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白話心得(35)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5, 2022 10:27 pm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這個時候,大慧菩薩請問世尊說:世尊!您曾說若眾生行「五無間業」(五逆重罪),並不會墮入無間地獄。
世尊!五逆是屬於極重的罪業,為什麼世尊說行「五逆重罪」的男子與女人,可以不必墮入無間地獄呢?
註解:
根據下面經文世尊所作的回答,「五無間業」可以分為「內」以及「外」兩種,其中的「內五無間業」是屬於「好的」,其中的「外五無間業」是屬於「不好的」。
世尊是以「內五無間業」來譬喻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然而「外五無間業」則是屬於真正造作的「五逆重罪」。
所有一切眾生若能夠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那麼自自然然就能夠達到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如果眾生是真正地在境界中造作「五逆重罪」,那麼當然一定會墮入無間地獄,受無量苦果。
所以這段經文中所問的「五無間業」是指「好的」。因為其後面有提到「云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經文中的「不入無擇地獄」這裏指的是「不入惡道」或是「不入六道輪迴」的意思(即是「了脫生死」的意思)。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此在這裏的「行五無間業」指的即是在境界中實踐無邊無量清淨的梵行。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如是因」指的即是世尊所說的「該如何作?」以及「該作什麼?」。「如是果」指的即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唯有在境界中實踐梵行,才能夠積功累德,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自可得證、自可解脫、自可得大自在。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云何五無間業?所謂: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眾僧、惡心出佛身血。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在這一段經文裏完全不可以照表面的文字去解。
這裏是屬於「內五無間」。經文中的父、母、羅漢、眾僧、佛皆是對「無明境界」所作的比喻。
經文中的「愛更受生貪喜俱」、「生入處聚落」、「異相諸陰和合積聚」、「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其主要表達的內涵即是:迷惑的眾生當面對境界的時候,總是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一定會落入有無兩邊,一定會落入心意識思維的妄想,故煩惱障礙不斷,生死輪迴不斷。
原本經文:「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
「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母貪愛父無明)根本,名害父母。」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何謂「眾生母」?
(云何眾生母?)
大慧!執著於「貪愛」的迷惑眾生,那麼就一定會受生於具足一切貪喜之境,若是執著於一切的貪喜之境,那麼何來的解脫與自在呢?
所以「貪愛」就猶如是母親一般,能夠孕育出一切的煩惱與障礙。
(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
大慧!何謂「無明為父」?
(無明為父?)
大慧!所有一切迷惑的眾生從無始以來,就猶如是以「無明」為父一般,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總是被外在境界的色聲香味觸法等等六入、十二處所緊緊地束縛住,而不得解脫、不得自在。
(生入處聚落。)
大慧!貪愛為母,無明為父,這兩種都是障礙眾生法身慧命的主要根本,若能夠斷除此兩種妨礙眾生智慧的兩種根本障礙,即謂之「害父母」。
(斷二(母貪愛父無明)根本,名害父母。)
注解:
經文中的「眾生母」、「父」皆是對於眾生「無明」的譬喻。
「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貪愛」就是一切眾生煩惱障礙的根本,我們眾生就猶如是以「貪愛」為母一般,所以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總是擺脫不了外在境界的束縛,故不得解脫、不得自在。故曰「(執著貪)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起一切煩惱障礙)。」
「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
這一句經文是上一句經文的對比,其解釋是完全一樣的。
經文中的「入」是指「六入」。六入指的即是:眼入色、耳入聲、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觸、意入法。
經文中的「處」是指「十二處」。十二處指的即是: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我們眾生就猶如是以「無明」為父一般,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所以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總是擺脫不了外在境界的束縛,故不得解脫、不得自在。故曰「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
我們眾生為什麼會在境界中產生種種的無明與煩惱呢?其最主要的原因如下。
佛性具足一切「因」(內因),當然也包括了一切「真因」(令眾生覺悟之因)與「妄因」(令眾生迷惑之因)。我們眾生之所以會產生無明,完全是受到了佛性上「妄因」作用的影響(無始無明),所以我們眾生的無明是一定會發生的,是不可避免的。眾生實堪憐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斷二(母貪愛父無明)根本,名害父母。」
貪愛為母、無明為父,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斷除此兩種妨礙我們法身慧命的兩種根本障礙呢?只有一個辦法,而這個辦法即是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唯有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才能夠積功累德,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自可得證、自可解脫、自可得大自在。用說的、用想的,那是完全沒有用的。
原本經文:「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
「彼諸使(煩惱障礙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害羅漢。」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迷惑眾生所具備的煩惱可以分為較粗的煩惱以及較微細的煩惱,較粗的煩惱稱為「起煩惱」,較微細的煩惱即稱為「隨眠煩惱」(諸使),這種微細的「隨眠煩惱」平時並不會顯露出來,但是如果遇上了適合的因緣,仍然是會顯露出種種的煩惱與障礙。
例如:一個人如果被老鼠咬傷的時候,雖然起初的傷口已經癒合了,但是「鼠毒」仍然殘留在體內,如果遇上身體狀況比較差的時候,殘留的鼠毒仍然會爆發出來。
所以較微細的「隨眠煩惱」就猶如是潛伏的鼠毒一般,平常並不會顯現出來,但是如果碰到了適合的因緣,仍然會爆發出來。
(彼諸使(煩惱障礙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
大慧!欲求菩提涅槃的修行人,如果能夠斷除這種極其微細的「隨眠煩惱」,即可稱為「害羅漢」。
(諸法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害羅漢。)
注解:
「彼諸使(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
經文中的「彼諸使」指的即是:眾生較為微細的「隨眠煩惱」。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眾生較為微細的「隨眠煩惱」平時並不會顯露出來,但是如果碰上了適合的因緣,仍然會出現種種的煩惱與障礙,就猶如是殘存在體內的鼠毒一般,平常並不會爆發出來,但是如果碰上了身體狀況比較差的時候,仍然會使殘存在體內的鼠毒爆發出來。故曰「彼諸使(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
「諸法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害羅漢。」
經文中的「羅漢」是比喻為:微細的「隨眠煩惱」。
經文中的「諸法究竟斷彼」即是在表達:究竟斷除一切微細的「隨眠煩惱」。
如果修行人能夠斷除一切微細的「隨眠煩惱」,即可稱為「害羅漢」。
原本經文:「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煩惱障礙)和合積聚,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為破僧。」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何謂「破僧」呢?
(云何破僧?)
大慧!迷惑的眾生所有一切在境界中所表現出來的種種煩惱與障礙(異相諸陰),皆是藉由「因緣和合」而生(和合積聚),修行人若能夠究竟斷除種種的煩惱與障礙,那麼即可稱為「破僧」。
(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注解:
「云何破僧?」
經文中的「僧」即是在譬喻:我們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煩惱與障礙。
經文中的「破僧」即是在譬喻:究竟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
「異相諸陰(煩惱障礙)和合積聚。」
經文中的「異相諸陰」即是泛指:我們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煩惱與障礙。
經文中的「和合」指的即是: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
所有一切表現在境界中的諸法萬物,皆是藉由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而生,然而我們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煩惱與障礙,也是屬於境界中生滅無常的「諸法」,所以當然也是藉由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而生。故曰「異相諸陰(煩惱)和合積聚」。
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指的即是:表現或顯現在境界中的諸法萬物,皆是藉由內因與外因經由「因緣和合」而生。內因就是直接存在於佛性上。而外因指的即是:已經表現在境界中的諸法萬物。這個道理世尊在前面經文中已經有提過了。
經文中的「異相諸陰和合積聚」其所要表達的內涵即是:迷惑的眾生當面對境界的時候,總是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一定會落入有無兩邊,一定會落入心意識思維的妄想,故煩惱障礙不斷,生死輪迴不斷。
「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為破僧。」
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真正地斷除藉由「因緣和合」所產生的種種一切無明與煩惱呢?只有一個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慢慢地斷除藉由因緣和合所產生的種種一切無明與煩惱呢?只有一個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如是因」指的即是世尊所說的「該如何作?」以及「該作什麼?」。「如是果」指的即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唯有在境界中實踐梵行,才能夠積功累德,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自可得證、自可解脫、自可得大自在。
原本經文:「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大慧!(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所有一切眾生皆是依靠「諸識」(八種識)在境界中的作用,才能夠察覺、得知境界以及境界中諸法萬物的存在,但是由於眾生太過於依賴、迷戀於這一些種種的「覺知感受」(例如財色名利等等),彷彿失去了這些種種的覺知感受,就無法生存似的,所以一定會想盡辦法去追逐這些種種的覺知感受,所以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根本擺脫不了外在境界的種種束縛,以至於不得解脫、不得自在。
(大慧!(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
大慧!修行的眾生若是能夠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的般若智慧,作為唯一的修行依歸,並不斷地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那麼最終究一定可以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進而得到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
大慧!修行人若是能夠如此如實修行,並進而有所成就,即稱為「惡心出佛身血」。
(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注解:
「大慧!(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
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與外在的境界作接觸呢?就是倚靠我們眾生所具備的「諸識」(八種識),尤其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
我們眾生與外在境界作種種的接觸,必然會產生出種種的「覺受」,但是由於我們眾生太過依賴於、迷戀於這些種種的「覺受」,所以會不遺餘力、不斷地去追逐這些種種生滅無常的覺受,因此當我們面對境界的時候一定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是具足了貪瞋癡,一定是具足了一切的執著、分別與妄想,所以根本得不到真正的解脫與自在,故煩惱障礙不斷。故曰「(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
「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
經文中的「三解脫無漏惡想」即是在表達:蘊藏於空、無想、無作三解脫門不可思議的般若智慧。
經文中的「七種識佛」即是在表達:我們眾生表現在境界中的「諸識」。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以蘊藏於三解脫門不可思議的般若智慧作為修行的依歸,並且如實地在境界中實踐梵行,那麼最終一定可以斷除眾生在境界中所表現出來的種種具足執著、分別與妄想的「諸妄識」。故曰「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
那麼何謂以蘊藏於三解脫門不可思議的般若智慧作為修行的依歸呢?其所指的即是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
佛性在境界中不可思議大功德力的表現,指的即是表現或顯現在境界中無邊無量的種種梵行。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即謂之與佛性相應,唯有與佛性相應的清淨梵行,才能夠引領我們眾生走向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經文中的「惡心出佛身血」即是在譬喻:以三解脫門所蘊藏的不可思議般若智慧,作為修行的依歸,並進而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即謂之「惡心出佛身血」。
原本經文:「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智慧)者,名(內)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如果一切修行的善男子與善女人,皆能夠以諸佛如來所親證的一切眾生本自具足、不生不滅、遠離一切諸相的「真如實性」作為唯一修行的依歸,並且不斷地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若能夠如此修行,並進而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佛地,即謂之實踐「內五無間」不可思議之功德。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智慧)者,名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注解:
經文中的「行此無間(智慧)者」即是泛指:在境界中實踐無邊無量與真如實行相應的種種清淨梵行。
「名(內)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經文中的「五無間事」、「無間業」指的即是:成就不可思議的「無間」功德。
何謂不可思議的「無間」功德?其所指的即是:成就「如來智慧」。也就是親證所有一切眾生本自具足、不生不滅、遠離一切諸相的「真如實性」(佛性)。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云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於三解脫,一一不得無間等法。除此法已,餘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者,除疑悔過,為勸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無間等法。除覺自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解脫餘趣相續妄想。」(在大乘入楞伽經裏面,把這一段經文翻譯得比較明確。)
在這一段經文裏所提到的「外五無間」是指「不好的」。
原本經文:「復次,大慧!有外無間,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云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於三解脫,一一不得無間等法。」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罪業),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云何五無間(罪業)?謂:先所說(五種)無間。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這一段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接下來,大慧!除了「內五無間」,還有「外五無間」。什麼是「外五無間」,我(世尊)現在將為你(大慧菩薩)演說。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罪業),今當演說。)
大慧!你以及其他與會的菩薩摩訶薩,若能夠如實地了知什麼是「外五無間」的真實相,並且深刻地以「外五無間」種種罪業警惕自己,若能夠如此,那麼所有一切與會的菩薩摩訶薩,將不會再墮入愚癡的深淵。
(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
大慧!何謂「外五無間」呢?其所指的即是先前所說的: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惡心出佛身血。
(云何五無間(罪業)?謂:先所說(五種)無間。)
大慧!如果眾生真的去造作這五種五逆重罪,一定會墮入無間阿鼻地獄,遭受無窮無盡的苦痛。
所以這裏所說的「外五無間」(五逆重罪)與上面所說的以「三解脫門」作為修行依歸的「內五無間」(清淨梵行)是完全不相同的。
(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注解: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罪業),今當演說。」
經文中的「有外無間」指的即是:五逆重罪。何謂「五逆重罪」?其所指的即是: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惡心出佛身血。
「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世尊希望所有與會的菩薩摩訶薩,都能夠真實地體認到造作這「五逆重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並且能夠把造作五逆重罪所要遭受的代價,如實地告訴所有一切的眾生,並且勸化眾生千萬不可犯下此種難以彌補的無間罪業。
「云何五無間(罪業)?謂:先所說(五種)無間。」
經文中的「五無間」指的即是:「外五無間罪業」。
何謂「外五無間」?其所指的即是: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惡心出佛身血。我們眾生若是犯下此五種「五逆重罪」,一定會墮入無間阿鼻地獄。
「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在上面經文世尊有提到「內五無間」,然而「內五無間」指的即是:以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
何謂以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呢?其所指的即是:在境界中實踐無邊無量的種種清淨梵行,即謂之以「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
但是世尊在這裏所提到的是「外五無間」(五逆重罪)而並非是「內五無間」(清淨梵行)。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在境界中造作「外五無間」是屬於五逆重罪,而並非是屬於以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故曰「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原本經文:「除此法已,餘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者,除疑悔過,為勸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無間等法。」
「除此法已,(諸佛菩薩)餘化神力(示)現(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然)無有一向(真實)作無間(罪業)事,(故)不得無間(罪業)等法。」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若有眾生造作此等「五逆重罪」,慈悲的諸佛菩薩,為了要讓這些已經造作五逆重罪的迷惑眾生,能有機會除疑悔過,所以會以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把造作五逆重罪所需要遭受的惡果報,變化示現給這些迷惑的眾生看,並且希望他們能夠深刻的反省,痛改前非,並且努力在境界中如實修行,作一切善業,以彌補其前所造下的種種罪過。
(除此法已,(諸佛菩薩)餘化神力(示)現(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
大慧!然而諸佛菩薩為了要教化眾生,令眾生深刻地體會到造作五逆重罪的嚴重性,所以利用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為眾生示現種種無間罪業的可怕果報,期望一切眾生皆能夠引以為戒,而不要犯下五逆重罪。
然而諸佛菩薩運用神通之力,為眾生所示現的種種五逆重罪,皆是屬於虛幻的,而並非是真正有五逆重罪的發生。
((然)無有一向(真實)作無間(罪業)事,(故)不得無間(罪業)等法。)
注解:
「除此法已,(諸佛菩薩)餘化神力(示)現(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諸佛菩薩希望所有一切眾生皆能夠深刻地了解到如果造下五逆重罪,其所要負擔的後果是非常地可怕,所以慈悲的諸佛菩薩,會以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為眾生示現種種造下五逆重罪之後所遭受的可怕後果。當然這一種「示現」是屬於「幻相」,而並非是真正有五逆重罪的發生。
「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示現)。」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諸佛菩薩為了要讓眾生能夠深刻地體認到如果造下十惡不赦的五逆重罪,其所要承擔的後果是非常地可怕,所以諸佛菩薩會以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為眾生「示現」造作五逆重罪其所要承擔後果是有多麼地可怕,並且期望所有一切的眾生都不要造下五逆重罪。
當然這一種「示現」是屬於一種「幻象」,是為了要教化眾生而所作的方便示現,而並非是真的有五逆重罪發生。
「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
這一句經文的解釋同上。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慈悲的諸佛菩薩為了要勸化眾生不要造作十惡不赦的五逆重罪,因此以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為眾生示現如果造下五逆重罪,會遭受到什麼樣的可怕果報,並藉由此種不可思議的示現,堅定眾生因果報應、絲毫不爽的觀念。
諸佛菩薩為眾生「示現」種種可怕的因果報應,就可以為眾生消除種種有關於因果的疑慮,並且希望眾生能夠為過往所造下的種種罪業懺悔。
「((然)無有一向(真實)作無間(罪業)事,(故)不得無間(罪業)等法。」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諸佛菩薩運用神通之力為眾生所示現的種種無間罪業,這僅僅是屬於一種幻象,其目的是為了要教化眾生,而並非是真正有無間罪業的發生。
然而根據其他兩種翻譯的版本,這一句經文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這一種解釋應該把經文中的「無有」省略掉,才會使整個句意更加地明瞭。
經文中的「一向作(外)無間(罪業)事」即是在表達:造作十惡不赦的五逆重罪。
經文中的「不得(內)無間等法(功德)」即是在表達:無法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彼岸。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迷惑的眾生如果在境界中造作五逆重罪,那當然是無法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彼岸,不僅無法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彼岸,而且還會墮入無間阿鼻地獄,遭受無盡的苦痛。故曰「一向作(外)無間(罪業)事,不得(內)無間等法(功德)。」
原本經文:「除覺自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迷惑眾生)除覺自心現量(妄想),(如實)離身財妄想,(如實)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開導),(則能)解脫餘趣相續妄想。」(在大乘入楞伽經裏面,把這一句經文翻譯得比較明確。)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該如何才能夠得到真正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呢?
覺悟一切自心所現之量,凡面對境界均能夠如實知見,遠離一切身財妄想,遠離一切有無兩邊,遠離一切我、我所,而不再受到外在境界的種種束縛,自然就可以得到真正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
((迷惑眾生)除覺自心現量(妄想),(如實)離身財妄想,(如實)離我我所攝受。)
大慧!如果眾生仍然徘徊於生死輪迴的洪流之中,若其機緣、根器成熟,自然就可以遇到善知識的開導,並且依照善知識的開導,如實地在境界中修行,若能夠如此精進不斷,待得德行圓滿,即可永脫生死,遠離一切執著、分別與妄想,並且獲得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
(或時遇善知識(開導),(則能)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注解:
「(迷惑眾生)除覺自心現量(妄想),(如實)離身財妄想,(如實)離我我所攝受。」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唯有遠離一切的執著、分別與妄想,遠離一切外在境界的束縛,並且凡面對境界均能夠「如實知見」,自然就可以得到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真正地到達「如實知見」的境界呢?只有一個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或時遇善知識(開導),(則能)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迷惑的眾生若是待得機緣以及根器成熟之時,自然就可以遇到善知識,藉由善知識的開導,並且能夠如實地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不斷地增長自己的法身慧命,不斷地增長自己的慈悲與智慧,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之時,自然就可以永脫生死,並且遠離一切的執著、分別與妄想,解脫而得大自在。
我們眾生「機緣」以及「根器」的成熟,並非是偶然的,而是藉由百千萬劫以來,不斷地在境界中歷經生死輪迴的考驗,一步一腳印、踏踏實實成熟而來的。
然而促成機緣以及根器成熟的最重要助力,即是在境界中行一切善,唯有在境界中行一切善,才能夠增長我們法身慧命所賴以的資糧。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我們的「成就」必須建立在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之上,若違反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那最後將會是一場空夢。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貪愛名為母, 無明則為父,
覺境識為佛, 諸使為羅漢,
陰集名為僧, 無間次第斷,
謂是五無間, 不入無擇獄。」
「貪愛名為母,無明則為父,覺境(妄)識為佛,諸使(煩惱)為羅漢,陰集名為僧。」
經文中的「母、父、佛、羅漢、僧」即是在譬喻: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無明、煩惱與障礙。
現實中的煩惱與障礙就如同我們的父母一般,和我們的關係是非常地密切,如影隨形而難以擺脫、克服。故曰「貪愛名為母,無明則為父」。
「無間(罪業)次第斷,謂是(內)五無間(功德),不入無擇獄。」
經文中的「斷」是指:斷除一切的煩惱與障礙。
所以經文中「無間次第斷」即是在表達:所有一切的眾生皆應該在境界中實踐「內五無間」(實踐清淨的梵行),若能夠如此修行,那麼將永遠不再墮入無間地獄,並且永離一切惡道,遠離一切的煩惱與障礙,並進而獲得永恆的解脫與自在。故曰「無間(罪業)次第斷,謂是(內)五無間(功德),不入無擇獄。」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這個時候,大慧菩薩請問世尊說:世尊!您曾說若眾生行「五無間業」(五逆重罪),並不會墮入無間地獄。
世尊!五逆是屬於極重的罪業,為什麼世尊說行「五逆重罪」的男子與女人,可以不必墮入無間地獄呢?
註解:
根據下面經文世尊所作的回答,「五無間業」可以分為「內」以及「外」兩種,其中的「內五無間業」是屬於「好的」,其中的「外五無間業」是屬於「不好的」。
世尊是以「內五無間業」來譬喻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然而「外五無間業」則是屬於真正造作的「五逆重罪」。
所有一切眾生若能夠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那麼自自然然就能夠達到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如果眾生是真正地在境界中造作「五逆重罪」,那麼當然一定會墮入無間地獄,受無量苦果。
所以這段經文中所問的「五無間業」是指「好的」。因為其後面有提到「云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經文中的「不入無擇地獄」這裏指的是「不入惡道」或是「不入六道輪迴」的意思(即是「了脫生死」的意思)。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此在這裏的「行五無間業」指的即是在境界中實踐無邊無量清淨的梵行。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如是因」指的即是世尊所說的「該如何作?」以及「該作什麼?」。「如是果」指的即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唯有在境界中實踐梵行,才能夠積功累德,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自可得證、自可解脫、自可得大自在。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云何五無間業?所謂: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眾僧、惡心出佛身血。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在這一段經文裏完全不可以照表面的文字去解。
這裏是屬於「內五無間」。經文中的父、母、羅漢、眾僧、佛皆是對「無明境界」所作的比喻。
經文中的「愛更受生貪喜俱」、「生入處聚落」、「異相諸陰和合積聚」、「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其主要表達的內涵即是:迷惑的眾生當面對境界的時候,總是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一定會落入有無兩邊,一定會落入心意識思維的妄想,故煩惱障礙不斷,生死輪迴不斷。
原本經文:「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
「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母貪愛父無明)根本,名害父母。」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何謂「眾生母」?
(云何眾生母?)
大慧!執著於「貪愛」的迷惑眾生,那麼就一定會受生於具足一切貪喜之境,若是執著於一切的貪喜之境,那麼何來的解脫與自在呢?
所以「貪愛」就猶如是母親一般,能夠孕育出一切的煩惱與障礙。
(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
大慧!何謂「無明為父」?
(無明為父?)
大慧!所有一切迷惑的眾生從無始以來,就猶如是以「無明」為父一般,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總是被外在境界的色聲香味觸法等等六入、十二處所緊緊地束縛住,而不得解脫、不得自在。
(生入處聚落。)
大慧!貪愛為母,無明為父,這兩種都是障礙眾生法身慧命的主要根本,若能夠斷除此兩種妨礙眾生智慧的兩種根本障礙,即謂之「害父母」。
(斷二(母貪愛父無明)根本,名害父母。)
注解:
經文中的「眾生母」、「父」皆是對於眾生「無明」的譬喻。
「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貪愛」就是一切眾生煩惱障礙的根本,我們眾生就猶如是以「貪愛」為母一般,所以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總是擺脫不了外在境界的束縛,故不得解脫、不得自在。故曰「(執著貪)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起一切煩惱障礙)。」
「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
這一句經文是上一句經文的對比,其解釋是完全一樣的。
經文中的「入」是指「六入」。六入指的即是:眼入色、耳入聲、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觸、意入法。
經文中的「處」是指「十二處」。十二處指的即是: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我們眾生就猶如是以「無明」為父一般,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所以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總是擺脫不了外在境界的束縛,故不得解脫、不得自在。故曰「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
我們眾生為什麼會在境界中產生種種的無明與煩惱呢?其最主要的原因如下。
佛性具足一切「因」(內因),當然也包括了一切「真因」(令眾生覺悟之因)與「妄因」(令眾生迷惑之因)。我們眾生之所以會產生無明,完全是受到了佛性上「妄因」作用的影響(無始無明),所以我們眾生的無明是一定會發生的,是不可避免的。眾生實堪憐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斷二(母貪愛父無明)根本,名害父母。」
貪愛為母、無明為父,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斷除此兩種妨礙我們法身慧命的兩種根本障礙呢?只有一個辦法,而這個辦法即是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唯有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才能夠積功累德,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自可得證、自可解脫、自可得大自在。用說的、用想的,那是完全沒有用的。
原本經文:「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
「彼諸使(煩惱障礙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害羅漢。」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迷惑眾生所具備的煩惱可以分為較粗的煩惱以及較微細的煩惱,較粗的煩惱稱為「起煩惱」,較微細的煩惱即稱為「隨眠煩惱」(諸使),這種微細的「隨眠煩惱」平時並不會顯露出來,但是如果遇上了適合的因緣,仍然是會顯露出種種的煩惱與障礙。
例如:一個人如果被老鼠咬傷的時候,雖然起初的傷口已經癒合了,但是「鼠毒」仍然殘留在體內,如果遇上身體狀況比較差的時候,殘留的鼠毒仍然會爆發出來。
所以較微細的「隨眠煩惱」就猶如是潛伏的鼠毒一般,平常並不會顯現出來,但是如果碰到了適合的因緣,仍然會爆發出來。
(彼諸使(煩惱障礙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
大慧!欲求菩提涅槃的修行人,如果能夠斷除這種極其微細的「隨眠煩惱」,即可稱為「害羅漢」。
(諸法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害羅漢。)
注解:
「彼諸使(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
經文中的「彼諸使」指的即是:眾生較為微細的「隨眠煩惱」。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眾生較為微細的「隨眠煩惱」平時並不會顯露出來,但是如果碰上了適合的因緣,仍然會出現種種的煩惱與障礙,就猶如是殘存在體內的鼠毒一般,平常並不會爆發出來,但是如果碰上了身體狀況比較差的時候,仍然會使殘存在體內的鼠毒爆發出來。故曰「彼諸使(平時)不現,(諸使煩惱)如鼠毒發。」
「諸法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害羅漢。」
經文中的「羅漢」是比喻為:微細的「隨眠煩惱」。
經文中的「諸法究竟斷彼」即是在表達:究竟斷除一切微細的「隨眠煩惱」。
如果修行人能夠斷除一切微細的「隨眠煩惱」,即可稱為「害羅漢」。
原本經文:「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煩惱障礙)和合積聚,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為破僧。」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何謂「破僧」呢?
(云何破僧?)
大慧!迷惑的眾生所有一切在境界中所表現出來的種種煩惱與障礙(異相諸陰),皆是藉由「因緣和合」而生(和合積聚),修行人若能夠究竟斷除種種的煩惱與障礙,那麼即可稱為「破僧」。
(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注解:
「云何破僧?」
經文中的「僧」即是在譬喻:我們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煩惱與障礙。
經文中的「破僧」即是在譬喻:究竟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
「異相諸陰(煩惱障礙)和合積聚。」
經文中的「異相諸陰」即是泛指:我們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煩惱與障礙。
經文中的「和合」指的即是: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
所有一切表現在境界中的諸法萬物,皆是藉由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而生,然而我們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煩惱與障礙,也是屬於境界中生滅無常的「諸法」,所以當然也是藉由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而生。故曰「異相諸陰(煩惱)和合積聚」。
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指的即是:表現或顯現在境界中的諸法萬物,皆是藉由內因與外因經由「因緣和合」而生。內因就是直接存在於佛性上。而外因指的即是:已經表現在境界中的諸法萬物。這個道理世尊在前面經文中已經有提過了。
經文中的「異相諸陰和合積聚」其所要表達的內涵即是:迷惑的眾生當面對境界的時候,總是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會起執著、起分別、起妄想,一定會落入有無兩邊,一定會落入心意識思維的妄想,故煩惱障礙不斷,生死輪迴不斷。
「究竟斷彼(煩惱障礙),名為破僧。」
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真正地斷除藉由「因緣和合」所產生的種種一切無明與煩惱呢?只有一個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慢慢地斷除藉由因緣和合所產生的種種一切無明與煩惱呢?只有一個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如是因」指的即是世尊所說的「該如何作?」以及「該作什麼?」。「如是果」指的即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唯有在境界中實踐梵行,才能夠積功累德,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自可得證、自可解脫、自可得大自在。
原本經文:「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大慧!(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所有一切眾生皆是依靠「諸識」(八種識)在境界中的作用,才能夠察覺、得知境界以及境界中諸法萬物的存在,但是由於眾生太過於依賴、迷戀於這一些種種的「覺知感受」(例如財色名利等等),彷彿失去了這些種種的覺知感受,就無法生存似的,所以一定會想盡辦法去追逐這些種種的覺知感受,所以凡面對境界均不能夠如實知見,根本擺脫不了外在境界的種種束縛,以至於不得解脫、不得自在。
(大慧!(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
大慧!修行的眾生若是能夠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的般若智慧,作為唯一的修行依歸,並不斷地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那麼最終究一定可以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進而得到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
大慧!修行人若是能夠如此如實修行,並進而有所成就,即稱為「惡心出佛身血」。
(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注解:
「大慧!(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
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與外在的境界作接觸呢?就是倚靠我們眾生所具備的「諸識」(八種識),尤其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
我們眾生與外在境界作種種的接觸,必然會產生出種種的「覺受」,但是由於我們眾生太過依賴於、迷戀於這些種種的「覺受」,所以會不遺餘力、不斷地去追逐這些種種生滅無常的覺受,因此當我們面對境界的時候一定不能夠「如實知見」,一定是具足了貪瞋癡,一定是具足了一切的執著、分別與妄想,所以根本得不到真正的解脫與自在,故煩惱障礙不斷。故曰「(迷惑眾生)不覺外自共相,(執著於)自心現量七識身(種種妄想分別)。」
「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
經文中的「三解脫無漏惡想」即是在表達:蘊藏於空、無想、無作三解脫門不可思議的般若智慧。
經文中的「七種識佛」即是在表達:我們眾生表現在境界中的「諸識」。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以蘊藏於三解脫門不可思議的般若智慧作為修行的依歸,並且如實地在境界中實踐梵行,那麼最終一定可以斷除眾生在境界中所表現出來的種種具足執著、分別與妄想的「諸妄識」。故曰「以三解脫無漏惡想(智慧),究竟斷彼七種識佛(煩惱障礙)。」
那麼何謂以蘊藏於三解脫門不可思議的般若智慧作為修行的依歸呢?其所指的即是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
佛性在境界中不可思議大功德力的表現,指的即是表現或顯現在境界中無邊無量的種種梵行。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即謂之與佛性相應,唯有與佛性相應的清淨梵行,才能夠引領我們眾生走向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經文中的「惡心出佛身血」即是在譬喻:以三解脫門所蘊藏的不可思議般若智慧,作為修行的依歸,並進而斷除所有一切的煩惱與障礙,即謂之「惡心出佛身血」。
原本經文:「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智慧)者,名(內)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如果一切修行的善男子與善女人,皆能夠以諸佛如來所親證的一切眾生本自具足、不生不滅、遠離一切諸相的「真如實性」作為唯一修行的依歸,並且不斷地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若能夠如此修行,並進而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佛地,即謂之實踐「內五無間」不可思議之功德。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智慧)者,名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注解:
經文中的「行此無間(智慧)者」即是泛指:在境界中實踐無邊無量與真如實行相應的種種清淨梵行。
「名(內)五無間事,亦名無間業。」
經文中的「五無間事」、「無間業」指的即是:成就不可思議的「無間」功德。
何謂不可思議的「無間」功德?其所指的即是:成就「如來智慧」。也就是親證所有一切眾生本自具足、不生不滅、遠離一切諸相的「真如實性」(佛性)。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云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於三解脫,一一不得無間等法。除此法已,餘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者,除疑悔過,為勸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無間等法。除覺自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解脫餘趣相續妄想。」(在大乘入楞伽經裏面,把這一段經文翻譯得比較明確。)
在這一段經文裏所提到的「外五無間」是指「不好的」。
原本經文:「復次,大慧!有外無間,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云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於三解脫,一一不得無間等法。」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罪業),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云何五無間(罪業)?謂:先所說(五種)無間。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這一段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接下來,大慧!除了「內五無間」,還有「外五無間」。什麼是「外五無間」,我(世尊)現在將為你(大慧菩薩)演說。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罪業),今當演說。)
大慧!你以及其他與會的菩薩摩訶薩,若能夠如實地了知什麼是「外五無間」的真實相,並且深刻地以「外五無間」種種罪業警惕自己,若能夠如此,那麼所有一切與會的菩薩摩訶薩,將不會再墮入愚癡的深淵。
(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
大慧!何謂「外五無間」呢?其所指的即是先前所說的: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惡心出佛身血。
(云何五無間(罪業)?謂:先所說(五種)無間。)
大慧!如果眾生真的去造作這五種五逆重罪,一定會墮入無間阿鼻地獄,遭受無窮無盡的苦痛。
所以這裏所說的「外五無間」(五逆重罪)與上面所說的以「三解脫門」作為修行依歸的「內五無間」(清淨梵行)是完全不相同的。
(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注解:
「復次,大慧!有外無間(罪業),今當演說。」
經文中的「有外無間」指的即是:五逆重罪。何謂「五逆重罪」?其所指的即是: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惡心出佛身血。
「汝及餘菩薩摩訶薩,聞是義已,於未來世,不墮愚癡。」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世尊希望所有與會的菩薩摩訶薩,都能夠真實地體認到造作這「五逆重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並且能夠把造作五逆重罪所要遭受的代價,如實地告訴所有一切的眾生,並且勸化眾生千萬不可犯下此種難以彌補的無間罪業。
「云何五無間(罪業)?謂:先所說(五種)無間。」
經文中的「五無間」指的即是:「外五無間罪業」。
何謂「外五無間」?其所指的即是: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惡心出佛身血。我們眾生若是犯下此五種「五逆重罪」,一定會墮入無間阿鼻地獄。
「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在上面經文世尊有提到「內五無間」,然而「內五無間」指的即是:以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
何謂以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呢?其所指的即是:在境界中實踐無邊無量的種種清淨梵行,即謂之以「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
但是世尊在這裏所提到的是「外五無間」(五逆重罪)而並非是「內五無間」(清淨梵行)。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在境界中造作「外五無間」是屬於五逆重罪,而並非是屬於以三解脫門作為依歸的修行。故曰「若行此(無間罪業)者,於三解脫(智慧),一一不得無間等法(功德)。」
原本經文:「除此法已,餘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者,除疑悔過,為勸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無間等法。」
「除此法已,(諸佛菩薩)餘化神力(示)現(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然)無有一向(真實)作無間(罪業)事,(故)不得無間(罪業)等法。」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若有眾生造作此等「五逆重罪」,慈悲的諸佛菩薩,為了要讓這些已經造作五逆重罪的迷惑眾生,能有機會除疑悔過,所以會以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把造作五逆重罪所需要遭受的惡果報,變化示現給這些迷惑的眾生看,並且希望他們能夠深刻的反省,痛改前非,並且努力在境界中如實修行,作一切善業,以彌補其前所造下的種種罪過。
(除此法已,(諸佛菩薩)餘化神力(示)現(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
大慧!然而諸佛菩薩為了要教化眾生,令眾生深刻地體會到造作五逆重罪的嚴重性,所以利用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為眾生示現種種無間罪業的可怕果報,期望一切眾生皆能夠引以為戒,而不要犯下五逆重罪。
然而諸佛菩薩運用神通之力,為眾生所示現的種種五逆重罪,皆是屬於虛幻的,而並非是真正有五逆重罪的發生。
((然)無有一向(真實)作無間(罪業)事,(故)不得無間(罪業)等法。)
注解:
「除此法已,(諸佛菩薩)餘化神力(示)現(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諸佛菩薩希望所有一切眾生皆能夠深刻地了解到如果造下五逆重罪,其所要負擔的後果是非常地可怕,所以慈悲的諸佛菩薩,會以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為眾生示現種種造下五逆重罪之後所遭受的可怕後果。當然這一種「示現」是屬於「幻相」,而並非是真正有五逆重罪的發生。
「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眾生)者(示現)。」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諸佛菩薩為了要讓眾生能夠深刻地體認到如果造下十惡不赦的五逆重罪,其所要承擔的後果是非常地可怕,所以諸佛菩薩會以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為眾生「示現」造作五逆重罪其所要承擔後果是有多麼地可怕,並且期望所有一切的眾生都不要造下五逆重罪。
當然這一種「示現」是屬於一種「幻象」,是為了要教化眾生而所作的方便示現,而並非是真的有五逆重罪發生。
「除疑悔過,為勸發(迷惑眾生)故,(種種虛幻無間罪業皆是)神力變化,(為眾生示)現無間(罪業)等。」
這一句經文的解釋同上。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慈悲的諸佛菩薩為了要勸化眾生不要造作十惡不赦的五逆重罪,因此以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為眾生示現如果造下五逆重罪,會遭受到什麼樣的可怕果報,並藉由此種不可思議的示現,堅定眾生因果報應、絲毫不爽的觀念。
諸佛菩薩為眾生「示現」種種可怕的因果報應,就可以為眾生消除種種有關於因果的疑慮,並且希望眾生能夠為過往所造下的種種罪業懺悔。
「((然)無有一向(真實)作無間(罪業)事,(故)不得無間(罪業)等法。」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諸佛菩薩運用神通之力為眾生所示現的種種無間罪業,這僅僅是屬於一種幻象,其目的是為了要教化眾生,而並非是真正有無間罪業的發生。
然而根據其他兩種翻譯的版本,這一句經文還有另外一種解釋,這一種解釋應該把經文中的「無有」省略掉,才會使整個句意更加地明瞭。
經文中的「一向作(外)無間(罪業)事」即是在表達:造作十惡不赦的五逆重罪。
經文中的「不得(內)無間等法(功德)」即是在表達:無法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彼岸。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迷惑的眾生如果在境界中造作五逆重罪,那當然是無法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彼岸,不僅無法到達究竟圓滿的清淨彼岸,而且還會墮入無間阿鼻地獄,遭受無盡的苦痛。故曰「一向作(外)無間(罪業)事,不得(內)無間等法(功德)。」
原本經文:「除覺自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迷惑眾生)除覺自心現量(妄想),(如實)離身財妄想,(如實)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開導),(則能)解脫餘趣相續妄想。」(在大乘入楞伽經裏面,把這一句經文翻譯得比較明確。)
這一句經文其表面的文字意思是:
大慧!該如何才能夠得到真正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呢?
覺悟一切自心所現之量,凡面對境界均能夠如實知見,遠離一切身財妄想,遠離一切有無兩邊,遠離一切我、我所,而不再受到外在境界的種種束縛,自然就可以得到真正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
((迷惑眾生)除覺自心現量(妄想),(如實)離身財妄想,(如實)離我我所攝受。)
大慧!如果眾生仍然徘徊於生死輪迴的洪流之中,若其機緣、根器成熟,自然就可以遇到善知識的開導,並且依照善知識的開導,如實地在境界中修行,若能夠如此精進不斷,待得德行圓滿,即可永脫生死,遠離一切執著、分別與妄想,並且獲得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
(或時遇善知識(開導),(則能)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注解:
「(迷惑眾生)除覺自心現量(妄想),(如實)離身財妄想,(如實)離我我所攝受。」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唯有遠離一切的執著、分別與妄想,遠離一切外在境界的束縛,並且凡面對境界均能夠「如實知見」,自然就可以得到究竟圓滿的清淨自在。
那麼我們眾生該如何才能夠真正地到達「如實知見」的境界呢?只有一個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因緣具足、功德圓滿。
「或時遇善知識(開導),(則能)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這一句經文即是在表達:迷惑的眾生若是待得機緣以及根器成熟之時,自然就可以遇到善知識,藉由善知識的開導,並且能夠如實地在境界中實踐清淨的梵行,不斷地增長自己的法身慧命,不斷地增長自己的慈悲與智慧,待得因緣具足、功德圓滿之時,自然就可以永脫生死,並且遠離一切的執著、分別與妄想,解脫而得大自在。
我們眾生「機緣」以及「根器」的成熟,並非是偶然的,而是藉由百千萬劫以來,不斷地在境界中歷經生死輪迴的考驗,一步一腳印、踏踏實實成熟而來的。
然而促成機緣以及根器成熟的最重要助力,即是在境界中行一切善,唯有在境界中行一切善,才能夠增長我們法身慧命所賴以的資糧。
行如是因,得如是果。我們的「成就」必須建立在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之上,若違反世尊所說的因緣和合,那最後將會是一場空夢。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貪愛名為母, 無明則為父,
覺境識為佛, 諸使為羅漢,
陰集名為僧, 無間次第斷,
謂是五無間, 不入無擇獄。」
「貪愛名為母,無明則為父,覺境(妄)識為佛,諸使(煩惱)為羅漢,陰集名為僧。」
經文中的「母、父、佛、羅漢、僧」即是在譬喻:眾生在境界中所產生的一切無明、煩惱與障礙。
現實中的煩惱與障礙就如同我們的父母一般,和我們的關係是非常地密切,如影隨形而難以擺脫、克服。故曰「貪愛名為母,無明則為父」。
「無間(罪業)次第斷,謂是(內)五無間(功德),不入無擇獄。」
經文中的「斷」是指:斷除一切的煩惱與障礙。
所以經文中「無間次第斷」即是在表達:所有一切的眾生皆應該在境界中實踐「內五無間」(實踐清淨的梵行),若能夠如此修行,那麼將永遠不再墮入無間地獄,並且永離一切惡道,遠離一切的煩惱與障礙,並進而獲得永恆的解脫與自在。故曰「無間(罪業)次第斷,謂是(內)五無間(功德),不入無擇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