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案喻:齊識而還.不能過彼【公案】
五祖曰:「譬如水牯牛過窗櫺,頭角四蹄都過了,因甚麼,尾巴過不得?」
一、尾巴是喻有頭無尾。
二、只注重大事項(問題),卻忽略小事項(問題)
三、修行的層次,已破見思惑,無明塵沙惑還在。
解:
釋尊為菩薩行還滅門時.歸本溯源.屢屢卡在"識"這關而不能過
"尾巴"譬作"識"關卡
實無水牯牛.何來頭角四蹄.甚至尾巴?
如果執有水牯牛.頭.角.四蹄.那麼最終一定過不了尾巴(識)這關.
反之.無牛.無頭.無角.無四蹄.那麼也就無尾巴了.....此云"過識"(出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