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悉檀之歡喜益
發表於 : 週五 10月 08, 2021 12:17 pm
一門深入的四悉檀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孤山所引天台四悉檀。悉徧也。檀施也。諸聖以四法徧施眾生也。
1.初世界悉檀者。隨方異說。令生1.歡喜益也。
2.二為人悉檀者。2.生善益也。
3.三對治悉檀者。3.破惡益也。
4.四第一義悉檀者。4.入理益也。
○祕呪非但只是梵語。仍是一切聖賢祕密之言。蓋梵語此方不曉。而天竺之人。日用共所曉解者也。至於祕呪。非但天竺常人不知。理應下位聖賢不達上位之呪。大端聖賢弘化。例有顯密二教。如醫療病率有二途。一者授方。則顯說病源藥性及炮治之法。如佛顯教。二者授藥。則都不顯說。但惟與藥令服愈病而已。不必求知何藥何治。如佛密教。故今祕呪正同授藥。不必求解。若解生則呪喪矣。眾生但當信持之。自蒙諸益也。
又祕呪雖不可作解。亦有少分應知。三義略盡。
1.一者理法力。謂以一字含無邊妙理。而稱為陀羅尼。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斯之威力。全具所詮之理。如此方元亨利貞。亦可避凶致祥矣。
2.二者威德力。謂諸佛菩薩一切權實聖賢。威德深重。具大勢力。稱其名號。隨願如意。如今世間有勢力人。亦可假其名聲伏惡脫難也。
3.三者實語力。佛菩薩一切聖賢起大悲心。愍眾生故。出誠實語。呪願眾生離苦得樂革凡成聖。故誦之可以隨言成益。如世之實修行人。尚可呪願吉凶隨言成就。何況證理入位聖賢真慈誓願。安可測度。
此與呪詛。義相當也。略述由此三義故。持之得不測神功。然須確信專持功滿方收成効。若猶豫間斷中輟。或壇戒不能如法。而謗呪無功者。招大罪苦。良以。世俗呪禁蛇蝎瘡瘧者。尚有明驗。而況聖真威靈所寓。安有虗詞。切宜戒之。世人有謂。呪之不番。隱其鄙俚之言。恐人輕笑。此真無知妄謗。少有智者。當亦不惑於斯言也。
①至於四悉利物者。不止祕呪。凡佛放光現通說法諸設施第一。便欲人人悟入佛之知見。所謂惟為一大事因緣。即1.入理益也。
②其人未能悟入者。則且與第二斷除煩惱種習。即2.破惡益也。久之障盡後當悟入矣。
③其人又未能破惡者。則且與第三。令其興起善心。建立善行。善力漸強。惡習自退矣。(3.生善益)
④其人又未能興善。則且與第四。令生歡喜。即4.歡喜益也。亦是與其且種輕少善根。為上三作遠因緣耳。
其人或又不能生於歡喜。反成憎謗者。則佛早已鑑機。默然無為也。
若約一大時教。華嚴正惟入理①。而略兼後三②③④。
小乘教正惟破惡②。而略兼後二③④。
人天教正惟生善③。而略兼後一④。
諸雜趣正惟歡喜。謂且救護拔苦。令其生喜。亦可漸向上三矣。
今獨論祕呪四悉。諸師所列。皆從劣向勝為序。
1.一世界歡喜者。
謂隨方利物。如持之以脫難求財等。而天台所謂。誦神王名。部落驚懼者。但脫鬼難一途而已。
2.二為人生善者。
如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未精進者令其精進等。而天台比於軍號相應無所訶禁者。亦明生善無礙而已。
3.三對治破惡者。
如令婬心頓歇等。而天台譬彼貧人詐瞋聞偈頓息者。亦以喻明誦呪之人不自知其惡破之由也。
4.四第一義入理者。
如入無生忍等。是也。而天台喻以智臣解語餘人不知者。亦但喻其呪力發悟之由人所不測也。大端明祕密四悉利益。非如顯教可知其故。若可測知。何貴祕密。行人但當確信堅持。無勞思議也。
正說神呪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孤山所引天台四悉檀。悉徧也。檀施也。諸聖以四法徧施眾生也。
1.初世界悉檀者。隨方異說。令生1.歡喜益也。
2.二為人悉檀者。2.生善益也。
3.三對治悉檀者。3.破惡益也。
4.四第一義悉檀者。4.入理益也。
○祕呪非但只是梵語。仍是一切聖賢祕密之言。蓋梵語此方不曉。而天竺之人。日用共所曉解者也。至於祕呪。非但天竺常人不知。理應下位聖賢不達上位之呪。大端聖賢弘化。例有顯密二教。如醫療病率有二途。一者授方。則顯說病源藥性及炮治之法。如佛顯教。二者授藥。則都不顯說。但惟與藥令服愈病而已。不必求知何藥何治。如佛密教。故今祕呪正同授藥。不必求解。若解生則呪喪矣。眾生但當信持之。自蒙諸益也。
又祕呪雖不可作解。亦有少分應知。三義略盡。
1.一者理法力。謂以一字含無邊妙理。而稱為陀羅尼。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斯之威力。全具所詮之理。如此方元亨利貞。亦可避凶致祥矣。
2.二者威德力。謂諸佛菩薩一切權實聖賢。威德深重。具大勢力。稱其名號。隨願如意。如今世間有勢力人。亦可假其名聲伏惡脫難也。
3.三者實語力。佛菩薩一切聖賢起大悲心。愍眾生故。出誠實語。呪願眾生離苦得樂革凡成聖。故誦之可以隨言成益。如世之實修行人。尚可呪願吉凶隨言成就。何況證理入位聖賢真慈誓願。安可測度。
此與呪詛。義相當也。略述由此三義故。持之得不測神功。然須確信專持功滿方收成効。若猶豫間斷中輟。或壇戒不能如法。而謗呪無功者。招大罪苦。良以。世俗呪禁蛇蝎瘡瘧者。尚有明驗。而況聖真威靈所寓。安有虗詞。切宜戒之。世人有謂。呪之不番。隱其鄙俚之言。恐人輕笑。此真無知妄謗。少有智者。當亦不惑於斯言也。
①至於四悉利物者。不止祕呪。凡佛放光現通說法諸設施第一。便欲人人悟入佛之知見。所謂惟為一大事因緣。即1.入理益也。
②其人未能悟入者。則且與第二斷除煩惱種習。即2.破惡益也。久之障盡後當悟入矣。
③其人又未能破惡者。則且與第三。令其興起善心。建立善行。善力漸強。惡習自退矣。(3.生善益)
④其人又未能興善。則且與第四。令生歡喜。即4.歡喜益也。亦是與其且種輕少善根。為上三作遠因緣耳。
其人或又不能生於歡喜。反成憎謗者。則佛早已鑑機。默然無為也。
若約一大時教。華嚴正惟入理①。而略兼後三②③④。
小乘教正惟破惡②。而略兼後二③④。
人天教正惟生善③。而略兼後一④。
諸雜趣正惟歡喜。謂且救護拔苦。令其生喜。亦可漸向上三矣。
今獨論祕呪四悉。諸師所列。皆從劣向勝為序。
1.一世界歡喜者。
謂隨方利物。如持之以脫難求財等。而天台所謂。誦神王名。部落驚懼者。但脫鬼難一途而已。
2.二為人生善者。
如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未精進者令其精進等。而天台比於軍號相應無所訶禁者。亦明生善無礙而已。
3.三對治破惡者。
如令婬心頓歇等。而天台譬彼貧人詐瞋聞偈頓息者。亦以喻明誦呪之人不自知其惡破之由也。
4.四第一義入理者。
如入無生忍等。是也。而天台喻以智臣解語餘人不知者。亦但喻其呪力發悟之由人所不測也。大端明祕密四悉利益。非如顯教可知其故。若可測知。何貴祕密。行人但當確信堅持。無勞思議也。
正說神呪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