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綱要—心經

二楞子
文章: 1348
註冊時間: 週六 12月 11, 2021 9:59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二楞子 »

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2:44 pm
二楞子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1:11 pm 離二邊,是不執著於二邊

比如:

緣起——>過程——>緣滅

這整個軌則叫「勝義」

所以單說「有」或單說「無」的二邊見都不圓滿

整個過程是:

「諸法眾緣生,無自性,了不可」的「中道」義

中道是「其中有道」,從生到滅其中的ㄧ個道理

所以說「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但要了解,意思都要是「包含整個過種」

所生才會有「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這些句子

「從。。。。。到。。。什麼」的整個過程
「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

當然,不求出三界六道,怎麼樣都可以。
但要明白,不離二邊,便依舊是阿賴耶妄識作主。
這樣是決定不能證入中道、菩提、涅槃的。
所以說「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但要了解,意思都要是「包含整個過種」

有苦集滅道,無苦集滅道,也都行
周善為
文章: 2037
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1, 2022 8:49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周善為 »

逍遙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1:41 pm 1.緣起——>過程——>緣滅
.
.
2.所以說「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
其實呢
1,已經足夠直接得到--無常
2.既然「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那麼乾脆把"二邊"收起來,不需再用

所以我之前常說
真的願意務實努力的話
單單"無常"兩字就足以成道
連空都不必說
後面的甚麼性,不二,般若
在失去願意務實的實觀"無常"之下
全都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
佛說的無常、苦、空、無我,係指無明眾生的現況。
眾生了解之後,並非就此超越了無常、苦、空、無我。

當然,你個人可以選擇要不要超越無常等,
但不要說「單單"無常"兩字就足以成道」,
這是毫無根據的誑言妄語。

至於「後面的甚麼性,不二,般若,
在失去願意務實的實觀"無常"之下,
全都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亅,
更屬謗佛破法之說。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294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9:42 am
妙吉祥如意 寫: 週二 3月 14, 2023 9:24 pm
周善為 寫: 週日 3月 12, 2023 9:08 pm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草庵歌》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請問如何才是究竟?
亂捅公案,不懂裝懂,禪門照妖鏡下的小狐狸干!!

.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參同契》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所以者何?二即不二,不二即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故《參同契》說:「迴互不迴互亅。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526》說: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豈不要學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諸菩薩摩訶薩要學甚深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以不二法而為方便。」

善現復問:「為以不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復問:「為以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白言:「若無二法不以二法、不二法得,諸菩薩摩訶薩如何當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二、不二法俱不可得,是故所得一切智智不以二法、不二法得,然無所得法能得無所得。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及一切智智俱不可得故,無得而得乃名真得。」

何以故?用而無用,無用而用。所以,《六祖壇經》涅槃偈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到了這裡,性相不二,體用如如,始得究竟。

如《宗鏡錄卷第二十二》亦說:「肇論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於此回看趙州參二庵主公案,應知「能縱能奪,能殺能活」與「水淺不是泊船處」亦歸不二。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呵呵呵,野狐干周仔,外行人胡扯瞎掰祖師公案,趙州禪師造設此公案哪有講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
還還拿石頭禪師的參同契出來狐扯一通呢!?
果然是假借拈提祖師公案,唬爛眾生,跟蕭平實解饞起乩童一樣貨色,在禪宗祖師照妖鏡下,一干小狐狸等只能尾巴撩向天,嚇死嚇種!!
🤣🤣🤣🤣🤣🤣🤣🤣🤣🤣
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周善為
文章: 2037
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1, 2022 8:49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周善為 »

二楞子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2:56 pm
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2:44 pm
二楞子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1:11 pm 離二邊,是不執著於二邊

比如:

緣起——>過程——>緣滅

這整個軌則叫「勝義」

所以單說「有」或單說「無」的二邊見都不圓滿

整個過程是:

「諸法眾緣生,無自性,了不可」的「中道」義

中道是「其中有道」,從生到滅其中的ㄧ個道理

所以說「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但要了解,意思都要是「包含整個過種」

所生才會有「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這些句子

「從。。。。。到。。。什麼」的整個過程
「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

當然,不求出三界六道,怎麼樣都可以。
但要明白,不離二邊,便依舊是阿賴耶妄識作主。
這樣是決定不能證入中道、菩提、涅槃的。
所以說「離二邊」或「不離二邊」都可以

但要了解,意思都要是「包含整個過種」

有苦集滅道,無苦集滅道,也都行
所謂「包含整個過程」,指的就是以無明為首的十二因緣法。請務必了解,「有」無明,始「有」十二因緣法。「有」十二因緣法,即坐困生死輪迴中,不得出離。
逍遙
文章: 605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07, 2022 3:12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逍遙 »

但不要說「單單"無常"兩字就足以成道」,
這是毫無根據的誑言妄語。
=================================
即便在佛經內(不要說佛教之外了)
有沒有緣覺?
你當從古至今只有佛陀會觀因緣?
逍遙
文章: 605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07, 2022 3:12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逍遙 »

至於「後面的甚麼性,不二,般若,
在失去願意務實的實觀"無常"之下,
全都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亅,
更屬謗佛破法之說。
================================
緣起的深處就是"空"
緣起會違背無常嗎?
空會違背緣起嗎?
性會違背空嗎?
般若會違背性嗎?
沒有一步一步務實的,自行累積而上
越後面的般若當然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
周善為
文章: 2037
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1, 2022 8:49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周善為 »

妙吉祥如意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2:59 pm
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9:42 am
妙吉祥如意 寫: 週二 3月 14, 2023 9:24 pm
周善為 寫: 週日 3月 12, 2023 9:08 pm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草庵歌》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請問如何才是究竟?
亂捅公案,不懂裝懂,禪門照妖鏡下的小狐狸干!!

.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參同契》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所以者何?二即不二,不二即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故《參同契》說:「迴互不迴互亅。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526》說: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豈不要學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諸菩薩摩訶薩要學甚深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以不二法而為方便。」

善現復問:「為以不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復問:「為以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白言:「若無二法不以二法、不二法得,諸菩薩摩訶薩如何當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二、不二法俱不可得,是故所得一切智智不以二法、不二法得,然無所得法能得無所得。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及一切智智俱不可得故,無得而得乃名真得。」

何以故?用而無用,無用而用。所以,《六祖壇經》涅槃偈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到了這裡,性相不二,體用如如,始得究竟。

如《宗鏡錄卷第二十二》亦說:「肇論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於此回看趙州參二庵主公案,應知「能縱能奪,能殺能活」與「水淺不是泊船處」亦歸不二。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呵呵呵,野狐干周仔,外行人胡扯瞎掰祖師公案,趙州禪師造設此公案哪有講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
還還拿石頭禪師的參同契出來狐扯一通呢!?
果然是假借拈提祖師公案,唬爛眾生,跟蕭平實解饞起乩童一樣貨色,在禪宗祖師照妖鏡下,一干小狐狸等只能尾巴撩向天,嚇死嚇種!!
🤣🤣🤣🤣🤣🤣🤣🤣🤣🤣
對你妙大德而言,當然沒有「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294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根本就是你這外行仔借公案在唬爛眾生,野狐狸尾巴撩向天,還洋洋得意,真是讓人看了噴飯啦!!

請問,趙州勘庵主公案,哪裡有提到關於不著二邊!?
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周善為
文章: 2037
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1, 2022 8:49 a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周善為 »

逍遙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3:08 pm 但不要說「單單"無常"兩字就足以成道」,
這是毫無根據的誑言妄語。
=================================
即便在佛經內(不要說佛教之外了)
有沒有緣覺?
你當從古至今只有佛陀會觀因緣?
觀因緣不等於超越因緣,聲聞緣覺要超越因緣,超越無常、苦、空、無我,仍舊必須離識、離開二邊。
妙吉祥如意
文章: 6294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23, 2021 11:55 pm

Re: 佛法綱要—心經

文章 妙吉祥如意 »

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3:13 pm對你妙大德而言,當然沒有「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參同契》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所以者何?二即不二,不二即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故《參同契》說:「迴互不迴互亅。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526》說: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豈不要學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諸菩薩摩訶薩要學甚深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以不二法而為方便。」

善現復問:「為以不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復問:「為以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白言:「若無二法不以二法、不二法得,諸菩薩摩訶薩如何當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二、不二法俱不可得,是故所得一切智智不以二法、不二法得,然無所得法能得無所得。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及一切智智俱不可得故,無得而得乃名真得。」

何以故?用而無用,無用而用。所以,《六祖壇經》涅槃偈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到了這裡,性相不二,體用如如,始得究竟。

如《宗鏡錄卷第二十二》亦說:「肇論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於此回看趙州參二庵主公案,應知「能縱能奪,能殺能活」與「水淺不是泊船處」亦歸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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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外行仔解饞,亂七八糟,不知所言,完全文不對題,狐說八道。

請問,趙州勘庵主公案,哪裡有提到關於不著二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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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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