而常寂。寂而常用故,靜而不結。用而常寂故,動而不亂。靜而不結故,真如是緣起。動而不亂故,緣起是真如。真如是緣起故,無涅槃不生死,即八九為六七;緣起是真如故,無生死不涅槃,即六七為八九。無生死不涅槃故,法界皆生死;無涅槃不生死故,法界皆涅槃。法界皆涅槃故,生死非雜亂;法界皆生死故,涅槃非寂靜。生死非雜亂,眾生即是佛。涅槃非寂靜,佛即是眾生。是以法界違故,說涅槃是生死,即理隨情用;法界順故,說生死是涅槃,即情隨理用。如此明時,說情非理外,理非情外。情非理外故,所以即實,說六七為八九。實者,體也。理非情外故,所以即假,說八九為六七。假者,用也。以假實無礙故,人法俱空。以體用無礙故,空無可空。人法俱空,故說絕待。空無可空,故言妙用。如斯說者,亦是排情之言,論其至實者,不可以名相得。至極者,不可以二諦辨。不可以名相得,故非言象能詮。不可以二諦辨,故非有無能說。故云:至理無言,賢聖默然,正可以神會,不可以心求。

問:一心湛寂,云何起諸識浪?
答:只為不覺,忽爾念生。起信云: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
摩訶衍論云:即是顯示 根本不覺之起因緣。根本不覺,何因緣故,得起而有?因不如故,得起而有。何等法中而不如耶?謂三法中而不如故。言不如者當有何義?謂違逆義故。
云何三法?一者實知一法,二者真如一法,三者一心一法,是名為三。
1實知法者,謂一切覺,即能達智。
2真如法者,謂平等理,即所達境。
3一心法者,謂一法界,即所依體。
於此三法皆違逆故,無明元起。是故說言,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
彼三種法,皆守一中,終不離故,故通名一。
又起信云:以無明熏力,不覺心動,最初成其業識。因此業識,復生轉識等。
論釋云:最初不覺,稱為第一業相。能見所見,無有差別,心王念法,不可分析。唯有精勤隱流之義,故名為業。如是流動,只申不覺。
第二轉相,以業相念為所依故,轉作能緣,流成了相。
第三現相,以了別轉為所依,戲論境界,具足現前,所緣相分,圓滿安布。依此見分,現彼相分。
又,
1動相者,動為業識,理極微細。謂本覺心,因無明風,舉體微動。微動之相,未能外緣,即不覺故。謂從本覺,有不覺生,即為業相。如海微波,從靜微動,而未從此轉移本處。
2轉相者,假無明力,資助業相,轉成能緣,有能見用,向外面起,即名轉相。
雖有轉相,而未能現五塵所緣境相。如海波浪,假於風力兼資微動,從此擊波轉移而起。
3現相者,從轉相而成現相,方有色塵山河大地器世間等。

楞伽經大慧白佛言: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佛告大慧: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謂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梵語[人*(人/小)]伽,此云流注不斷,言流注者)。唯目第八:三相微隱,種現不斷,名為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續長劫,故名為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無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麤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四惑,故亦云麤。
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緣合生七識,為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末向本,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事分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

仁王般若經云: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剎那識,異於木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從初剎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終一剎那,有不可說不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色蘊,心名四蘊。
宗鏡引古釋:初剎那識,異於木石者,謂一念識,有覺受故,異於木石。即顯前念中有末心,所見赤白二穢,即同外器木石種類。此識生時,攬彼為身,故異木石。

問:既非久遠無始,何名初識耶?
答:過去未來無體,剎那熏習,唯屬現在。現在正起妄念之時,妄念違真,名為初識。
非是過去有識創起,名為初識。故知橫該一切處,豎通無量時,皆是即今現在一心,更無別理。

道契經: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阿賴耶識,具一切法,過於恆沙。如是諸法,以誰為本?生於何處?
佛言:如是有為、無為一切諸法,生處殊勝,不可思議。何以故?於非有為、非無為處,是有為、是無為法,而能生故。
文殊又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為非有為、非無為處?
佛言:非有為、非無為處者,所謂一心本法。非有為故,能作有為;非無為故,能作無為。是故我言生處殊勝,不可思議。
又云:當作二門,分明顯說:一者下轉門,二者上轉門。生滅門中不出此二。如是二門云何差別?
頌曰:諸染法有力,諸淨法無力,背本下下轉,名為下轉門。諸淨法有力,諸染法無力,向原上上轉,名為上轉門。
識論云: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頌曰:是諸識轉變(轉變是改轉義,即八種識,從自證分轉變,似二分現:即所變見分,有能作用,說名為見;所變相分,為所作用,說名為相。即俱依自證分而轉。既若見、相二分,包一切法盡,即此二分,從心體上變起,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心),分別所分別(從初業識,起見、相二門。因見立能,因相立所,能所纔具,我法互興。或謂用為能相,體為所相;或以七識為能相,第八識為所相),由此彼皆無
(此見、相二分上,妄執彼實我法,二執是無,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有心外我法之境,皆是無故),
故一切唯識(唯遮境有,識簡心空。將唯字遮薩婆多執心外有其實境,將識字簡清辨等執惡取空,破空有二邊,正處中道)。

又,諸師所明,總有四分義:
一、相分(一、實相名相,體即真如,是真實相故。
二、境相名相,為能與根心而為境故。
三、相狀名相,此唯有為法,有相狀故。通影及質,唯是識之所變。
四、義相名相,即能詮下所詮義相分是。此四相中,取後三相而為相分。
又相分有二:一識所頓變,即是本質。二識等緣境,唯變影緣,不得本質),

二、見分,唯識論云:於自所緣,有了別用(見分有五類,
一、證見名見,即三根本智見分是。
二、照燭名見,此通根心俱有照燭義故。
三、能緣名見,即通內三分俱能緣故。
四、念解名見,以念解所詮義故。
五、推度名見,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於此五種見中,除五色及內外等三分,餘皆見分所攝)。

三、自證分,為能親證自見分、緣相分不謬,能作證故。
四、證自證分,謂能親證第三自證分、緣見分不謬故。從所證處得名。
此四分義,鏡如自證分,鏡明如見分,鏡象如相分,鏡後弝(必駕切)如證自證分。此四分有四師立義:第一,安慧菩薩,立一分自證分。識論云:此自證分,從所緣生,是依他起故,故說為有。見、相二分,不從緣生,因遍計心妄執而有。如是二分,情有理無。唯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種子生,是實有故。見、相二分是無,更變起我法二執又是無,以無似無。若準護法菩薩,即是以有似無。見、相二分,是有體;變起我法二執,是無體。

故安慧引楞伽云:
三界有漏心心所,皆是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知八識見、相二分,皆是遍計妄執有故。唯有自證一分,是依他起性,是實有故。
二、難陀論師,立二分成唯識。初標宗者,即一切心生,皆有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能所二緣也。若無相分牽心,心法無由得生;若無能緣見分,誰知有所緣相分耶?即有境有心等成唯識也。見分為能變,相分是所變,能所得成,須具二分。見分相分,是依他起性。有時緣獨影境,即同種生。有時緣帶質境,即別種子。故非遍計也。若不許者,諸佛不應現身土等種種影像也。
三、陳那菩薩立三分。安慧立一分,但有體而無用;難陀立見、相二分,但有用而無體,皆互不足。立理者,謂立量果義。論云:能量,所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即要自證分為證者,是量果也。喻尺量絹,絹為所量,尺人為能量,記數之智名為量果。今見分、緣相分不錯,皆由自證分為作果故。今眼識見分緣青時,定不緣黃,如見分緣不曾見境。忽然緣黃境時,定不緣青,若無自證分,即見分不能自記憶。故知須立三分。若無自證分,即相、見亦無。若言有二分者,即須定有自證分。

集量論頌云: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
釋云:似境相所量者,即相分似外境現。能取相自證者,即是見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是體也。四,護法菩薩立四分。立宗者,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分。立理者,若無第四分,將何法與第三分為量果耶?汝陳那立三分者,為見分有能量了境用故,即將自證分為量果。汝自證分亦有能量照境故,即將何法與能量自證分為量果耶?即須將第四證自證分,為第三分量果也。引密嚴經云: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內一分為一性,見、相二分為第二性,即心境內外二性),所取能取纏(能緣麤動是能緣見分,所取是所緣相縛也),見種種差別(見分通三量,故言種種差別)。夫為量果,須是現量,方為量果。前五識與第八見分,雖是現量,以外緣故,即非量果。為量果者,須內緣故。七識雖是內緣,亦非量果。為量果者,應具二義:一現量,二內緣。又,果中後得見分,雖是現量,內緣時,變影緣,故非量果。即須具三義。又,果中根本智見分,雖親證真如,不變影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須是心體,具足四義:一現量,二內緣,三不變影,四是心體,方為量果。

問:四分以何為體性?
答:相分,所變色心為體性。若內三分,即用現行心所而為體。宗鏡問: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凡聖通論,都有幾境?答:大約有三境。頌曰:性境不隨心(性是實義。即實根塵四大,及實定果色等相分境。言不隨心者,為此根塵等相分,皆自有實種生,不隨能緣見分種生故),獨影唯從見(影謂影像,是相分異名。為此假相分,無種為伴,但獨自有名,故名獨影,即空華兔角,過去未來諸假影像法是。此但從能緣見分變生,與見分同種,故名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即相分,一半與本質同一種生,一半與見分同一種生,故言通情本。情即能緣見分,本即所緣本質),性種等隨應(隨應是不定義,謂於三境中,各隨所應。有性種界,繫三科異熟等差別不定)。又廣釋云:性境者,為有體實相分名性境。即前五識及第八心王,并現量第六識。所緣諸實色,得境之自相,不帶名言,無籌度心,此境方名性境。及根本智緣真如時,亦是性境,以無分別,任運轉故。言不隨心者,都有五種不隨:
一、性不隨者,其能緣見分通三性,所緣相分境惟無記性,即不隨能緣見分通三性。
二、種不隨者,即見分從自見分種生,相分從自相分種生,不隨能緣見分心種生故,名種不隨。三、界繫不隨者,如明了意識,緣香味境時,其香味二境,唯欲界繫,不隨明了意識,通上界繫。又如欲界第八緣種子境時,其能緣第八,唯欲界繫,所緣種子,便通三界,即六八二識,有界繫不隨。
四、三科不隨,且五蘊不隨者,即如五識見分,是識種收,五塵相分,即色蘊攝,是蘊科不隨;十二處不隨者,其五識見分,是意處收,
五塵相分,五境處攝,是處科不隨;十八界不隨者,其五識見分,是五識界收,五塵相分,五境界攝,此是三科不隨。
五、異熟不隨者,即如第八見分,是異熟性,所緣五塵相分,非異熟性,名異熟不隨。獨影境者,謂相分與見分同種生,名獨影唯從見。即如第六識,緣空華兔角過未,及變影緣無為,并緣地界法,或緣假定果極迥極略等,皆是假影像。此但從見分變生,自無其種,名唯從見。獨影有二種:一者無質獨影,即第六緣空華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是。其相分與第六見分同種生,無空華等質。二者有質獨影,即第六識緣五根種現是,皆托質而起故,其相分亦與見分同種而生,亦名獨影境。三帶質者,即心緣心是。如第七緣第八見分境時,其相分無別種生,一半與本質同種生,一半與能緣見分同種生。從本質生者,即無覆性;從能緣見分生者,即有覆性。以兩頭攝不定故,名通情本。質即第七能緣見分,本即第八所緣見分。
又,四句分別,一唯別種非同種,即性境。二唯同種非別種,即獨影境。三俱句,即帶質境。四俱非,即本智緣如。以真如不從見分種生故,名非同種。
又,真如當體是無為,但因證顯得,非生因所生法故,名非別種。性種等隨應者,性即性境,種謂種類。所謂於三境中,各有種類不同,今皆須隨應而說。又約八識分別者,前五轉識,一切時中,皆唯性境,不簡互用不互用。二種變中,唯因緣變,又與五根同境故。
第六意識有四類:
一、明了意識,亦通三境,與五同緣實五塵,初率爾心中,是性境。若以後念緣五塵上方圓長短等假色,即有質獨影,亦名似帶質境。
二、散位獨頭意識,亦通三境,多是獨影,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故。若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時,是帶質境。若緣自身五根,及緣他人心心所,是獨影境,亦名似帶質境。又獨頭意識,初剎那緣五塵少分緣實色,亦名性境。
三、定中意識,亦通三境,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故,是獨影境。又能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故,是帶質境。又七地已前,有漏定位,亦能引起五識緣五塵故,即是性境。
四、夢中意識,唯是獨影境。第七識唯帶質境,第八識其心王唯性境,因緣變故,相應作意等五心所,是似帶質,真獨影境。

問:三境以何為體?
答:初性境,用實五塵為體,具八法成故。八法者,即四大地水火風,四微色香味觸等。約有為說,若能緣有漏位中,除第七識,餘七皆用自心心所為體。第二獨影境,將第六識見分所變假相分為體。能緣即自心心所為體。第三帶質,即變起中間假相分為體;若能緣有漏位中,唯六七二識心心所為體。攝論云:遠行及獨行,無身寐於窟,調其難調心,是名真梵志。百法釋云:如來依意根處,說遠行及獨行也,隨無明意識遍緣一切境也,故名遠行。又,諸心相續,一一轉故,無實主宰,名獨行。無身者,即心無形質故。寐於窟者,即依附諸根,潛轉身內,名寐於窟。寐者,藏也。即心之所蘊在身中。此偈意破外道執有實我也。世尊云:但是心獨行,無別主宰,故言獨行。又無始游歷六塵境,故名遠行。

FROM:【宋,普潤法雲《翻譯名義集》】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10:20 am
二楞子
新老怪 寫: 週日 1月 09, 2022 9:15 am 【阿陀那】
 (術語)Ada%na,心識名。阿賴耶識之別名。
譯曰執持。此識之力,執取維持善惡之業因 及有情之身體使不破壞。
解深密經一曰:「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唯識論三曰:「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同述記曰:「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

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請問阿賴耶是雜染識還是清淨識?

太虛大師整理了各類佛法體系、義理、請務必耐心看完。




《阿陀那識論》

──十四年十一月在東亞佛教大會教義研究部提出──

一 出名

二 界義

三 釋名

四 出體

五 會釋

六 破謬

七 立宗

八 顯用



一 出名

《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習氣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大佛頂首楞嚴經》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此識為聖凡總依,真妄根本,唯識宗義,恃此以明。 今就二頌以覺察其句義。

凡、指異生,愚、包二乘,意謂阿陀那識甚深甚細,攝藏無始劫來習氣種子,為執持有情一期總報之主體,如暴流水,望似恬靜,不唯異生不知,即愚法聲聞亦莫能了;故我于彼不為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也。


凡夫分別執我,益增生死之苦;二乘種姓,可離生死,分別執我,遲其趣證,是不若不聞為得也。

楞嚴初二句同,習氣即種子故,三句別開兩面:謂此識甚深甚細,生滅相續,相續故似真,生滅故非真【「真」不易定義,真正的「真心」只能說是佛的第八、阿陀那識──「 無垢識」及其所含之無漏種,性質永不變易,且可無窮相續地出生現行八識四智;一類相續可方便說為《楞嚴》中之「不生滅」。 《成論》中還是屬於無漏有為、生滅之「識相」(依他起),與之並行之恒常不變易生滅之無為法「真如」(圓成實),此時是處在「離煩惱障、所知障──客塵煩惱」之狀態】。

若迷為真,墮增益執,永在生死;若迷為非真,離此別求真不可得,墮損減執,亦永在生死。

對深密第四句「分別執為我」,即迷之為真。 然迷為非真,亦是分別執以為我,恐彼迷真非真之故,故我常不開演也【其實《深密》系統不立「真心、妄心」,它與中觀同樣堅持「無我」義】。 執為我,即固執為實我實法義;謂彼凡愚于此識上可起真非真【應是遍計其為一恒常、自在、獨立、主宰之「我」】之分別執也。 二頌對觀,意義斯足,而《深密》唯明一義者,乃舉其最為易起之偏勝義明也。

《瑜伽師地論》,全據《深密》中文以明;他若《攝大乘、顯揚、成唯識》等論,處處引用此名,茲不枚舉。 是經論中已有之阿陀那識名,為本論之根據。



二 界義

界義即定義,阿陀那識以何為定義?

梵語阿陀那,譯雲持。

經中無分析解釋,攝大乘論解二義,不若成唯識論之完備,論卷三曰:「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及其)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此中三義,今欲從粗至細,從淺及深,故逆次明之:

甲、能執取結生相續義:結生相續者,煩惱、業、生、三【雜染】法,即通常所謂惑、業、苦,由煩惱造業,由業結生。 結生者,謂初受生時結胎以生身也。 又從此一生至彼一生,由本有至死有,由死有至中有,由中有至後有,應有一恒行無間之識于中執取,使之相續不斷;若無此識,則一死即斷滅,是成大過。

首楞嚴經第二卷初,波斯匿王曾依外道起斷滅見,常懷悲憂,聞佛說法,悟明死生相續道理,了知從生趣生,捨身受身,變者生滅,彼不變者原無生滅【此是方便說,其實是「一類相續」】 ,得大歡喜。 蓋斷滅見者,一死永滅,即覺人生毫無價值,故須瞭解有此恒行無間,而執取結生相續之阿陀那識。 進一步言:明此執取結生相續之識,能對治凡夫外道之斷滅見也。

乙、能執受色根依處義:眼、耳、鼻、舌、身五根,謂之色根,即指淨色根【亦稱為勝義根】以言,粗色根為 根所依處【亦稱為扶根塵、浮塵根】,總此名為色根依處,即有情一期之報身。

此一期報身所攝有為諸法剎那無常之眾法聚中,而能使之一期相續存在,不散不壞,即由有此阿陀那識執受之故。 執受之言,謂執為自體,令生覺受故。 又色根依、指有情身,依處、亦通器界,外器世界,此一物與彼一一物相礙,此一微塵與彼一一微塵相礙,亦由有此識執持不失故,但不生覺受為異耳【根身、 器界皆是剎那剎那由本識出生,似有相續相,方便稱為執受、執持;二者差異在有無「令生覺受」】。

章太炎嘗論礦物、植物有身識──見齊物論釋;究其論證,非關身識,實由阿陀那識執持之故。 而章君不明此,誤為身識,身識但關於覺受痛癢等觸塵而已。 執持一一物之自體以相礙者,固在此也。

丙、能執持諸法種子義:諸法統括一切有為法,然大類可分二:一、有漏有為,即雜染法──異生法,二、無漏有為,即清淨法──聖者法。

種子可分業種──異熟習氣、法種──等流習氣之二【現行回熏本識成潛能,稱為習氣;潛能遇緣要現行時,稱為種子 】。



各各現行諸法【即依他起性、識相;真如、圓成實性恒常,不須種子生起】,皆由自類種子而起,均等流類,名等流種【亦稱為名言種子, 各各法皆以名言來定義也】;業種即思心所種子,乃思心所心王及善染等心所之活動作用,以自現對自種,亦等流種,但同時有特別功用,能為增上統攝他法。

如國之統領然,就自體言,亦國中之一人,而同時有統攝全國作用,業種亦複如是,其所以異他者此耳。 業種亦通有漏、無漏。

然種子為潛在功能,無有現行法體可得,若無一現行法為之攝藏【此與應成中觀不同,它認為不須一現行法──本識來保存業等潛在功能】,即散失而不能存在, 不存在故不能起現行,不起現行故便失壞一切世出世間法。

然能攝藏此潛在功能者,即阿陀那識也。 有執色法能持種子,不應道理;性變礙故。 又生無色界者,無色法故,更何能持種子【經部立種子說,但不立本識,由色、心法輪流持種】?

複次、心所法亦不能持種,不自在故。 前六識亦不能持種,無想、滅定等位無此前六識故;第七識雖恒行不斷,亦不能持種,是有覆無記性故。 經菩薩之轉成清淨智位,後複起諸染法,不應道理。

由此以論,唯此阿陀那識,無覆無記,一類相續能持諸法種子【若將阿賴耶識定義為無漏、清淨﹝即善性﹞,則無法持有漏種,故必須是無覆無記性;無垢識是善性,只持無漏種子;所以《成論》無理論的矛盾。 若將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等同第八識整體,則易有理論上的困難】。 此義菩薩亦但知少分,唯佛智乃能究竟窮盡。





三 釋名

《成唯識論》第三卷雲:「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名 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指與煩惱障有關諸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 、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八地以上】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阿羅漢或八地以上,可以無漏﹝方便說, 非完全無漏,因仍有所知障故﹞善業引發意生身、變異生死】。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大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未成佛前,即使八地以上仍有有漏種 】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

此外更加初能變、根本、如來藏【易有理論困難處】、種種異名,今次第略出以抉擇其義。

一、阿賴耶,譯雲藏,諸論解藏,通以能藏、所藏、執藏、三義釋之,此藏義純在異生有學位立名,二乘無學及念不退菩薩,無雜染法執藏義故,即不名阿賴耶;其名既狹,故不取之。

二、初能變,此識含藏諸法種子,變現根身器界相分,凡愚不了,執為我法,破其執故,說諸我法皆為識變。 能變有三,此當其初,是對所執我法及假施設我法,說此名為初能變也。 既對所執我法及所施設之我法得名,即不能盡此識之量,攝義不周,故亦不取。

三、異熟,有異時而熟、異類而熟、變異而熟之三義,較阿賴耶名雖稍寬,將成佛時即舍此名,故佛位無異熟,二乘灰身泯智亦無此之異熟;義不普遍,亦不取也。



四、庵摩羅,譯雲無垢,即清淨識,此識唯在佛位,非異生、二乘、菩薩所得名,菩薩尚有現行無明及雜染種不清淨故。 此名既唯限於佛果,即不能攝盡此通凡聖染淨之識體,故不取也。

五、心,心之一言,通凡夫、二乘、菩薩、佛一切位。 諸經論中,有以心、意、識三通名八識者,有唯就第八名心、七與六名意及識者,而有時心心所法都統名為心,或兼色法亦名為心,如心臟之肉團心等;其名太寬濫,亦不取也。

六、根本,前七轉識及一切染淨法,以此為依止故,稱此為根本識,亦通一切位。 但根本言,不唯此第八識,如證真如智亦名根本智,是稱真如為一切法之根本也;此既有濫,亦不取用。

七、第八,此依數目得名,從前五、六、七數至此,目此為第八識,乃從粗至細、從淺至深、以數之數目雖可通聖凡位,亦無濫同他失,但不能顯此識相用,不過一帶數名詞為符號而已。

八、所知依,名出攝大乘論,取義寬廣,通一切位;所知即指一切染淨諸法,一切法以此識為依,故名為所知依;依此立名,備顯此識相用。 然不取者,在論所知正指三性,而遍計等諸所知法,其實亦依真如或意識等,是依義亦可通他法,不若阿陀那義尤精確也。

九、一切種,在《成唯識論》,名為此識因相,亦通一切位,在佛位可名一切無漏法種子識,寬狹相對,與阿陀那略同;但一切種,乃此識所攝持及所緣之相分,不是現行識體,持此種子之識,即阿陀那, 且就能持種子識言,僅阿陀那三義中之一義,故亦不取。

十、如來藏,在經論中與第八識相關,其義甚廣,今略出其意。 藏即覆藏,雜染無明能覆藏一切有情本具之如來智慧德相清淨法身,如來清淨法身為所覆藏,雜染無明為能覆藏,能所合名,稱如來藏。 雖可通一切位,但此名之立意,在專指雜染覆藏中之清淨法身功德名如來藏,不通雜染法,恰與阿賴耶相對,阿賴耶偏目雜染法,如來藏偏目清淨法,故義太狹;然此名又失之太寬,以亦攝無為真如,並前七識一切清淨法,總名為如來藏故。 以此簡別,唯以阿陀那名此第八識,最為允當。





四 出體

此段文在本論最為扼要,可先知其大概。 依上嚴格思擇,唯是此阿陀那名義,名義所依之法體究何在? 不可于一切法外別求阿陀那識,須知天地人物,全是阿陀那識,其所以不見為阿陀那識而見為天地人物者,以我法二執恒行故;如病眼見空花,以眼病故,唯見其花,不見是空;眾生有二執、二障故,不見其為阿陀那體,唯見為種種雜染諸物。 古人雲:「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意即此也。

甲、大聖自住後得智境──阿陀那識:耳所聞者為聲,眼所見者為色,由聲色之名義,可指與聲色之法體;今阿陀那名義既了,故須出體。 阿陀那識,見不到,聞不到,雲何而得出其體耶?

雖依聖教及由理論,如依持取結生相續,推知有此阿陀那識;或由能執受色根依處,比知有此阿陀那識;或從能執持諸法種子,考知有此阿陀那識,此皆比量推論而知,還同哲學家之懸擬默揣,不足顯此識體。 如有人于此,未嘗到廬山,但聞人言廬山風景,或見攝影鏡所攝諸山水,知其某為大林峰,某為五老峰,某為牯嶺,然皆比量推想而知,終未曾親見盧山也。

阿陀那識亦複如是,教理不過比知,須得能證之智,乃能親證知也。 然則要何種智,方能證見此阿陀那識體也? 曰:大聖自住後得智。 大簡小乘,聖簡異生,正指初地以上菩薩而言,其智有二:所謂根本──如理智【真見道之根本無分別智】、後得──如量智【 相見道之後得無分別智】。 然能以此阿陀那識為所知境者,唯後得智【大概初地以上能以四禪、宿命、滅盡定等能力「證解、現觀」第八識?  】。



後得又二,此為自心安住與他無涉之後得智,諸佛果位即為自受用身【自利】,故名曰自住後得智【另一後得, 即是利他】。

四智前三皆具根本、後得之二,唯第四成所作事智但名後得,以不能親證真如故。 菩薩唯以平等性智、妙觀察智、之自住後得智證知此阿陀那識,第七未轉時,雖唯緣第八,然轉智時亦能了知一切諸法;然了知諸法皆阿陀那識耳【《成唯識論》卷3:「  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為開示。 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為說。  」(CBETA, T31, no. 1585, p. 14, b28-c3)】。

《瑜伽真實品》雲:「菩薩于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唯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

離于自性假立之事自性,即菩薩安住如幻三摩地所緣諸法唯識之如幻境,所謂藏識海常住也。 佛果圓成四智,究竟窮盡此識底蘊,安住海印三昧,遍能了知如幻不空之法,此略明菩薩自住後得智所緣為此識義。 詳為料簡抉擇,俟諸他處。

乙、根本智境──即真如:上出阿陀那之識體,是出事之當體,猶非體性之體,故雲「相似顯現,而非彼體」。 若了知此真如體性,則唯是根本智,在根本智所證知,則唯是無相真如。 如質學家,明全宇宙唯是若干原質,生物學家則知其唯是生機力;所謂仁者見之為仁,智者見之為智。 自住後得智了知阿陀那識,則一切法皆阿陀那識,根本智了知真如,則一切法皆真如也。


丙、涉他後得境──即染淨諸法;佛及菩薩與佛菩薩及諸眾生相交涉故,四攝、六度種種善巧,種種施設,皆依此涉他後得智安立。 此智了知聖凡諸法,若自若他,若染若淨,眾生各各性欲不同,隨機化導,與之起種種交涉,而有菩薩之上求下化及如來之現身說法。 但此時雖分別自他、染淨諸法,而同時悉了知如幻如化,皆唯識之所現。

丁、小乘智境──即四諦染淨諸法:聲聞、緣覺、修四諦、十二因緣觀,證生空真如,雖了知諸法無我,而計執有染淨諸法可得,不如菩薩能了知皆唯心所現,智證人我是空, 唯有四諦染淨諸法,是二乘之智境,亦佛菩薩智之一少分也。

戊、異生智境──即隨類之宇宙物我:五趣、三有異生之智,即二執、二障相應之有漏虛妄分別,隨業報為何趣何類,隨其趣類各各現其所了知之宇宙物我,此唯是此而不是彼, 彼唯是彼而不是此。 如人見之恒河,鬼見猛火,天見琉璃,所謂「隨異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也。 不了世間唯心所現,隨類不同,取相安名,起遍計執,計我計法,所以隨類各有其一一之物我,皆異生之虛妄分別智境也。 就能了之智,有此五重分別,離智則無名可名,不可施設,不可安立,強謂之一真法界,言語道斷,心思路絕也。



五 會釋

阿陀那識,其體是自住後得智之所緣境,隨義施設,有種種名,此諸名義,今會釋之。

此識有攝藏諸法雜染種子等義,名為阿賴耶;由或善不善先業而引招為現生無記之異熟報體,複名異熟識;又因緣所生如幻有法,及異生遍計所執之若我若法,皆以此識為能變, 故名為初能變;如來證得二轉依時,舍此識雜染轉成清淨無垢,是名庵摩羅識;又或是能緣慮法,及能積集諸法種子,名之為心 ;又或是一切染淨法根本,稱為根本識;又此識為識類中之第八數,故名第八識;又指所含藏之一切種子,名一切種  ;又未離雜染時,如來無垢識為無明染法所覆藏,乃名如來藏;以種種不同,故有種種異名也。




六 破謬

一切謬執,皆由迷此阿陀那識而起,《攝論》等有摸象之喻,即明不了此識以成妄執,廣見經論,茲不煩出。 今就大乘建立此阿陀那識文中,有因翻譯之訛,或以解釋之誤,至成種種謬計,特一明之。

甲、北魏時菩提流支譯世親之華嚴《十地經論》等,依之立地論宗。 此宗中或因阿陀那有執持義,誤傳此為第七執我之識。 不知阿陀那之執持,乃持種及根等不失之意,與第七識執我之執不同。 誤阿陀那為第七識,其謬孰甚! 謬種流傳,沿襲成典,天臺諸籍,往往見引! 因經前輩大德承用,後世學者是非莫決。 知其出於傳譯之訛,則其疑可袪矣。

乙、地論宗尚有執第八識為純淨之識,以染汙專屬前七識;轉識成智,乃滅前七之染汙識成為第八之純淨也。 迄今猶有承襲此謬,流傳為滅前七識或前六識等口頭禪者,亟須揭破。 諸佛菩薩之根本智親證真如,甚深甚細,言思泯絕;所謂第一峰頭,不容話會者也,第二峰頭,略可商量。 諸法緣起──法界緣起阿陀那緣起等──皆在後得智上施設安立。 如來第八純淨;菩薩以還,第八皆未離染;若雲第八純淨,則一切雜染法緣起皆不得成。 若謂前七是染,故可成立,亦不應理,前七轉識不能執持諸法種故,諸法無種不得生故,計無因生非佛子故。 複次、諸佛四智亦不得成,滅前七染成第八淨,則無妙觀察智等故。 由是種種道理,如來以外,第八非淨;原是無覆無記,理善安立。

丙、真諦三藏立庵摩羅為第九識,第八為染淨和合識,前七為染汙識,轉染成淨, 以滅前七染及第八染分,其淨分成為第九識;其實、不過舍第八識之雜染分,圓證其清淨分而已,並不是全滅其體而別有一識為第九也。 此種錯謬,或因翻譯錯謬,或因譯人在梵文上本不深知其義,如今日之有名學者,譯傳明清間唯識典籍于外國,錯謬重重,以人為重,襲而用之,其實則出於誤傳也。 近有調和此種謬傳,別為古學今學;其實、古學是傳釋之錯誤,而唯識學原自一貫,本無古今。 某君【指呂澄】依《大乘莊嚴論》巧立唯識古學,謂真諦之第九識名,依真如立;然真如為識之體性,識實性故,假名為識,理亦可通,但不應以庵摩羅名。 考《如來出現功德經》頌文,庵摩羅固以名清淨第八,不以指真如及可別名為第九也。 故不如依《楞伽》真相識為第九,以楞伽之真相即真如故。 真諦以庵摩羅為第九,則不是用遍一切法之平等真如性為第九,乃是別指第八淨分以為第九,故不宜也。 《摩訶衍釋論》有十識,庵摩羅為第九,堅實心為第十,亦依第八識淨分假施設為第九,及依真如假施設為第十而已。 某君引《佛地經論》解功德經頌,以大圓鏡為淨第八,而與第九庵摩識相應。 然按頌文並不如此;頌曰:「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此如來無垢識即通指淨第八心心所聚,圓鏡智即此識相應之智,以淨第八已得解脫一切障故,與智相應。 智相應者,實是淨識及善心等,智增勝故。 《佛地經論》通合淨第八心、心所說為大圓鏡心,非謂與真如或第九識相應也。




七 立宗

唯識宗之特勝點,即在第八識,明此阿陀那識,即自明一切法唯識;故本論以明一切法唯識為宗。 複可以此因成立一切法如幻宗,以皆唯識現故;依第八識建立唯識宗義,廣如攝大乘、成唯識等論明。



八 顯用

若依遍計所執之我法而說,則唯有遮破而已。 我法執盡,即證菩提,如般若、三論等,無有一法可立。 然智劣者則墮空執,即不能通達于諸法實相,或如禪宗諸祖,單提根本智證,要悟就悟,不悟則不別為權巧開示,亦失菩薩度生方便。 賢首等宗如來智境,闊談圓妙,流于玄虛。 本論勝用,則在先明阿陀那識,識通聖凡,在人即人,直指人心以為發明,即就此識顯一切法,使不墮損減執;以一切法唯識故,皆如幻如化,亦不起增益執。 二執遮破,悟入非空非有之唯識性,是為本論大用所在。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10:29 am
二楞子
ㄧ分八、ㄧ分九、ㄧ分十。。。ㄧ分無窮
為什麼呢?
不就是因根性不同而施設出來的?
說明什麼呢?
不就人無我、法無我
究竟鑽在這裏。。。
人有我、法有我
畢竟空完,還要空畢竟空,空完還要空空畢竟空。。。
沒完沒了

Re: 公案很難懂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9, 2022 8:41 pm
次草
二楞子 寫: 週日 1月 09, 2022 10:20 am
新老怪 寫: 週日 1月 09, 2022 9:15 am 【阿陀那】
 (術語)Ada%na,心識名。阿賴耶識之別名。
譯曰執持。此識之力,執取維持善惡之業因 及有情之身體使不破壞。
解深密經一曰:「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唯識論三曰:「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同述記曰:「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

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請問阿賴耶是雜染識還是清淨識?

太虛大師整理了各類佛法體系、義理、請務必耐心看完。




《阿陀那識論》

──十四年十一月在東亞佛教大會教義研究部提出──

一 出名

二 界義

三 釋名

四 出體

五 會釋

六 破謬

七 立宗

八 顯用



一 出名

《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習氣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大佛頂首楞嚴經》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此識為聖凡總依,真妄根本,唯識宗義,恃此以明。 今就二頌以覺察其句義。

凡、指異生,愚、包二乘,意謂阿陀那識甚深甚細,攝藏無始劫來習氣種子,為執持有情一期總報之主體,如暴流水,望似恬靜,不唯異生不知,即愚法聲聞亦莫能了;故我于彼不為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也。


凡夫分別執我,益增生死之苦;二乘種姓,可離生死,分別執我,遲其趣證,是不若不聞為得也。

楞嚴初二句同,習氣即種子故,三句別開兩面:謂此識甚深甚細,生滅相續,相續故似真,生滅故非真【「真」不易定義,真正的「真心」只能說是佛的第八、阿陀那識──「 無垢識」及其所含之無漏種,性質永不變易,且可無窮相續地出生現行八識四智;一類相續可方便說為《楞嚴》中之「不生滅」。 《成論》中還是屬於無漏有為、生滅之「識相」(依他起),與之並行之恒常不變易生滅之無為法「真如」(圓成實),此時是處在「離煩惱障、所知障──客塵煩惱」之狀態】。

若迷為真,墮增益執,永在生死;若迷為非真,離此別求真不可得,墮損減執,亦永在生死。

對深密第四句「分別執為我」,即迷之為真。 然迷為非真,亦是分別執以為我,恐彼迷真非真之故,故我常不開演也【其實《深密》系統不立「真心、妄心」,它與中觀同樣堅持「無我」義】。 執為我,即固執為實我實法義;謂彼凡愚于此識上可起真非真【應是遍計其為一恒常、自在、獨立、主宰之「我」】之分別執也。 二頌對觀,意義斯足,而《深密》唯明一義者,乃舉其最為易起之偏勝義明也。

《瑜伽師地論》,全據《深密》中文以明;他若《攝大乘、顯揚、成唯識》等論,處處引用此名,茲不枚舉。 是經論中已有之阿陀那識名,為本論之根據。



二 界義

界義即定義,阿陀那識以何為定義?

梵語阿陀那,譯雲持。

經中無分析解釋,攝大乘論解二義,不若成唯識論之完備,論卷三曰:「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及其)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此中三義,今欲從粗至細,從淺及深,故逆次明之:

甲、能執取結生相續義:結生相續者,煩惱、業、生、三【雜染】法,即通常所謂惑、業、苦,由煩惱造業,由業結生。 結生者,謂初受生時結胎以生身也。 又從此一生至彼一生,由本有至死有,由死有至中有,由中有至後有,應有一恒行無間之識于中執取,使之相續不斷;若無此識,則一死即斷滅,是成大過。

首楞嚴經第二卷初,波斯匿王曾依外道起斷滅見,常懷悲憂,聞佛說法,悟明死生相續道理,了知從生趣生,捨身受身,變者生滅,彼不變者原無生滅【此是方便說,其實是「一類相續」】 ,得大歡喜。 蓋斷滅見者,一死永滅,即覺人生毫無價值,故須瞭解有此恒行無間,而執取結生相續之阿陀那識。 進一步言:明此執取結生相續之識,能對治凡夫外道之斷滅見也。

乙、能執受色根依處義:眼、耳、鼻、舌、身五根,謂之色根,即指淨色根【亦稱為勝義根】以言,粗色根為 根所依處【亦稱為扶根塵、浮塵根】,總此名為色根依處,即有情一期之報身。

此一期報身所攝有為諸法剎那無常之眾法聚中,而能使之一期相續存在,不散不壞,即由有此阿陀那識執受之故。 執受之言,謂執為自體,令生覺受故。 又色根依、指有情身,依處、亦通器界,外器世界,此一物與彼一一物相礙,此一微塵與彼一一微塵相礙,亦由有此識執持不失故,但不生覺受為異耳【根身、 器界皆是剎那剎那由本識出生,似有相續相,方便稱為執受、執持;二者差異在有無「令生覺受」】。

章太炎嘗論礦物、植物有身識──見齊物論釋;究其論證,非關身識,實由阿陀那識執持之故。 而章君不明此,誤為身識,身識但關於覺受痛癢等觸塵而已。 執持一一物之自體以相礙者,固在此也。

丙、能執持諸法種子義:諸法統括一切有為法,然大類可分二:一、有漏有為,即雜染法──異生法,二、無漏有為,即清淨法──聖者法。

種子可分業種──異熟習氣、法種──等流習氣之二【現行回熏本識成潛能,稱為習氣;潛能遇緣要現行時,稱為種子 】。



各各現行諸法【即依他起性、識相;真如、圓成實性恒常,不須種子生起】,皆由自類種子而起,均等流類,名等流種【亦稱為名言種子, 各各法皆以名言來定義也】;業種即思心所種子,乃思心所心王及善染等心所之活動作用,以自現對自種,亦等流種,但同時有特別功用,能為增上統攝他法。

如國之統領然,就自體言,亦國中之一人,而同時有統攝全國作用,業種亦複如是,其所以異他者此耳。 業種亦通有漏、無漏。

然種子為潛在功能,無有現行法體可得,若無一現行法為之攝藏【此與應成中觀不同,它認為不須一現行法──本識來保存業等潛在功能】,即散失而不能存在, 不存在故不能起現行,不起現行故便失壞一切世出世間法。

然能攝藏此潛在功能者,即阿陀那識也。 有執色法能持種子,不應道理;性變礙故。 又生無色界者,無色法故,更何能持種子【經部立種子說,但不立本識,由色、心法輪流持種】?

複次、心所法亦不能持種,不自在故。 前六識亦不能持種,無想、滅定等位無此前六識故;第七識雖恒行不斷,亦不能持種,是有覆無記性故。 經菩薩之轉成清淨智位,後複起諸染法,不應道理。

由此以論,唯此阿陀那識,無覆無記,一類相續能持諸法種子【若將阿賴耶識定義為無漏、清淨﹝即善性﹞,則無法持有漏種,故必須是無覆無記性;無垢識是善性,只持無漏種子;所以《成論》無理論的矛盾。 若將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等同第八識整體,則易有理論上的困難】。 此義菩薩亦但知少分,唯佛智乃能究竟窮盡。





三 釋名

《成唯識論》第三卷雲:「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名 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指與煩惱障有關諸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 、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八地以上】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阿羅漢或八地以上,可以無漏﹝方便說, 非完全無漏,因仍有所知障故﹞善業引發意生身、變異生死】。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大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未成佛前,即使八地以上仍有有漏種 】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

此外更加初能變、根本、如來藏【易有理論困難處】、種種異名,今次第略出以抉擇其義。

一、阿賴耶,譯雲藏,諸論解藏,通以能藏、所藏、執藏、三義釋之,此藏義純在異生有學位立名,二乘無學及念不退菩薩,無雜染法執藏義故,即不名阿賴耶;其名既狹,故不取之。

二、初能變,此識含藏諸法種子,變現根身器界相分,凡愚不了,執為我法,破其執故,說諸我法皆為識變。 能變有三,此當其初,是對所執我法及假施設我法,說此名為初能變也。 既對所執我法及所施設之我法得名,即不能盡此識之量,攝義不周,故亦不取。

三、異熟,有異時而熟、異類而熟、變異而熟之三義,較阿賴耶名雖稍寬,將成佛時即舍此名,故佛位無異熟,二乘灰身泯智亦無此之異熟;義不普遍,亦不取也。



四、庵摩羅,譯雲無垢,即清淨識,此識唯在佛位,非異生、二乘、菩薩所得名,菩薩尚有現行無明及雜染種不清淨故。 此名既唯限於佛果,即不能攝盡此通凡聖染淨之識體,故不取也。

五、心,心之一言,通凡夫、二乘、菩薩、佛一切位。 諸經論中,有以心、意、識三通名八識者,有唯就第八名心、七與六名意及識者,而有時心心所法都統名為心,或兼色法亦名為心,如心臟之肉團心等;其名太寬濫,亦不取也。

六、根本,前七轉識及一切染淨法,以此為依止故,稱此為根本識,亦通一切位。 但根本言,不唯此第八識,如證真如智亦名根本智,是稱真如為一切法之根本也;此既有濫,亦不取用。

七、第八,此依數目得名,從前五、六、七數至此,目此為第八識,乃從粗至細、從淺至深、以數之數目雖可通聖凡位,亦無濫同他失,但不能顯此識相用,不過一帶數名詞為符號而已。

八、所知依,名出攝大乘論,取義寬廣,通一切位;所知即指一切染淨諸法,一切法以此識為依,故名為所知依;依此立名,備顯此識相用。 然不取者,在論所知正指三性,而遍計等諸所知法,其實亦依真如或意識等,是依義亦可通他法,不若阿陀那義尤精確也。

九、一切種,在《成唯識論》,名為此識因相,亦通一切位,在佛位可名一切無漏法種子識,寬狹相對,與阿陀那略同;但一切種,乃此識所攝持及所緣之相分,不是現行識體,持此種子之識,即阿陀那, 且就能持種子識言,僅阿陀那三義中之一義,故亦不取。

十、如來藏,在經論中與第八識相關,其義甚廣,今略出其意。 藏即覆藏,雜染無明能覆藏一切有情本具之如來智慧德相清淨法身,如來清淨法身為所覆藏,雜染無明為能覆藏,能所合名,稱如來藏。 雖可通一切位,但此名之立意,在專指雜染覆藏中之清淨法身功德名如來藏,不通雜染法,恰與阿賴耶相對,阿賴耶偏目雜染法,如來藏偏目清淨法,故義太狹;然此名又失之太寬,以亦攝無為真如,並前七識一切清淨法,總名為如來藏故。 以此簡別,唯以阿陀那名此第八識,最為允當。





四 出體

此段文在本論最為扼要,可先知其大概。 依上嚴格思擇,唯是此阿陀那名義,名義所依之法體究何在? 不可于一切法外別求阿陀那識,須知天地人物,全是阿陀那識,其所以不見為阿陀那識而見為天地人物者,以我法二執恒行故;如病眼見空花,以眼病故,唯見其花,不見是空;眾生有二執、二障故,不見其為阿陀那體,唯見為種種雜染諸物。 古人雲:「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意即此也。

甲、大聖自住後得智境──阿陀那識:耳所聞者為聲,眼所見者為色,由聲色之名義,可指與聲色之法體;今阿陀那名義既了,故須出體。 阿陀那識,見不到,聞不到,雲何而得出其體耶?

雖依聖教及由理論,如依持取結生相續,推知有此阿陀那識;或由能執受色根依處,比知有此阿陀那識;或從能執持諸法種子,考知有此阿陀那識,此皆比量推論而知,還同哲學家之懸擬默揣,不足顯此識體。 如有人于此,未嘗到廬山,但聞人言廬山風景,或見攝影鏡所攝諸山水,知其某為大林峰,某為五老峰,某為牯嶺,然皆比量推想而知,終未曾親見盧山也。

阿陀那識亦複如是,教理不過比知,須得能證之智,乃能親證知也。 然則要何種智,方能證見此阿陀那識體也? 曰:大聖自住後得智。 大簡小乘,聖簡異生,正指初地以上菩薩而言,其智有二:所謂根本──如理智【真見道之根本無分別智】、後得──如量智【 相見道之後得無分別智】。 然能以此阿陀那識為所知境者,唯後得智【大概初地以上能以四禪、宿命、滅盡定等能力「證解、現觀」第八識?  】。



後得又二,此為自心安住與他無涉之後得智,諸佛果位即為自受用身【自利】,故名曰自住後得智【另一後得, 即是利他】。

四智前三皆具根本、後得之二,唯第四成所作事智但名後得,以不能親證真如故。 菩薩唯以平等性智、妙觀察智、之自住後得智證知此阿陀那識,第七未轉時,雖唯緣第八,然轉智時亦能了知一切諸法;然了知諸法皆阿陀那識耳【《成唯識論》卷3:「  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為開示。 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為說。  」(CBETA, T31, no. 1585, p. 14, b28-c3)】。

《瑜伽真實品》雲:「菩薩于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唯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

離于自性假立之事自性,即菩薩安住如幻三摩地所緣諸法唯識之如幻境,所謂藏識海常住也。 佛果圓成四智,究竟窮盡此識底蘊,安住海印三昧,遍能了知如幻不空之法,此略明菩薩自住後得智所緣為此識義。 詳為料簡抉擇,俟諸他處。

乙、根本智境──即真如:上出阿陀那之識體,是出事之當體,猶非體性之體,故雲「相似顯現,而非彼體」。 若了知此真如體性,則唯是根本智,在根本智所證知,則唯是無相真如。 如質學家,明全宇宙唯是若干原質,生物學家則知其唯是生機力;所謂仁者見之為仁,智者見之為智。 自住後得智了知阿陀那識,則一切法皆阿陀那識,根本智了知真如,則一切法皆真如也。


丙、涉他後得境──即染淨諸法;佛及菩薩與佛菩薩及諸眾生相交涉故,四攝、六度種種善巧,種種施設,皆依此涉他後得智安立。 此智了知聖凡諸法,若自若他,若染若淨,眾生各各性欲不同,隨機化導,與之起種種交涉,而有菩薩之上求下化及如來之現身說法。 但此時雖分別自他、染淨諸法,而同時悉了知如幻如化,皆唯識之所現。

丁、小乘智境──即四諦染淨諸法:聲聞、緣覺、修四諦、十二因緣觀,證生空真如,雖了知諸法無我,而計執有染淨諸法可得,不如菩薩能了知皆唯心所現,智證人我是空, 唯有四諦染淨諸法,是二乘之智境,亦佛菩薩智之一少分也。

戊、異生智境──即隨類之宇宙物我:五趣、三有異生之智,即二執、二障相應之有漏虛妄分別,隨業報為何趣何類,隨其趣類各各現其所了知之宇宙物我,此唯是此而不是彼, 彼唯是彼而不是此。 如人見之恒河,鬼見猛火,天見琉璃,所謂「隨異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也。 不了世間唯心所現,隨類不同,取相安名,起遍計執,計我計法,所以隨類各有其一一之物我,皆異生之虛妄分別智境也。 就能了之智,有此五重分別,離智則無名可名,不可施設,不可安立,強謂之一真法界,言語道斷,心思路絕也。



五 會釋

阿陀那識,其體是自住後得智之所緣境,隨義施設,有種種名,此諸名義,今會釋之。

此識有攝藏諸法雜染種子等義,名為阿賴耶;由或善不善先業而引招為現生無記之異熟報體,複名異熟識;又因緣所生如幻有法,及異生遍計所執之若我若法,皆以此識為能變, 故名為初能變;如來證得二轉依時,舍此識雜染轉成清淨無垢,是名庵摩羅識;又或是能緣慮法,及能積集諸法種子,名之為心 ;又或是一切染淨法根本,稱為根本識;又此識為識類中之第八數,故名第八識;又指所含藏之一切種子,名一切種  ;又未離雜染時,如來無垢識為無明染法所覆藏,乃名如來藏;以種種不同,故有種種異名也。




六 破謬

一切謬執,皆由迷此阿陀那識而起,《攝論》等有摸象之喻,即明不了此識以成妄執,廣見經論,茲不煩出。 今就大乘建立此阿陀那識文中,有因翻譯之訛,或以解釋之誤,至成種種謬計,特一明之。

甲、北魏時菩提流支譯世親之華嚴《十地經論》等,依之立地論宗。 此宗中或因阿陀那有執持義,誤傳此為第七執我之識。 不知阿陀那之執持,乃持種及根等不失之意,與第七識執我之執不同。 誤阿陀那為第七識,其謬孰甚! 謬種流傳,沿襲成典,天臺諸籍,往往見引! 因經前輩大德承用,後世學者是非莫決。 知其出於傳譯之訛,則其疑可袪矣。

乙、地論宗尚有執第八識為純淨之識,以染汙專屬前七識;轉識成智,乃滅前七之染汙識成為第八之純淨也。 迄今猶有承襲此謬,流傳為滅前七識或前六識等口頭禪者,亟須揭破。 諸佛菩薩之根本智親證真如,甚深甚細,言思泯絕;所謂第一峰頭,不容話會者也,第二峰頭,略可商量。 諸法緣起──法界緣起阿陀那緣起等──皆在後得智上施設安立。 如來第八純淨;菩薩以還,第八皆未離染;若雲第八純淨,則一切雜染法緣起皆不得成。 若謂前七是染,故可成立,亦不應理,前七轉識不能執持諸法種故,諸法無種不得生故,計無因生非佛子故。 複次、諸佛四智亦不得成,滅前七染成第八淨,則無妙觀察智等故。 由是種種道理,如來以外,第八非淨;原是無覆無記,理善安立。

丙、真諦三藏立庵摩羅為第九識,第八為染淨和合識,前七為染汙識,轉染成淨, 以滅前七染及第八染分,其淨分成為第九識;其實、不過舍第八識之雜染分,圓證其清淨分而已,並不是全滅其體而別有一識為第九也。 此種錯謬,或因翻譯錯謬,或因譯人在梵文上本不深知其義,如今日之有名學者,譯傳明清間唯識典籍于外國,錯謬重重,以人為重,襲而用之,其實則出於誤傳也。 近有調和此種謬傳,別為古學今學;其實、古學是傳釋之錯誤,而唯識學原自一貫,本無古今。 某君【指呂澄】依《大乘莊嚴論》巧立唯識古學,謂真諦之第九識名,依真如立;然真如為識之體性,識實性故,假名為識,理亦可通,但不應以庵摩羅名。 考《如來出現功德經》頌文,庵摩羅固以名清淨第八,不以指真如及可別名為第九也。 故不如依《楞伽》真相識為第九,以楞伽之真相即真如故。 真諦以庵摩羅為第九,則不是用遍一切法之平等真如性為第九,乃是別指第八淨分以為第九,故不宜也。 《摩訶衍釋論》有十識,庵摩羅為第九,堅實心為第十,亦依第八識淨分假施設為第九,及依真如假施設為第十而已。 某君引《佛地經論》解功德經頌,以大圓鏡為淨第八,而與第九庵摩識相應。 然按頌文並不如此;頌曰:「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此如來無垢識即通指淨第八心心所聚,圓鏡智即此識相應之智,以淨第八已得解脫一切障故,與智相應。 智相應者,實是淨識及善心等,智增勝故。 《佛地經論》通合淨第八心、心所說為大圓鏡心,非謂與真如或第九識相應也。




七 立宗

唯識宗之特勝點,即在第八識,明此阿陀那識,即自明一切法唯識;故本論以明一切法唯識為宗。 複可以此因成立一切法如幻宗,以皆唯識現故;依第八識建立唯識宗義,廣如攝大乘、成唯識等論明。



八 顯用

若依遍計所執之我法而說,則唯有遮破而已。 我法執盡,即證菩提,如般若、三論等,無有一法可立。 然智劣者則墮空執,即不能通達于諸法實相,或如禪宗諸祖,單提根本智證,要悟就悟,不悟則不別為權巧開示,亦失菩薩度生方便。 賢首等宗如來智境,闊談圓妙,流于玄虛。 本論勝用,則在先明阿陀那識,識通聖凡,在人即人,直指人心以為發明,即就此識顯一切法,使不墮損減執;以一切法唯識故,皆如幻如化,亦不起增益執。 二執遮破,悟入非空非有之唯識性,是為本論大用所在。
從今以後還會分這是那個祖師說的
這個我認同,那個我不認同
還會如此嗎
如果還會
理解能力還待加強
直到能理解一切前人在說甚麽
那就是學佛的目的
如果不了解又有選擇
擺明就是護短
想為佛法努力
這點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