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是7和8?軟體之美 寫: ↑週一 2月 07, 2022 4:09 pm為何是7和8?周善為 寫: ↑週一 2月 07, 2022 12:43 pm周某說:軟體之美 寫: ↑週一 2月 07, 2022 12:28 pm 你居然說第7識無我,第8識無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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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經說【諸法無我】,不就講到第七識了嗎?又說【無我所】,不就講到第八識了嗎?」
我所
[佛光大辭典]
梵語 mama-kāra。指為我所有之觀念。全稱我所有。 即我之所有、我之所屬之意。即以自身為我,謂自身以外之物皆為我所有。於佛教中,我與我所,被認為係一切世俗分別之基本分別,故為破除之對象。又我所分為相應我所、隨轉我所、不離我所,若執之,則稱為我所見(執我所有之偏見)。凡我所見所執著之五取蘊法,皆源於此「我所」觀念,故集異門足論卷十二謂(大二六‧四一九下):「於五取蘊等,隨觀見我或我所,從此起忍欲慧觀見。」〔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注維摩詰經卷五、百法問答鈔卷一〕(參閱「我所見」2940) p294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指我之所有或我之所屬。又稱我所有、我所事。如《註維摩詰經》卷五云(大正38‧376c)︰「肇曰︰我為萬物主,萬物為我所(中略)。生曰︰有我之情,自外諸法皆以為我之所有,我之所有是對我之法。」而執著於我所的妄見,即稱「我所見」。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謂「我所」有三種,即︰
(1)相應我所︰謂我有色乃至我有識,即執著色等五蘊與我身相應故。
(2)隨轉我所︰謂色屬我乃至識屬我,即執著五蘊法從屬於我,由我之自在力而轉故。
(3)不離我所︰謂我在色中乃至我在識中,即執著實我不離色等,而處在蘊中,遍體隨行故。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八、卷九、卷四十九;《俱舍論》卷十九;《俱舍論光記》卷十九;《俱舍論寶疏》卷十九;《成唯識論》卷四、卷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頁云:於自攝受他身六處,執為我所
我所
[佛光大辭典]
梵語 mama-kāra。指為我所有之觀念。
我所有之觀念,即第八阿賴耶識中一切種子。
故,我所,即第八阿賴耶識。
我所有之觀念,亦即所知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