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因眼 縁色,縁明,縁思惟。因縁和合 得生眼識。
《正法念處經》
以五因縁而生眼識。
何等爲五。有眼.有色.有明.有空.有憶念故 眼識得生。
佛經說,眼識的出生,必須依賴四種因緣:眼, 色, 明, 心念,
這四種因緣湊足了, 才能生眼識
若沒湊足,眼識不得生
《佛說稻芋經》...若無此眾緣。眼識不生。
這告訴你,不是俱生,而是有先後順序
先湊足四因緣, 然後生眼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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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有觸 有受,這會是常住法觀念???
觸.受.想.思 都是無常五陰
我的說法前後一致十二因緣.不說前後.但說此故彼...為了銷融無常.....此時的十二因緣法還不是真正的常住法.還有此彼之名故
當此與彼亦不能分別時.才進入幻法.所謂阿賴耶...這才是常住法!
不存在的法((因緣法).....按順序排列只是為了方便誘進而已
有前後就是三世所攝.那麼十二因緣法就是無常法.就是輪迴生死.怎麼不是重點?12因緣法有十支或十二支,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前後順序不能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