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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論百家雜鈔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21 5:39 am
Sherlock
《宗鏡錄》云:「《唯心訣》破一百二十種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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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心訣》說,眾生只因昧於一心性德,「罔辯真宗,捨覺循塵,棄本就末」,從而誤入有無、一異、斷常的邪見之林,「宰割真空,分羅法性,依塵生滅,隨境有無」,「謬興知解,錯倒修行」,列舉迷昧、違背、偏離唯心之旨的邪外之見凡120種:
  1. 「或和神養氣而保自然」。 這主要是道家、道教【全真養氣】的修煉法則,雖然不無養生延年之效,卻因摯愛肉體,不離我執我愛,在佛法看來不能解脫。
  2. 「或苦質摧形而為至道」。 這是印度尼乾子等苦行外道的信仰,多為求生天而採用的修行法,佛經中多見破斥,謂苦行非解脫正道。
  3. 「或執無著而樁立前境」。 只執著經論中所說【無著】為要,只管心不著外境,而認外境為實,不知外境本空,不破法執,難免心被境累。
  4. 「或求靜慮而伏捺妄心」。 誤認強抑妄念而入定為道,即便能入定,也不能超出三界,還會增益煩惱,容易滋生禪病。 佛經中多處強調:唯由如實知見的智慧而得解脫,禪定只是獲得智慧的手段。
  5. 「或刳情滅法以凝空」。 不知法性本空,乃緣起性空,而認妄情、萬法為實,只強制息滅妄情和意識分別,凝注於空,此乃【斷滅空】,非真實空,其結果最高是入【無想定】。
  6. 「或附影緣塵而抱相」。 認從感官攝入的【六塵緣影】為客觀真實而著相,不知六塵緣起如幻。
  7. 「或喪靈源之真照」。 只知寂滅一切而喪失智慧心的觀照,多墮沉沒。
  8. 「或殒佛法之正因」。 佛法之正因,謂正因佛性,即如來藏,否定此性,即失去了成佛的可能性,為殒滅佛法正因。
  9. 「或絕識凝神,受報於無情之地」。 絕想凝神,一切不念,如同草木無情,此被斥為墮畜生道之因。
  10. 「或澄心泯色,住果於八難之天」。 澄湛其心,泯滅身體存在的知覺,入無色界定,佛經稱此為不聞佛法的【八難】之一。
  11. 「或著有而守乾城」。 執著世界實有,不知其如夢幻,猶如守護乾闥婆城(海市蜃樓)。
  12. 「或撥無而同兔角」。 執著世界乃虛無,猶如兔角,墮入斷滅之【邊見】。
  13. 「或絕見而居暗室」。 以絕念除想為修行,禪師斥為【坐黑山下鬼窟裡】。
  14. 「或立照而存所知」。 守著一個能見能照的直覺心,這至多是意識的現量,非真心。
  15. 「或認有覺是真佛之形」。 將覺知之性誤認為佛性,不知此乃意識的功能,依緣而起,並非真常。 《維摩經·不思議品》謂「法不可見聞覺知」。
  16. 「或效無知同木石之類」。 以無知為道,不知佛性本覺,不同木石無知。
  17. 「或執妄同究竟之果,如即泥是瓶」。 誤認為妄念即是菩提,凡夫即是佛,如同認泥為瓶。 經中雖說妄心與真心「如金與指環」,但純金並不就是金指環,只能打造成金指環。
  18. 「或妄緣趣解脫之門,似撥波求水」。 以忘記諸緣為道以求解脫("妄"當為【忘】),不知性空乃緣起之空,佛性乃諸緣之體性,離緣起而求解脫,如離波求水。
  19. 「或外騁而妄興夢事」。 心馳騁於外,沉迷於事務,不知事務如夢如幻。
  20. 「或內守而端居抱愚」。 只知端坐內守,沒有智慧觀照,此乃外道痴定。
  21. 「或宗一而物象同如」 。執著於【一】,只見萬有的同一性,不見其差別性,偏於一邊,不合中道。
  22. 「或見異而各立法界」。 只見萬物的差別(自相)而不見其同一(共相),亦不免偏墮。
  23. 「或守愚癡無分別而為大道」。 只以無分別為道,不知道是智慧,離分別亦離無分別,《維摩經》謂「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
  24. 「或尚空見排善惡而作真修」。 誤解緣起性空,以不作惡亦不行善為道,墮於增上慢空見。
  25. 「或解不思議性作頑空」。 誤解佛性之【不可思議】為一無所有,此乃意識所造頑空而非佛法真正的空。
  26. 「或體真善妙色為實有」。 誤認佛菩薩的微妙色身等妙色為實有,不知此乃真空妙有,不有而有。
  27. 「或沉機絕想,同有漏之天」。 除去機心,斷絕諸想,令心如嬰兒無知,此乃同有漏的色界天等。
  28. 「或覺觀思惟,墮情量之域」。 以意識思維、覺觀為道,墮於妄心分別,不知佛法雖由理性思維入門,究竟處(佛性)超越理想思維。
  29. 「或不窮妄性,作冥初之解」。 不能窮究妄想的本性,只知從宇宙生成的角度去探究其最初。 冥初,亦作冥諦,為印度數論派所立二十五諦之一,以冥然不知處,為萬物的本源。 《楞嚴經》卷二云: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30. 「或昧於幻體,立空無之宗」。 不知幻化之體性非空非有,唯立空無為宗。
  31. 「或認影而為真」 。認六塵影像為真實,猶如認鏡中人、水中月為真人、真月。
  32. 「或執妄而求實」。 執著妄想而求真實,不知離妄即真。
  33. 「或認見聞性為活物」。 錯認能見聞之性為佛性,不知見聞性乃六根的作用。
  34. 「或指幻化境作無情」。 誤認幻化之境為無情,不知境唯心造心現。
  35. 「或起意而乖寂知」。 以所起意念為真心,不知空寂之純粹知性,方為本心。
  36. 「或斷念而虧佛用」。 以斷絕諸念為道,不知佛性妙用。
  37. 「或迷性功德而起色心之見」。 迷昧佛性清凈功德如莊嚴報身、一切智等,以為佛性有色有心,不知佛性色心一如。
  38. 「或據畢竟空而生斷滅之心」。 誤解《般若經》畢竟空為一無所有,墮於斷滅見。
  39. 「或執大理而頓棄莊嚴」。 執著空性之理,捨棄萬行莊嚴、佛果莊嚴。
  40. 「或迷漸說而一向造作」。 沉迷於唯識教等三大阿僧祗劫漸修成佛之說,不信佛性可以頓悟,一向修有為造作之行。
  41. 「或據體離緣而堅我執」 。執著一佛性之體為真我,力求遠離諸緣,結果是堅固了我執。 婆羅門教之執內心【妙樂我】等,即屬此類。
  42. 「或亡泯一切而守己愚」。 泯絕一切,無念無思,是為愚癡而非智慧。
  43. 「或定人法自爾而墮無因」。 確認為人與萬物,從來自然如此,墮於無因自然外道見。
  44. 「或執境智和合而生共見」。 執著能證之智與智所照之境絕對是一,墮於只見共性而不見自相的【共見】。
  45. 「或執心境混雜,亂能所之法」。 執著心境一如,導致混雜內心與外境、能與所。
  46. 「或著分別真俗,縛智障之愚」。 執著於分別真俗二諦,被分別所縛,不知二諦乃是同一真理的兩面。
  47. 「或守一如不變而墮常」。 死守一不變的真如或佛性,墮於常見。
  48. 「或定四相所遷而沉斷」。 執著生、住、異、滅四有為相變遷不住,否定有相似相續的相對穩定相及真常不變者,從而墮於斷見。
  49. 「或執無修而祛聖位」。 執著無修無作,結果是無緣證得佛果。
  50. 「或言有證而背天真」。 執著佛果必是修得,違背本來即是的真實。
  51. 「或耽依正而隨世輪迴」。 耽著於認為實在的客觀世界、主體眾生,只有隨業輪迴。
  52. 「或厭生死而喪真解脫」。 厭患生死,汲汲於出離解脫,不知生死本空,明見心性本來解脫,方為真解脫。
  53. 「或迷真空而崇因著果」。 迷昧真空之理,執著於有為的因果。
  54. 「或昧實際而欣佛厭魔」。 不知本來空寂、佛魔一如之實際,欣佛厭魔。
  55. 「或著隨宜所說而守語為真」。 執著於佛隨機所說的法,只以佛經文字為究竟真理。
  56. 「或失音聲實相而離言求默」。 不知音聲之實相本來寂滅,只求離語言而寂默。
  57. 「或宗教乘而毀自性之定」。 只以佛經所說法為究竟,譭謗【教外別傳】的自性大定。
  58. 「或弘禪觀而斥了義之銓」。 只重坐禪入定,譭謗了義之經教,豈知離教之禪,是為盲禪癡禪。
  59. 「或鬥奇特而但顧出身,俄沉識海」。 為顯奇特而只注意所生之處,因而沉沒於妄識之海。
  60. 「或作淨潔而推求玄密,返墮陰城」。 追求清淨而思考研究玄密的心性,反而墮於五取蘊之中。
  61. 「或起殊勝知解而剜肉為瘡」 。對佛法生殊勝知解,不知心性非知解可證,止於知解,等於剜肉為瘡。
  62. 「或住本性清淨而執藥成病」。 執著住於一本性清淨的真心,猶如執藥成病,不知清淨本性本來不住。 《維摩經》云:「由無住本,立一切法。」
  63. 「或尋文探義而飲客水」。 執著於佛經文字,不知【法離文字】,猶如飲客人之水。
  64. 「或守靜居閒而坐法塵」。 死守寂靜閒曠為道,不知寂靜閒適,意識猶在分別法塵。 《楞嚴經》謂銷落諸念,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65. 「或起有得心,談無相大乘」。 以有所得心說無相大乘法,違背般若經【無所得】義,《心經》云: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以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66. 「或運圖度想,探物外玄旨」。 以思維計度探究超越思維計度的法性,不知法性須超越思維計度而自內證。
  67. 「或廢說起絕言之見」。 執著法性絕對不可言說,《維摩經》謂「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68. 「或存詮招執指之譏」。 執著文字表述的佛法為究竟,無異認指月之指為月。
  69. 「或認動用而處生滅根源」。 以能動用之心為佛性,不知此乃生滅妄心。
  70. 「或專記憶而住識想邊際」。 以能記憶者為佛性,不知此乃意識及阿賴耶識的功能,屬於想蘊、識蘊。
  71. 「或安排失圓覺之性」。 作有為的作意安排,不知圓覺自然,不待造作。 犯了《圓覺經》四病中的【作病】。
  72. 「或縱任虧入道之門」。 以縱任其心,不約束自己為道,不知入道之初先須嚴格約束自己,犯了《圓覺經》四病中的【任病】。
  73. 「或起身心精進而滯有為」。 以執著心發起精進,不知悟得真心,為真精進,《法句經》偈云:若起精進心,是妄非精進。 若能心不妄,精進無有涯。
  74. 「或守任真無事而沉慧縛」。 執著於做一個"無事人"而不知發揮心性妙用,被偏空之慧所縛。
  75. 「或專繫念勤思而失於正受」。 只知精勤思考佛法義理,而不得禪定受用。
  76. 「或效無礙自在而放捨修行」。 未明心性而仿效聖者的無礙自在,放棄修行。
  77. 「或隨結使而恃本性空」。 執著煩惱本空而跟著煩惱走,不予觀照對治。
  78. 「或執纏蓋而妄加除斷」。 執著煩惱實有而以敵對的態度作意斷除。
  79. 「或保重而生法愛」。 執著於所解佛法或所見心性而生起法愛,成為障礙。
  80. 「或輕慢而毀佛因」。 輕慢佛性,毀壞成佛的正因。
  81. 「或進求而乖本心」 。以有所得心進求殊勝,違背自然之本心。
  82. 「或退墮而成放逸」。 不精進修行,放逸縱任,終成退墮。
  83. 「或語證相違而虧實地」。 所說與所證不一致,違背真如實際。
  84. 「或體用各據而乖佛乘」。 將體與用分割,與大乘佛法相悖。
  85. 「或守寂而住空,失大悲之性」。 偏守空寂,不知興慈運悲濟度眾生。
  86. 「或泯緣而厭假,違法爾之門」。 泯滅諸緣,厭患俗事,有失真俗不二之中道。
  87. 「或著我見而昧人空」。 不知人我本空,堅執我見。
  88. 「或迷現量而堅法執」。 錯認六識現量為實,所謂【眼見為實】等,乃堅持法執。
  89. 「或解不兼信而滋邪見」。 雖然理解佛法而缺乏信仰,《涅槃經》云:「有解無信,增益邪見」。
  90. 「或信不兼解而長無明」。 雖然有信仰而不理解佛法,《涅槃經》謂「有信無解,增長無明」。
  91. 「或云人是而法非」。 認為說法之人雖開悟而所說之法未必正確。
  92. 「或稱境深而智淺」。 認為觀境甚深而智慧微淺,人智不可窮盡法性。
  93. 「或取而迷法性」。 取著不捨,豈能如實知見法性。
  94. 「或舍而乖即真」。 一味捨離,違背即事即真之真實。
  95. 「或離而違因」。 執著遠離,而違背萬行之因。
  96. 「或即而忘果」。 執著當下即是,而忘記行滿證果。
  97. 「或非而謗實」。 否定真實。
  98. 「或是而毀權」。 只知實智而譭謗權智。
  99. 「或惡無明而背不動智門」。 厭惡無明,不知無明本空,《永嘉證道歌》云:「無明實性即佛性」。
  100. 「或憎異境而壞法性三昧」。 憎惡外境,不知一切境界皆法性三昧中所現。
  101. 「或據同理而起增上慢」 。只依據同一之真如理,起增上慢之見。
  102. 「或貶別相而破方便門」。 貶黜差別智,破壞度人濟世必須的方便法門。
  103. 「或是菩提而謗正法輪」。 只知肯定菩提,不知菩提終不可說,無是無非,一味肯定菩提,無異譭謗正法。 《金剛經》云:若言如來有所說法者,即是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104. 「或非眾生而毀真佛體」。 只知否定眾生,謂其愚癡、惡邪惡,不知眾生皆有佛性,否定眾生,乃是譭謗真佛。
  105. 「或著本智而非權慧」。 執著證真如的根本智而否定了別眾相的差別智。
  106. 「或迷正宗而執化門」。 執著度化眾生的方便而迷昧佛法正宗。
  107. 「或滯理溺無為之坑」。 執著於法性之理,一味無為,一無所為,謂之【墮無為深坑】,失佛性之用。
  108. 「或執事投虛幻之網」。 執著於世間事相,不知事相本空,猶如夢幻,猶如鳥雀自投羅網。
  109. 「或絕邊泯跡,違雙照之門」。 只知泯絕一切【戲論】,只遮不照,不知見佛性須雙遮雙照。
  110. 「或保正存中,失方便之意」。 只是保持正道,嚴於律己,缺乏靈活的方便。
  111. 「或定慧偏習,焦爛道芽」 。偏墮於修習定慧二學、止觀二法,終日打坐,不行度人利生的菩薩道,墮於小乘,佛斥之為【焦芽敗種】。
  112. 「或行願孤興,沉埋佛種」。 雖有行願而缺乏智慧引導,令佛性光明不得顯現。
  113. 「或作無作行,修有為菩提」。 執著行無作行,其所修成為有為法。
  114. 「或著無著心,學相似般若」。 只執著一個無著之心以為即是心性,不知無著只是趨向心性的一種方便。
  115. 「或趣淨相而迷垢實性」。 執著於清淨相,不知清淨相亦空,垢染實性即是本來清淨。
  116. 「或住正位而失自本空」。 誤解《法華經》「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之言,認為世間相即是實相,不知萬法本空。
  117. 「或立無相觀而障翳真如」。 執著真如無相,不知真如無相而無不相。 《無量義經》云:「如是無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
  118. 「或起了知心而違背法性」。 以了知心將法性當作一個認識物件去認識,不知這是違背法性的,法性非以用名相為符號的了知心所能認識者,只能離名相分別而自內證。
  119. 「或守真詮而生語見,服甘露而早終」。 死守經論語言文字,不知【依義不依語】的原則,猶如服甘露(長生不死藥)反而夭亡。
  120. 「或敦圓理而起著心,飲醍醐而成毒」。 執著於圓教眾生即佛、煩惱即菩提等理,認事為理,不修善不斷煩惱,猶如有病者飲醍醐而中毒,謂之【圓實墮】。
延壽列舉的一百二十種邪宗見解,「並是迷宗背旨,失湛乖真,捏目生花,迷頭認影。」牽涉到了佛教內外的各種偏邪之見,總而言之,皆因未達本心,違背、偏離唯是一心之正宗:皆不能以法性融通,一旨和會,盡迷方便,悉溺見河。 障於本心,不入中道。以此類見地求道,「猶如敲冰索火,緣木求魚,畏影逃空,扪風捉電。」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21 8:02 am
Sherlock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
五識相應意 有尋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 有心無心地
聞思修所立 如是具三乘 有依及無依 是名十七地


【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眼(俱有依)是色,餘(等無間依、種子依)非色。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什麼稱為眼識的自性?眼識的特性稱為依眼了別色,依止眼根了別色塵。了別是諸識共同的作用,但因所依根不同,諸識所了別的境界也不同。如眼識了別色塵,耳識了別聲塵,乃至意識了別法塵。諸識所了別的境界不同,就成為諸識彼此不共的自性。

 眼識的依止有三種,眼識生時必俱時而有的依止,即是眼根。俱有依即同時而有的依止,俱有依在唯識學中另有一個名字稱為增上緣依。

 等無間就是沒有間斷的意思,前一剎那的眼識滅,是後一剎那念眼識生起的依止,這已滅的前一剎那眼識,稱為等無間依;也稱為意。意是依止的意思;也稱為無間緣依;《成唯識論》中稱開導依,由它來開導,退出位置,下一個眼識才能生起。同一時不能有二個眼識一起活動,但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不同類識卻可以同時活動。例如聽老師授課,同時可以看課文,也可以感覺到身體熱或癢,不同類識可以同時活動。可是自類識不能同時活動,一定是前一剎那識滅,後一剎那識才能生起,有這種特性,稱為等無間依。

 眼識生的三種依止中,眼根是色法;等無間依是意,種子依是阿賴耶識,都不是色法,稱為餘非色。眼根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是眼識所依止的清淨色法,唯清淨的天眼才可以看到,一般的肉眼看不到,能看的到是扶根塵(按:浮塵根),只是保護眼根的眼球。無見就是看不到,有對即是有障礙,或有拘礙的意思。

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21 12:13 pm
Sherlock
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一切種子識的來源,是從無始劫來,依於種種名言戲論,熏習為因所生的一切種子異熟識。根據本論〈聞所成地〉卷13,469頁說:「云何戲論?謂一切煩惱,及雜煩惱諸蘊。」戲論是指所有的煩惱,以及夾雜著煩惱的五蘊,就這點而言,根塵識都是戲論。在〈攝事分〉卷91,2693頁又說:「當知此中能引無義思惟分別所發語言,名為戲論。何以故?於如是事,勤加行時,不能少分增益善法,損不善法。」從所有能引不善、於今生來世不能有所利益安樂之思惟分別,所發的語言,都是戲論。因為說這些話時,不能少分增益善法,或減損不善法。戲論所依止的就是名言,一切法的種子稱為名言種子。三界的心、心所,蘊藏著煩惱雜染是戲論的根源,依此發出的無益語言,都是戲論。

 在〈攝事分〉卷95,2803頁將戲論分成六種。
  1. 顛倒戲論,凡夫有我法二執,於五蘊身執著常樂我淨,於諸法執為實有,依此思惟分別而發出種種語言。
  2. 唐捐戲論,是指所說的話毫無意義,白白地浪費口水與力氣。
  3. 諍競戲論,因諍論競賽而發的語言,如打官司、相罵或作種種競賽時所發的言語。
  4. 於他分別勝劣戲論,與他人較量高下,比個你輸我贏的語言。
  5. 分別工巧養命戲論,士農工商等各種職場技術相關語,及如何養生保命等語言。
  6. 耽染世間財食戲論,談論有關世間耽著貪染金錢財物及飲食等語言。
 以上種種戲論,幾乎是凡夫日常生活言說的全部寫照,如果沒有學佛,生命除了戲論還是戲論!凡夫就這樣愛著戲論、不離戲論,以此為因,熏習到阿賴耶識中,形成各種名言種子,成為輪迴三界五趣的因種,也是阿賴耶識名為一切種子異熟識的緣由。

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4, 2021 4:46 pm
Sherlock
《披》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者:眼識作業有三差別。一、了別業,此開為四;二、隨轉業,此攝有三;三、取果業。依此差別,或開或合,故成六種。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者,眼識的作業有六種這段文,說明眼識能作六種業,又可歸納成三種差別。

 一、了別業,眼識能了別色法,了別的功能又可開展為❶了別自境(初業)、❷了別自相、❸了別現在、❹一剎那了別四種。

 二、❺隨轉業,隨意識而活動稱為隨轉,轉就是現前。又有三種功能: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意識生起善法或煩惱;隨發業轉,隨意識發業而與善惡心所相應。

 三、❻取果業,眼識隨意識發業與善惡心所相應而有善染業,既能發業即能取果(第六業)。眼的相貌有種種差別,眼識也有利鈍不同,這與以前造的業有關係。如上所說種種差別,眼識的作業可以開成六種,或合成三種,此處說眼識作業有六種,是依開展而說。

 眼識活動時,先由意識作意心所推動眼識去看,眼識緣境一剎那之後,意識尋求所見色相的種類,接著決定色境的名稱,並發動善心或煩惱心,此時眼識也跟著意識生起或善或染汙的心所,接著隨意識決定發動任何善不善業,眼識也配合著意識發業而轉。譬如眼睛看到一個人時,由意識分別,能知道此人是誰,什麼名字,當意識以慈悲心觀看此人,眼就現出慈憫柔和的樣子;若意識不高興看到對方,眼就現出不屑的眼神;接著隨意識想採取任何善不善業,眼也隨之配合。所以說眼識是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

 眼識又能取得可愛或不可愛的果報。當眼識隨意識力與善心所相應,而有善業,來生就在人天取得可愛的果報。譬如眼力很好,眼相莊嚴等。假如眼識隨意識力與惡心所相應,而有惡業,來生到人天或三惡道,取得不可愛的果報,如生盲、青光眼,或眼相醜陋等。眼識的六種業用是:了別自境、了別自相、了別現在、一剎那了別、隨轉業(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取果業(愛、非愛果)。

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21 4:17 am
Sherlock
此復多種。謂地、水、火、風、輕性、重性、滑性、澀性、冷、饑、渴、飽、力、劣、緩、急、病、老、死、癢、悶、黏、疲、息、軟、怯、勇,如是等類,有眾多觸。

 觸,身體的感覺有很多種,包括:地,地大能生堅硬的感覺。水,水大能生潮溼的感覺。火,火大能生溫暖的感覺。風,風大能生動態的感覺。輕,地水火風不堅實,跟重相對。地水火風很堅實,就是重。滑性跟澀性相對。大種清淨,就是滑。地水火風不清淨,就稱為澀。據說佛陀的皮膚非常光滑,蚊子如果停上去,就像溜滑梯一樣溜下來。皮膚粗糙的人,蚊子蒼蠅叮上去不易跑掉;皮膚光滑的人,蚊蠅不容易沾到他,這是滑性與澀性的差別。冷,水跟風合成冷。身內有溼氣及風寒時,容易畏寒覺得冷,這是因為水大跟風大合起來,所以感覺冷;潮溼的地方,也會使人感覺冷。饑,大種不平等性稱為饑。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29引《蒼頡篇》曰:饑,餒(音:ㄋㄟˇ)也,腹中空也。當空腹未食時,就有饑餓的感覺。

 渴,缺水或火氣大時,會感覺渴。飽,吃足,大種沒有缺乏時,名飽。力,《說文》:力,筋也。力是人或動物筋肉收縮或擴張所產生的效能,如體力、氣力。劣,指沒有力量,稱為劣。緩是慢。急是快。緩、急也是一種觸,緩、急可以感觸到。

 病,四大不調名病。《修行本起經》說眾生一大不調有百一病,四大不調有四百四病。古人說輕者名疾,重者名病。生病時感覺到身體不舒服,或酸或痛,是一種不可意觸。老,《雜阿含經》卷12,若髮白露頂,皮緩根熟,支弱背僂,垂頭呻吟,短氣前輸,拄杖而行,身體黧黑,四體班駮,闇鈍垂熟,造行艱難羸劣,是名為老。在〈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304頁說:老云何?謂髮色衰變。

 死,《雜阿含經》卷12:云何為死?彼彼眾生,彼彼種類沒、遷移、身壞、壽盡、火離、命滅,捨陰時到,是名為死。死,也是觸的一種。有一位修行人,認識一個得癌症的居士,每見到這位居士,心裡老覺得一種莫名的悲哀。直到有一天禪坐的時候,突然領悟到,死,也是身體的一種感覺、一種經驗而已。當他這樣想的時候,終於將內心莫名的悲哀放下,再看到那位居士時,心裡就不再掛礙。其實死無自性,只是一種轉換,對於愛見煩惱未斷的凡夫,死了一定還會再生,所以死只是一種經驗、一種過程。

 癢,皮膚受刺激而欲搔,名癢。《釋名.釋疾病》:癢,揚也。其氣在皮中,欲得發揚,使人搔發之而揚之也。血有過患也會癢,靜坐時,感覺臉一下子這裡癢,一下子那裡癢,其實並沒有蚊子叮臉,而是血不平衡的現象。癢也用來譬喻想顯現的意思,如技癢。

 悶,悶絕,就是暈倒失去知覺,吃錯食物也會悶絕。或者悶是一種病症名,清余師愚《疾病篇》:所謂悶證,熱毒深伏於內,而無發露於外也。此外,密閉、不透氣也稱為悶,如悶飯等,空中溼氣太大時也感覺悶。黏,《三蒼》:黏,合也。地大和水大合在一起就有黏的感覺。因為水有凝聚的作用,所以水跟地合起來就會有黏的感覺。如美國與台灣比較,美國空氣濕度小,身體感覺很清爽,回到台灣就有黏黏的感覺,因為台灣空氣中的水氣很多。又《說文》:黏,相箸也。像糨糊、膠水等所具有的那種性質的東西,附著在二物上,使之互相連接。

 疲,疲勞、困乏。息,休息,休息以後四大就平衡。軟,柔軟,如身體柔軟;或者沒有力氣,如手麻腳軟;或者,地水火風不清淨性,或是慢緩性,稱為軟。怯,《說文》:怯,多畏也。如《三國志‧魏志‧夏侯淵傳》:為將當有怯弱時,不可但恃勇也。或者虛弱也稱為怯,如身小力怯。勇,《說文》:勇,氣也。如勇氣,或者果決也名勇。《論語‧憲問》: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如上所說各式各樣的感覺,可知觸的種類很多。

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21 4:43 am
Sherlock
 在《阿育王傳》提到:摩突羅國有一個族姓子,拜尊者優波趜毱多出家,尊者教使坐禪,便得世俗定,初禪、二禪乃至第四禪。得初禪時便自以為得須陀洹,及得二禪謂得斯陀含,三禪謂得阿那含,四禪謂得阿羅漢,更不進求上勝之法。尊者告誡他:你不要放逸,應該追求更殊勝更究竟之法。族姓子回答說:我已經得到阿羅漢果,還要追求什麼更殊勝的法?尊者想要化度他,就善巧方便命此族姓子:你可以到各村落去遊行教化眾生。於是族姓子受教就到村落去。而尊者就到道路中,化身作商人,又變化出五百位賊盜,來破壞殺害斫刺商人。族姓比丘看了心生恐怖,一動恐怖的念頭,就自知不是阿羅漢,而自言自語:我雖然不是阿羅漢,但是阿那含(已離欲界欲的三果聖人)。

 那個商人被殺死之後,有一位長者女告訴這位比丘說:阿闍梨,請帶我一起走。比丘回答:佛不准出家比丘與女人獨行。長者女又說:我遠望著阿闍梨而隨後行,總可以吧。比丘憐愍這位長者女,也就彼此遙遙相望而行。尊者又變化出一條大河,長者女又說;阿闍梨請幫我過河。於是比丘在下流,長者女在上流,不久長者女掉入河裡。戒律上,佛准許比丘在水火難處可以救婦女出離災難。長者女掉入河之後,向比丘說:大德,請救救我!此時比丘就下水救她,當此比丘的手拉住長者女的手時,感覺此女皮膚十分柔軟細滑,就生起欲心,於是自己知道不是阿那含。出河以後,長者女說:阿闍梨救我一命,就是我的恩公。比丘於是生出欲心,捉著女人的手,到暗處去想共行欲事,仔細一看,竟然是師父上人尊者毱多。於是尊者毱多呵斥他:你不是得阿羅漢,為何如此?尊者就將比丘帶到僧房,教他至心懺悔罪咎,又為他說法,此族姓比丘就證得阿羅漢果。

 三果阿那含以上的聖人已經徹底離欲,不再有欲尋思及欲事;四果阿羅漢不受一切法,一切時無喜無憂,安住最上捨。這位族姓比丘觀察自己還有恐懼,就知道自己沒有證得阿羅漢果;觀察自己還有欲心,就知道自己沒有證得三果。當接觸到色聲香味觸時,心裡馬上生起美好的感覺,表示還有欲;覺得不好時,也是還有欲。有欲的人心裡不是喜就是憂,七情六欲常繞於心。唯有斷除三界愛見煩惱的阿羅漢,才真能處變不驚、臨危不亂,不受任何誘惑,住最上捨。

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21 6:15 am
Sherlock
復次,雖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識必不得生。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其次,若是眼根沒有壞,而且色境已經現在眼前,與第六意識相應的作意心所,不想去看它,眼識就不生了。古人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如果第六意識沒有作意去看去聽,雖然眼耳二根沒有壞,色聲現前,卻等於不見不聞。有些人故意不想看某人,即使某人現前也沒看到。例如,一群同學好幾年都覺得沒有看到這個人,幾年以後,有件事情他幫了你一下,你才注意到,哦,原來那個人是存在的,這就是作意心所。作意心所不作意的時候,就是心不在焉,雖然根不壞、境界現前,眼等諸識不生,也就不見不聞了。

 要眼根沒有壞,而且色現在眼前,第六意識的作意心所決定要眼識現起,這時眼識才能夠生出來。由此可知見色聞聲,是有作意在裡面,當心識想看才會去看。若根不壞,境界現前,還要有作意心才能見色聞聲。

 如眼識生起的情況是這樣,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是一樣的道理。

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21 7:38 am
Sherlock
復次,應觀五識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

 其次,應觀五識所依,就好像要開車到台北辦事,必須依止車子,才能到台北,所依止的車子,譬如五識所依。五識所緣慮的色聲等法,像所要辦的事情。助伴心所(五遍行等),就像與同去台北的同伴。業就譬如自己能夠開車、做事等功能。

復有差別。應觀五識所依,如居家者家。所緣,如所受用。助伴,如僕使等。業,如作用。

 又有另外一種譬喻。應當觀察五識所依,就像一個人住在家裡,家,就是他依止的地方;所緣,就是他所受用的色聲香味觸,例如家裡所享用的電視、冰箱、洗衣機等實物,就是他的所緣;助伴,就像他請來幫忙家務的僕人差使等;業,好像他自己做的事。

《披》應觀五識所依等者:此中為顯五識有其自性,乃至作業和合而轉名相應義。故舉二喻示其差別。如文可知。

 應觀五識所依等,這段文顯示五識有它各自的特性,也有所依、所緣、助伴及作業,將所依、所緣、助伴省略了,稱為乃至,當五識現前五法和合運轉,稱為相應。這一大段文名〈五識身相應地〉。地,是指這些境界。舉出二種比喻來說明它的差別,如文所說可知。

 讀了〈五識身相應地〉,了解到日常生活中,不離五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這五法和合現前,形成一連串的行住坐臥,見色聞聲等活動。這當中並沒有一個有主宰性的我存在,不是我在看,不是我在聽,不是我在說話,不是我在做什麼,只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法和合運轉而已;而法本身也依諸因諸緣和合而有,也是不可得。觀察到這裡,稍能體會我法二空的真理,若時時如此如理作意,就能如《心經》所說: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此處彌勒菩薩為什麼要佛弟子們觀察這麼多,就是為了要佛弟子們能悟入人無我與法無我的真實義。為什麼我法皆不可得?讀了這一大段文,才領悟到原來一般見色聞聲,還有這麼一大套學問。平常在生活中總是馬馬虎虎,沒有仔細觀察,總覺得我在聽、我在看,或我在走路等,日用而不知,生命就這樣從行住坐臥、見色聞聲中白白空過了。修行不能離開聖教,由聖教的開示引導,才能建立正見,破除無始劫來的顛倒妄想。

Re: 經論百家雜鈔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21 8:27 am
訪客
你若無我誰在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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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一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21 9:41 am
Sherlock
《披》云何意地等者:此云意地,攝一切識。依思量義,轉得意名。如說意處具攝諸識,此亦如是,總名意地。然此不說意相應者,隨應當知此相應相偏說意識,不說一切。下所依中,當廣其義。

 云何〈意地〉等,這一段文所說的〈意地〉,含攝一切識。依思量的意義,得到意的名字。例如說到意處就包括全部的識,此處也是同樣的道理,所以總名〈意地〉。然而此處不說意處所攝諸識的相應相,隨文所相應的道理,可以了知此處所說的相應相偏重在第六意識,不說一切識的相應相,下面在意的所依文中,將廣泛說明意識相應的道理。〈意地〉主要說明第六意識的諸多特性,為何不名識地或心地而名〈意地〉呢?根據《瑜伽論記》提出三點說明為何名意地不名識地:

 一、六七八識同依意根,略去識、身、相應三語,所以只說意。

 二、實義門雖有八識,然隨機門但有六識。六七八識同為第六識所攝,就「所依」名,故名〈意地〉。所依意非色法,有時或離於身,猶如心受,所以不說身相應。與身相應的情形,準照前文可知,所以省略不說。

 三、六七八識雖然都有心意識的意義,屬於心法、意處、識蘊所攝,然而「意」的意義都一樣,所以但名意,都是思量意根所攝。第八識能攝持種子,「心」的意義偏強;第六識普遍了別境界,「識」的意義偏強,故不說心地或識地。身及相應省略故不說,地的道理如前文所說可知。

 唯識學將識分成:眼耳鼻舌身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總共有八個識。意屬於第七個,意有二個意思,一是依止的意思,名「等無間意」。指諸識無間過去識,前一剎那諸識滅,是後一剎那諸識生的依止。包括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都要依止意才能生起,因此取名〈意地〉,而不稱為識地。

 大乘實義門安立有八識,聲聞教隨機門只說到第六識,六七八識都攝在第六識,就第六識所依的意根取名〈意地〉,即包含六七八識。意的另一個意思是思量,名染汙意,特指第七識。第七識恆審思量我為相,具既恆又審的思量,恆時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根本煩惱相應,執阿賴耶識的見分為自內我,有俱生我執。第六識具審而非恆的思量。第八識具恆而非審的思量,六七八識同有意的功能,所以名〈意地〉。若名識地,了別性的意義較強,不能表達思量的功能,也沒有集起及心的意思。若名心地,集起義強。說心,通常指阿賴耶識,無法表達第六識及第七識的特色。唯獨名〈意地〉可包含一切。所以內容說明第六七八識不稱為識地,也不稱為心地,而稱為〈意地〉,道理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