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
- 文章: 3685
- 註冊時間: 週日 12月 26, 2021 11:15 a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究竟
梵語 uttara,巴利語同。音譯鬱多羅。形容至高無上之境界,或對事物徹底極盡之意。前者如佛示現至高無上之真理,即稱為究竟法身;大般涅槃顯示佛教之最終目的,即稱為究竟涅槃。後者如以不退之願心而成就誓願者,稱為究竟願,此乃讚仰彌陀本願力之語。〔勝鬘經一乘章、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十住毘婆沙論卷三〕 p2986
梵語 uttara,巴利語同。音譯鬱多羅。形容至高無上之境界,或對事物徹底極盡之意。前者如佛示現至高無上之真理,即稱為究竟法身;大般涅槃顯示佛教之最終目的,即稱為究竟涅槃。後者如以不退之願心而成就誓願者,稱為究竟願,此乃讚仰彌陀本願力之語。〔勝鬘經一乘章、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十住毘婆沙論卷三〕 p2986
-
- 文章: 3685
- 註冊時間: 週日 12月 26, 2021 11:15 a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醍醐殺人
天台宗智顗將釋尊一生說法之順序判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五時,而分別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味配之,醍醐味即配於法華涅槃時。以醍醐比喻大乘實相之教,謂鈍根之聲聞、緣覺、菩薩,於過去佛所,嘗聞大乘實相之教法,猶若中毒;後值釋尊之說醍醐經(指法華、涅槃等經),其毒即發,斷滅結惑之生,稱為醍醐殺人。法華玄義卷十上(大三三‧八○六中):「醍醐殺人者,如涅槃教中,鈍根聲聞開發慧眼,得見佛性,乃至鈍根緣覺、菩薩七種方便,皆入究竟涅槃,即其義也。」 p6322
天台宗智顗將釋尊一生說法之順序判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五時,而分別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味配之,醍醐味即配於法華涅槃時。以醍醐比喻大乘實相之教,謂鈍根之聲聞、緣覺、菩薩,於過去佛所,嘗聞大乘實相之教法,猶若中毒;後值釋尊之說醍醐經(指法華、涅槃等經),其毒即發,斷滅結惑之生,稱為醍醐殺人。法華玄義卷十上(大三三‧八○六中):「醍醐殺人者,如涅槃教中,鈍根聲聞開發慧眼,得見佛性,乃至鈍根緣覺、菩薩七種方便,皆入究竟涅槃,即其義也。」 p6322
-
- 文章: 3685
- 註冊時間: 週日 12月 26, 2021 11:15 a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二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破常品第一之餘
復次涅槃若有必有所依。此所依者。若蘊若我般涅槃時。俱不可得。故說頌曰。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論曰。住無餘依般涅槃位。前蘊永滅後蘊不生。其中都無諸蘊相續。既不見有般涅槃者。依何說有真實涅槃。若於爾時亦許施設。有其真實補特伽羅。便墮如來滅後定有。見處過失。若於爾時不施設有補特伽羅。還同前過。般涅槃者。既不可得。是故決定無實涅槃。以於世間都未曾見無貪等者。有貪等故。設復計有涅槃所依。是則涅槃有所依故。應如貪等其性無常。又若涅槃體是有者。則有緣相而可了知。應如色等不出生死。如說世尊若求涅槃體實有者不出生死。所以者何。言涅槃者。永滅眾相離諸散動。此經義言。一切世間散動妄見皆永離故。彼所發起所取能取相永滅故。證得涅槃。是故涅槃決定非是一切有執所依緣處。有說二句知其次第。涅槃永滅所緣眾相。永離一切能緣散動。涅槃既絕眾相散動。不可以有而取涅槃。然經說有涅槃界等。為破撥無涅槃者見。有執生死無始無終。決定無有般涅槃界。故佛說有煩惱眾苦熾火永滅。般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此立道理。顯生死火非常相續永無滅期。從眾緣生有損惱故。猶如世間山林熾火。謂生死苦雖無始來依眾緣生相續無斷。若遇善友聞法修行。無漏聖道現在前時。滅諸煩惱不起諸業。後苦不續。名曰涅槃。譬如世間薪盡火滅。然此涅槃聖道所證。究竟寂滅離諸性相。永絕一切分別戲論。所以契經種種宣說。皆為方便除妄見執。諸有智者應正覺知。勿謂涅槃是有無等。若於生死起諸分別。易作方便。令其斷除。若於涅槃起諸分別。其病深固難可救療。是故不應執有無等。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破常品第一之餘
復次涅槃若有必有所依。此所依者。若蘊若我般涅槃時。俱不可得。故說頌曰。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論曰。住無餘依般涅槃位。前蘊永滅後蘊不生。其中都無諸蘊相續。既不見有般涅槃者。依何說有真實涅槃。若於爾時亦許施設。有其真實補特伽羅。便墮如來滅後定有。見處過失。若於爾時不施設有補特伽羅。還同前過。般涅槃者。既不可得。是故決定無實涅槃。以於世間都未曾見無貪等者。有貪等故。設復計有涅槃所依。是則涅槃有所依故。應如貪等其性無常。又若涅槃體是有者。則有緣相而可了知。應如色等不出生死。如說世尊若求涅槃體實有者不出生死。所以者何。言涅槃者。永滅眾相離諸散動。此經義言。一切世間散動妄見皆永離故。彼所發起所取能取相永滅故。證得涅槃。是故涅槃決定非是一切有執所依緣處。有說二句知其次第。涅槃永滅所緣眾相。永離一切能緣散動。涅槃既絕眾相散動。不可以有而取涅槃。然經說有涅槃界等。為破撥無涅槃者見。有執生死無始無終。決定無有般涅槃界。故佛說有煩惱眾苦熾火永滅。般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此立道理。顯生死火非常相續永無滅期。從眾緣生有損惱故。猶如世間山林熾火。謂生死苦雖無始來依眾緣生相續無斷。若遇善友聞法修行。無漏聖道現在前時。滅諸煩惱不起諸業。後苦不續。名曰涅槃。譬如世間薪盡火滅。然此涅槃聖道所證。究竟寂滅離諸性相。永絕一切分別戲論。所以契經種種宣說。皆為方便除妄見執。諸有智者應正覺知。勿謂涅槃是有無等。若於生死起諸分別。易作方便。令其斷除。若於涅槃起諸分別。其病深固難可救療。是故不應執有無等。
-
- 文章: 2037
- 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1, 2022 8:49 a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一、首須釐清滅盡定如何起修,是否佛教正修行路
《解深密經 無自性相品第五》
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
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我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涅槃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術語)Nirvāna,又作泥曰,泥洹,泥畔,涅槃那等。舊譯諸師,譯為【滅,滅度,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等。新譯曰波利暱縛喃Parinirvāṇa。譯為圓寂。【滅者,滅生死因果之義】也。滅度者,滅生死之因果,渡生死之瀑流也。是滅即度也。寂滅者,寂有無為空寂安穩之義,滅者生死之大患滅也。不生者,生死之苦果不再生也。無為者,無惑業因緣之造作也。安樂者,安穩快樂也。解脫者,離眾果也。
一切如來定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稱大空三昧也。大日經一曰:「正覺之等持,三昧證知心,非從異緣得,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故說為大空,圓滿薩婆若。」同疏六曰:「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者。如大般若經說:一切有心者悉有佛性,【此佛性即名首楞嚴定,亦名金剛三昧,亦名般若波羅蜜多】。佛佛道同,更無異路。【若行人初發心時,能如是正觀心佛性者,亦即名入如來定】。」
《中阿含2經》
復次,【聖弟子】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覺觀已息,內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而身覺樂,謂聖所說,聖所捨念,樂住空,得第三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樂滅苦滅,喜憂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得第四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增壹阿含39品2經》
若【賢聖弟子】無貪欲想,除不善法,念持歡喜,遊志一禪,.......復次,賢聖弟子有覺有觀息,內有歡喜,專其一心,無覺無觀,遊心二禪,.......復次,賢聖弟子念而有護,自覺身有樂,諸賢聖所救,護念具足,遊在三禪,.......復次,賢聖弟子苦樂已盡,先無愁憂,無苦無樂,【護念清淨】,遊志四禪,.......復次,賢聖弟子盡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現法中】而自娛樂: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胎。
《雜阿含361經》
若【有思量,有妄想,則有使,攀緣識住】;有攀緣識住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則有往來;有往來故,【則有生死】;有生死故,則有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則無往來;無往來故,【則無生死】;無生死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首楞嚴經卷四》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
《雜阿含46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憍賞彌國瞿師羅園。爾時,尊者阿難往詣上座上座名者所,詣已,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問上座上座名者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觀。」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修習於止,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修習於觀,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上座答言:「尊者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頓漸第八》
志誠曰:「戒定慧只合一種,如何更別?」師曰:「汝師戒定慧接大乘人,【吾戒定慧接最上乘人】。悟解不同,見有遲疾。汝聽吾說,與彼同否?吾所說法,不離【自性】。離體說法,名為相說,【自性】常迷。須知一切萬法,皆從【自性】起用,是真戒定慧法。聽吾偈曰:「心地無非【自性戒】,心地無癡【自性慧】,心地無亂【自性定】,不增不減自金剛,身去身來本三昧。」
按:與《雜阿含361經》一樣,《雜阿含474經》於色界四禪定、無色界四空定、滅盡定說:「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想受滅正受〈滅盡定、想受滅定、想受滅等至〉時,想受【寂滅】」,所表明的,同樣都是【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的唯【寂滅】爾,同樣都是敕令學人,包含【滅盡定】在內,修習四禪八定、八解脫時,勿作「有可入之處想」。
上開漢譯《中阿含2經》、《增壹阿含39品2經》,且更強調: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的聲聞極果阿羅漢,乃是【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者,【於現法中】而自娛樂者。故知,此二經中的初、二、三禪,也都是不離【現法、現觀、現識】的,都是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則無生死】為初衷的。
所以者何?如《雜阿含464經》曰:【修止成觀,修觀成止,止觀俱修】者。謂止中有觀,觀中有止,【止觀不二】;謂事中有理,理中有事,【理事不二】,猶【般若波羅蜜與首楞嚴大定一如】也。不成其事,其理不正,不明其理,其事必邪也。
如今但問,所謂的滅盡定,是一切如來定嗎?是首楞嚴大定嗎?是般若波羅蜜多嗎?如若都不是,【滅盡定】怎能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所說的【究竟涅槃】?
又,理事一如、止觀不二者,據《六祖壇經》則曰:【定慧等持】。又,【戒定慧】三學,即【體相用】三大、【佛法僧】三寶、【法報化】三身,如《解深密經》則曰,【唯識三自性】。爲了其義,假說為三,實為不可分割之一合相也。
如是不離【現法、現觀、現識】,因地眾生直接面對並檢視自己現有妄識妄想,以便【離欲、離惡不善之法】,避免貪嗔痴等身語意十惡行繼續發生,即所謂【離生】,名入初禪。這整個過程,就是在【自知、自覺、自作證】之下,所完成的。否則,貪嗔痴等十惡業不斷,學人豈得入於【諸禪聖境】?豈堪名為【賢聖弟子】?
因地眾生之所以昧於實際,不知不覺自己現前是佛,正因逐識攀緣,身語意等妄行不斷,於是自生障礙,自困輪迴。若不隨識取相,諸妄不生,則諸苦滅,本無所有,便是【自知法住,自覺涅槃】,自證現前即佛也。
如《雜阿含215經》亦曰:「【世尊說現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以上這些都是再明白不過的經證,不是任何佛教學人可以拒不接受的。
綜上可知,《解深密經》所說的【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雜阿含361經》所說的【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則無生死】,就是【涅槃本義】。其他任何對於「涅槃」的附加含意,皆不應違背【涅槃本義】。
若妙大徳所說的【滅盡定】,是【起念作意,離於現法,別作止觀,有入有出】的,則其所說【滅盡定】即為妄識妄想中之虛偽修行。此等進進出出、虛偽造作的四禪定、四空定、【滅盡定】修習方法,便無異於世俗的生滅法,而與佛教的【自性涅槃、究竟涅槃】斷然無關。
若妙大徳所說的【滅盡定】,非【起念作意,離於現法,別作止觀,有入有出】者,則其人便有義務進一步說明,渠所宣稱與涅槃同義的滅盡定,應如何起修,始能符合【現法、現觀、現識】,【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則無生死】之初衷,而不違反【涅槃不生、無為、不造作之本義】。
如若無法說明,顯然妙大徳不了箇中理事、定慧、止觀緣由。無觀之止非止,無慧之定非定,無理之事非事,而【滅盡定即為究竟涅槃】之說,顯係非法說法,斷然不能成立。
一、首須釐清滅盡定如何起修,是否佛教正修行路
《解深密經 無自性相品第五》
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
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我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涅槃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術語)Nirvāna,又作泥曰,泥洹,泥畔,涅槃那等。舊譯諸師,譯為【滅,滅度,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等。新譯曰波利暱縛喃Parinirvāṇa。譯為圓寂。【滅者,滅生死因果之義】也。滅度者,滅生死之因果,渡生死之瀑流也。是滅即度也。寂滅者,寂有無為空寂安穩之義,滅者生死之大患滅也。不生者,生死之苦果不再生也。無為者,無惑業因緣之造作也。安樂者,安穩快樂也。解脫者,離眾果也。
一切如來定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稱大空三昧也。大日經一曰:「正覺之等持,三昧證知心,非從異緣得,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故說為大空,圓滿薩婆若。」同疏六曰:「彼如是境界,一切如來定者。如大般若經說:一切有心者悉有佛性,【此佛性即名首楞嚴定,亦名金剛三昧,亦名般若波羅蜜多】。佛佛道同,更無異路。【若行人初發心時,能如是正觀心佛性者,亦即名入如來定】。」
《中阿含2經》
復次,【聖弟子】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覺觀已息,內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而身覺樂,謂聖所說,聖所捨念,樂住空,得第三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樂滅苦滅,喜憂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得第四禪成就遊,.......復次,聖弟子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增壹阿含39品2經》
若【賢聖弟子】無貪欲想,除不善法,念持歡喜,遊志一禪,.......復次,賢聖弟子有覺有觀息,內有歡喜,專其一心,無覺無觀,遊心二禪,.......復次,賢聖弟子念而有護,自覺身有樂,諸賢聖所救,護念具足,遊在三禪,.......復次,賢聖弟子苦樂已盡,先無愁憂,無苦無樂,【護念清淨】,遊志四禪,.......復次,賢聖弟子盡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現法中】而自娛樂: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胎。
《雜阿含361經》
若【有思量,有妄想,則有使,攀緣識住】;有攀緣識住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則有往來;有往來故,【則有生死】;有生死故,則有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則無往來;無往來故,【則無生死】;無生死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首楞嚴經卷四》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
《雜阿含46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憍賞彌國瞿師羅園。爾時,尊者阿難往詣上座上座名者所,詣已,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問上座上座名者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觀。」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修習於止,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修習於觀,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上座答言:「尊者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頓漸第八》
志誠曰:「戒定慧只合一種,如何更別?」師曰:「汝師戒定慧接大乘人,【吾戒定慧接最上乘人】。悟解不同,見有遲疾。汝聽吾說,與彼同否?吾所說法,不離【自性】。離體說法,名為相說,【自性】常迷。須知一切萬法,皆從【自性】起用,是真戒定慧法。聽吾偈曰:「心地無非【自性戒】,心地無癡【自性慧】,心地無亂【自性定】,不增不減自金剛,身去身來本三昧。」
按:與《雜阿含361經》一樣,《雜阿含474經》於色界四禪定、無色界四空定、滅盡定說:「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想受滅正受〈滅盡定、想受滅定、想受滅等至〉時,想受【寂滅】」,所表明的,同樣都是【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的唯【寂滅】爾,同樣都是敕令學人,包含【滅盡定】在內,修習四禪八定、八解脫時,勿作「有可入之處想」。
上開漢譯《中阿含2經》、《增壹阿含39品2經》,且更強調: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的聲聞極果阿羅漢,乃是【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者,【於現法中】而自娛樂者。故知,此二經中的初、二、三禪,也都是不離【現法、現觀、現識】的,都是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則無生死】為初衷的。
所以者何?如《雜阿含464經》曰:【修止成觀,修觀成止,止觀俱修】者。謂止中有觀,觀中有止,【止觀不二】;謂事中有理,理中有事,【理事不二】,猶【般若波羅蜜與首楞嚴大定一如】也。不成其事,其理不正,不明其理,其事必邪也。
如今但問,所謂的滅盡定,是一切如來定嗎?是首楞嚴大定嗎?是般若波羅蜜多嗎?如若都不是,【滅盡定】怎能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所說的【究竟涅槃】?
又,理事一如、止觀不二者,據《六祖壇經》則曰:【定慧等持】。又,【戒定慧】三學,即【體相用】三大、【佛法僧】三寶、【法報化】三身,如《解深密經》則曰,【唯識三自性】。爲了其義,假說為三,實為不可分割之一合相也。
如是不離【現法、現觀、現識】,因地眾生直接面對並檢視自己現有妄識妄想,以便【離欲、離惡不善之法】,避免貪嗔痴等身語意十惡行繼續發生,即所謂【離生】,名入初禪。這整個過程,就是在【自知、自覺、自作證】之下,所完成的。否則,貪嗔痴等十惡業不斷,學人豈得入於【諸禪聖境】?豈堪名為【賢聖弟子】?
因地眾生之所以昧於實際,不知不覺自己現前是佛,正因逐識攀緣,身語意等妄行不斷,於是自生障礙,自困輪迴。若不隨識取相,諸妄不生,則諸苦滅,本無所有,便是【自知法住,自覺涅槃】,自證現前即佛也。
如《雜阿含215經》亦曰:「【世尊說現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以上這些都是再明白不過的經證,不是任何佛教學人可以拒不接受的。
綜上可知,《解深密經》所說的【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雜阿含361經》所說的【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則無生死】,就是【涅槃本義】。其他任何對於「涅槃」的附加含意,皆不應違背【涅槃本義】。
若妙大徳所說的【滅盡定】,是【起念作意,離於現法,別作止觀,有入有出】的,則其所說【滅盡定】即為妄識妄想中之虛偽修行。此等進進出出、虛偽造作的四禪定、四空定、【滅盡定】修習方法,便無異於世俗的生滅法,而與佛教的【自性涅槃、究竟涅槃】斷然無關。
若妙大徳所說的【滅盡定】,非【起念作意,離於現法,別作止觀,有入有出】者,則其人便有義務進一步說明,渠所宣稱與涅槃同義的滅盡定,應如何起修,始能符合【現法、現觀、現識】,【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則無生死】之初衷,而不違反【涅槃不生、無為、不造作之本義】。
如若無法說明,顯然妙大徳不了箇中理事、定慧、止觀緣由。無觀之止非止,無慧之定非定,無理之事非事,而【滅盡定即為究竟涅槃】之說,顯係非法說法,斷然不能成立。
-
- 文章: 2551
-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22, 2021 2:21 p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由 次草 » 週二 2月 15, 2022 7:13 am
醍醐殺人
天台宗智顗將釋尊一生說法之順序判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五時,而分別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味配之,醍醐味即配於法華涅槃時。以醍醐比喻大乘實相之教,謂鈍根之聲聞、緣覺、菩薩,於過去佛所,嘗聞大乘實相之教法,猶若中毒;後值釋尊之說醍醐經(指法華、涅槃等經),其毒即發,斷滅結惑之生,稱為醍醐殺人。法華玄義卷十上(大三三‧八○六中):「醍醐殺人者,如涅槃教中,鈍根聲聞開發慧眼,得見佛性,乃至鈍根緣覺、菩薩七種方便,皆入究竟涅槃,即其義也。」 p6322
醍醐殺人
天台宗智顗將釋尊一生說法之順序判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等五時,而分別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味配之,醍醐味即配於法華涅槃時。以醍醐比喻大乘實相之教,謂鈍根之聲聞、緣覺、菩薩,於過去佛所,嘗聞大乘實相之教法,猶若中毒;後值釋尊之說醍醐經(指法華、涅槃等經),其毒即發,斷滅結惑之生,稱為醍醐殺人。法華玄義卷十上(大三三‧八○六中):「醍醐殺人者,如涅槃教中,鈍根聲聞開發慧眼,得見佛性,乃至鈍根緣覺、菩薩七種方便,皆入究竟涅槃,即其義也。」 p6322
-
- 文章: 808
- 註冊時間: 週一 8月 02, 2021 8:41 p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凡說定止等,都是一種執著。
循此,你或可意會到,能被閣下執著的,到了究竟最後之處,是甚麽東東。
一切煩惱,即究竟覺。莫以為見了一個覺字,就以為是好東西。這祇代表,呈現閣下的究竟執著,且是一切煩惱種之歸宿。
剎那頓消阿鼻業?怕且是,要把能被閣下最後執著的,都釋放出去,回歸它的真實本性。
那麽,你認為究竟執著與究竟涅槃,是否等同的呢?
我說哩!煩惱即菩提,一切煩惱即究竟覺,兩者是講同一東西。
至最後執著都得解脫,其所執回復其本性,菩提涅槃,亦即是究竟涅槃。
佛說,涅槃為樂,怕且不是說執著一切煩惱為樂吧!
循此,你或可意會到,能被閣下執著的,到了究竟最後之處,是甚麽東東。
一切煩惱,即究竟覺。莫以為見了一個覺字,就以為是好東西。這祇代表,呈現閣下的究竟執著,且是一切煩惱種之歸宿。
剎那頓消阿鼻業?怕且是,要把能被閣下最後執著的,都釋放出去,回歸它的真實本性。
那麽,你認為究竟執著與究竟涅槃,是否等同的呢?
我說哩!煩惱即菩提,一切煩惱即究竟覺,兩者是講同一東西。
至最後執著都得解脫,其所執回復其本性,菩提涅槃,亦即是究竟涅槃。
佛說,涅槃為樂,怕且不是說執著一切煩惱為樂吧!
-
- 文章: 2551
-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22, 2021 2:21 pm
Re: 滅盡定與究竟涅槃如何區別
謂一切法不生不滅本來寂靜即是涅槃 ,是名元清淨體,亦名真如法身;
謂究竟涅槃是名俱足漏盡通;
謂大般涅槃是名正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謂究竟涅槃是名俱足漏盡通;
謂大般涅槃是名正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